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09年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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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3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刪除時間: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1日
因錯誤移動而被刪除,頁面位置不明。-『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日 (四) 12:31 (UTC)
可能是User talk:Skjackey tse\用戶頁-『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日 (四) 12:34 (UTC)- 已從頁面歷史中找到。-『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日 (四) 12:37 (UTC)
提出者取消申請。—J.Wong 2009年1月25日 (日) 07:18 (UTC)
- 刪除時間:2008年12月30日 (二) 09:37
- 執行刪除的維基人:Wong128hk
- 恢復理由:此模板在未通知創建者的情況下,即予以提刪。刪除理由也極其荒謬,「無意義」。Template:台灣首一百個姓氏有理由存在,Template:江西首一百個姓氏就必得刪除?如若中文維基認為江西台灣之間有貴賤輕重之分,在下則深度懷疑中文維基百科的價值標準及存在意義。在下懇請維基管理員立即恢復該模板及相關編輯內容,謝!--Sγmαnə ╰( ̄▽ ̄)╭ 2009年1月16日 (五) 15:00 (UTC)
- 由於目前的提報刪除程序中,並未強制要求必須通知頁面作者,因此當時的這項提出刪除的程序本身並沒有問題;且依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8/12/23#Template:江西首一百個姓氏的討論,也是取得刪除的共識。至於Template:台灣首一百個姓氏的存在,這或許牽涉到兩岸的問題,可能不適合與Template:江西首一百個姓氏一起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6日 (五) 15:39 (UTC)
- 如此,中文維基百科的價值標準就是「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是吧?Jimmy Wales的創建初衷在中文維基如此被強姦,我就等着看中文維基百科將如何收場!--Sγmαnə ╰( ̄▽ ̄)╭ 2009年1月17日 (六) 08:35 (UTC)
- 不知这一模板中,排名的依据何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17日 (六) 08:46 (UTC)
- 如此,中文維基百科的價值標準就是「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是吧?Jimmy Wales的創建初衷在中文維基如此被強姦,我就等着看中文維基百科將如何收場!--Sγmαnə ╰( ̄▽ ̄)╭ 2009年1月17日 (六) 08:35 (UTC)
- 討論中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已逾一週,視之為無共識,維持刪除決定。—J.Wong 2009年1月25日 (日) 07:22 (UTC)
- 刪除時間:2008年7月25日(五) 03:42 (UTC),秒數不清楚
- 執行刪除的維基人:User:Shizhao
