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
維基媒體消歧義頁
此条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
历史
古代中国,商人位列四民之末,社会地位低下,但事实上因能掌握资源与即时调度,商人地位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齐国管仲曾表示:“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柱石也。”,可见少了商人的管理能力,社会就会像缺了一根柱子的房屋而崩塌[1],到明清时,商人地位渐渐提高[2];只是有些人选择唯利是图,普通老百姓对之看不起,又爱又恨,认为“无商不奸”、“逢商必奸”、“无奸不成商”等。
常见行为
- 欺瞒哄骗
- 以次充好
- 哄抬囤积
影响
单一奸商的个人行为,对于社会的影响或许是有限的。但是如果是一群奸商对于民生必需品,联合进行哄抬囤积的话,可能导致恶性通货膨胀。
应对方式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 奸商[永久失效链接] -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
- "奸商" - 搜索 Google 图书
- 奸商 - Google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