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 ^ 《明史》·地理志
- ^ 《肇域志》載:「永從縣,府南六十里。舊為福祿永從蠻夷長官司,正統七年(1442年)改為縣,以土官李瑛故絕歲久。從按察使應履奏請也。」又《讀史方輿紀要》載:「明初。改永從蠻夷長官司。屬思州宣慰司。永樂十一年(1413年)改今屬。正統七年(1442年)又改為永從縣。有土城。編戶二里。」二書所載改流時間與《明史·貴州地理志》原文差一年,差異的原因在於正式下文和設置完成理應有時間差。《明史·貴州地理志》原文取准於下文時間,其餘兩書取准於設置完成時間,故三書所載時間均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