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1年10月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新闻主播的关注度
—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1年10月1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AKB48几位艺人的条目命名问题
不完全列表:
在这几个条目都存在往复的编辑战,其中AT还在前三个条目进行了自己的回退之后,动用管理员权限对条目进行了永久移动保护,这是滥权行为。
说回条目的命名,AT使用假名的理由是在搜索结果中日文比较多,例如假名 vs 译名。详细可见User talk:AT、User talk:AddisWang、User talk:Ws227。
我个人认为仍然应当使用中文,理由很简单,把他前面给出的链接往后一翻,就能发现大量内容纯粹是日文。再看媒体报道:峯岸みなみ一项,峯岸南有6项。
无论具体如何,使用权限进行保护是绝对不能允许的。--Ben.MQ 2011年9月29日 (四) 15:26 (UTC)
- (+)支持,我也认为应该使用中文。--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29日 (四) 16:04 (UTC)
- (!)意见中文维基应该尽可能使用中文条目名,这是政策,不可能因为AKB48没有官方中文网站就说她们没有最广为人知的中文译名。至少,在台湾这头收视率最高的有线电视日本频道中,都是使用“高桥南”的译名,因此绝对符合“最广为知悉的中文译名”这定义。—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9月29日 (四) 17:39 (UTC)
- (+)支持,看了一下讨论,同意User:AddisWang的说法。另外我也认同benq说的“绝对不能允许使用权限进行保护”。--CHEM.is.TRY 2011年9月29日 (四) 18:29 (UTC)
- (!)意见:感觉AT在这次事件虽然说得很好听要阻止移动编辑战,但他根本就是参与者之一,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跳下去参战又摆出仲裁者口气让我对他印象变差了。AT过去的表现让我觉得他很积极想解决维基上的问题,但他的问题就在于他太急了,反而引发了更多问题,像之前取消年代日期内键时也是,让其他人的监视页面短时间内被他刷了很多次占页面。
- 而回到这个议题,我认为AT只用Google作为证明有争议,Google并不是绝对的。事实上在媒体圈很少会不翻译日文人名,峯岸みなみ像高山南(ja:高山みなみ)的例子转成南也无不可。如果因为没有所谓正式或统一的中译人名就要直接应用原文的话,那中文维基有一大半的外国人名条目最好都回退成外国原名,因为很多人的译名都没有正式中译或统一啊,我们怎么知道对方喜欢用哪个汉字来音译。如果AT坚持己见的话,我认为应该要将所有中文文献上没大量出现或没有统一译名的外国人名全改回原名去。--114.47.169.229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01:18 (UTC)
- 首先,在中文官方网站中,无任何一位成员使用什么高桥南、峯岸南等的名称,可见AKB48官方根本从未认同这些名称。其次,从Google搜索量显示带假名的名称明显比没有的来得多,可见带假名的名称在中文地区比中文名称还要常用。如果说两者的差异不大的话,那真的没有关系,但是目前的差异平均都有10万以上,这种情况下仍然坚持使用中文,我认为是于理不合。另外,日文和其他语言不同,日文既采用假名,也采用汉字,如果没有正式的中文名称,强行将假名转换成汉字的话,容易让人误会该人本身的日文名称也是一样。而且,上述的中田千智本身就是该人的原名,然而她现在采用的是中田ちさと在艺能界活动,如果偏要中田千智,等同无视采用艺名的事实,条目标题变相并不准确。回应一下上面的评论,有人说应该采用高山南取代高山みなみ,我是同意的,因为搜索量来说前者远远比后者多,但是诸如峯岸みなみ都比峯岸南等的来得多,而且声优没有中文官方网站,难而反应相关营运方的是否存在正式的中文名称,但是AKB48存在中文官方网站,显示的正正是带假名的名称,可见AKB48官方从未认可高桥南等等的名称。因此,从搜索量和官方网站来说,采用带假名的名称完全是合情合理之举。—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1:54 (UTC)
- 请先把讨论重点从AKB48移开,而是综观整个中文维基的命名政策:中文维基的政策是当条目主题有常用的中文名称时,要以中文名称为主,除非该主题人物/事物的中闻名非常不常用,但外文原名却非常常用,才“破例”地不以中文名称作为条目名。上述的讨论重点完全走偏了,只把重心放在搜寻结果数量的比较、或是官方网站上的写法,但请注意搜寻结果比较通常是有许多个常用译名时用来决选的辅助工具,并不是优先引用的原则,此为本末倒置。另,官网上的写法也不能推论官方反对使用“高桥南”“中田千智”这样的译名,顶多只能说官方没有正式公告中文译名(说不定只是代理商或站务人员懒得翻译而已),至于“中田千智本身就是该人的原名,然而她现在采用的是中田ちさと在艺能界活动,如果偏要中田千智,等同无视采用艺名的事实”这件事,其实只要在内文中说明她的译名是原名的假名拼法就可达到效果,为何要在条目名称上大做文章去达到一个大部分的人根本看不懂到底要表达什么的主张?
- 我利用Google限制特定条件的搜寻结果却显示出,包括许多台湾的主流报章、电视频道等媒体,都很大量的使用像是“高桥南”这般的译名,搜寻结果高达160万次以上,如此的搜寻结果纵使不能证明它是被使用频率最多的用法,至少已能证实‘“高桥南”是广为接受的中文译名’这事实。而且无论是高桥本人或AKB48的幕后厂商官方,也没有人跳出来说‘“高桥南”是不正确的称呼方式’,这就可以视同是一种默许,因为假如当事人或厂商官方非常有意见的话,就应该会像泽尻英龙华的状况一般,由当事人主动跳出说‘请不要叫我绘理香,要称呼为“英龙华”’。
- 虽然可以理解AT君的主张有其背后的论证基础,但毕竟中文维基采取的是共识决,如果只有该君一人坚持但绝大部分参与讨论者都抱持反对意见的话,也只能说声抱歉了。基于对中文维基“以中文条目名”为主的政策维护,我认为用日文平假名作为条目名,是非常不妥的。最后我要说的是,你们这些看得懂日文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内)请不要太自我中心了,这种条目名对于那些看不懂日文假名的中文维基用户来说,未免太不尊重了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9月30日 (五) 03:59 (UTC)
- 如果搜索结果数为假名多的话,我个人比较倾向(-)反对,毕竟官方网站更合适拿来作为标杆,而辅以搜索结果的话,应该问题不大。(当然如果搜索结果为中文为多的话,那就另说了。)至于不尊重看不懂日文假名的中文维基用户的问题,我觉得其实也没那么严重。首先,有重定向可以用,其次,内文可以通过全文简繁转换,所以条目名内带假名这一问题,只要使用合适的编辑技巧,在当前情况下也没有那么严重。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04:22 (UTC)
- 搜寻结果只能搜寻到包含有平假名名称在内的网页,但并不能证明使用平假名的场合比中文多(因为里面也包含大量完全将日文内容copy至中文网域页面的状况,或是在中文文章中注释日文原名的状况)。如同上面所述,Google搜索结果通常只能作为辅助用途,因为搜寻结果的数量其实是可以利用搜寻方式的设定进行人为操作的!(言下之意,先决定想要的搜寻结果之后,再设计出可以产生这种结果的搜寻方式,也是办得到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9月30日 (五) 04:40 (UTC)
- 大象兄搜寻要设定为搜寻特定词语,这样的情况下,一下子高桥南就变成2万多。另外,如果中文维基容不下用外语来命名条目标题,那请问Google和Facebook那些算什么?按照大象兄的逻辑,我们岂不是不尊重那些看不懂英文字母的中文维基用户吗?如果在常用和官方用法两方面都是带假名的名称较为有优势的话,请问所谓高桥南等是基于什么能够取代带假名的名称,而成为条目标题?—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8:06 (UTC)
- 刚搜到官方新闻稿称高桥みなみ为高桥南,因此只有这个可以移动。其他仍然有待证实。—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8:26 (UTC)
- 大象兄搜寻要设定为搜寻特定词语,这样的情况下,一下子高桥南就变成2万多。另外,如果中文维基容不下用外语来命名条目标题,那请问Google和Facebook那些算什么?按照大象兄的逻辑,我们岂不是不尊重那些看不懂英文字母的中文维基用户吗?如果在常用和官方用法两方面都是带假名的名称较为有优势的话,请问所谓高桥南等是基于什么能够取代带假名的名称,而成为条目标题?—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8:06 (UTC)
- AT兄不需要扯到英文名称的条目上面去:因为会使用电脑设备上网连上维基百科者,纵使英文不佳者也没有人认不得英文字母,认不得的人根本连电脑设备本身的操作都有困难。但是,中文人口里面到底有多少人看得懂日文五十音?这数字保证跟看得懂英文字母者有天壤之别。当然,相对于其他语言,看得懂日文假名者可能还算稍多的,但根据兄台您的理论,恐怕哪天维基百科上出现一堆俄文、阿拉伯文或梵文作为条目时,我们又该怎么应对?说实话,除了几位真的旅居日本的中文维基用户外,我的日文恐怕已经比在此活跃的许多人都灵光太多了,但纵使如此我还是不认为中文维基的条目名称中可以允许出现日文假名,如果真的是找不到适当中译的名称也应该使用罗马拼音标示之,更不用说争议中这些根本就已经有可考证或常用中文译名的人物。—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9月30日 (五) 08:52 (UTC)
- 英文和日文都是语言,两者的待遇应该相同,有多少人懂该语言跟常用度完全无任何关系,现实是就算在大中华地区,中文是最常用的语言,但同样有以英文或日文等外来词更常用的情况出现,可以懂不懂一种语言,与常用度是两码子的事。就算不懂假名,也不代表有假名的名称就是不常用,如果有人不懂英文字母,请问难道所有英文名称就等于不常用?如果您所说俄文等外来语的用词比中文名称在大中华地区更常用的话,使用外来语作名称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做法。使用罗马拼音,然后拼合汉字,基本上是一种原创研究的做法,保留原文名称是可查证而且在常用度较高,又是官方名称的情况下,为何不能采用原文?难道就是因为中文维基要用中文,就要排斥其他语言吗?这等同自设局限,难以反映部分使用外文名称作为常用名称的现实。—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9:03 (UTC)
- 我的重点在于‘英文字母 vs. 日文字母(也就是假名)’,不是‘英文 vs. 日文’,看不懂英文整句拼起来的意义但如果看得懂字母,至少有办法辨识一个名词。但对于没学过日文假名的人来说,看到这些假名等同于看到一堆鬼画符,在后续的查找参考上是会有困难的。回到AKB48的议题,中文官网上的日文名并不是‘官方认定的中文名称’,举‘高桥南’的用法,这几乎已经足以推论官方是允许全汉字译名的用法,官网上那些日文假名的存在,基本上只是‘没有翻译’而已。‘没有翻译’跟‘中文中也得使用日文假名’,这可是两回事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9月30日 (五) 09:10 (UTC)
- 对于没学过英文字母,看到这些英文“等同于看到一堆鬼画符,在后续的查找参考上是会有困难的。”我认为是否要采用外语作为名称,应该是基于相关官方有没有正式的中文名称和外文名称是否比中文名称更常用,“没有翻译”不就等于官方并没有承认任何中文名称吗?“这几乎已经足以推论官方是允许全汉字译名的用法”这纯属您的推论,现实却并非如此,峯岸みなみ和高桥的名称虽然相同,但并没有改称为“南”,其他也是如此。可见,官方只是有限度承认部分名称,这不等同于官方承认所有中文名称。因此,在没有官方的中文名称,而且外文名称在中文地区比中文名称更常用的情况下,那很明显应该采用外文名称。既然官网采用“高桥南”的说法,我认为条目能够以此为名,但无可否认的是高桥みなみ仍然是更常用的,而且受到官方认可的。其他中文名称在未有官方的中文名称前,除非常用度超越原文名称,否则名称根本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AT 2011年9月30日 (五) 09:29 (UTC)
- 如同前述,由于没有学过英文字母的人根本连使用电脑上网查询维基百科的基本需求都做不到,因此大体上可以说看得到维基百科的人,都是看得懂英文字母的,但同样的原则却不适用于日文字母上,这是关键差异。至于AT兄一直咬住的‘外文名称在中文地区比中文名称更常用的情况’不知是根据哪个证据?或许高桥南因为来过台湾比较出名,所以我再举‘峯岸南’为例,如果限制搜寻结果在台湾的网域之内,使用全汉字的‘峯岸南’搜寻结果为10,300笔,其中大部分都是中文内容的页面,但如果改用日文假名的‘峯岸みなみ’,搜寻结果虽然是比较多的35,400笔,其中参杂了大量纯日文未翻译或是中日文混杂的页面。根据此结果我很难信服‘外文名称在中文地区比中文名称更常用’的说词,这显然只是为了证明AT兄想要的结论而去曲解搜寻结果而已。由于Google搜索没有办法很明确地将非中文内容的条目进行有效筛选,因此从此搜寻结果中我只能判断‘在台湾的网域中两种用法都很常见’,但没有办法将这样的结果与是否是中文领域直接关连。—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9月30日 (五) 10:22 (UTC)
- 我和您争论的不是到底看不看得懂,而是同为语言,对待方法应该相同的基本逻辑,就算英语有优势,也不能够排斥其他外语。另外,对您来说是曲解,对我来说是大部分中文使用者宁愿用日文名称也不愿用中文名称。台湾地区的结果可能只是差两万左右,撇取那些可能有问题的结果,我姑且认为两者相约,但是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来搜的话是137,000和28,900的分别,就算再多的所谓“大量纯日文未翻译或是中日文混杂的页面”,也不会有10万个吧?如果不限地区来搜索的话,繁体中文是115,000和19,800的分别,简体中文则是171,000和34,000的分别,差异之大显而易见。—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1:00 (UTC)
- 看来中国大陆与香港的朋友们似乎对使用假名的习惯度,远高于台湾用户,真是个有趣的现象(我还以为三地之间台湾人对日本文化接受度是最高的)。那意思是说,是否可以引用地区用语习惯的差异原则,使用繁简转换标签处理之?—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9月30日 (五) 11:18 (UTC)
- 我不反对这种做法。但是条目标题仍然应该采用最常用的名称。—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1:32 (UTC)
- 看来中国大陆与香港的朋友们似乎对使用假名的习惯度,远高于台湾用户,真是个有趣的现象(我还以为三地之间台湾人对日本文化接受度是最高的)。那意思是说,是否可以引用地区用语习惯的差异原则,使用繁简转换标签处理之?—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9月30日 (五) 11:18 (UTC)
插一句无关讨论的话:诸位的留言都已经缩进到15个冒号了,留言的左右间距连20个字都不到,还是用一下{{od|数字}}吧...囧rz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20:18 (UTC)
- 我也插一句无关的,我的屏幕还能显示60个字。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6:37 (UTC)
AKB48 “官方国际中文站”与“AKB48 Official Site”的差别待遇
在 AKB48 官方国际中文站的“关于 About AKB48”网页上,仍留有许多日语假名;然而 AKB48 Official Site 的“What is AKB48?”网页上,却看不到任何假名。看起来,AKB48 对中文读者与英文读者有差别待遇喔!-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2:45 (UTC)
- 罗马字当然容易搞...日本官网也有。中文嘛...要考虑因素太多了。—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2:54 (UTC)
- 是吗?我虽便举个例子,您觉得‘グッバイ·ママ’翻成中文会难搞吗?-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5 (UTC)
- 我意思是考虑因素的问题。罗马字基本上就是将日文直接转成读音,即音译,中文却是意译的,而且又要考虑意思上是否有错误等问题。因此,罗马字当然比较容易处理。—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3:10 (UTC)
- 是吗?我虽便举个例子,您觉得‘グッバイ·ママ’翻成中文会难搞吗?-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5 (UTC)
- 上述官方国际中文站网页中还有很多假名并非外来语,与音译无关;而是AKB48官方将所有歌名、演唱会名都保留日文。我相信如果想将这些内容纳入英文版,他们一定会规规矩矩地翻译成英文。但制作中文版时,(我猜想)AKB48官方显然认为中文粉丝会“乖乖地”自我要求学会“辨识”日语假名,以便购买或拷贝他们的作品。而且多数粉丝并不想真的了解意义,所以能省则省,不用翻译了。-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3:28 (UTC)
- 基本上我认同AKB48官方的作法;但这里是中文维基,读者不全是粉丝,不应随他们起舞。-Kolyma (留言)
- 英文歌名不也是一堆罗马字嘛...—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3:34 (UTC)
- 英文该翻译的时候,当然也应该翻译,但建议另辟版面讨论。在此,我要提醒AT君:英文字母与日文假名在华语圈里的普及程度有如“天差地别”,不宜相提并论。以台湾为例,自1968年实施九年国教起,每一个国中学生(七至九年级)都得接受每周四小时以上的英语教育;近年来则更提升到小学三年级就开始上英语课。而日语呢?从1945年以后,就没有列入任何等级学校的必修课程,所以大学毕业生看不懂日语假名者比比皆是。台湾被日本统治过几十年,而且台湾民众对日本人向来也比较友善,都尚且如此,其他华语地区就更不用说了。-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00 (UTC)
- 我了解到其中的天差地别,但待遇应该还是平等的。—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0 (UTC)
- 英文该翻译的时候,当然也应该翻译,但建议另辟版面讨论。在此,我要提醒AT君:英文字母与日文假名在华语圈里的普及程度有如“天差地别”,不宜相提并论。以台湾为例,自1968年实施九年国教起,每一个国中学生(七至九年级)都得接受每周四小时以上的英语教育;近年来则更提升到小学三年级就开始上英语课。而日语呢?从1945年以后,就没有列入任何等级学校的必修课程,所以大学毕业生看不懂日语假名者比比皆是。台湾被日本统治过几十年,而且台湾民众对日本人向来也比较友善,都尚且如此,其他华语地区就更不用说了。-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00 (UTC)
- “齐头式”的平等是假平等。-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4 (UTC)
- 我建议AT君要争的是“没有汉字的日本人名”(混血儿或日裔外国人常保留日本“姓”而使用音译之片假名“名”),而非有汉字而故意用假名的日本人名,否则与粉丝何异?-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9 (UTC)
- 另外,台湾的汽、机车车牌很早就使用英文字母,所以有些没学过英文的老人家为了万一被车子撞到时能讲得出肇事者车牌号码,还会刻意学会辨识26个英文字母。再加上 WC、DDT 等惯用语的存在,官方文件早已将英文字母纳入。甚至不少中文字典(包括书面与网站)就直接在解释中加入英文字(不只是字母或缩写喔),例如教育部字典网站对“赛先生”的解释。而日文假名呢,则无如此之待遇。-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2 (UTC)
- 我不是指台湾对其的平等。而是,作为语言的平等,例如上述说的如果外文名称在中文地区比中文名称常用的话,条目应该以外文名称来命名,无论是英、日还是其他语言,我意思的平等待遇是这样。—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7 (UTC)
- 另外,台湾的汽、机车车牌很早就使用英文字母,所以有些没学过英文的老人家为了万一被车子撞到时能讲得出肇事者车牌号码,还会刻意学会辨识26个英文字母。再加上 WC、DDT 等惯用语的存在,官方文件早已将英文字母纳入。甚至不少中文字典(包括书面与网站)就直接在解释中加入英文字(不只是字母或缩写喔),例如教育部字典网站对“赛先生”的解释。而日文假名呢,则无如此之待遇。-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22 (UTC)
- 我认为“外文名称在中文地区比中文名称常用”的标准要“很严苛”,而且不能被网络大量复制文化给愚弄才行,否则就不是中文版,而是杂文版、万花筒了。再者,维基影响力极大,是许多网络复制文章的来源,要慎重才行。-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45 (UTC)
