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恆春地震
1959年恆春地震發生於台灣時間1959年8月15日,黎克特制地震震級7.1,總共造成16人(有說法指17人)死亡。
日期 | 1959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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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級 | 7.1 ML |
震源深度 | 20公里(12英里) |
震央 | 21°42′N 121°18′E / 21.7°N 121.3°E |
影響地區 | 臺灣 |
海嘯 | 有 |
傷亡 | 16或17人死亡 |
經過
該地震發生於1959年8月15日(星期六)當地時間16:57(UTC+8)。震央位於鵝鑾鼻東南方50公里處。其黎克特制地震震級7.1,震源深度20公里。在港口溪的入海處,有疑似海嘯的現象。該次地震在全台灣和澎湖群島都感受到不同程度搖晃[1]。地震發生時有地聲。震區出現山崩、地裂、噴沙、冒水等現象。砂島附近發生岩崩,約3000方立米。高雄煉鋼廠廠房建築為磚或鋼筋混凝土結構,牆約50厘米厚,大震後出現裂縫無數。室內外出現地裂,噴泥沙。海口村的地裂自海邊起長約1公里,最大寬度達1米。高雄市一住戶磚牆被震移1米多,部分電桿被震斷。 8月至12月共發生餘震420多次,其中有感餘震60次。
傷亡與損失
屏東縣的建築物損壞極多,釀成極大的災害及傷亡。由於此地區房屋簡陋、破舊,震後颱風又襲擊災區,餘震不斷,地震災害擴大。災民16088人,其中無家可歸者5322人, 根據中央氣象局的資料,該地震傷亡與損失如下[1]:
- 17人死亡
- 33人重傷
- 35人輕傷
- 1,214間房屋全倒
- 1,375間房屋半倒
因為恆春半島的地理因素,當地居民使用重石塊建立房屋以抵擋颱風和季風,這樣的結構可以有效抗風,卻不耐震,造成許多房屋倒塌和人員傷亡[1]。
幸運的是,地震發生時間是在下午,大多數人當時仍在戶外工作,因此並沒有太多人因為倒塌房屋傷亡。估計損失(以1959年新台幣幣值計算)為私人房屋24,111,920新台幣,學校建築為6,127,000新台幣,總損失超過3000萬新台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