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翰
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九月九午时出生,十四岁补诸生,二十四岁,中万历十六年戊子乡试第十一名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选庶吉士。万历三十四年,任吏科给事中,升工科右,以敢言闻名,极言时政败坏,他的奏疏写道:“云南大害,莫甚于贡金、榷(征)税二事。民不堪命,至杀税使而征榷如故。贡金请减,反增益之。众心愤怒……”“举朝咸畏其口。”贬为刑部检校,后因皇帝不理政务,遂罢去[2]。天启初年(1621年),由吏部尚书赵南星 奏起湖广按察司知事,升任工部主事。时奸宦魏忠贤专权,又遭罢免。崇祯元年恢复官职,不久病卒于白门。《明史》有传。[3]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