- 当然。—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5:02 (UTC)
- 请允许我在这里也插一句嘴:>>>“是吗?我虽便举个例子,您觉得‘グッバイ·ママ’翻成中文会难搞吗?-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5 (UTC) ”
- 如果要考虑观感效果的话,应该是翻成“goodbye,妈妈”或索性全英文goodbye mama/goodbye mom比较好,因为虽然这段片假名转成英文后的意思是“再见了,妈妈”(或别了,妈妈),但是也应考虑到片假名在日语中可以作为一种突出词句的表现方法。如果在平假名和汉字组成的句子中出现了片假名的词,其效果基本上就和中文里的普通宋体5号字中出现5号加粗黑体的单词或4号斜体宋题的感觉差不多了,因此这里才建议译为“goodbye,妈妈”。所以说,真要纠结翻译的话,光“信达雅”就有得好纠结了,翻译人名也不外如是。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20:33 (UTC)
- 当然。—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5:02 (UTC)
- 我认为“外文名称在中文地区比中文名称常用”的标准要“很严苛”,而且不能被网络大量复制文化给愚弄才行,否则就不是中文版,而是杂文版、万花筒了。再者,维基影响力极大,是许多网络复制文章的来源,要慎重才行。-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4:45 (UTC)
- 抱歉,在下不以为然,グッバイ·ママ的中文翻译就是“再见了,妈妈”或类似字眼,没有必要管日语外来语怎么来,否则中文版会变成杂文版(日语外来语不只源自英语,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语言)。其实日本演艺界“不当”使用片假名、符号(例如星号)在人名、歌名里,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了,是否需要亦步亦趋,值得探讨。另外,此议题已经离题甚远,有必要建议另行开版。-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5:33 (UTC)
- 我支持Kolyma兄的意见。纵使日文中使用片假名会有什么特别强调的意义在,对于不懂日文的读者来说,并不会因为翻译中写了英文而不是中文就可以体会这种差异。所以与其用这种莫名其妙的方式表达一种不懂的人看了还是不懂的意念,不如直接在中文翻译后面注释上日文原文,懂得这种差异者自然会看得出。—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0月1日 (六) 15:40 (UTC)
日本艺人条目中大量未翻译日语内容问题
抱歉!我再抛这个相关议题。在此就以上面提到的高桥みなみ/高桥南条目为例,当中就有这么一段:
- 1.叹きのフィギュア
- 2.ガラスのI LOVE YOU
- 3.背中から抱きしめて
- 4.リオの革命
而且这个条目还算是比较好的,有些条目的作品章节根本就是全部照抄日文版。请问这些日文是要写给谁看的?其他语言版本是这样处理的吗?
我提议应该全部译成中文(原文可以加括号附于后面);如果不愿意翻译,就不要写进来。-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1:59 (UTC)
- 是啊。演员、歌手的条目还好些,最差的是Category:日本AV女优中的条目,几乎个个都是照抄日文版,没有翻译。--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2:02 (UTC)
- 反正这些作品大部分都没有官方中文翻译,在中文网页中出现时也大概都是用日文原貌直接放着吧(感谢copy & paste大法),根据AT兄的理论这些内容全都应该以日文原本的型态保留在中文维基中,所以这些条目内容到底是写给谁看的?看得懂日文的人就看日文维基,看不懂的人还是看不懂,我就是担心这种问题所以极力争取中文维基一定要以中文优先的政策,无论是条目标题还是内容,保留其他语言只能作为注释参考用途或是‘不得已’时的备用作法,绝对不能舍本逐末。请各位支持我的观点,否则中文维基这样下去就糟糕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9月30日 (五) 12:10 (UTC)
- (+)支持。-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2:24 (UTC)
- 我家机器人正在跑,如有违漏。请回报。—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2:37 (UTC)
- 中文不用再在前面加lang模板,参看AT-bot的修改[1]。--Mewaqua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4 (UTC)
- 我家机器人处理不了这个,只能手动解决。—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3:11 (UTC)
- 那倒不如不跑,以后都不知道这个lang还要不要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6:09 (UTC)
- 我家机器人处理不了这个,只能手动解决。—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3:11 (UTC)
- 中文不用再在前面加lang模板,参看AT-bot的修改[1]。--Mewaqua 2011年9月30日 (五) 13:04 (UTC)
- 我家机器人正在跑,如有违漏。请回报。—AT 2011年9月30日 (五) 12:37 (UTC)
- (+)支持。-Kolyma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12:24 (UTC)
上海地铁意外条目合并讨论
目前,有两个这样的条目:
两次意外均发生在10号线,且发生原因类似。基于日后的事件随时间流逝关注度减弱的因素,我建议将两个条目合并至2011年上海地铁10号线系列意外,并提删原有条目。如无更多意见,我提议一周后动手。—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7:35 (UTC)
- 貌似没见任何报道/来源把两个事件合并在一起的。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34 (UTC)
- 似乎原因不近似。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41 (UTC)
- 两次意外均是缘起信号系统故障,第一次是故障后倒车,第二次是故障后用人手操作结果撞车。如果你说没有报道合并在一起,你可以看看追尾条目的注释4。而且合并之后更可以显示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重要性,也不会损害条目内容质量。如无异议,我建议将两个条目重定向至我提出的那个条目“2011年上海地铁10号线系列意外”。—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55 (UTC)
- 如果我没理解错,第一次信号系统故障信号系统故障(好像没有“倒车”吧)是直接原因,第二个是间接原因。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59 (UTC)
- 关于注释4,也有文章中提及7-23的,还有12-22的,不至于都要合并到一起去吧。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6:05 (UTC)
- 注意,重点是都是10号线,都是信号系统故障。这两个特征只有这两个事情有。此外第一次是反转运行,如果你觉得不算倒车那也就算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9:43 (UTC)
- 关于注释4,也有文章中提及7-23的,还有12-22的,不至于都要合并到一起去吧。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6:05 (UTC)
- 如果我没理解错,第一次信号系统故障信号系统故障(好像没有“倒车”吧)是直接原因,第二个是间接原因。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59 (UTC)
- 两次意外均是缘起信号系统故障,第一次是故障后倒车,第二次是故障后用人手操作结果撞车。如果你说没有报道合并在一起,你可以看看追尾条目的注释4。而且合并之后更可以显示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重要性,也不会损害条目内容质量。如无异议,我建议将两个条目重定向至我提出的那个条目“2011年上海地铁10号线系列意外”。—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55 (UTC)
- 似乎原因不近似。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5:41 (UTC)
既然觉得没什么好谈,当我没说过这个话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9:43 (UTC)
- [2]。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2:59 (UTC)
- 不一样。首先这次追尾发生在723之后;其次如果只有2次事故,还称不上“系列”。--达师 - 198 - 336 2011年10月2日 (日) 13:03 (UTC)
关于Category:冷兵器与Category:刀
个人发觉现时中国古代兵器的分类很不统一。
如Category:冷兵器中有很多关于刀的条目,其中大多数却都没有归到Category:刀,而只是冷兵器与中国武术。
建议不要凡是刀的条目都放至Category:冷兵器,而是较小的分类:刀,您们认为有需要吗?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2:05 (UTC)
- 其实我觉得把Category:刀当成Category:冷兵器的子分类不太恰当,菜刀、拆信刀要拿来砍人当然不是不行,但一般会把它列入兵器吗?所以我觉得正确的做法似乎是把Category:刀独立出来,兵器用的刀分到Category:刀跟Category:冷兵器;工具用的刀就只分到Category:刀,而不列入Category:冷兵器--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5:50 (UTC)
- 一个条目可以归属于两个以上的分类,这两个分类并不一定需要有相关性,所以根本不存在上述的问题。不过,子分类与母分类的从属关系似乎很难利用现有的架构厘清清楚,因为作为武器使用的刀类的确是冷兵器的范围,但如同上面所言又有些刀类本身并非兵器,但要因此不把这些兵器用的刀放入刀类的分类之中,似乎也怪怪的......所以结论大概就是,无解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0月2日 (日) 22:34 (UTC)
- 其实我提出的问题就在后者。一般的条目而言可以从属于两个无关系的分类,但是一个分类如果同时从属于两个不相干(甚至相斥)的父分类,就会让分类中的条目出现诡异的结果。或许分类也该做消歧义?(例如:分类:刀 (武器)/分类:刀 (工具))--Reke (留言) 2011年10月3日 (一) 08:07 (UTC)
- 一个条目可以归属于两个以上的分类,这两个分类并不一定需要有相关性,所以根本不存在上述的问题。不过,子分类与母分类的从属关系似乎很难利用现有的架构厘清清楚,因为作为武器使用的刀类的确是冷兵器的范围,但如同上面所言又有些刀类本身并非兵器,但要因此不把这些兵器用的刀放入刀类的分类之中,似乎也怪怪的......所以结论大概就是,无解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0月2日 (日) 22:34 (UTC)
不能戳的秘密条目多次被加入大量侵权文字, 但当中又经多次修改, 该如何处理?
另外全文已经沦为讨论区及意见发表场, 请各位帮忙清理--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2:06 (UTC)
- 整个提删。--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6:03 (UTC)
翻译求助
“ | In earlier times he may have been an inhabitant of the plains—at any rate no one can place the pitchers of N. Northiana, N. Veitchii, and N. sanguinea side by side without being struck by their affinity. Again, a glance at your engraving of N. Northiana reminds one of a long-urned form of N. Rajah in obliquity of mouth and its wavy-margined frill. The cauline pitchers of N. Rajah have never yet been figuted. I was with Mr. Harry Veitch when Miss North first showed him the picture of N. Northiana, and it was a revelation to us both. I had the latitude and longitude of its habitat in my portfolio when I left Chelsea for Borneo, but unfortunately never had the chance of seeing Sarawak ; my lot was the wild north-west coast, among the pirate chiefs, and very good genial fellows I found them ! | ” |
求该段落的翻译,来源于en:Nepenthes_northiana#Botanical_history。乌拉跨氪 2011年9月29日 (四) 03:37 (UTC)
- 木有人鸟我,伤心。乌拉跨氪 2011年9月30日 (五) 06:05 (UTC)
- 正好这段时间都在翻条目,不过这两天事务繁忙,明天再帮看看...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9月30日 (五) 14:37 (UTC)
- 已尝试将上段内容补充在诺斯猪笼草里头,待阁下确认可不可行。─Kly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5:05 (UTC)
该条目中有大量与第七军无直接关系的桂系历史内容,希望有人能够加以清理。--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24 (UTC)
- 大部分内容为必须的补充描述。--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6:06 (UTC)
- 此为《李宗仁回忆录》疑似狂热爱好者User:DANNYQAO的作品。--Zhxy 51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3:15 (UTC)
噁字显示问题
在化学条目中(如噁唑),此字在维基百科“中国大陆简体显示模式”被强制改为“恶”,这样的转换是错误的,实际上中文对应的显示应该是“口恶”。不知道此问题应该如何处理?——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5:35 (UTC)
- 因为简体没有“口恶”这个字。简体所有我见过的出版物,该字都是手工造的。不知在字库里到底有没有。不过在简体无对应字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用繁体先代替呢,总比用假借的字好吧?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8:22 (UTC)
- (:)回应,翻了一下手边的几本有机化学书,那个字确实看起来像拼起来的字,很生硬,看来应该是字库中没有这个简体字了,希望维基百科可以更新这个字。——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9:13 (UTC)
- 这不是维基百科能做的,字库貌似是个国际标准神马的。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9:18 (UTC)
- 囧rz……这个字都没有,看来这年头“神马”都是浮云。——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9:26 (UTC)
- 先用噁代替应该可以吧?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9:32 (UTC)
- 我手头的其中一本书也是用这个噁的。不过二恶英、二恶烷这些词可以使用这样的转换(甚至“恶”更常用一些)--CHEM.is.TRY 2011年10月6日 (四) 22:45 (UTC)
- 用“恶”应该是一种被逼无奈吧,根本就打不出“口恶”,所以这个常用性有待商榷。另外,之前很多鸟类的属名字在字库中也没有,都是最近才补进去的。所以以后“口恶”就会出现于字库中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04:48 (UTC)
- 用繁体字的“噁”做暂时性替代也没太大问题的说,在{{NoteAT|G1=生命科学}}里补了这个字的繁简转换,以后在生命科学相关条目中显示如“凝血噁烷”等词的时候应该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了。——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54 (UTC)
- 用“恶”应该是一种被逼无奈吧,根本就打不出“口恶”,所以这个常用性有待商榷。另外,之前很多鸟类的属名字在字库中也没有,都是最近才补进去的。所以以后“口恶”就会出现于字库中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04:48 (UTC)
- 我手头的其中一本书也是用这个噁的。不过二恶英、二恶烷这些词可以使用这样的转换(甚至“恶”更常用一些)--CHEM.is.TRY 2011年10月6日 (四) 22:45 (UTC)
- 先用噁代替应该可以吧?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9:32 (UTC)
- 囧rz……这个字都没有,看来这年头“神马”都是浮云。——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9:26 (UTC)
- 这不是维基百科能做的,字库貌似是个国际标准神马的。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9:18 (UTC)
- (:)回应,翻了一下手边的几本有机化学书,那个字确实看起来像拼起来的字,很生硬,看来应该是字库中没有这个简体字了,希望维基百科可以更新这个字。——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9:13 (UTC)
头条娱乐存废讨论
请各位关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10/04#头条娱乐,该条目创建者对于众多删除意见表示不满,但依据不足。请各位参与讨论。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06:02 (UTC)
- 大家都别理他。什么理由都跟他讲完了,他就是不听,这种人就是来捣乱的。如果你有新的理由可以回应,没有的话就别理他。反正时间一到,是否提删是由支持数决定,不是他的歪理决定。--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4:52 (UTC)
温士凯的版权问题己解决, 但另有个人宣传之嫌. 请其他巡查员看一下--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0:35 (UTC)
- 我可以协助修正,但“参考资料”段尚有内容未有翻译。老实说,写这个条目的人文笔一般了,很多地方不通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2:05 (UTC)
从夏朝展示看出我对此管理员的感叹
这位管理员(user:Shizhao)因为个人的价值观,以启是首任君主的名义,用管理员的权力换大禹的照片为启(尽管放置大禹只是因为其他原因)。这也就算了,但在他人提醒夏朝首任君主是有争议的情况下,并且没有找另一张回避此问题的照片,我觉得他越权了。整个事情拖了一个礼拜都没有解决,最后有人提议这是可行的意见后,他叫我去看这个结果,所以他没有意愿解决他搞出来的问题吗?。或许大陆与台湾的维基百科真的应该要分家,因为大陆管理员没有顾虑到各地区的价值观不同,而一意孤行。这是我从这个事情看到的结果,就这样。--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0月1日 (六) 00:07 (UTC)
- 另外这是我在其他网站查到大禹是夏朝首位君主的说法
- 并不是否定启是首位君主这个说法,只是提出是有禹是首位君主的说法。
- 虽然书生这次的确有处置不当之处,不过不要动不动就提要分家好吗?维基百科是以语言来分而非意识型态来分,今天因为价值观不同就吵着要分家,那只不过是打造维基百科版的台湾大百科吧了,再搞下去哪天搞不好连蓝绿分家还是统独分家都有可能喊出来。英文有好几个国家使用为主要语言,也没看到英文版分家成英国维基、美国维基、新加坡维基、澳州维基等等,而难道没有分是因为这些国家的价值观都很接近没有冲突吗?
