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基
李培基(1885年10月30日—1970年6月2日)[2],字涵礎,直隷省河間府献县人,中華民国军事、政治人物,曾任職三個省政府的主席、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及考試院的要職。
李培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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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任考試院祕書長 | |
任期 1941年12月27日—1942年1月10日 | |
考試院院長 | 戴季陶 |
前任 | 許崇灝 |
继任 | 陳大齊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任銓敘部部長 | |
任期 1939年5月19日—1941年12月27日 | |
考試院院長 | 戴季陶 |
前任 | 鈕永建 |
继任 | 賈景德 |
第5任河南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42年1月9日—1944年7月22日 | |
前任 | 許崇灝 |
继任 | 蕭振瀛 |
第2任綏遠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29年8月24日—1931年8月19日 | |
前任 | 徐永昌 |
继任 | 傅作義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85年10月30日 大清直隷省河間府献县 |
逝世 | 1970年6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84歲)
政党 | 中國國民黨(?年-1949年) |
配偶 | 謝玉忱[1] |
儿女 | 李留琡、李留琛、李異琨(希照)、李異珠(希鴻)陳 |
亲属 | 張立平(李異琨子) |
生平
早年在東三省陸軍講武堂及東三省陸軍測絵学堂学习,并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期间,任革命派的关外民軍总司令部参謀長。
1918年,投閻錫山所率晋軍。1927年夏,任国民革命軍北方第1軍第1師師長,并被任命为綏遠都統。1928年6月,升任第3集团軍第1軍軍長。
北伐成功后的1928年9月,随着军队缩编,任第3集团軍暫編第1師師長。10月,任中央陸軍的編制下的第32師師長。同月,任河北省政府委員。1929年8月,任綏遠省政府主席,至1931年8月。
1933年4月,任黄河水利委員会委員,5月转任河南省民政厅長。1935年6月,转任河北省民政厅長。翌年6月,再任河南省民政厅長。1938年2月,任国民政府監察院監察委員,5月任銓叙部部長。1941年12月,任考試院秘書長。
1942年1月20日,任河南省政府主席。1月30日,全国粮食管理委员会主任秘书、著名经济学家卢郁文出任河南省粮政局局长,同年1月,蒋鼎文出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2月,兼任河南省保安司令。李、卢二人任內發生河南大饑荒,約三百萬人餓死,1944年7月被免去河南省主席兼保安司令职。
1946年,任中国国民党第6届中央執行委員。1946年11月,李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并先后担任国民政府顾问,水利委员会委员,考试院部顾问。1948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国民党中央支持他出任立法院院长,但在投票時因爲反中央俱樂部的派系合作,童冠賢當選院長。[3]
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後,留在大陆,任中国人民政治協商会議全国委員会第2、3、4届委員。1970年6月2日在北京逝世。
参考文献
参考书目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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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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