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之遂(1612年3月26日—?年),号易斋。湖广承天府荆门州人,北直隶顺天府大兴县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龚之遂
大明户部观政
大清户部山东司主事
籍贯湖广承天府荆门州
北直隶顺天府大兴县
字号号易斋
出生万历四十年壬子二月二十四日(1612年3月26日)
逝世卒年不详
亲属曾祖龚澧;祖龚田;父龚天爵
出身
  • 崇祯十二年己卯科顺天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
  • 崇祯十六年癸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崇祯十二年己卯科中式顺天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二甲68名,户部观政[1]。明亡仕清,顺治年间,授户部山东司主事、监督北新钞关[2]

注释

  1. ^ 《崇祯十六年癸未科进士履历便览》
  2.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8806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