- 告诉你,就算今天大陆跟台湾分家成功,你所碰到的问题还是会出现,因为不是所有台湾人都有完全同样的价值观——再说分家也不表示不会有大陆人来编台湾维基。简而言之,你的解决之道对你所碰到的问题根本毫无助益,只是在逃避。
- 书生这次事件不对就应该聚焦在他犯的错上,如果是很普遍的现象则应该通盘性探讨。--114.47.174.219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0:21 (UTC)
- 讨论及条目描述一直有提及此为有争议内容:“中国传统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中原世袭制朝代,一般认为是一个部落联盟形式的国家”,这是大陆都有的历史观点而不是台湾独有,哪里没有顾及台湾人的感受?请不要以“没有顾及感受为理由”威胁任何一位维基人对中立内容进行修改。此外我要强调一下,这些什么启、禹的图片不过是后人的YY图,跟本人相貌一点关系都没有。要不是版权问题,我会建议把光荣的《三国志》的人物图片例如赵云作为赵云条目的配图,那比这些无色线条图效果要好多了。以一张后人YY的图片,一个意义不大的主题和一个维基人的操作行为(且不论此人对维基百科有什么影响力,但就其实际地位而言,仅仅是一个维基用户而不是决策者)去威胁维基人“分家”,那是满足台湾人的感受还是满足你的一己私愿?—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0:32 (UTC)
- 我也觉得其实没有必要为此事操心,在首页展示哪张图片当然是由个人偏好决定,放置禹像、启像或疆域图无关大局,实际条目的内容依旧有中立的解释。--Shibo77 2011年10月1日 (六) 06:51 (UTC)
- 讨论及条目描述一直有提及此为有争议内容:“中国传统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中原世袭制朝代,一般认为是一个部落联盟形式的国家”,这是大陆都有的历史观点而不是台湾独有,哪里没有顾及台湾人的感受?请不要以“没有顾及感受为理由”威胁任何一位维基人对中立内容进行修改。此外我要强调一下,这些什么启、禹的图片不过是后人的YY图,跟本人相貌一点关系都没有。要不是版权问题,我会建议把光荣的《三国志》的人物图片例如赵云作为赵云条目的配图,那比这些无色线条图效果要好多了。以一张后人YY的图片,一个意义不大的主题和一个维基人的操作行为(且不论此人对维基百科有什么影响力,但就其实际地位而言,仅仅是一个维基用户而不是决策者)去威胁维基人“分家”,那是满足台湾人的感受还是满足你的一己私愿?—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0:32 (UTC)
- 我晕了,shizhao可能的确做得不对,但是请不要动不动就把问题提到地域层面上。大陆也有很多人认为禹而不是启是夏朝国君(包括我),这点WG之前已经解释了。就因为一个小问题(还不是政治上的),就说要分家,这……无语。--CHEM.is.TRY 2011年10月1日 (六) 07:20 (UTC)
- 这样确实是不对(提分家)。只是身为百科首位管理员,居然不能维护百科的中立观点,而是按造他个人历史史观的观点,自行更换照片。在告知有争议的情况下,依旧不理。这是一件小事,只要再换个照片就好了,可是他就是不愿意改,我还能怎么办。看样子想要包容各地价值观的想法应该是无法达成,所以才有提出不如分家的想法(当然我想其他管理员应该不会没有中立观念)。总之,我现在才看出来他敷衍的一面,下次如果发生罢免投票,我想我会投支持吧。--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0月2日 (日) 01:24 (UTC)
- 那我反问你一句,我要求保留,他听你的换了,是不是我要罢免他?事实上,上次讨论似乎并无定案。—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02:25 (UTC)
- 或许是你理解错了,我从未说过换图片的原因是“大禹不是首位君主”,而只是因为大禹是夏朝君主有争议,而启是夏朝君主则没有争议。我也一直在用户对话页回应你的问题,另一位维基人也热心的做了很多阐释。此外,我这几天放假,很少上网,上网有相当一部分时间都在阅读和回应你的这个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2日 (日) 11:31 (UTC)
————————————————————————
- 《中国历史大辞典》以禹为第一代王[1]、《中国通史》白寿彝主编版以禹为夏的创建者,
- 只是展示图片而已,哪怕是禹有否为第一代君主有争议,无论怎样也算是和夏有关系的人物。如果想要更换,建议最好和条目编辑者先沟通,直接更换会严重打击条目编辑者。--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2日 (日) 13:07 (UTC)
- ^ 见“夏”条与“禹”条
- 从头至尾我都觉得此不是大事,书生未经通知更改图片是为不礼,Jason兄则因此主张对人评价是为不智。更令我感到难过的是阁下居然因此提出分家,如果是那些黄世泽之类的对维基毫无贡献的人所称,我也不足为奇;此事是由Jason兄所言,着实令我感到震惊。繁简分家本是政客党纷的结果,无论以后政局如何变换,繁简仍可通用,所异之处,又怎会过于行、草、楷、隶、篆?况且我行文编辑,即使优良特色诸条目,各有繁简所著而成。如若分家,谁肯劈我一分为二?我提议当由书生私下向Jason兄致歉,其余各位朋友继续按部就班编写,不宜再扩大争论,以免为奸人所用。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3日 (一) 01:34 (UTC)
- 分家之言确实过分,抱歉。只是我希望管理员在处理事情可以让人信任,毕竟我是相当信任他--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0月9日 (日) 02:37 (UTC)
Lady Gaga的条目长期被IP用户加入同一个私人后援会连结[6][7][8][9]等等,5个月以来持续耐心的添加数十次,为避免反破坏员持续花费心力在监视此条目,请求将forum.gaga-source.com加入spam名单--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1年10月1日 (六) 21:22 (UTC)
- 完成,放这边不一定会看到,建议使用WP:AN、WP:VIP或直接找管理员--Ben.MQ 2011年10月9日 (日) 03:44 (UTC)
史提夫·乔布斯条目质量提升
在下看了看条目浏览历史,原本在10/1日是442人次,到了10/6日已有101300人次,无奈的是该条目近期两百多次编辑中不少是机器人和添加各界对他的死后吊唁,对于他的事业和经历着笔甚少,希望有更多人能参考英文版编写各节资料,其实每一段都不是很长,在下一方面另有工作要作,另一方面对该领域所知有限,近期也许苹果做的决定或新闻界该人逝世消息的持续发烧,条目浏览人次仍会居高不下,因此希望各位能协助提升该条目质量,谢谢。——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4:48 (UTC)
- 不急,等他自传中文版出来了我买一本看着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4:53 (UTC)
- 这倒也是啦..—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3:46 (UTC)
抑菌铜
(※)注意抑菌铜已被禁止建立,不知原因为何。现又有用户建立了抑菌铜CU+和抑菌铜01,请各位注意。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10日 (一) 10:10 (UTC)
- 经查,抑菌铜被禁止建立的理由是:“已经三次宣传创建后被删”。三次删除的理由是侵权和宣传。然现在的抑菌铜CU+和抑菌铜01的原作者在百度百科已献出版权[10],所以版权问题应该不存在;现有内容也未见具体其为哪家公司或哪种产品作宣传。所以依个人之愚见,不如申请解除抑菌铜的空白保护,将二者重定向至彼(或直接移动至抑菌铜),再将重定向页Wp:CSD#R3。——彭鹏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1:22 (UTC)
- 个人的释出没有作用,就如我在自己写的条目写上版权所有,翻印必究有没有用?当然没有。另外,百度本身只有CC2.5,但我们要之3.0。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0日 (一) 11:42 (UTC)
- 诚然,不过该怎么理解百度协议的这句话:
- 个人的释出没有作用,就如我在自己写的条目写上版权所有,翻印必究有没有用?当然没有。另外,百度本身只有CC2.5,但我们要之3.0。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0日 (一) 11:42 (UTC)
百度百科用户发表、转载的所有内容及其它附属品(如示例代码、图片等)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版权声明的或发表内容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 ——彭鹏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2:56 (UTC)
- 承认没有看到那里。未仔细察看就报告,本人谨此致歉。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0日 (一) 14:10 (UTC)
- ——彭鹏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2:56 (UTC)
'''{{red|這些評級可能只是少數甚至個別用戶的意見,可能沒有經過任何討論,也不代表維基百科的共識。}}'''
这是用户Πrate分别于2011年10月6日 (四) 14:12(ACG)和2011年10月6日 (四) 14:03(JPN)加入的内容(WikiProject Japan那边已经有人做出了修改,不过还是有一部分文字遗留在了模版内),我想问一下对这两个模版的修改是否取得了一定的共识?或者说如果要修改这类模版是不是不需要通过共识就能编辑?因为这加上去的红字看起来实在是太突兀了,感觉太没共识了...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5:10 (UTC)
中国百强县的可靠性
就新闻报道公司评比中西部百强县敛财 多名官员曾捧场来看,这一榜单着实存在不少争议,且实在不靠谱(事实上就其排名本身而言,号称“百强”而入围县市数目竟然达到126个,有比这更坑爹的排名么),所以我认为除该条目本身外,应该在相关县市条目中予以删除,而只应采信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5年版。—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宁波市 评审) 2011年10月11日 (二) 00:58 (UTC)
- 这个不是每年都有评选的吗?-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03:41 (UTC)
- 国家统计局只在2004年和2005年评了两次,然后取消了。现在这个是一个民间机构搞的,而且被曝收钱提高排名,因此不应当算作可靠来源。—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宁波市 评审) 2011年10月11日 (二) 03:49 (UTC)
- 这都行啊。建议取消这些县的条目内部的描述,但至于整个评选的条目描述是否应该取消还需要讨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03:53 (UTC)
- 国家统计局只在2004年和2005年评了两次,然后取消了。现在这个是一个民间机构搞的,而且被曝收钱提高排名,因此不应当算作可靠来源。—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宁波市 评审) 2011年10月11日 (二) 03:49 (UTC)
“台”与“台”:条目名称与内文之用字
由于涉及条目广泛,因此适宜将讨论移至互助客栈讨论。此问题存在已久,经常引起移动战或编辑战,常被误会成繁简破坏,现时还未有效解决。本人觉得为免再出现移动战或编辑战,应早日达成共识,再将共识写入帮助页,如有需要可进行投票。本人对此的意见如下:
跟据“名从主人”原则,应该使用名称的机构、公司者政府部门所用的字。例如:汇丰银行的“汇”字虽然是异体字,但断不能改用“汇”字。以同一原则,如公司名使用“台”字,维基百科条目不应改为“台”,相反亦然。而地方名如台湾、台北等则应该跟随当地政府机构的官方用字。
不知各维基人意见如何?--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4日 (二) 13:55 (UTC)
- 只怕连同一个单位本身都不见得有定调,举台北捷运公司的这个页面为例,内文中根很多公家单位一样是用“台”字,但是版面左上角、北捷公司的CI右边却是写了“台”字,等于间接承认两种写法都可以接受。—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0月5日 (三) 07:11 (UTC)
- 以该机关的正式(商业注册)名称用字为准...例如:台中市为条目名称,台中市依然为重定向页面。机关商标并不一定与正式注册名称一样,但这仅是机关的商标而已。--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8:47 (UTC)
- 公家单位哪来的注册名。何况有些事物根本连‘主人’都不存在,例如台湾地理、台湾历史,您说是要属于谁管理?—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0月5日 (三) 14:21 (UTC)
- 公家单位有其正式机关名称(非商标),你举的例子都不是机关条目,我只针对公司与公家机关的名称来看。--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0:03 (UTC)
- 公家单位应该有相关成立的法律条文或文件,而文件中应该有正式名称。至于台湾地理、台湾历史之类,应该跟随台湾主条目用字,因为台湾地理是指台湾的地理,理应是台湾的子条目。而正如上文提到,地名应跟随当地官方用字。--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6日 (四) 01:24 (UTC)
- 公家单位哪来的注册名。何况有些事物根本连‘主人’都不存在,例如台湾地理、台湾历史,您说是要属于谁管理?—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0月5日 (三) 14:21 (UTC)
- 在台湾这两个字不是通用的?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17:51 (UTC)
- 基本上是通用的,不过过去教育部认为要写“臺”才是较为正式的。而清代官方也使用“臺”字,不然“臺灣府”与“台州府”取首字简称时会搞混。不过民间基本上没有在管这个,两边都能接受,看你爱写哪个,官方的话也许会比较倾向用“臺”字。不过在一些长条目里就会有用“臺”或“台”的争议,因为两字之间不会自动繁简转换,所以会出现一下子用“臺”一下子用“台”字的情况。--祥龙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0:00 (UTC)
- 繁简转换应该是技术问题,主要出现在内部链接方面。假如所有连结都跟随该条目的用字,应该不会出现连结失效问题。再者,技术问题不应是决定用字的标准。--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6日 (四) 01:24 (UTC)
- 我没说要以此来定用字标准,因为台湾民间是接受两字互通的,贸然强制将“台”全转换为“臺”有争议,不过不进行转换的话也的确会有一个条目内“臺”、“台”混用情况发生,而若要将条目内的用字手动统一也很容易被人当成搞繁简破坏,也可能会让原编辑者感到不满。--祥龙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1:36 (UTC)
- 我也没说将“台”全转换为“臺”,我的建议是跟随公司、机构或官方名称。而一个条目内“臺”、“台”混用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有必要的,因为不同公司用字不同,假如一间公司用“台”,另一间用“臺”,而两间公司名子同时出现在一个条目内,则不能统一使用“台”或“臺”。使用不同用字不应视作繁简破坏,因为“臺”与“台”同是繁体字。至于原编辑不满问题,不能因为个人不满而不进行修改。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内容应是力求准确而不是迁就个人喜恶。况且编辑页已写明“若您不希望您贡献的内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发,请不要提交这些内容。”--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6日 (四) 11:28 (UTC)
- 大多数情况“臺”与“台”是通用的,除非是注册商标一类的才比较有准确性问题,而我所谓的感到不满是指在没有准确官方用词之情况下,有的人可能对于单纯将“臺”或“台”修改成另外一个字感到不满,觉得他又没写错字,为什么要改,弄得不好就可能双方会搞起编辑战,就只为了争要用“臺”还是“台”。--祥龙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2:08 (UTC)
- 的确在大多数情况是通用,但是正因为如此,才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其一是同一名称在同一条目或不同条目内有不同用字,例如上文写“臺北”,下文却写“台北”,之后又再写“臺北”。其二是编辑战问题,在没有制定指引之前,编辑战无可避免会不断发生。所以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才会提出制定指引。正如上文所述,有“臺”与“台”分歧的条目一是公司名称,可以用注册名称解决;一是地名,可以以官方名称解决;一是地名的子条目,例如台湾地理、台北市建筑等,可以跟据母条目用子解决。至于修改,亦不一定是错误才修改,例如修饰语句也是一种修改,但不涉及写错字的问题。而且制定了指引,其后的编辑可以跟随指引,亦有助减少编辑战引来的不满。--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6日 (四) 22:10 (UTC)
