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长庸(1616年9月2日—1683年7月10日)[1],字玉宇,号山愚直隶苏州府常熟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翁长庸
大清河南布政使司参政
籍贯直隶苏州府常熟县
字号字玉宇,号山愚
出生万历四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1616年9月2日)
逝世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六日〔1683年7月10日(1683岁—07—10)(66岁)〕
墓葬秦坡茔
配偶娶杨氏
亲属(子)翁大中
出身
  • 顺治三年丙戌科举人
  • 顺治四年丁亥科进士出身
著作
  • 《蓼野集》
  • 《宏农告夜录》
  • 《春秋实笺》

生平

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科江南乡试举人,四年(1647年)丁亥科二甲第三十五名进士。授户部山东司主事,榷芜湖关,迁山东盐运司滨乐分司同知,十四年(1657年)任丁酉科山东乡试同考官,升长芦盐运使,迁河南布政使司参政,秩满当迁按察使,因不愿典狱致仕归里[2][3],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卒。

参考

  1. ^ 《海虞翁氏族谱》
  2. ^ “翁长庸字玉宇号山愚登第授户部主事榷芜湖关溢税四万馀金尽数解部转山东运同分司滨乐陞长芦运使参政河南临事敬慎待百姓如家人听讼不厉声色谆谆劝谕多感泣谢去先是中州下治田令州县伪报起科数千顷察之石田也亟请于大吏复其租役秩满当迁按察使不愿处典狱之任告归著春秋因是诗文有蓼野集子大中。大中字林一康熙丁丑进士知上杭县民输赋例缴公费曰平头大中却之以慈和宁静为治两世俱称长者”,[雍正]《昭文县志》
  3. ^ “翁长庸字玉宇少贫甚日或不举火登第授户部主事榷芜湖关溢税四万馀金尽数解部转山东运同分司滨乐陞长芦运使参政河南临事敬慎待百姓如家人听讼不厉声色谆谆劝谕多感泣谢去先是中州下治田令州县伪报起科至数千顷察之石田也亟请于大吏复其租役秩满当迁按察使不愿典狱遂吿归其贫不异为诸生时也著春秋因是诗文有蓼野集。子大中字林一举进士知上杭县县号难治大中洁己恤民输赋向有额外公费大中尽革之民遂大悦又令纳户自封投柜民更称便岁旱米价踊贵大中开仓平粜且损米以给不能办值者埋胔掩骼善政釐然可纪卒于官杭民醵金归其榇祀名宦钱志参陈陶志需字云将蕙祥孙性方严不苟言笑与长庸同举于乡教谕和州迁上杭令正风俗革羡耗禁蛊毒每当谳决反复谕以情理讼者尝涕泣释争而去昭志兄贡字康成贡于乡廷试第二晋子与之字曰可登进士官澄海知县”,[乾隆]《常昭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