- 恢復理由:首次該頁是被刪除及重定向,參見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8年7月18日的結果。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8/10/05討論中的「熱帶風暴海高斯 (2008年)」。我提出「所謂的合併是是刪掉舊條目,根本沒有合併內容。上一次投了合併的人,就拍拍屁股不管了,結果一條符合格式,內容甚豐的好條目就被刪了」,就是該條目的命運。但熱帶低氣壓 (Gener) (2008年)內容並沒有合併至2008年太平洋颱風季,而被直接重定向。所以要求書生尊重結果,保留或合併該頁應有內容。--我愛黑澀會上課啦! (美眉來找我吧!♥) 2009年1月25日 (日) 07:08 (UTC)
- 未完成,根據日誌,當時書生把熱帶低氣壓 (Gener) (2008年)移動到2008年太平洋颱風季,後並無作任何刪除動作。即此條目的所有歷史紀錄現在位於2008年太平洋颱風季之下。無可恢復之內容,故申請無效。—J.Wong 2009年1月25日 (日) 07:26 (UTC)
- (:)回應,該下之意思即指熱帶低氣壓 (Gener) (2008年)或熱帶低氣壓 (Gener)己經是不可挽回,內容被覆蓋,不能恢復了嗎?-我愛黑澀會上課啦! (美眉來找我吧!♥) 2009年1月25日 (日) 07:34 (UTC)
- (:)回應,非也,而是根本無歷史紀錄可以被恢復。閣下要找的歷史紀錄在這頁中—書生移動紀錄那項之前的歷史紀錄應該就是熱帶低氣壓 (Gener) (2008年)的歷史紀錄。—J.Wong 2009年1月25日 (日) 07:43 (UTC)
- (:)回應,熱帶低氣壓 (Gener) (2008年)本是獨立一條條目的,近三千位元組,但已經找不到了。-我愛黑澀會上課啦! (美眉來找我吧!♥) 2009年1月25日 (日) 08:01 (UTC)
- (:)回應,閣下要找的應該是這個。—J.Wong 2009年1月25日 (日) 09:10 (UTC)
- (:)回應,熱帶低氣壓 (Gener) (2008年)本是獨立一條條目的,近三千位元組,但已經找不到了。-我愛黑澀會上課啦! (美眉來找我吧!♥) 2009年1月25日 (日) 08:01 (UTC)
- (:)回應,非也,而是根本無歷史紀錄可以被恢復。閣下要找的歷史紀錄在這頁中—書生移動紀錄那項之前的歷史紀錄應該就是熱帶低氣壓 (Gener) (2008年)的歷史紀錄。—J.Wong 2009年1月25日 (日) 07:43 (UTC)
- (:)回應,該下之意思即指熱帶低氣壓 (Gener) (2008年)或熱帶低氣壓 (Gener)己經是不可挽回,內容被覆蓋,不能恢復了嗎?-我愛黑澀會上課啦! (美眉來找我吧!♥) 2009年1月25日 (日) 07:34 (UTC)
- 未完成,根據日誌,當時書生把熱帶低氣壓 (Gener) (2008年)移動到2008年太平洋颱風季,後並無作任何刪除動作。即此條目的所有歷史紀錄現在位於2008年太平洋颱風季之下。無可恢復之內容,故申請無效。—J.Wong 2009年1月25日 (日) 07:26 (UTC)
- 無可恢復之內容,此申請無效。—J.Wong 2009年1月25日 (日) 09:09 (UTC)
- 刪除時間:2009年1月24日 22:09
- 執行刪除的維基人:User:Alberth2
自己在整理用戶頁時誤刪,故在此申請恢復刪除前的版本。--大摩 ~迎接最熊牛年~ 2009年1月28日 (三) 14:42 (UTC)
完成,請下一次確定清楚方申請刪除。—J.Wong 2009年1月28日 (三) 15:32 (UTC)
- 刪除時間:2009年3月15日 11:06
- 執行刪除的維基人:9old9
恢復理由--Xanneki (留言) 2009年3月18日 (三) 06:52 (UTC)頁面只是平述香港其中一間珠寶零售商的資料,而且MaBelle也是一間知名的珠寶公司,並沒有廣告或宣傳成份,如要刪除請列明廣告或宣傳的成份,例如其他珠寶零售商的頁面"周生生"或"周大福"均有描述零售商種類,董事資料及門巿分佈,本人認為這些也不存在廣告或宣傳成份.