- 我觉得我跟你一开始就有交集上的问题,我最初的留言只是在描述现况来回应乌拉跨氪的问题,你却以为我认为由于繁简转换问题而对此议题有意见。你上面的回应我基本上是同意的,我的留言基本上都是对于现况的描述与推想,阁下却一直以为我在跟你辩论反驳的样子。修饰语气是一种修改这我当然知道,但我上文的例子已经明确指出是单纯将“臺”或“台”字改成另外一种字来进行假设的情况了,实在不晓得你针对这点有什么好加以解释的。另外建立指引的话的确是能在编辑争议处理上有个依据,但如果说能有效减少编辑战的话则持保留意见,君不见关注度方针已行之有年可还是有人不满吗?除了制定方针之外,能让新手快速理解、接受方针也是很重要的。
- 基本上这个问题最主要的重点一个就是确立将有注册名称者依其注册名用法选字的措施,另提供大众相关资料来源以验证,另一个更为根本的重点就是以地名来看,是要使用“臺灣”还是“台灣”,一但地名确定以其中一者为主,基于台湾而产生的台北、台东、台中、台南甚至台西等地名便可确定下来,而这也是此一争议最根本之处,也是我担心会争论许久仍未有定案之处。而要我表明意见的话,个人是偏好用“臺”字的,因为这是较为传统的用法,虽然平常生活中也会用“台”字,另外会选择以此为主也是觉得此一方案对现有自动转换机制(“台”不会自动转换成“臺”,但“臺”会自动转换成“台”)的冲击最小。--祥龙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1:07 (UTC)
- 由于此提议主要原因是编辑战问题,因提到繁简转换令我联想同繁简破坏的问题,从而误解了阁下之原意,谨此致歉。对于减少编辑战的问题,本人的论据是有效的沟通是灭少磨擦的方法,假如在方针内已经列明用字的标准和理据的话,各编辑若理解到选字的背后原因,若同意的话可减少不满。当然并不能保证杜绝编辑战的情况,正如绝对不能令全世界人同意同一观点一样。亦可能编辑之前亦未详细阅读指引。或者是本人过分理想化也说不定。但总括来说我觉得制定指引是利多于弊。--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7日 (五) 03:42 (UTC)
- 的确在大多数情况是通用,但是正因为如此,才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其一是同一名称在同一条目或不同条目内有不同用字,例如上文写“臺北”,下文却写“台北”,之后又再写“臺北”。其二是编辑战问题,在没有制定指引之前,编辑战无可避免会不断发生。所以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才会提出制定指引。正如上文所述,有“臺”与“台”分歧的条目一是公司名称,可以用注册名称解决;一是地名,可以以官方名称解决;一是地名的子条目,例如台湾地理、台北市建筑等,可以跟据母条目用子解决。至于修改,亦不一定是错误才修改,例如修饰语句也是一种修改,但不涉及写错字的问题。而且制定了指引,其后的编辑可以跟随指引,亦有助减少编辑战引来的不满。--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6日 (四) 22:10 (UTC)
- 大多数情况“臺”与“台”是通用的,除非是注册商标一类的才比较有准确性问题,而我所谓的感到不满是指在没有准确官方用词之情况下,有的人可能对于单纯将“臺”或“台”修改成另外一个字感到不满,觉得他又没写错字,为什么要改,弄得不好就可能双方会搞起编辑战,就只为了争要用“臺”还是“台”。--祥龙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2:08 (UTC)
- 我也没说将“台”全转换为“臺”,我的建议是跟随公司、机构或官方名称。而一个条目内“臺”、“台”混用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有必要的,因为不同公司用字不同,假如一间公司用“台”,另一间用“臺”,而两间公司名子同时出现在一个条目内,则不能统一使用“台”或“臺”。使用不同用字不应视作繁简破坏,因为“臺”与“台”同是繁体字。至于原编辑不满问题,不能因为个人不满而不进行修改。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内容应是力求准确而不是迁就个人喜恶。况且编辑页已写明“若您不希望您贡献的内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发,请不要提交这些内容。”--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6日 (四) 11:28 (UTC)
- 我没说要以此来定用字标准,因为台湾民间是接受两字互通的,贸然强制将“台”全转换为“臺”有争议,不过不进行转换的话也的确会有一个条目内“臺”、“台”混用情况发生,而若要将条目内的用字手动统一也很容易被人当成搞繁简破坏,也可能会让原编辑者感到不满。--祥龙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1:36 (UTC)
- 繁简转换应该是技术问题,主要出现在内部链接方面。假如所有连结都跟随该条目的用字,应该不会出现连结失效问题。再者,技术问题不应是决定用字的标准。--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6日 (四) 01:24 (UTC)
- 万一那家公司也一会用“台”,一会用“台”呢?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8:34 (UTC)
- 假若是跟据注册用字的话,便绝少出现这个问题。一间公司不会随便更改注册名称。--Xeror | 对话页 | 贡献 2011年10月6日 (四) 22:10 (UTC)
全新戏说台湾已变成官网,居然还有“公告区”;“下周请收看”的文字也很像侵权,请各位帮忙清理。另全新戏说台湾与戏说台湾是不是同一节目?好像很多重复,请台湾朋友看一下。--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7:17 (UTC)
- 全新戏说台湾疑似原创研究。-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1:52 (UTC)
戏说台湾文字版又是什么回事?--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7:24 (UTC)
- 标题说是“文字版”,内容似乎是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令人费解。-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2:36 (UTC)
湖泊模板
User:Zhangmoon618建立了很多湖泊的条目,但其地图没有和湖泊模板整合,如其香错。望高人指点。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12日 (三) 06:44 (UTC)
- 我觉得他写得不错。地图和湖泊模板整合并无必要性,目前的版面也很好看,建议不必提。-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2:37 (UTC)
- 原本英文版的模板,就是这样设计了。这问题那边也有人提出,见en:Template talk:Infobox lake#add option for nested map template(指“嵌入地图模板的项目”)。我认为就现状,将座标图模板顺手放在湖泊模板底下就好了。若将来英文版那边有整合的话,我们这边再整合也不迟。--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3:50 (UTC)
跨语言链接
TF Gym与英文及其他语文版的en:Gold's Gym没有关系. 我曾经移除过跨语言链接, 但又被机器人加回来. 除了每一个语言版一一去改, 有没有比较有效的方法? (其实我上次已经把其他版本中的中文链接清理, 不知为何又全回来了[11])--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5:27 (UTC)
- 你必须把中文版中的所有跨语言链接移除,同时把所有其他语言版本中的中文跨语言链接都移除,机器人才不会加回来。只要漏掉了一个语言版本没有被移除,最终都会全部被加回来。你忘了把pt:Gold's Gym中的中文跨语言链接移除:[12]。--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9:31 (UTC)
- 有没有比较方便的方法? 若其中一个语言的朋友在不知情情况下回退, 那又不是要重新再来?--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9:39 (UTC)
- 目前基本上没有什么方便的办法。话说各语言版本和crosswiki的interwiki bot至少有近百个...之前倒是有一个interwiki中心的方案(类似于commons,所有语言wiki的跨语言连接全部集中在一个地方处理),但是不知道何时可能会实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3日 (四) 00:59 (UTC){{subst:}}
- 不要把错误的跨语言链接移除,而是在源码里面把它注释掉,看看这样有没有用。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53 (UTC)
- 测试了,注释掉有用(可以防止机器人再加回来,但一定要这样写[13],这样的[14]不行)。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8:41 (UTC)
- interwiki.py,1755行。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8:42 (UTC)
- 目前基本上没有什么方便的办法。话说各语言版本和crosswiki的interwiki bot至少有近百个...之前倒是有一个interwiki中心的方案(类似于commons,所有语言wiki的跨语言连接全部集中在一个地方处理),但是不知道何时可能会实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3日 (四) 00:59 (UTC){{subst:}}
该页面已经快两年没更新了,属于应该及时更新却荒废在那的页面,查看同类页面Portal:动漫/新进条目,却是每天都有更新。因此有必要重启该页面,借此机会可能调整一下页面形式,暂想出两种方案:
- 方案一:跟原来一样,以每天为单位登记新页面,每个月存档一次。好处是阅读者可以每天看到新进条目,可是必须每天都要有时间进行此操作。
- 方案一:划归板块(以化学分科为单位),每个月存档一次。好处就是不需可实现不定时登记,可是每次更新都要浏览大量页面,单次工作量太大。
请大家参与讨论——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9月17日 (六) 04:49 (UTC)
- Portal:动漫/新进条目是因为有User:Cp111长期不缀每日进行更新,以往我曾尝试想帮忙Portal:电影/新进条目后来发现力有未逮,建议是根据个人能力而行即可,甚至可考虑改为每月DYK整理,像Portal:台湾的Portal:台湾/New就是这样处理,不过新进条目用意是作为质量改善依据,而每月DYK则偏向于成品展示。--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9月23日 (五) 07:24 (UTC)
- 我有想过是否可以用机器人代劳,但是有几个问题。
- 机器人要每天定时去抓指定的分类里的所有条目名称,再去跟前一天的抓到的条目清单做对照,以筛选出新进条目。
- 有些新进条目,如果未预先分类,或是分类不在指定的范围内的话,就会漏失掉。
- 以机器人自动添加在“新进条目”,可能会有安全性风险,所以就算有人写得出此机器人,在实验初期,建议还是先手动加入。
- -P1ayer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3:45 (UTC)
- 我倒想能不能设计个机器人程序,机器人获取每天新建条目,以每天为单位列到一个页面中,然后人工将(认领制)拷贝到各主题/新进条目上,这样设计的机器人程序也不太复杂。——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5:26 (UTC)
- 机器人查分类可以看到页面被加入分类的时间,但如果有人把分类去掉再加回去会导致这个时间被更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4:40 (UTC)
- 你说的问题应该也有解法,如果可以取得近期被加到分类的条目名称的话,那应该可以根据条目名再各自取出其条目的建立时间做为再筛选的条件。-P1ayer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2:56 (UTC)
- 机器人查分类可以看到页面被加入分类的时间,但如果有人把分类去掉再加回去会导致这个时间被更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4:40 (UTC)
- 我倒想能不能设计个机器人程序,机器人获取每天新建条目,以每天为单位列到一个页面中,然后人工将(认领制)拷贝到各主题/新进条目上,这样设计的机器人程序也不太复杂。——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5:26 (UTC)
关于强袭魔女条目中的关于同人志内容的介绍
同人作品和商业作品本身应该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其关注度不足也很可能成立(同人二次创作的关注度一般低于原作),再加上同人的设定是否得到作者及相关出版公司的承认也是问题。所以,为什么这种一本正经地介绍商业作品的条目里会加入同人作品的介绍...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17日 (六) 16:04 (UTC)
上述内容引自该条目讨论页留言。我不知道能否直接删除相关内容,所以来此求教。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4:49 (UTC)
- 如果条目内允许加入比较知名的同人志的介绍的话,那我一定会在条目Kanon、To Heart 2和LOVEPLUS内加入みたらし侯成的“太太我爱你系列”(《秋子さんといっしょ》系列、《Sweet Jam》、《春夏さんといっしょ》和《宁々さんといっしょ》)的内容,以示抗议。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0:15 (UTC)
- 己所不欲,何施于人?“同人二次创作的关注度一般低于原作”不等于关注度不足,我支持删除关注度不足的内容,但不支持“一般”这个理由。-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08:49 (UTC)
- 抗议什么玩意?别搞笑了.自己看看吧,几本同人的作者都有 岛田フミカネ 本人,这家伙对于强袭魔女系列的重要性不必多说,他的合著作品与其说是同人志不如说是番外篇.不知道情况就别乱搞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9月28日 (三) 15:09 (UTC)
- 写明有岛田フミカネ的只有《阿非利加的魔女 Witch in Africa》,下面几本的介绍均未提及;其次,也只有《阿非利加的魔女 Witch in Africa》写明原为DVD附录小册子,但因限制而只能以同人志出版,其他为几本均未提及;再者,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这几本同人作品是否得到官方(拥有相关权利一方)认可?如果没有的话,即便是作者本人参与制作,也不应认为它就合适记载于一部商业作品的条目内。简略地提及也就算了,但是专门划出一段来正而八经地写出来,有点过了吧;第四,这段内容译自日文条目,日文条目那边没有任何资料来源,中文这边也没有,又如何确认这些描述确实无误?最后,呃...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想起来再补充吧。
- 至于关注度的问题,我倒是觉得应该由加入此段或同意此段的人来证明,以一般论来质疑,应该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吧?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04:39 (UTC)
- 我就直说吧,沙漠之虎和狮身人面像下的魔女是阿非利加的魔女的正统续篇,且不说Firstspear(野上武志)官方就是这么说的,之后发布的阿非利加的魔女总集篇收录了阿非利加的魔女本篇和沙漠之虎就是最好的证明,还有这个.阿非利加的魔女的三个作者除了野上武志是专业军事宅没直接参与到魔女系列制作中去外,铃木贵昭和岛田文金在魔女系列制作中的定位看过条目就应该很清楚了.你觉得这样的配对拿秋子果酱系列类比有可比性么?我完全看不出来.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4日 (二) 09:16 (UTC)
- 我先前就已经说过了:“再者,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这几本同人作品是否得到官方(拥有相关权利一方)认可?如果没有的话,即便是作者本人参与制作,也不应认为它就合适记载于一部商业作品的条目内。简略地提及也就算了,但是专门划出一段来正而八经地写出来,有点过了吧;”。您给出的链接只能证明《斯芬克斯的魔女(スフィンクスの魔女)》三作和《沙漠之虎(沙漠の虎)》前后篇是互有关联的同人志,而不是可以归进《强袭魔女》这一系列商业作品的作品,在一部商业作品的背景之上另出同人作品这种情况已经非常普遍,您应该证明《斯》和《沙》(甚至可能还要包括第一本《非》)被相关权利方(比如角川书店或角川集团)承认(最简单的一种方法),而不是厘清这几本同人志之间的关系。无法证明相关权利方(比如角川)承认的内容不应该归进这一部商业作品的内容,这也和关注度有关。其次,您给出的页面中明明白白地写着“キャラクター原案:島田フミカネ”:没有作者島田フミカネ参与的那五本同人志(沙2本,斯3本)(是否)能被认可为官方资料?而且我还是要重申一次:(即便有原作者参与,)没有得到作品的相关权利方认可的内容,不应归进商业作品的内容——同人志就是同人志,它也只是同人志。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04:18 (UTC)
- 依旧关注此讨论段中...若无其他反对意见,将会在近日内对条目进行简单修改(将可能有争议的段落注释化)。 路人甲™_I.Y.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4:24 (UTC)
