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 ^ 《明史》·地理志
- ^ 《肇域志》载:“永从县,府南六十里。旧为福禄永从蛮夷长官司,正统七年(1442年)改为县,以土官李瑛故绝岁久。从按察使应履奏请也。”又《读史方舆纪要》载:“明初。改永从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一年(1413年)改今属。正统七年(1442年)又改为永从县。有土城。编户二里。”二书所载改流时间与《明史·贵州地理志》原文差一年,差异的原因在于正式下文和设置完成理应有时间差。《明史·贵州地理志》原文取准于下文时间,其馀两书取准于设置完成时间,故三书所载时间均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