- 維持刪除,內容與MaBelle Leo Diamond幾乎相同,另外,門鋪分布之內容應盡量從簡,輕輕帶過,誠不應詳列其地址與電話,否則就有違維基並非黃頁,不經篩選資訊收集處的規定。—J.Wong 2009年3月19日 (四) 11:05 (UTC)
明白。本人會於MaBelle Leo Diamond作出適當的編輯。謝謝。--Xanneki2009年3月20日 (五) 11:33 (UTC)
- 刪除時間:2009年3月19日 08:19 (UTC)
- 執行刪除的維基人:Advisory
恢復理由:維基百科:互助客棧的子討論頁不應刪除和移到互助客棧的存檔中,應該獨立處理,不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O6的標準。 —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3月19日 (四) 15:34 (UTC)
- 該討論頁是從互助客棧分割出來以便討論,並非獨立頁面,移回方針頁存檔後該討論頁自然沒有管理需求。--Advisory 2009年3月19日 (四) 15:55 (UTC)
- 維持刪除, 互助客棧子頁中的討論亦應該根據互助客棧頁頂的存檔指引,作出存檔。其實這些子頁的內容本身就是互助客棧中的內容,只是當時討論太長,才把之遷移至子頁,好方便大家討論,其他用戶維護。但如果它已符合客棧頁頂的存檔指引,就應該對之存檔。這是維護者當應做的事。—J.Wong 2009年3月19日 (四) 15:58 (UTC)
- 狀態: 已恢复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MBLife是一個網上珠寶店,嚴格來說它是一間公司,本人只是想講出它售賣MaBelle門巿的產品,可以請求恢復這個頁面嗎? 若認為字眼疑似廣告,本人可作出修改。若於同一公司的MaBelle Leo Diamond的頁面上加入,似乎不太適合,因為它是一間獨立的公司。—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Xanneki(對話|貢獻)於2009年3月20日 (五) 03:53加入。
- 已恢復,內容並非廣告。—J.Wong 2009年3月20日 (五) 04:09 (UTC)
- 狀態: 维持删除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维基百科既然自称百科,就该什么都有,不能因为知道的人少而将某些现实存在的词条删去,比如大英百科全书,难道每个词条每年都有人查阅么?像维基百科一样的话,那它留着这些词条有什么意义?—219.234.81.34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13:51 (UTC)
- 維持刪除,此刪除決定是經過討論的,而且共識亦非常清晰。暫未看到有必要推翻該次刪除決定。—J.Wong 2009年3月30日 (一) 23:06 (UTC)
- 狀態: 已恢复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雖然可能非正確名稱,但依據中文維基內部連結以及網路搜尋結果,「西朗站」仍是普遍使用之名稱,建議重定向應繼續保留。—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10日 (五) 05:48 (UTC)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4/03內有關十八禁遊戲列表中被刪的條目
- 狀態: 维持删除
- 恢復理由:提刪討論並未出現明顯共識,有明顯分成堅持翻譯守則跟延長翻譯期限兩派。但管理員不但未有視作未有共識延長討論,反而直接依某些人的意思直接結案。似乎忽略了討論中為數不少的另一派。故望恢復條目繼續討論。—♀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15:35 (UTC)
- 粗略的点了一下,全部保留:全部删除:删除大量未翻译的比例为
3:1:73:1:8,此外,费勒姆的投票未就未翻译问题作出表态。这样看来删除大量未翻译条目的支持与反对比就变成9:3(此外还有费勒姆一票也可看作是支持删除,那就是10:3)。因此看来75%甚至77%可以做出删除决定了。本请求搁置,以收集更多意见便于做出决定。—Ben.MQ 2009年4月10日 (五) 15:48 (UTC) - 以下是对参与投票者的投票意向汇总,不保证正确。
- 粗略的点了一下,全部保留:全部删除:删除大量未翻译的比例为
- Bencmq
- 保留十八禁游戏列表和十八禁游戏公司列表,其他删除
- Iflwlou
- 保留1980年代十八禁游戏列表及十八禁游戏公司列表,其它删除
- 费勒姆
- 保留十八禁游戏公司列表
- Red16
- 保留十八禁游戏列表和十八禁游戏公司列表,其余合并
- Webridge
- 合并所有游戏列表
- Shizhao
- 删除未翻译
- Suiseiseki
- 删除未翻译
- Kleistan
- 删除未翻译
- Kivary
- 删除未翻译(?)