- 我就直说吧,沙漠之虎和狮身人面像下的魔女是阿非利加的魔女的正统续篇,且不说Firstspear(野上武志)官方就是这么说的,之后发布的阿非利加的魔女总集篇收录了阿非利加的魔女本篇和沙漠之虎就是最好的证明,还有这个.阿非利加的魔女的三个作者除了野上武志是专业军事宅没直接参与到魔女系列制作中去外,铃木贵昭和岛田文金在魔女系列制作中的定位看过条目就应该很清楚了.你觉得这样的配对拿秋子果酱系列类比有可比性么?我完全看不出来.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4日 (二) 09:16 (UTC)
有朋友指康文署健身室有侵权之嫌, 经检查后应指“登记资格要求”一段. 个人认为这种政策条文应不算侵权, 大家意见如何?--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4:34 (UTC)
- 请给出怀疑遭侵权的网页,以供参考,谢。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8日 (二) 09:27 (UTC)
- 若要如实反映政策条文,得出来的文字相似度必然很高,但也最好不要全文照搬,而应该在不影响原意的情况下改一两个字,避开侵权之嫌。--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0:20 (UTC)
- 如何报名使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的健身室?--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2:22 (UTC)
- 现在条目内容已与来源有较明显分别,相信再没有侵权之嫌。--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6:01 (UTC)
- 太刻薄(对话页 | 用户贡献),在编辑慈济基金会时不客观不中立明褒暗贬,把未经查证的负面批评列入成介绍慈济的一部分。完全违反维基百科原则。强烈要求管理员封禁此用户。他在其他条目的编辑行为也引发其他用户抗议。请大家注意此人。-yang989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01:11(UTC)
- “未经查证的负面批评”所指为何?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0日 (四) 17:34 (UTC)
- 编辑历史中只见你在不停移除有来源的负面批评,而被多位朋友回退--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7:35 (UTC)
- 这样吧,我以其他新闻如洪淑惠:〈善款都给佛教团体吸走了?慈善资源倒向一面? 慈济:这是信徒认同慈济作的事〉《联合晚报》等替代何光明:〈慈济•外交•第三次世界大战〉《南方快报》。何光明那篇是社论,不能算第一手资料。虽说也是来源的一种,却也不能说多可靠且全面。文章的说法多听信各家报纸、杂志与道听涂说,却没有一一注明来源,然后加上作者奇特的解读思维,以及鲜明的政治立场。至于〈绿手指上的灰指甲(内湖慈济保护区开发案)〉那篇不会有太大问题,因为文中附上的相关来源比上面那篇社论多,站得住脚。“惟这些批评少见于主流媒体”这说法有点不对,偶尔才会发生特殊事件,其应对不符合社会期待,才会有质疑的声浪出现,可是这类事件又不是每年都有。至于,抓着这个新闻的梗大作文章的非主流媒体,也没有提及的必要,所以我删掉这一句。历史修订见1、2,这些都是User:Winertai添加的,User:太刻薄只是做合理的回退。我看要替换类似来源可行,但全部删掉恐怕很难。--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23:14 (UTC)
- “惟这些批评少见于主流媒体”这一句是这次编辑剩下的[15]--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2:15 (UTC)
- 这样吧,我以其他新闻如洪淑惠:〈善款都给佛教团体吸走了?慈善资源倒向一面? 慈济:这是信徒认同慈济作的事〉《联合晚报》等替代何光明:〈慈济•外交•第三次世界大战〉《南方快报》。何光明那篇是社论,不能算第一手资料。虽说也是来源的一种,却也不能说多可靠且全面。文章的说法多听信各家报纸、杂志与道听涂说,却没有一一注明来源,然后加上作者奇特的解读思维,以及鲜明的政治立场。至于〈绿手指上的灰指甲(内湖慈济保护区开发案)〉那篇不会有太大问题,因为文中附上的相关来源比上面那篇社论多,站得住脚。“惟这些批评少见于主流媒体”这说法有点不对,偶尔才会发生特殊事件,其应对不符合社会期待,才会有质疑的声浪出现,可是这类事件又不是每年都有。至于,抓着这个新闻的梗大作文章的非主流媒体,也没有提及的必要,所以我删掉这一句。历史修订见1、2,这些都是User:Winertai添加的,User:太刻薄只是做合理的回退。我看要替换类似来源可行,但全部删掉恐怕很难。--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23:14 (UTC)
- 了解,User:Chenyen照之前的版本修改的。。--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2:44 (UTC)
- 编辑历史中只见你在不停移除有来源的负面批评,而被多位朋友回退--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7:35 (UTC)
关于“中国君主列表 (地方政权)”中内容采纳的问题。
在中国君主列表_(地方政权)条目中,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章节中出现了许多“小政权”的资料。其中大多数基本可以查证存在并且已经“亡国”。不过我对这些人是否能够列入此表表示怀疑,具体来说条目中的一些人,例如曾应龙及晁玉华,所及资料并未能说明他们是否建立一个地方政权,他们的性质似乎仅仅是地方性暴动,并不能称之为“地方政权”,网路上所称的一些如“大有王国”更可能根本没有建立起一个政权,网名传扬戏谑的程度可能更高,所以想和大家讨论一下这个条目中资料的采纳问题。--SyaNHs 2011年10月19日 (三) 07:36 (UTC)
- 我建议拆分成若干条目,依照朝代,类似清朝地方政权君主列表之类的。条目本身是有价值,只要辅政以参考资料,可读性和实用性都是存在的。--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46 (UTC)
(!)意见:那条目其实只是一个列表而没有任何内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04 (UTC)
IP用户破坏情况日趋严重,请各维基人加强监察条目
近日发现IP用户对维基的破坏日益严重(行为包括加入冗赘且明显无建设性语句、肆意删除内容等),请各人加强对自己所监视的条目的监控,遇到破坏尽快回退!Silvermetals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2:58 (UTC)
- 这需要大家关注最近更改。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0日 (四) 16:01 (UTC)
user:113.252.132.171,该用户正在将大量图片无理由的删除。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0日 (四) 16:50 (UTC)
多利用这个
没有比这个更好用了,加上TW--Cwek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01 (UTC)
最近的繁简系统出现了很诡异的问题
最近的繁简系统出现了很诡异的问题,会在简体界面下用用一些极少见的类推简化来代替原文。取得了很不好的效果。建议恢复为原状。
如题。以前应该不是如此的。我发现系统会自动将繁体的“願”转为“𫖸”,其写法如链接:[16]。然而願的实际简化是愿。 受影响条目一例:阿紫,“另外,游坦之自从见到阿紫后,便无法自拔地爱上她,心甘情𫖸的被其凌虐,而她的一双玉足更令游坦之神魂颠倒。”--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01:21 (UTC)
还有:成蛟,原名是成蟜,蟜会被转换为𫊸,但这字正常情况下根本显示不了。天子传奇中也有这个字,同样显示不了。--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22:51 (UTC)
还有:明成祖#.E5.AE.B6.E6.97.8F,碽,被转换为䂵,但这字正常情况下根本显示不了。也如上述两字一般,被转换后的字很少用,通常都是直接用的原字。--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00:12 (UTC)
最近的标题很长,建议恢复原状。--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00:32 (UTC)
- Unicode数据库里面,愿字的kSimplifiedVariant是𫖸而kSemanticVariant是愿,蟜也有kSimplifiedVariant为𫊸,䂵的情况也一样,怀疑是谁批量加入了Unicode数据库的转换数据。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31 (UTC)
- rev:90409. 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52 (UTC)
- 因为生成转换表时使用了unihan的数据库,当这个数据库更新时转换表也会随之更新。但似乎unihan的最后一次更新有些不合常理了,最近的r99308已经修复了部分常用对应。另外,对于以前没有对应简体而无法转换的汉字(蟜和碽),我目前倾向于和unihan数据库保持一致。显示不出来是系统字体的问题,不能强迫其不转换了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10月15日 (六) 18:21 (UTC)
--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23:16 (UTC)
- 真觉得字体不收录是字体的问题,估计以后慢慢就好了。以前朱镕基还很多字体没有收呢,现在不是都用开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04:08 (UTC)
- 要说搜索,这反而使搜索结果丰富了。如果真有人打出了䂵妃来搜索,维基百科能提供相关资料。而繁体的在/zh-tw下的相关页面显示,用䂵妃同样能搜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04:12 (UTC)
- 其实我认为对于绝大多数字体都不能显示的汉字,应该开发一个webfont,汉字由用户制作(例如svg格式),然后通过webfont技术单独调用单个字来显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3:33 (UTC)
- 其实,我上面说的几个字,基本上不会写成类推简化的。就像成蟜,简体一般是直接写为成蛟的。所以我认为目前这种来转换,反而才是影响了文字。上面已经提到过,有些字是原文用得多,其类推简化字倒没有人用。
- 再一个问题就是,转换后,文字显示不了,这是维基程序的问题,因为原本是可以显示的,是维基要强制转换才造成的。如果要截图或是打印,那个字也就是个空白了。用svg的话,的确算是一个方法,但是有逆天ie浏览器存在,也会令部分用户显示不了这个字。将svg以图片的形容显示并不好,因为当该字较复杂时,会看不清,放大又模糊了,倒失去了使用svg的初衷。
- 或是做成生僻字模板那种的,在文字本身所在位置有一个加亮的方框显示,如果等光标移上去再出现一个含该字图片浮动窗口,这样比直接在网页上显示要更容易看清笔划。但又怕移动设备会不兼容。
- 请好事者加入讨论。
--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4:28 (UTC)
呃…日文汉字“樫”会强制转换为“㭴”,还有在繁体环境下常用的“鍊”变成☐,例如武装炼金,到现在仍没解决。--Justice305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8:08 (UTC)
- 囧rz...我指的是Web开放字型格式。其中一种可以把字体做成svg档(参考[18])。然后通过CSS的@font-face调用。而google推出的web font更是可以通过指定需要的字符的方式,缩小网络字体体积,加快访问速度[19]。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我可以通过设置某个不能显示的汉字使用某个自制的含有该汉字字体的web font,就能在网页上显示出该汉字。这种做法的优势是不用像许多网站那样自建字库,不需要用图片代替文字,不影响复制粘贴和第三方的使用(文字还是文字,只要通过webfont或者自己设备中有能显示该汉字的字体就可以显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7:34 (UTC)
- PS:希望我对web font的理解没有错误.....如果能够实现这个技术可是功德无量。另外,纠正一点,svg是无损缩放矢量图,放多大都不会模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7:39 (UTC)
- SVG好像只有Opera和WebKit实现了。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4:36 (UTC)
- 我能想到的只有在toolserver上把上传的svg变成woff然后在zhwp引用。mw:Extension:WebFonts不能实现在用户上传svg时更新字体文件。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4:39 (UTC)
- PS:希望我对web font的理解没有错误.....如果能够实现这个技术可是功德无量。另外,纠正一点,svg是无损缩放矢量图,放多大都不会模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7:39 (UTC)
- 我勒个去。没看我是说:“将svg以图片的形式显示。”目前维基就是用png图片的形式来显示svg的。因为要考虑到浏览器的兼容性。所以你说的这些还是要考虑兼容性,很显然目前仍为数不少的ie6用户可能会享受不到这一技术。就拿svg来说,直到ie8都还不支持。
- 我在上面已经反复说过多遍了。维基的做法还存原创的问题。我所举例的几个字中,有的是原文用得多,这个一查便知,我就不复制了,维基为什么非要闹特殊呢?
- 再有一个,願的简体不是𫖸,而是愿。这个问题我提了几天,程序还没改?这明显是个漏洞嘛,目前还不知道有多少类似的错误转换。
- 如果把svg转换成eof的话,微软从IE 4就开始支持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8日 (二) 01:03 (UTC)
- mw:Extension:WebFonts需要增加功能来支持中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8日 (二) 02:17 (UTC)
- 先得有字体,然后按现在的实现还得有svn权限的人去更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5:16 (UTC)
- 还有那个愿字代码里修了,得等下一次更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5:17 (UTC)
- mw:Extension:WebFonts需要增加功能来支持中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8日 (二) 02:17 (UTC)
什么时候去查一下印刷本书籍,看这些字怎么印。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5:23 (UTC)
- 绝大多数冷僻字都能找到相应的字体。最大的问题是mw:Extension:WebFonts现在的做法不太适合中文,中文不能显示的汉字大概也有数千吧?如果做到一个字体里,那可是非常影响速度的(用户需要下载完字体才行)。因此明智的做法是一个冷僻字做成一个字体文件。另外,可以参考[20]--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01:17 (UTC)
- 字体(至少在我用的firefox里面的实现)是延迟加载的,就是说页面会全部载入,然后等字体载入后那些字才会变成能显示的样子,而且只用下载一次(有缓存)。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11:17 (UTC)
- 绝大多数冷僻字都能找到相应的字体。最大的问题是mw:Extension:WebFonts现在的做法不太适合中文,中文不能显示的汉字大概也有数千吧?如果做到一个字体里,那可是非常影响速度的(用户需要下载完字体才行)。因此明智的做法是一个冷僻字做成一个字体文件。另外,可以参考[20]--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01:17 (UTC)
Unicode 6.0.0各种不靠谱,鉴于6.1.0还在beta阶段,r100226将unihan数据库直接回退到5.2.0的版本。--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10月19日 (三) 14:15 (UTC)
- 我写信给unicode说了願字的问题了(哈𫖸字在我的ubuntu上居然可以显示,是(原+页)),直接对应願的简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14:37 (UTC)
- 另外,虽然webfont会延迟载入,但是中文字体的话估计至少也会1-2MB吧?还是会影响一些速度的,而且移动版的话,流量未免太大了(费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14:42 (UTC)
- 有那些罕用字的字体文件么(或者我们这里有没有人能做?)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4:37 (UTC)
- 另外,虽然webfont会延迟载入,但是中文字体的话估计至少也会1-2MB吧?还是会影响一些速度的,而且移动版的话,流量未免太大了(费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9日 (三) 14:42 (UTC)
- 願字只是6.0.0的一个小问题,还有更奇葩的。“A”的简体和繁体都是“B”的这种对应关系都有好几十条(没数,说不定上百)。6.1.0现在释出的版本中基本上已经修复了这些错误,但因为不稳定所以暂未采用。6.1.0已经修了“願”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10月19日 (三) 15:49 (UTC)
二磷酸?双磷酸?
