1959年恒春地震
1959年恒春地震发生于台湾时间1959年8月15日,里氏地震震级7.1,总共造成16人(有说法指17人)死亡。
日期 | 1959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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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级 | 7.1 ML |
震源深度 | 20千米(12英里) |
震中 | 21°42′N 121°18′E / 21.7°N 121.3°E |
影响地区 | 台湾 |
海啸 | 有 |
伤亡 | 16或17人死亡 |
经过
该地震发生于1959年8月15日(星期六)当地时间16:57(UTC+8)。震中位于鹅銮鼻东南方50千米处。其里氏地震震级7.1,震源深度20千米。在港口溪的入海处,有疑似海啸的现象。该次地震在全台湾和澎湖群岛都感受到不同程度摇晃[1]。地震发生时有地声。震区出现山崩、地裂、喷沙、冒水等现象。砂岛附近发生岩崩,约3000方立米。高雄炼钢厂厂房建筑为砖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墙约50厘米厚,大震后出现裂缝无数。室内外出现地裂,喷泥沙。海口村的地裂自海边起长约1千米,最大宽度达1米。高雄市一住户砖墙被震移1米多,部分电杆被震断。 8月至12月共发生余震420多次,其中有感余震60次。
伤亡与损失
屏东县的建筑物损坏极多,酿成极大的灾害及伤亡。由于此地区房屋简陋、破旧,震后台风又袭击灾区,余震不断,地震灾害扩大。灾民16088人,其中无家可归者5322人, 根据中央气象局的资料,该地震伤亡与损失如下[1]:
- 17人死亡
- 33人重伤
- 35人轻伤
- 1,214间房屋全倒
- 1,375间房屋半倒
因为恒春半岛的地理因素,当地居民使用重石块建立房屋以抵挡台风和季风,这样的结构可以有效抗风,却不耐震,造成许多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1]。
幸运的是,地震发生时间是在下午,大多数人当时仍在户外工作,因此并没有太多人因为倒塌房屋伤亡。估计损失(以1959年新台币币值计算)为私人房屋24,111,920新台币,学校建筑为6,127,000新台币,总损失超过3000万新台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