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水道配水塔

23°28′06″N 120°15′01″E / 23.468422°N 120.250389°E / 23.468422; 120.250389

朴子水塔
朴子水塔
位置嘉义县朴子市文明路28号
材料混凝土RC结构
建成时间1935年(昭和10年)
官方名称朴子水道配水塔
类型登录等级:县(市)定古迹
评定时间2014年(民国103年)
详细登录资料

朴子水道配水塔,称“朴子水塔”或“水道头”,是位于台湾嘉义县朴子市公共供水设施,于时任朴子街街长黄妈典任职时,创建于1933年(日治昭和8年),1935年(昭和10年)竣工[1],为当时朴子街居民重要公共卫生建设,改善当时饮水卫生[2][3]。因具历史文化价值,目前被指定为文化资产[1][4]

历史

朴子水道配水塔,又称“朴子水塔”或“水道头”,位于嘉义县朴子市,创建于1933年(昭和八年),历时三年竣工[1],为当时朴子街居民重要公共卫生建设及防疫系统,改善当时饮水卫生[2]。因具历史文化价值,原于2006年(民国95年)9 月7日登录为历史建筑[5],2014年(民国103年)11月4日改指定为县定古迹[4]。目前为朴子市重要景观地标[5]

配水塔位于当时朴子街市的东端,朴子溪南边。因台湾日治时期公共卫生不佳及防疫系统未建立,居民多以挖井汲取井水使用。1933年(昭和8年),时任朴子街长黄妈典开始创建上水道取水净化后的输送设施,总工花费为198492圆,配水塔是其中一项设备,其他建物还包括取入井、砂溜井、原水唧筒井、唧筒室、分水井、沉淀池、沉淀井、滤过池、滤过调整井、排水井和净水唧筒井等等。1935年(昭和十年)竣工,台湾人自日治时代即称“自来水”为“水道水”,因用水来自自来水厂水道输送,而管道源头是自来水厂,故又称“水道头”。[3]

整体以欧风建筑呈现,使用材质为混凝土RC结构。其中,配水塔高35公尺,容纳水量达450吨,组成三部分由上至下为塔饰物、中层为水塔本体和下层塔架,塔饰物呈钟塔形之六脚圆顶小亭、水塔本体为圆形、水塔下层乃四环梁与十支柱的RC结构,第二环梁内加设放射网状柱强化支撑,梁柱外观呈方格状。[1][3][4]

朴子水道配水塔完工后,引牛稠溪(目前朴子溪)水,供应当时居民生活用水,后因泥沙淤积及用水污染,改以凿水井抽取地下水,1974年(民国63年)与现“台湾省自来水公司”整并,水源改引自乌山头水库迄今[1][3]

朴子市美学工作站指出,因朴子水道配水塔造型优美,历时一段时间为朴子最高建筑物,因此成为朴子地标及游子返回朴子重要景观象征[3]。经嘉义县政府公报指出当时具有瞭望性质,可由地面登扶手梯上通至小亭,目前未开放使用,因水塔之柱壁有龟裂的痕迹,列为未来修复之重点项目[4]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朴子水道配水塔. 国家文化资产资料库管理系统.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2010-04-27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2. ^ 2.0 2.1 嘉义县文化观光局. 縣定古蹟-朴子水道配水塔. 2015-04-22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3. ^ 3.0 3.1 3.2 3.3 3.4 朴子市美学工作站. 景點名稱:水道頭. 2007-12-13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4. ^ 4.0 4.1 4.2 4.3 嘉义县政府. 嘉義縣政府發文字號:府授文資字第 1030201393 號 (PDF). 嘉义县政府公报. 103年11月04号, (第十二期): 55-56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02). 
  5. ^ 5.0 5.1 嘉义县政府. 嘉義縣政府發文字號:府授文資字第 1030201398 號 (PDF). 嘉义县政府公报. 103年, (第12期): 54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