这个关于生物化学名词的问题让我纠结了好久,大陆几乎都用“二磷酸”,而台湾似乎两者都用[21],这样看来应该不需要在{{NoteAT|G1=生命科学}}里补这个词的繁简转换。如果可以,直接将把维基百科中的“双磷酸”条目(如果糖-1,6-双磷酸)都移动到“二磷酸”上,这样同时移动到两岸都能接受的译名上,就不存在另外添加什么全文转换的额外操作了。不知大家意见如何?——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11日 (二) 10:48 (UTC)
- 看台湾用户有没有意见咯。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11日 (二) 17:22 (UTC)
- 应该没差吧?!我去找wolfch问问看--yrr933! (留言)|生物提升-科技提升 2011年10月12日 (三) 10:55 (UTC)
- 在下生物化学其实没有很熟呢,不过用google查询tw网域内一般网页及学术论文,两者似乎都有使用--Wolfch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15:53 (UTC)
- 生物化学我也不太懂,如果有错烦劳指正一下。en:Bisphosphonate这条目,若有人翻译出来,台湾方面请务必转换成“双磷酸盐”。“二磷酸盐”附注于括弧中,或于注释中说明。如(-{zh-cn:又译'''双磷酸盐''';zh-tw:又譯'''二磷酸鹽'''}-)。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篇名,单就“二磷酸盐”与“双磷酸盐”,其实两者笔数是很接近的,只有变成其他化合物时,两者使用比例才会悬殊。而台湾医学期刊跟学位论文、新闻报导,篇名则以“双磷酸盐”居多(单就这四个字而言),变成其他化合物时,则使用比例很接近。麻烦之处就在这里,各有各的支持者,分不出哪边是主流。以果糖-1,6-双磷酸这类情形来看,我想一律用“二磷酸”应该是可以,“二”笔划较少,在稍长的化合物结构里容易辨识。“双磷酸盐”若与其他化合物同时出现在文章中时,“双磷酸盐”做全文转换,其他化合物建议不用。中国大陆有些学科的成果比较领先时,台湾一部分学名受影响是很正常的。--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20:21 (UTC)
- 那就进行组地区词转换吧。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59 (UTC)
- 我想“Mihara57”的意见是认为:台湾对于“具有两个磷酸基团的生物分子”称呼为“双磷酸”和“二磷酸”的使用频率差不多,而且将“二”字写在生化化合物之中还可以起到提高辨认性的效果。如果是这样,可以说不需要在公共组中添加转换了,直接全部移动到“xx二磷酸”即可。——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20 (UTC)
- 抱歉,上面的“盐”我直接删掉,差不多就是我要表达的。文中有“双磷酸盐”(bisphosphonate)、“双磷酸盐类”(bisphosphonates)只一个单字的,公共组里要添加台湾的全文转换。文中有“果糖-1,6-双磷酸”(fructose 1,6-bisphosphate)这类两个单字以上,或已综合的拉丁文学名,不用添加全文转换。将这些条目全部移至“XX二磷酸”、“二磷酸XX”、“XX二磷酸XX”,我赞成这作法,但不知其他台湾用户的想法。“二”字在密密麻麻的导航模板跟较长的条目中,其辨识效果会比较明显,试把文中“二”全替换“双”预览即知。至于bisphosphonate(s)我希望台湾转换成“双”字,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它是常见药物,报纸跟保健杂志中也会提到。这可能也是共识之一,所以台湾使用比例一直居高不下。--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20:15 (UTC)
- (+)同意--yrr933! (留言)|生物提升-科技提升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15 (UTC)
- 也不必移动而考虑手动在特定条目的{{noteTA}}里加入标题转换。-Mys 721tx(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5:40 (UTC)
- 我想“Mihara57”的意见是认为:台湾对于“具有两个磷酸基团的生物分子”称呼为“双磷酸”和“二磷酸”的使用频率差不多,而且将“二”字写在生化化合物之中还可以起到提高辨认性的效果。如果是这样,可以说不需要在公共组中添加转换了,直接全部移动到“xx二磷酸”即可。——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7:20 (UTC)
- 那就进行组地区词转换吧。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59 (UTC)
- 应该没差吧?!我去找wolfch问问看--yrr933! (留言)|生物提升-科技提升 2011年10月12日 (三) 10:55 (UTC)
{{Infobox animanga/Game}}碰到开发、发行、制作、著作都不一样的情况怎么写?
比如Metal Max 2 Reloaded,发行商是角川游戏,开发商是Cattle Call;然而对游戏系列来说,著作权持有者Crea-Tech实际上更为有名,然后这个却没地方写。(关于企业的参数就给了“开发团队”和“代理商”两个)
请问这个在实际填写中怎么处理?是把Crea-Tech塞到开发团队里,还是新建一个参数,或者是干脆就不写了?--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10月22日 (六) 03:15 (UTC)
- 如果真的不行的话,建议使用传统的{{Infobox VG}}模板。--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0月22日 (六) 04:05 (UTC)
又有人在中华民国国旗歌乱加其他国家也有国旗歌
依据此讨论页面,目前因为没有听说过、也没有文献来源指称其他国家也有国旗歌,因此原本就删掉了,然而现在有人又在增加这个东西。我目前先将这句话弄来源请求,虽然先前我已经删掉第1个人的乱加资料,详情参见该条目历史。发言者:Invictus Justo (讨论切磋) 2011年10月18日 (二) 15:48 (UTC)
- 在其余十一个语言版本中,几乎全部都是只以“国旗歌”来命名此条目,只有马来文是以“国旗歌 (中华民国)”来命名,惟查马来文并无“国旗歌”之条目,所以那个括号并无消歧义之意。我认为中华民国国旗歌可移动到国旗歌,以正视听。--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5:59 (UTC)
- 其他国家的“国旗歌”是为歌颂国家旗帜的爱国歌曲,并不是在升旗时代替国歌演奏的歌曲。巴西的“巴西国旗歌”(o Hino à Bandeira do Brasil)、马来西亚的“辉煌条纹”(Jalur Gemilang)、芬兰的“国旗歌”(Lippulaulu)、爱沙尼亚的“爱沙尼亚国旗”(Eesti lipp)。--Shibo77 2011年10月19日 (三) 02:50 (UTC)
- 问题是“歌颂国家旗帜的爱国歌曲”是否就能够被称为“国旗歌”呢?我认为不能。--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08:26 (UTC)
- 歌名就是“国旗歌”当然就是国旗歌。国旗歌的意思就是“歌颂国旗的爱国歌曲”。中华民国国旗歌的情况属于例外,它是唯一一个代替国歌的升旗歌曲。--Shibo77 2011年10月19日 (三) 22:02 (UTC)
- 那么是否所有“歌颂国家的爱国歌曲”可称之为国歌呢?--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5:47 (UTC)
- 歌名叫做“国歌”的,应该就是国歌吧。“国旗歌是国家明确规定升降旗需播放的歌曲”,这大概是中华民国特有的定义。--Shibo77 2011年10月22日 (六) 08:23 (UTC)
- 那么是否所有“歌颂国家的爱国歌曲”可称之为国歌呢?--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5:47 (UTC)
- 歌名就是“国旗歌”当然就是国旗歌。国旗歌的意思就是“歌颂国旗的爱国歌曲”。中华民国国旗歌的情况属于例外,它是唯一一个代替国歌的升旗歌曲。--Shibo77 2011年10月19日 (三) 22:02 (UTC)
- 问题是“歌颂国家旗帜的爱国歌曲”是否就能够被称为“国旗歌”呢?我认为不能。--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08:26 (UTC)
- 其他国家的“国旗歌”是为歌颂国家旗帜的爱国歌曲,并不是在升旗时代替国歌演奏的歌曲。巴西的“巴西国旗歌”(o Hino à Bandeira do Brasil)、马来西亚的“辉煌条纹”(Jalur Gemilang)、芬兰的“国旗歌”(Lippulaulu)、爱沙尼亚的“爱沙尼亚国旗”(Eesti lipp)。--Shibo77 2011年10月19日 (三) 02:50 (UTC)
- 国旗歌是国家明确规定升降旗需播放的歌曲,但是“歌颂国家旗帜的爱国歌曲”是否称之为国旗歌,这的确需要探讨。--♪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19日 (三) 10:31 (UTC)
- 依据德语维基国歌列表条目,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意大利、荷兰、乌拉圭等国也有国旗歌。-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13:58 (UTC)
“不要使用专名号”
某些音译词较多的文章里,有专名号要比无专名号易读吧? Wyang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21:14 (UTC)
- 我比较想问的是维基文库的古籍正文,可以加上“私名号(专名号)”吗?虽然这种情况不常见,但我看到少数人在用。Wikisource页似乎找不到相关的讯息。--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23:36 (UTC)
- 我们家那本1979年的《辞海》是加专名号的,不知道现在的版本还有没有了。--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10月23日 (日) 00:49 (UTC)
中国历史人物与文言
个人巡查一段日子,发现很多关于中国历史人物的条目都过分采用了文言方式描写,如此段:
崔涣之子。最初以荫补协律郎。曾任蓝田令,宽明干练,县人为他立碑颂德。后转京兆府司录,累迁金部员外郎。建中三年八月。朝廷初分置汴东西水 陆运两税盐铁使。是年十二月二十日,由包佶与崔纵共同担任盐铁使。朝廷讨伐魏博节度使田悦时,他输送粮食,使军队供应不缺。贞元初官吏部侍 郎。熟知礼乐。贞元五年拜太常卿,官观察使。以父贬道州刺史,弃官。卒于贞元七年六月,谥曰忠,赠吏部尚书。
使用文言虽不能说是错误,但同时认为其难属现代标准汉语,故挂{{notmandarin}}。却觉其自动报速删有些问题:
- 管理员一定不会速删,即使我来当亦不会。
- 真的删掉也太可惜了吧
故到此问:能否新增模板,专指过分文言化,还是怎地处理?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29 (UTC)
- 看来编者是认为关心古代人物的读者都有一定的古文阅读能力。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57 (UTC)
- 同意,但请提出解决方法,谢。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5日 (六) 10:33 (UTC)
- 看来编者是认为关心古代人物的读者都有一定的古文阅读能力。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15日 (六) 09:57 (UTC)
- 这个条目还好啊!台湾的高中国文课本作者简介常用这样的描述方式,算不上真正的文言,应该不难读懂。依我看来,根本就不需要挂维护模板。-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3:27 (UTC)
- 这个不算文言,只能说语言很简洁。--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5:26 (UTC)
- 我倒是发现不少历史类条目都有欧化中文的情况,文字啰嗦,明明有现成词语来代替的,偏偏以大句的描述性文字来说。--玖巧仔●□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15:49 (UTC)
- 欧化中文是有问题,但我还是觉得上面的太“简洁”了。(好吧,我不说文言二字)我亦认为不用挂模板,但问题是可以挂什么?最好那种欧化中文和“简洁语言”都可以挂的。属于模板狂的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04 (UTC)
- 要有这一个模版, 先要定义什么是合适的当代文体, 这已经会构成一场灾难。中港台甚至海外作者行文方式都各有分别,要严格划一是不可能的事,问题只是个别读者是否看得惯。(“看得惯”是否港式中文?)--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14 (UTC)
又来搞定义啊,{{notmandarin}}里早就定义了要现代标准汉语,问题是现代标准汉语会重定向至中国国语普通话,这算是标准吗?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43 (UTC)
- 话说这好像不是文言,至少绝对不是古汉语,顶多算是近代汉语。——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0月16日 (日) 06:46 (UTC)
- 话说我只是说文言方式,之后亦放弃了文言二字,只是说“太简洁”可能做成误会(理解错误或困难)。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6日 (日) 07:06 (UTC)
- 不如多花点时间处理古代地名、年号、官职的内连,还比较实在点。或是在括弧里注明今地名、公元纪年、官职性质。读者若对履历中的古代地名、年号、官职没概念,管它是文言文,还是现在汉语,对传主的生平都不会有深刻的理解。--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10 (UTC)
应该是编者在史书的记载基础上做了一定的翻译。然而有不少地方的表达方式还是文言的。有些地方使用的语法与现代汉语不同,比如“以父贬道州刺史,弃官”、“贞元初官吏部侍郎”,可以改成现在比较通用的。有些官职升迁、追谥方面的词语可能难懂,比如“以荫补协律郎”、“赠吏部尚书”,可以换成现代人比较容易理解的。其他官职、年号等都不是太大的问题,可以用内链解决。—Snorri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3:22 (UTC)
- 我倒是觉得User:Justincheng12345的巡查把握是不准确的,很多编辑在长期翻译历史条目的过程中,会多少接受一些古文语序上的简洁,比如“赠”、“荫”都是专门使用了上千年,而这些制度在现在已经不存在,没有与之对应的准确的现代文,只有增加内链。--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2:55 (UTC)
- 我的巡查把握(?)暂不讨论。先前才有人在这里说一句“熟悉者除了用专业知识除错之外,也要用白纸的眼光检视条目有没有未顾及一般性的读者,出现因为过于熟悉,所以忽略解释或著加注的地方。”就我而然,赠、荫都不明白,即使专门使用了上千年,时至今天,能否用一些不太准确的现代文替代?例如“赠”能否以“追赠”代替?(还是我又理解错误?)荫呢?总有一些能代替吧?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7日 (一) 08:18 (UTC)
- 基本同意。维基百科的条目还是以能够让普通中文读者明白为好,“以荫补协律郎”可以改写为“由于祖上功勋余荫的缘故,得以补官协律郎”,“赠”可以改写为“身后追赠”,然后荫补、赠:官都可以单独开一个词条。—Snorri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18:34 (UTC)
- “荫”并非只是“由于祖上功勋余荫”,其中还有包括授勋的对象,比如“荫一子”、“子荫父职”、“荫锦衣千户”,其中所表达的“荫”是不同概念的,必须结合上下文意思。阁下解释中内容还有“余荫”,等于没有解释,多啰嗦了一句话,比如何为“余荫”之“余”?总之解决这个方法不是去逼那些老编辑去改变习惯,更愚蠢地是进行乱提删,浪费所有人时间。我记得大概陆续有三四十个古代地名就是被乱删,导致很多其他历史事件与人物条目表达内容的精准性受到干扰。--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18日 (二) 06:22 (UTC)
- 古文转现代文比翻译外语还要麻烦,建议在这一问题上慎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09:24 (UTC)
- 谁乱提删了?本人亦反对删除这些条目。但您看就这一个字亦已有这么多的歧义,一些以前没有接触过的读者不就更不明白?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18日 (二) 09:27 (UTC)
- 那就改成“由于祖上功勋的缘故(参见荫补制度)”,这样就清晰了。其它的例子可以在具体讨论翻译。—Snorri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7:18 (UTC)
- 我举几条典型的译例,主要参考《二十四史全译》、《汉语大辞典》:
- 起初以恩荫补任协律郎。
- 累次升迁为金部员外郎。(详译为“累次升迁后成为金部员外郎”)
- 朝廷起初分别设置汴东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使。
- 同年十二月二十日。
- 贞元初年,任命为吏部侍郎。
- 贞元五年,任命为太常卿、观察史。
- 因父亲被贬为道州刺史,后来辞官。
- 贞元七年六月去世,谥号忠,追赠吏部尚书。
- Snorri的译法很详细,可以顾及不熟悉文言跟古代常识的读者。但对我来说,这补译、意译稍嫌多了。通常古代作者文意太隐晦时,才需要这样做,否则照原字面上意思去译就够了(或略微润饰即可)。--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19:57 (UTC)
- 其他,先谈年号、时间的译例好了。也请Snorri或其他人可试补充各种译例。
- 建中初、贞元初→建中初年、贞元初年(一般常见译法)
- 建中中、贞元中→建中年间、贞元年间(一般常见译法)
- 建中末、贞元末(或季年)→建中末年、贞元末年(一般常见译法)
- 初→起初、当初、最初(建议第一种)
- 先时→先前、以前
- 先是→在此以前
- 是时、时→当时
- 是年(或是春、是夏、是秋、是冬)、是岁、其年→同年、这年、当年(建议第一种)
- 明年→第二年、隔年
- 数日(或数月)→几天之后、过了几天
- 未几、无几、俄而→不久
- 卒,年六十二→去世,享年六十二岁(一般常见译法,或终年、时年)
- 书籍方面,可以参考《文言今译学》“古代计时方法”、“时间名词作状语”,页150-155、211-214。--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18日 (二) 21:44 (UTC)
- (:)回应 以上“时间的译例”都是很简单易明的用词吧?这样下去“之一”会不会要改成“其中一(个)”?--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48 (UTC)
