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长庸(1616年9月2日—1683年7月10日)[1],字玉于(或作玉宇),号山愚江苏常熟县人,顺治三年丙戌科举人,授户部山东司主事,榷芜湖钞关,转山东滨乐分司运同,丁酉科山东乡试同考官,升长芦运使,河南布政使司参政分守河南道[2][3]

翁长庸
大清河南布政使司参政分守河南道
籍贯江苏常熟县
出生万历四十四年丙辰七月二十二日(1616年9月2日)
逝世康熙二十二年癸亥六月十六日〔1683年7月10日(1683岁—07—10)(66岁)〕
墓葬秦坡涧
配偶杨氏
亲属翁大中
出身
  • 顺治三年丙戌科举人
  • 顺治四年丁亥科进士
著作
  • 《蓼野集》
  • 《宏农告夜录》
  • 《春秋实筏》

参考资料

  1. ^ 《海虞翁氏族谱》
  2. ^ “翁长庸字玉宇号山愚登第授户部主事榷芜湖关溢税四万余金尽数解部转山东运同分司滨乐陞长芦运使参政河南临事敬慎待百姓如家人听讼不厉声色谆谆劝谕多感泣谢去先是中州下治田令州县伪报起科数千顷察之石田也亟请于大吏复其租役秩满当迁按察使不愿处典狱之任告归著春秋因是诗文有蓼野集子大中大中字林一康熙丁丑进士知上杭县民输赋例缴公费曰平头大中却之以慈和宁静为治两世俱称长者”,[雍正]《昭文县志》
  3. ^ “翁长庸字玉宇少贫甚日或不举火登第授戸部主事榷芜湖关溢税四万余金尽数解部转山东运同分司滨乐陞长芦运使叅政河南临事敬愼待百姓如家人听讼不厉声色谆谆劝谕多感泣谢去先是中州下治田令州县伪报起科至数千顷察之石田也亟请于大吏复其租役秩满当迁按察使不愿典狱遂吿归其贫不异为诸生时也著春秋因是诗文有蓼野集子大中字林一举进士知上杭县县号难治大中洁己恤民输赋向有额外公费大中尽革之民遂大悦又令纳戸自封投柜民更称便岁旱米价踊贵大中开仓平粜且损米以给不能办値者埋胔掩骼善政釐然可纪卒于官杭民醵金归其榇祀名宦钱志参陈陶志需字云将蕙祥孙性方严不苟言笑与长庸同举于乡敎谕和州迁上杭令正风俗革羡耗禁𥃇毒每当谳决反复谕以情理讼者尝涕泣释争而去昭志兄贡字康成贡于乡廷试第二晋子与之字曰可登进士官澄海知县”,[乾隆]《常昭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