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内容产业

数位内容产业(Digital Content Industry)是指运用资讯科技来制作数位化产品服务的产业,一般可分为八大领域,包括数位游戏电脑动画数位学习数位影音应用、行动应用服务网络服务内容软体以及数位出版典藏[1][2],大部份多属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范畴。

数位游戏

以资讯硬体平台提供声光娱乐给予一般消费大众。例如家用游戏软体(Console Game)、个人电脑游戏软体(PC Game)、掌上型游戏软体(Handheld Game Console)或大型多人线上角色扮演游戏软体(MMORPG)。

电脑动画

以运用电脑产生制作的连续影像,广泛应用于娱乐或其他工商业用途。

数位学习

以电脑等终端设备为辅助工具进行线上或离线之学习活动。例如数位学习内容制作工具软体、建置服务、学习课程服务。

数位影音应用

以运用数位化拍摄、传送、播放之数位影音内容。例如传统影音数位化或数位影音创新应用。

行动应用服务

以运用行动通讯网路提供数据内容及服务。例如手机简讯、导航或地理资讯等行动数据服务。

网络服务

以提供网路内容、连线、储存、传送、播放之服务。例如网路内容(ICP)、应用服务(ASP)、连线服务(ISP)、网路储存(IDC)、内容传递网路(CDN)。

内容软体

以提供数位内容应用服务所需之软体工具及平台。例如内容工具、平台软体、内容应用软体、内容专业服务。

数位出版典藏

例如数位出版电子书数位典藏及新闻、数据、图像等电子资料库。

参见

参考文献

  1. ^ 行政院《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画》
  2. ^ 數位內容學院-林珮嫺 (PDF). 国立成功大学创意产业设计研究所. 2007 [2014-07-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