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之遂
龚之遂(1612年3月26日—?年),号易斋。湖广承天府荆门州人,北直隶顺天府大兴县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龚之遂 | |
---|---|
大明户部观政 大清户部山东司主事 | |
籍贯 | 湖广承天府荆门州人 北直隶顺天府大兴县籍 |
字号 | 号易斋 |
出生 | 万历四十年壬子二月二十四日(1612年3月26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亲属 | 曾祖龚澧;祖龚田;父龚天爵 |
出身 | |
|
生平
崇祯十二年己卯科中式顺天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二甲68名,户部观政[1]。明亡仕清,顺治年间,授户部山东司主事、监督北新钞关[2]。
注释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官员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