- (:)回应:我举的是我在《二十四全译》看到较有规律性的译例,还是可以发现译者间有各自爱好的译例。这些“时间的译例”对您来说是是简单易明,那么正是我希望的,它就是这么基础的东西,愈容易记住愈好,不像有些要看完前后句才能译,有时候要去查各种工具书,那种东西就很难教得会。有些译例是可以套用的,但有些不能随便硬套的。至于“之一”要不要译出,译成什么样,就靠您的语感来判断了。我记得“卷之一”之外,很少见到“之一”,这应该不需要译例,各凭本事就好。--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24 (UTC)
- 我指“明年”、“未几”、“卒”都是一般中文水准的朋友不会不理解的词汇。“之一”也是目前常用的词汇之一[22]。--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41 (UTC)
- “明年”是我见这些译者认为史书中要译的,不能算我个人的观点,基本上不用译也确实看得懂,我觉得更像润饰吧?其他词汇,这不是看不看得懂的问题,以出版界来讲这是经验法则,译者都会有默契去配合。可是以维基百科而言,就是有人认为要译,有人认为不用译,大都依自己程度去判断。“之一”如果在文言中,译为现代汉语时,也不难看得懂,念起来也不会不顺,当然可以不用译。而在现代汉语的文章里,“之一”是常见的造句方式,这没什么好争议的。--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7:10 (UTC)
- 不过为了让内文通顺易懂,还是改比较白话会好一点--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0月22日 (六) 03:44 (UTC)
- 这我赞同,那么有意翻译成现代汉语的人,不妨考虑在注脚中提供原文对照(尤其是内容较短的传记条目)。就连学者翻译的实体书籍,都不能保证完全无误,更何况是我们。最理想的情况是,两边的阅读习惯都可以兼顾到,不会顾此失彼。--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4:25 (UTC)
- 我指“明年”、“未几”、“卒”都是一般中文水准的朋友不会不理解的词汇。“之一”也是目前常用的词汇之一[22]。--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41 (UTC)
- (:)回应:我举的是我在《二十四全译》看到较有规律性的译例,还是可以发现译者间有各自爱好的译例。这些“时间的译例”对您来说是是简单易明,那么正是我希望的,它就是这么基础的东西,愈容易记住愈好,不像有些要看完前后句才能译,有时候要去查各种工具书,那种东西就很难教得会。有些译例是可以套用的,但有些不能随便硬套的。至于“之一”要不要译出,译成什么样,就靠您的语感来判断了。我记得“卷之一”之外,很少见到“之一”,这应该不需要译例,各凭本事就好。--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24 (UTC)
其实现在很多历史条目也有这种做法:如明成祖。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22日 (六) 14:35 (UTC)
- 突然发觉其实以前亦已有人提出类似讨论,另外,弄了个看似没用的模板,请察看。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22日 (六) 15:30 (UTC)
- 我希望这东西是放在下面,拿掉显眼的外框,像小作品模板一样低调。--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9:47 (UTC)
- 要用{{Asbox}}的话会出现一些问题:必会以“小作品,你可以透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作结尾,显然不符合要求。要不,可以像
- 我希望这东西是放在下面,拿掉显眼的外框,像小作品模板一样低调。--Mihara57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9:47 (UTC)
{{uncategorized}}一样要求放在最下方?(好像有种掩耳盗铃感觉,笑)再想想办法。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23日 (日) 11:59 (UTC)
恳请大家请救救各地新闻动态条目
从09月02日开始就有人大量提删,现在连条台湾2011年10月受到波及(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10/06#台湾2011年10月),理由是“不是百科内容”,但我要说明Portal:新闻动态之条目地位上相近编年史,所以不仅都符合百科内容,亦符合Wikipedia:关注度需求(摘录自新闻),请见365天的日志(如:10月17日)之存在,而亦有以年为志2011年,故移到Portal空间并不恰当。
但不过内容的确要经过筛选,不要流于新闻报导,请参见敝人为香港2011年10月#10月12日所添加的内容就相当有百科知识的标准,从新闻中萃取值得百科收录的内容也是新闻动态长久以来的要求与标的(参见Wikipedia:新闻动态更新指南),如果觉得收录内容不好,请编修之而非删除之,最后感谢各位关注Portal:新闻动态的发展。--♪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19日 (三) 09:32 (UTC)
- 新闻应该放在它们应该放的地方。比起中文维基,中文维基新闻更需要这些内容。不是说它们有罪,而是它们来了不该来的地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9日 (三) 15:57 (UTC)
- 请别忘了Portal:新闻动态与2011年10月。请尊重原编者意愿想法,请勿再次擅自将各地新闻动态借由提删而强制改名,此举并无法强迫取得共识,原提删者与建议改名者亦非编者之一,在此呼吁以免导致原编者丧失了编辑意愿,共识取得应由原条目之编者间取得而非这些旁观者(除非发动投票使之成为条文,否则敝人无法接受此举)。而另一方面敝人也会加强各地新闻动态之品质,免得沦为报导之嫌。--♪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0日 (四) 02:35 (UTC)
- (~)补充说明一下,敝人是Portal:中国大陆新闻动态与Portal:日本新闻动态之版面创建者,并主力于Portal:台湾新闻动态,而且对其他版面亦有参与。这边并非要引起争纷,相信许多人会将条目比喻为认养孩子,如果真的看不惯,那么就请持续参与我们养育(编辑)行列,感恩喔~ 。--♪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19 (UTC)
- 印象中的确比较少有百科全书会收录以年、月为名的条目。当然,维基百科可以有创新的一面。
- 编者的意愿当然重要,但百科的本质比编者个人的意愿更重要。保留方宜就这个部分提出更有说服力的论点,而非以感性理由为主打诉求。“共识取得应由原条目之编者间取得而非这些旁观者”更是不适当的说法,维基百科的精神应容许任何人加入,对条目编辑的共识参与讨论。
- 百科中的日期条目理应是介绍此一日期的通常知识,而不是日志式的写作。目前许多日期条目写成“历史上的今天”,笔调上确实有检讨空间。(例如12月25日在西方是圣诞节、在中华民国叫行宪纪念日等等)年份条目也应改写为主要内容在综合介绍整年度的概要、月份条目同日期条目;至于特定年月条目由于内容实在太细,要写出概要恐怕不易,再细分为各地,或许无法摆脱完全新闻式的写法。即使内容加入知识性元素,依旧跟主题“某地某年某月”直接的关系较低,间接关系较高。主留者如果能提出更好的规划使其能够以叙述方式表现主题内容,则大部分条目虽然一时未能提升到标准,但可以留下以待日后改写。
- 理论上“百科式”的日期条目应该是这样叙述的(内容纯举例):“2001年是21世纪开始的第一年,在本年由于中国发表oooo声明,而美国做出xxxx回应,国际关系形成####的局势…。另外在欧洲地区@@@@…”也就是把这个年份当成一个知识介绍,而不是介绍在这个年份中有进展的知识。
- --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17 (UTC)
- 补充说明:目前我倾向特定的某月(如2010年10月甚至特地某地的某月全部移动至Portal名字空间下,特定某年与不特定的月、日则全部以一般条目形式保留,日后人手充足时再成立专题小组进行改写。--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27 (UTC)
- (:)回应不赞成全部移动至Portal,非常耗费宝贵工时也完全没有必要,“特定某年与不特定的月、日则全部以一般条目形式保留,日后人手充足时再成立专题小组进行改写”将使编辑工程更为复杂化,而且不管人力多少执行都有困难(如果你想做就做,现在就有Wikipedia:时间专题、Wikipedia:日专题、Wikipedia:年专题供使用)。--♪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0日 (四) 03:54 (UTC)
- “全部移动至Portal”可以靠机器人处理,因为很机械化,没有工时问题。“特定某年与不特定的月、日则全部以一般条目形式保留,日后人手充足时再成立专题小组进行改写”换句话说就是“目前全部维持现状”,所以不知道怎么会“使编辑工程更为复杂化”,因为根本完全没有工程要做。--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4:12 (UTC)
- 另外一个支持全部移动至Portal的有力理据为“日本2011年9月存废讨论中,由Hargau提出的“以往新闻动态的页面是使用条目空间,后来才改用Portal,但可能存档页面忘记跟随。”足知此类型“条目”本来就是“新闻动态”的存档留下的历史问题,移至适当空间理所当然。--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4:26 (UTC){
- 这个问题早就应该要处理,请人用bot全部移到Portal名字空间就可以了,贡献纪录也都能保留。这件事很好解决,看不出来有什么“导致原编者丧失了编辑意愿”、“无法接受”的?--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5:53 (UTC)
- (:)回应章:当然看不出来,是因为您根本就没有观察新闻动态编辑状况,最有力的证据是香港2011年9月与日本2011年9月这两个条目,在九月初甫被全面提删之后,编辑状况大幅低落,而香港2011年10月与日本2011年10月是我昨天扩充的,在之前是连创建都没有。
其实而我并非强硬派者,而是强烈诉求希望各位尊重原编者意愿,假若他们出面表示:“照XX意思改名,而且也会持续编辑”,或者如果这些提倡改名者愿意出面持续数个月甚至数年编辑这些Portal(Kolyma可是维持香港版面数年[23],在此致上敬意),当然会从善如流,何乐不为。--♪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0:46 (UTC) - (:)回应Reke:复杂化当然是指“日后成立专题小组进行改写”(尤其是"4.理论上“百科式”的日期条目应该是这样叙述"),另外Bot无法解决这些问题,请参例Special:链入页面/台湾2011年6月,改名仍会有相当繁复工程要处理(还有Bot也不是随便可发动的)。所以照Reke意思应该就是“目前全部维持现状”,结案 。--♪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1:22 (UTC)
- 请勿断章取义。各地新闻动态应该以bot移动到Portal名字空间,链入页面也可以靠bot反向追踪后一并更改,这并不是bot不能处理的事情。“目前全部维持现状”只针对“特定某年与不特定的月、日”,也就是Wikipedia:时间专题、Wikipedia:日专题、Wikipedia:年专题下辖的条目。
- “至于“日后成立专题小组进行改写”,这个日后当然是等到有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到那天改写的问题已经没有那么复杂了。请放心,除了你之外,很少有人会在能力不足时就去发动大计划。
- 事实上原编者在这类型的条目命名上应该全部都只是跟着其他条目的规则在走,影响编辑意愿可能是“见到被提删”而不是“被移动到Portal”这件事情上。一并移到Portal名字空间之后甚至被挂删除模板的机会会变少,不久之后编辑状况会慢慢回笼。这已经是在尊重编者意愿以及尊重百科本质的情况中做出的妥协,谈判是要相互让步的,如果原封不动只是换到较无争议的空间你也不肯,那么根据“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维基百科不应该提供突发新闻讯息,一宗事件的源由、过程概要和后续后果可以是合适的,但是某场火灾如何暂时地影响附近交通、某个集会的人用了哪几样工具破坏某个地方、某场风暴或瘟疫中政府设立的求助电话号码……都不是适当的内容”提删者的理由还比较有说服力一些,因为所有这类条目都不可能提供“一宗事件的源由、过程概要和后续后果”这么详尽的说明,每一个列点都只列出了事件的结果或是那个时间点上的断片。
- 最后还是要说,原编者意愿的确重要,但是原编者如果不是在编辑“百科内容”,那意愿不能凌驾于百科内容之上。真的没有什么百科会把“台湾2011年6月”、“香港2011年10月”当成条目内容,这很明显只是月志而已。从先前提删讨论跟管理员处理看来,移动到Portal有其历史理据、共识认可。--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4 (UTC)
- (:)回应Portal:新闻动态乃纪载各地之每月事件(如2011年10月),定位如同纪载历史,现在条目之成立皆依靠关注度:
- “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而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没问题,现在都有取自许多新闻。
- “有效介绍要比顺带提及深入,但可能会较专门阐述浅显一些”目前取之内容皆有一定的介绍,只不过是采用以天为单位之分段。
- 另外根据“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目前新闻动态并未有如“某场火灾如何暂时地影响附近交通…(略)…求助电话号码”等这些杂列资料,例如2011年10月#10月12日: “利用死者遗骸中取出的物质,…(略)…发表(经济网 新华网)。”对一事件已经有一定介绍并可供读者较为简略方式了解事件经过,比起某些小作品还要丰富,与一般新闻报导不同,而且很多内容是融合许多个新闻来源而成,这也是新闻事件条目之写法,因此绝对符合百科标准。--♪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08 (UTC)
- 请问你写的那些东西是“2011年10月”这个主题的有效介绍吗?不是吧?你举的那一段可以当成鼠疫杆菌的介绍,而不是在介绍“2011年10月”。你看过哪一本百科全书在介绍“圣诞节”时,介绍的是“某年圣诞节中有个科学家发表了ox论文”?这种文不对题的东西不管来源多有力都不是“有效介绍”。更何况,时间跨度很大的事件如何可能在单一月分中介绍“事件经过”?另外这个事件跟前后其他事件有关系吗?没有什么关系的东西夹杂在一起岂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这类条目在先天限制下,根本就不太可能发展成百科式的写法,永远只能维持像新闻清单一样的形式。在杂志期刊、编年体史书里可以看到这种条目,在百科里可看不到。--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48 (UTC)
- 补充一下,在观注度方针“深入讲解”的注脚有个例子:
- (:)回应Portal:新闻动态乃纪载各地之每月事件(如2011年10月),定位如同纪载历史,现在条目之成立皆依靠关注度:
- (:)回应章:当然看不出来,是因为您根本就没有观察新闻动态编辑状况,最有力的证据是香港2011年9月与日本2011年9月这两个条目,在九月初甫被全面提删之后,编辑状况大幅低落,而香港2011年10月与日本2011年10月是我昨天扩充的,在之前是连创建都没有。
- 这个问题早就应该要处理,请人用bot全部移到Portal名字空间就可以了,贡献纪录也都能保留。这件事很好解决,看不出来有什么“导致原编者丧失了编辑意愿”、“无法接受”的?--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5:53 (UTC)
- 另外一个支持全部移动至Portal的有力理据为“日本2011年9月存废讨论中,由Hargau提出的“以往新闻动态的页面是使用条目空间,后来才改用Portal,但可能存档页面忘记跟随。”足知此类型“条目”本来就是“新闻动态”的存档留下的历史问题,移至适当空间理所当然。--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4:26 (UTC){
- “全部移动至Portal”可以靠机器人处理,因为很机械化,没有工时问题。“特定某年与不特定的月、日则全部以一般条目形式保留,日后人手充足时再成立专题小组进行改写”换句话说就是“目前全部维持现状”,所以不知道怎么会“使编辑工程更为复杂化”,因为根本完全没有工程要做。--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4:12 (UTC)
在英国记者马丁·沃克关于比尔·克林顿传记中,一句提到“Three Blind Mice”乐队的话(Martin Walker. Tough love child of Kennedy. 卫报. 1992-01-06.)则为明显的“顺带提及”。
- 你引用的报纸报导里都对“2011年10月”这个“条目名字”有提及的地方大概只有:1.报纸眉标;2.新闻事件中带到发生日期。很明显只是一个“顺带提及”而不是“深入讲解”。这样子你可以理解为何这类标题都移到Portal下比较合适吗?因为目前根本没有什么材料会对“2011年10月”做出“深入讲解”。一整年的话倒有些可能,例如万历十五年就是对“1587年”这个年(对中国历史)的意义做了深入讲解。至于跨年度的特定月份或日期,人类学的一些著作会介绍。我会提出两种处理方案,中间都是经过仔细分析思索的。--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7:08 (UTC)
- (~)补充Portal:新闻动态本身是个框架,实际上是在展示与编写“时间与新闻事件”类型之条目,而其格式就是以整合当月每天发生的新闻来介绍“2011年10月”,当摘录之新闻经过时间沉淀就会成为一段小历史,也没有仅摘录一段对话之“顺带提及”之情况,所以的确是百科式写法没错,时间条列式条目在各历史百科相当常见,只不过这边时间单位较小而已,而包罗万象的维基百科当然可以包容这些条目,建议您去图书馆翻翻“历史百科”或许会有不一样发现(例如:这本世界历史百科)。
实际上各语言版本早已有XXXX年OO月为单位之条目可作为支持敝人想法(参见en:Portal:Current_events)。例如英文版en:October_2011写法是将每天发生事件以主题分类(而敝人以"【主题】"方式区隔),而严谨的德语版de:März_2003也有月志条目之作法(以国家为分类),这些语言版本可供条目成立之参证。--♪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8:03 (UTC)
- (~)补充Portal:新闻动态本身是个框架,实际上是在展示与编写“时间与新闻事件”类型之条目,而其格式就是以整合当月每天发生的新闻来介绍“2011年10月”,当摘录之新闻经过时间沉淀就会成为一段小历史,也没有仅摘录一段对话之“顺带提及”之情况,所以的确是百科式写法没错,时间条列式条目在各历史百科相当常见,只不过这边时间单位较小而已,而包罗万象的维基百科当然可以包容这些条目,建议您去图书馆翻翻“历史百科”或许会有不一样发现(例如:这本世界历史百科)。
- 你引用的报纸报导里都对“2011年10月”这个“条目名字”有提及的地方大概只有:1.报纸眉标;2.新闻事件中带到发生日期。很明显只是一个“顺带提及”而不是“深入讲解”。这样子你可以理解为何这类标题都移到Portal下比较合适吗?因为目前根本没有什么材料会对“2011年10月”做出“深入讲解”。一整年的话倒有些可能,例如万历十五年就是对“1587年”这个年(对中国历史)的意义做了深入讲解。至于跨年度的特定月份或日期,人类学的一些著作会介绍。我会提出两种处理方案,中间都是经过仔细分析思索的。--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7:08 (UTC)
