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Symplectopedia/221-240

LUFC在话题“240. Re”中的最新留言:14年前

221. 2010年12月的月食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2010年12月的月食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2010年12月的月食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Dingar (留言) 2009年12月17日 (四) 09:23 (UTC)回复

222. re

人各有志,在下认为页面需要提删的话,自会提删。先标记一些合格的页面再处理一些有问题的页面则是在下巡查的习惯,除非过程中遇到极度明显符合速删标准的条目。—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17日 (四) 11:44 (UTC)回复

223. 关于今日的一些空白用户页

因为是我的误操作,把欢迎加到了用户页,本来应该提速删,后来 考虑管理员的工作量太大,所以还是自己手动逐一清空了。才是你看到的这个情况。--维基动力引擎 (留言) 2009年12月17日 (四) 12:14 (UTC)回复

224. 你可以再次找一个管理员封禁我,去吧去吧!

我的用户页的存在就让你那么的看不顺眼?!我写下的那几个字保留下来难道会让你活不下去?你三番五次的陷害我还到底有没有良心?有些话我懒得骂,也不想骂,骂出来只会让你越来越高兴而已,就这样吧,上帝会惩罚你的...

--无话可说的编辑战 (想陷害就陷害吧) 2009年12月11日 (五) 14:00

225. 是不是管理员都睡觉了

226.RE

227. Re:请关注218.250.120.27的编辑

这两IP的编辑风格完全一样,几乎肯定是同一人。这人屡劝不改,警告也无效,封禁也不会有效,反正封掉一个IP,这人可以立即用另一IP回来编辑。我不知道还可以做什么,还是只有看紧一点,一发现这人使用另一IP就加紧监视。--K217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13:54 (UTC)回复

228. 科学特别贡献奖

谢谢颁发科学特别贡献奖,今后,我会更加努力,翻译编写物理条目。也请继续给我支持与鼓励。—老陈 (留言) 2010年1月8日 (五) 05:22 (UTC)回复

229. “侵权”

“侵权”?!哪里“侵权”了?如何“侵权”?你的行为如何构不成版权偏执?你道理都不讲,直接回退,这个百科还有没有些个规矩?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回退别人的编辑,浪费别人的时间精力,有乐趣么?—Choij (留言) 2010年1月8日 (五) 13:00 (UTC)回复

230. User_talk:Oph1990#puppet

请参见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diff=11815189&oldid=11794459,另注,封禁申诉模板仅供被封禁用户使用。今后如遇类似情况,请在用户讨论页联系管理员或交到m:SRCU。祝编辑愉快。--Jimmy Xu511·+ 2010年1月9日 (六) 10:04 (UTC)回复

231. “侵权”

还要再说多少遍,版权保护的是“想法的创新表达形式”,像这个“无色无味极粘稠的液体或白色粉状固体”,已经是从原文改写过的,这有什么创新表达形式?“有耐高温、抗剥落、抗震、耐高温气体冲刷,”,改写过了的,还有什么创新?难道创新在这个东西耐高温、抗剥落、抗震么?可笑。—Choij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4:14 (UTC)回复

原文是什么又不在你手中,你凭什么断定那个广告页面就是我所用的参考书籍?此类原文十有八九是断句形式,至于具体是什么我也没有兴趣再去查找。同样的例子,维基百科说“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是俄罗斯”,被人一搜,与N个页面相同,你说侵权不侵权?侵权?那赶紧去删了吧。—Choij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4:21 (UTC)回复
“抄袭书籍”和“抄袭网页”,这个指控很搞笑。我是如何改写过的在上面已经说得很清楚,无色、无味、极粘稠、液体这些内容你相信是想法的创新表达形式只能说明你的荒谬,而至于写一句类似性质的“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是俄罗斯”就因为被认为是“完全用自己的话撰写”而被判为不侵权,呵呵这个因果关系很可笑,先去好好读书去吧同学。—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2:05 (UTC)回复

232. 请注意

  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

请注意参与编辑战可能导致您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落ㄖの餘暉ぺ¤Talk 2 Me! 2010年1月10日 (日) 12:50 (UTC)回复

233. “侵权”

“请求无效”是因为这些条目中我的编辑记录根本就没有按照其他侵权条目一样被删除,只不过现有版本与我最初的版本不同而已,这些条目在我提出请求以后均已被回退至我最初的版本,我不知这如何能够证明你的“侵权”指控没有最终被推翻?—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3:00 (UTC)回复

还要我再说多少遍,你的“侵权”指控根本就是极其没有道理和毫无根据的,页面恢复请求中的处理已经将你挂的侵权模板全部无视,你还在这里张口闭口“侵权”“侵权”去骚扰别人和挑起编辑战还有意思么?—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3:08 (UTC)回复

234. “侵权”

维基百科让你这类长期骚扰其他用户正常编辑的用户能够安居乐业实在是维基百科制度的失败,请你自己好自为之,你如此垃圾态势对待他人,最终只有越来越多的维基人向你积怨。—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05:58 (UTC)回复

你这人可真是大言不惭啊。作恶的都是别人,作善的和正义的一方总是你自己,而就算你自己“很不可能地”真的做错了,做错事的也一定不是你。哈哈。这样肆无忌惮地胡编乱造、随便栽赃还不脸红,值得授予“勇气”星章。—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06:56 (UTC)回复
至于第二个问题,不我不认为这样的内容属于“侵权”,特别是在作者稍加改写之后。不过这样的条目与我无关,我也没有兴趣插足。—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07:00 (UTC)回复

235. Re.

条目有非中文内容,不是挂这个模板吗?—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2日 (二) 12:19 (UTC)回复

“现今靛红可以苯甲酸衍生物为原料或通过Sandmeyer肟基乙酰苯胺靛红合成”。—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2日 (二) 12:22 (UTC)回复
在下只是就条目内容而挂模板,未有出手翻译的意图,另外其编辑习惯亦与在下无关。挂应该挂的模板,这就是鄙人的想法。—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12日 (二) 12:33 (UTC)回复

236. Re:

你打算与他靠齐?—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3日 (三) 14:41 (UTC)回复

无欲。你想表达什么直说,不要叽歪。我的讨论页不是聊天专线。你有闲功夫尽可干你的无聊事。我不是名人,就一个回退采访我没有意义。我也没那么多空闲去接受你的采访。—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4日 (四) 13:39 (UTC)回复

237. 请注意

既然有圣谕,我奉 诏便是。—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15:29 (UTC)回复

238. re:

有这个意向,但是不知道资历能不能说服社群授权—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5日 (五) 22:32 (UTC)回复

那我就试一试吧-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5日 (五) 22:37 (UTC)回复

239. 谢谢提示

阁下所主张的侵权部分只是在“用途”等章,我会空下那些章节,挂请求扩充模板。所有的/temp 都是在我的用户监视情况下的,一些内容我还要陆续补充,请耐心等候编辑。—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1月16日 (六) 20:16 (UTC)回复

240. Re

感谢阁下厚爱。惟在下目前正在准备会考,时间并不充裕,望阁下见谅。—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1月22日 (五) 23:08 (UTC)回复

返回“Symplectopedia/221-240”的用户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