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基
李培基(1885年10月30日—1970年6月2日)[2],字涵础,直隶省河间府献县人,中华民国军事、政治人物,曾任职三个省政府的主席、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及考试院的要职。
李培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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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第5任考试院秘书长 | |
任期 1941年12月27日—1942年1月10日 | |
考试院院长 | 戴季陶 |
前任 | 许崇灏 |
继任 | 陈大齐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第5任铨叙部部长 | |
任期 1939年5月19日—1941年12月27日 | |
考试院院长 | 戴季陶 |
前任 | 钮永建 |
继任 | 贾景德 |
第5任河南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42年1月9日—1944年7月22日 | |
前任 | 许崇灏 |
继任 | 萧振瀛 |
第2任绥远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29年8月24日—1931年8月19日 | |
前任 | 徐永昌 |
继任 | 傅作义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85年10月30日 大清直隶省河间府献县 |
逝世 | 1970年6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84岁)
政党 | 中国国民党(?年-1949年) |
配偶 | 谢玉忱[1] |
儿女 | 李留琡、李留琛、李异琨(希照)、李异珠(希鸿)陈 |
亲属 | 张立平(李异琨子) |
生平
早年在东三省陆军讲武堂及东三省陆军测絵学堂学习,并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期间,任革命派的关外民军总司令部参谋长。
1918年,投阎锡山所率晋军。1927年夏,任国民革命军北方第1军第1师师长,并被任命为绥远都统。1928年6月,升任第3集团军第1军军长。
北伐成功后的1928年9月,随着军队缩编,任第3集团军暂编第1师师长。10月,任中央陆军的编制下的第32师师长。同月,任河北省政府委员。1929年8月,任绥远省政府主席,至1931年8月。
1933年4月,任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5月转任河南省民政厅长。1935年6月,转任河北省民政厅长。翌年6月,再任河南省民政厅长。1938年2月,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5月任铨叙部部长。1941年12月,任考试院秘书长。
1942年1月20日,任河南省政府主席。1月30日,全国粮食管理委员会主任秘书、著名经济学家卢郁文出任河南省粮政局局长,同年1月,蒋鼎文出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2月,兼任河南省保安司令。李、卢二人任内发生河南大饥荒,约三百万人饿死,1944年7月被免去河南省主席兼保安司令职。
1946年,任中国国民党第6届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11月,李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并先后担任国民政府顾问,水利委员会委员,考试院部顾问。1948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国民党中央支持他出任立法院院长,但在投票时因为反中央俱乐部的派系合作,童冠贤当选院长。[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留在大陆,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2、3、4届委员。1970年6月2日在北京逝世。
参考文献
参考书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等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国(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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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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