- 哪里“没有仅摘录一段对话之‘顺带提及’”?你的条目名字 叫做“2011年10月”,那么你引用的资料里到底何处有说明“2011年10月”的资料?英语的条目主文是“October 2011 is the tenth month of the current year. It began on a Saturday and will end after 31 days on a Monday. It is the current month.”这才是针对2011年10月这个“主体”来呈现的。而你看下面的内容也是记载在portal名字空间下的页面,只是用模板方式嵌进去而已。 不然这样吧!英文版本的条列新闻的部分仍是以Portal空间处理,但是用模板嵌入法达到收集资讯的效果,这样子在名义上说得过去(并非以跟2011年 10月根本无关的资料当成2011年10月的内容),而实质上显示方式与现在相同,日后若将2011年10月按真正百科式的行文(即有一主题的散文式写作,而非列点式或许多主题不同的短句罗列)建立更多内容时,被模板引入的部分会自动折叠形成附录性质的内容,这样也合理多了。安可君觉得这样的让步是否有异中求同?--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21 (UTC)
- (:)回应英文版以月来志事之条目主体仍然存在,并非使用Portal,而且中文版也可以补充上主文“"' 2011年10月"'是本年度的第10 个月。它在一个星期六开始并且在星期一在31天之后将结束。 ”,因英文版人力充沛所以有办法使用较为复杂方式。
其实要取得认同很简单,请阁下愿意先来动手持续数月甚至数年,使用新方式编辑做看看(需每天扩充),体会我们这些编者辛劳。因敝人长期实际参与新闻动态编写扩充,所以深知作业方式与一般条目不同,需要每日或每周定期持续投入否则会累积难以扩充,若作业方式过于复杂会造成编写工时延长,容易影响到日常生活作息。
而使用bot来改命名空间看似很简单(真的简单?请操作之),实质上会影响到一些原有作业方式,若阁下可妥善执行改版作业,使他人可方便于循之跟随,在改版情况良好且原编者跟随之,不造成编辑状况流失,经几月观察之后,敝人也不会多加干涉。
不过这也得端看其他各版面原编者之想法,此无法代表或强制他们之意愿 囧rz...。--♪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2日 (六) 00:33 (UTC)。--♪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2日 (六) 00:33 (UTC)
- (:)回应英文版以月来志事之条目主体仍然存在,并非使用Portal,而且中文版也可以补充上主文“"' 2011年10月"'是本年度的第10 个月。它在一个星期六开始并且在星期一在31天之后将结束。 ”,因英文版人力充沛所以有办法使用较为复杂方式。
- 连这个也不愿意的话,就先无共识搁著吧。看起来没有更多人愿意就这件事情表态,而且先前做出搬移决定的管理员也没有出面说明其对方针的理解。但我还是要说明白,里面的注脚质量并不差,只是都不是针对“某特定月份”这个“主题”的阐述或解释,支持方一直无法就这个论点提出一个有效的解决法。只编辑意愿来做为一种抗辩,这跟动不动就退维宣言一様,跟威胁差不了太多。
- 我还是希望有个人出来好好的解释,何以那些注脚资料可以被当成“2011年10月”的资料。亦或者,干脆把这类的条目命名为“2011年19月新闻动态”比较恰当?--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8:02 (UTC)
- 哪里“没有仅摘录一段对话之‘顺带提及’”?你的条目名字 叫做“2011年10月”,那么你引用的资料里到底何处有说明“2011年10月”的资料?英语的条目主文是“October 2011 is the tenth month of the current year. It began on a Saturday and will end after 31 days on a Monday. It is the current month.”这才是针对2011年10月这个“主体”来呈现的。而你看下面的内容也是记载在portal名字空间下的页面,只是用模板方式嵌进去而已。 不然这样吧!英文版本的条列新闻的部分仍是以Portal空间处理,但是用模板嵌入法达到收集资讯的效果,这样子在名义上说得过去(并非以跟2011年 10月根本无关的资料当成2011年10月的内容),而实质上显示方式与现在相同,日后若将2011年10月按真正百科式的行文(即有一主题的散文式写作,而非列点式或许多主题不同的短句罗列)建立更多内容时,被模板引入的部分会自动折叠形成附录性质的内容,这样也合理多了。安可君觉得这样的让步是否有异中求同?--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21 (UTC)
- (:)回应Edouardlicn,最初始的新闻动态是在2008年的Wikipedia:投票/新闻动态改版投票下产生,若要废除这些版面,那么请自行发动投票废除之(这也将会删除这些前人辛勤耕耘喽~>O<~)。--♪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1:27 (UTC)
安可为何你如此强调“删”字呢?提删是我一个人的意见,但是是否删除是公决,不是我一个人定。事实上,由于你懂的原因,最近我连提删讨论页都进不去,提交也只是用TW去提。如果你觉得,或者其他人觉得这个不应该删除,那我们都应该尊重表决结果。更何况,即使是不删除,也可以移动到某种索引页面,或者移动到新闻这一途,而不是只是提删。我在该页面只是表达个人意见,请不要以投票人数去压制个人意见。--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05 (UTC)
- (:)回应请勿曲解敝人之想法,主要是希望能了解并尊重过去的投票结果并无压制之想法而已喔~^_^。--♪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37 (UTC)
- 那请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投票结果,并考虑将内容放在合理的位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07 (UTC)
- (:)回应请个别处理,这边不是要推翻09月02日页面存废讨论记录之结果,此讨论是整个全部的新闻动态之处置,敝人之个人意见是(○)保留且维持现状,并请勿随意改名(除非原编者有表示愿意)。--♪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15 (UTC)
- 其实既没保留也没改名,现在处理的方式是“移到不同名字空间”,请精确用语。--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6:48 (UTC)
- “移到不同名字空间”也就是改名,也就是将2011年10月经移动后改为Portal:新闻动态/2011年10月,用语并无误。--♪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8:38 (UTC)
- (※)注意:容许我提醒一下安可兄,每个维基页面下方都有注明“本站的全部文字在知识共享署名 - 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之条款下提供,附加条款亦可能应用。”而且在提交编辑时,都必须点击“我接受上述方针指引并提交编辑”,下方有小字注明“请勿提交任何阁下不欲予人编辑或重新发布的内容。当提交非由阁下编写的内容时,请确保这些内容的版权与使用条款一致,及阁下同意遵守一切相关的版权条款。”。而“上述方针指引”就是粉色方框内的“■请在提交编辑前确认以下事项■”六项内容,包括“维基百科向依CC-by-sa-3.0协议和GFDL协议释出内容,而内容一经递交,亦自会依此等协议无可逆转而释出。请参见版权资讯”。综合上述几点,维基百科是“协作”的平台,如果你不喜欢中文维基的规范,不愿意让你的编辑被他人修改、移动、删除,我郑重建议安可兄应另觅他处。--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06 (UTC)
- (?)疑问请问阁下,敝人哪一点有“不喜欢中文维基的规范,不愿意让他人编辑被他人修改、移动、删除”之想法?而我说“请勿随意改名”的诉求之本意是希望要经过讨论甚至投票下执行(参见Wikipedia:移动请求与Wikipedia:命名常规),否则易产生争议,这绝对符合中文维基百科之规范。对于您指控无法认同,并对于您再次误解感到遗憾。--♪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18 (UTC)
- (※)注意:容许我提醒一下安可兄,每个维基页面下方都有注明“本站的全部文字在知识共享署名 - 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之条款下提供,附加条款亦可能应用。”而且在提交编辑时,都必须点击“我接受上述方针指引并提交编辑”,下方有小字注明“请勿提交任何阁下不欲予人编辑或重新发布的内容。当提交非由阁下编写的内容时,请确保这些内容的版权与使用条款一致,及阁下同意遵守一切相关的版权条款。”。而“上述方针指引”就是粉色方框内的“■请在提交编辑前确认以下事项■”六项内容,包括“维基百科向依CC-by-sa-3.0协议和GFDL协议释出内容,而内容一经递交,亦自会依此等协议无可逆转而释出。请参见版权资讯”。综合上述几点,维基百科是“协作”的平台,如果你不喜欢中文维基的规范,不愿意让你的编辑被他人修改、移动、删除,我郑重建议安可兄应另觅他处。--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9:06 (UTC)
- (:)回应请个别处理,这边不是要推翻09月02日页面存废讨论记录之结果,此讨论是整个全部的新闻动态之处置,敝人之个人意见是(○)保留且维持现状,并请勿随意改名(除非原编者有表示愿意)。--♪安可♫(与我对话 ☺)-2011秋聚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15 (UTC)
- 那请你一如既往地支持投票结果,并考虑将内容放在合理的位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4:07 (UTC)
个人(+)支持将新闻动态条目(○)保留在“条目空间”:
首先中文里没听说过把盐和酯分成一类的,照着英文翻译也要符合习惯。其次分类里面根本找不到羧酸盐。如果没有意见我就准备用AWB处理一下。--MakecatTalk 2011年10月22日 (六) 06:50 (UTC)
- (?)疑问:这个分类貌似是从英文维基翻译过来的吧。英文之所以这样用是因为英文里酯和盐是一样的(比如“Acetates”)。如果是这样分的话,那需不需要把其他的都拆分呢(比如分类:苯甲酸盐或酯)?--CHEM.is.TRY 2011年10月22日 (六) 07:00 (UTC)
- (!)意见:如果二者的实质不一样就拆吧= = --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10月22日 (六) 07:10 (UTC)
- (:)回应,那个分类里面的“盐或酯”子分类是本人创建的,这么做是与其他跨语言链接的“-ate”所指范围对等,故不建议拆分,对于又可成盐又可成酯的物质直接放在一起。——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7:21 (UTC)
- 支持。中文无盐酯合称的习惯。另,氨基甲酸铵、乙酸亚铁等等都是盐。Wyang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21:12 (UTC)
- 还是分开吧,毕竟中文里面没有这个概念。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4日 (一) 05:03 (UTC)
请帮忙看看这几个条目
请帮忙看看这几个条目:Open-js/AjaxConfigurationObject、Open-js/DeferredObject、Open-js/JsonpConfigurationObject、Open-js/callsafe、Open-js/loginErrorObject、Open-js/loginStatusObject、Open-js/自身支持的事件。请问是否该存在? 要怎么分类? -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02:04 (UTC)
- Open-js因侵权而被删,这些可能是孤立页面?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23日 (日) 04:45 (UTC)
- G15. 孤立页面,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没有对应文件的文件页面;
- 没有对应母页面的子页面,用户页子页面除外;
- 指向不存在页面的重定向;
- 没有对应内容页面的讨论页,讨论页存档和用户讨论页除外;
- 对应内容页面为重定向的讨论页,前提是讨论页建立于重定向之后,或者讨论内容已经存档;
- 不存在用户的用户页及用户页子页面,随用户更名产生的用户页重定向除外。
看似是第2项,个人意见。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0月23日 (日) 14:45 (UTC)
- 条目没有子页面。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02:24 (UTC)
- (!)意见理论是应把内容合并成一条目, 然后删除子页面--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05:06 (UTC)
用户Leoje_0192及Lamsiu2011近月对英皇系及杨受成作了不少修改,但文章已明显偏离了百科性质,更像是一篇新闻稿。
在杨受成一文中,刊载了不少零碎的叙述,例如:“杨受成为了好兆头,亲身带旗下艺人陈伟霆及蔡卓妍到珠宝店购买钻饰,寓意新一年他们返公司便“取宝回家”。阿Sa在店内逛了一圈即挑中一双逾4克拉的钻石耳环,阿Sa得知那对耳环价值超过30多万,她即道:“太贵了,我这么大个女都未买过那么贵的首饰,我的珠宝都是妈妈买给我的。”此时遭到老板杨受成取笑:“你拍一套戏都不止可以买到几对!””又例如:“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除夕,到访位于河北省保定市的杨受成慈善基金(顺平)老年服务中心,向中心的老人及孤儿问好送暖。”这跟百科有什么关系呢?
文章亦侧重于杨先生的公益事业,但细看一下行文,却详细列出几乎一切他参与过的活动,还要一一列举那类活动的捐款转了给“香港公益金、东华三院、香港世界宣明会、香港红十字会、善宁会及圣雅各福群会等”。这类内容用了近8000字节去叙述,是否合符百科标准呢?
另外留意维基不是公关公司的新闻稿专页,目前文章的风格却相当像英皇集团的业绩报告。“杨受成深信今天行有余力,就得回馈。他向来积极投入社区服务,身体力行...集团亦抱着“取诸社会,用诸社会”的宗旨[9],积极贡献社会”、“杨受成说:我生在香港,但根在大陆,心连祖国,与国家民族荣辱与共。2007年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杨受成为表达兴奋及欣慰的心情,特别出资超过400万港元赞助官方庆祝活动香港回归十周年烟花汇演晚宴”这显然未能达到维基的要求。
同时,Leoje_0192及Lamsiu2011两人自登记后,只在编辑英皇系的文章,他们涉足的文章亦全数出现上述问题。在此提醒一下,两人小心堕入WP:OWN的情况,将文章据为己有,误认为一切修改必先经过两人的审核。--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3:10 (UTC)
- (!)意见不只杨受成及英皇系, 很多艺人的条目也有此倾向--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4:12 (UTC)
- 准确的来说,是很多在世的艺人、政治人物,公司,组织的条目都有这个倾向。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6日 (三) 04:23 (UTC)
- 维基媒体对生者传记的态度:foundation:Resolution:Biographies of living people/zh-hant,“维基媒体的社群通过删除或改善这些吹捧性传记解决了这些常见问题”。 -- 同舟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4:50 (UTC)
- 这些条目往往在其爱好者外关注度都不是很高,所以特别是在中文维基,不能对这样的吹捧或诋毁式的文章进行删除或改善,结果也就成了这样。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6日 (三) 05:09 (UTC)
- 乌拉兄有兴趣一起处理一下这篇文章吗? 杨受成 一文惹人非想,他曾经向维基发律师信,该文的旧版本固然违反npov 和citation等要求,由两位新维基用户撰写的新版本亦相当不堪,这可能让一些不熟知维基的人误以为发一封律师信,就等于可以将文章据为己有,这种错觉和误解不利维基社群。--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1:22 (UTC)
- 对于容易引起争议的内容,我建议将所有没有可靠来源的内容全部删除。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7日 (四) 13:55 (UTC)
- 同意。杨受成本人曾入狱、卷入妨碍司法公正及殴打案等,有证人原要出庭指证他恐吓和非法禁锢,事后却忽然“失忆”,这些丑闻都有来源可遁,亦得到法庭资料佐证,而且这些事在当年亦相当哄动,所以文章应该在这方面作一定描述。正如徐步高、林过云的文章一样,百科除了会说明他们的个人生活,亦会对他们的犯罪生活以一定篇幅说明,毕竟林过云和徐步高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他们曾经卷入一些广受注目的案件。但杨受成一文比较棘手,因为他是娱乐新闻的常客,但娱乐新闻总是太多揣测和“创作”,真假难辨。
- 举个例子,几年前,香港商人刘銮雄曾指社会上有位“老千商人”,与集团旗下的女明星鬼混,有明星更加母女一起服侍老板;这消息哄动全城,接连成为几星期的娱乐焦点;当时多份娱乐报章都有追问杨受成的意见,但杨受成拒绝作回应。杨受成当日被娱乐记者追问“老千商人”,是不挣的事实,却不能说明任何关连。所以百科最好撇开这些juicy news了。--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5:58 (UTC)
- 对于容易引起争议的内容,我建议将所有没有可靠来源的内容全部删除。乌拉跨氪 2011年10月27日 (四) 13:55 (UTC)
- 乌拉兄有兴趣一起处理一下这篇文章吗? 杨受成 一文惹人非想,他曾经向维基发律师信,该文的旧版本固然违反npov 和citation等要求,由两位新维基用户撰写的新版本亦相当不堪,这可能让一些不熟知维基的人误以为发一封律师信,就等于可以将文章据为己有,这种错觉和误解不利维基社群。--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1:22 (UTC)
最好请这位朋友先澄清一下自己和杨先生的关系。听说杨先生的律师团可是很厉害的,不知道朋友是否也是成员之一?--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5:30 (UTC)
- 所以大家要小心咯,我用字也相当小心呢。 --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5:58 (UTC)
我已经做了很多修改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6: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