- Hat600
- 全部删除;
- Altt311
- 全保留
- Eky
- 全部保留
- Ryusakura
- 全部保留
—Ben.MQ 2009年4月10日 (五) 15:59 (UTC)
- 本人深信本人有責任就本人的決定作出回應,至於接受與否,以及恢復與否,本人會完全尊重另一位管理員的決定以免身份衝突。在這次討論中,本人的統計如下,供諸位參考,如當真有問題,本人亦願就此道歉。
- 有關遊戲列表︰經本人點算票數(六票保留、兩票刪除)以及平衡眾人意見以後,決保留之;
- 有關1980年的列表︰同遊戲列表,但這會是明顯共識;
- 所有由1990年至2008年的列表︰我相信會是爭議最大的,首先投票結果是三比六,剛好碰到共識之界,經考慮及權衡眾人意見後,決予刪除。
- 至於2009年列表︰就是六比三,亦有非常明顯的討論共識,故保留之。
- 最後,公司列表,票數比為七比一,共識更為明顯,故亦決定把之保留。
- 您或又一疑問,為何上面有一些項目的總票數會比其餘多?這是因為有用戶只投票保留或刪除某一二項目所致,其餘沒有提及的本人則視之為無意見。希望本人的解答可以幫助各位作出決定。—J.Wong 2009年4月10日 (五) 16:24 (UTC)
- (:)回應:但其實當時事實上還在為是否因翻譯難度高而視為特例延長翻譯期討論中,也有人在投刪除票之餘亦認同可以延長翻譯期。
另外重點是,一部分刪除票投出後討論才開始,也恐怕有些人看不到亦了解不到當時情況的複雜性,單憑User:Suiseiseki的片面之詞就投下了刪除票(我認為他過份強調那個規則跟條目創建至今的距離,導致整個討論被他主導),無視了其他導致難以在短期內(即7天)將那堆列表翻譯完的因素(有些人以為7天內翻譯完成是個輕鬆的工作,但這是荒謬的,原因我提刪內有詳列)。也有人提出十個月的時間「很夠」,但是基於維基自身的缺陷等等其實放了翻譯亦因難以被注目而無補於事。
另外提刪者信師亦提供了誤導的提刪理據(即「大部分條目日文版沒有」 - 其實是因為日文版是以五十音來分拆而非像這用年份來分拆),有可能造成大家判斷失誤。因此我認為有必要恢復該等條目並延長討論,另需提醒參與者這個事例已因種種因素而不能用常規來處理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20:47 (UTC)
以上幾點,本人在審刻討論時,亦有考慮到。亦可順道列出。在討論中,理據夠的自可領導討論,這並非他人的過錯。所以即便後來討論有所開展,亦不代表之前投的票無效,因為他們提的理據依舊存在。短期內無法翻譯,我並非閣下肚子裡的蟲,我不知閣下有多想翻譯此條目。我只可從閣下行動獲釋,閣下聲稱七日不夠,然而就七天俱未開始。就是{{Notchinese}}也只允許兩周,但明顯這些列表並不只存在了兩個星期。如果我在結束討論時,見到閣下已開展翻譯工作,就是一點,我也會考慮延長甚至保留,可惜沒有。實在翻譯的工作從來不易,不要以為其他範疇的翻譯工作不難,科學有很多專業名詞,歷史條目有很多深的字眼,等等。但我就未見有一篇這麼久也未翻譯完。如果十個月也不夠,借問聲多久才夠。只少討論中,就未有人說過預料何時會翻譯完,這究竟太多未翻譯內容,亦沒有任何什麼可讓人預見到何時這些條目會翻譯完,這點很難令人信服的。另外,有維基人曾經於討論中建議於列表中加入中文助譯,於名旁加上意思,但無被接納。如果保留的人士有接納這,我亦會考慮讓討論繼續延長,甚至以提刪理由已消失為由把之保留,可惜沒有。另外,在考慮是否刪除時達師的這個理由並不在我考慮之內。本人有一折衷辦法,看閣下願接受與否,是閣下提出閣下預料何時可完成翻譯,然後如社群不反對,則押後執行該刪除決定,並於該日以後再評估保留與否。-J.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3:33 (UTC)
- 在下以为,若阁下觉得在提删过程中存在误导、或了解不清的情况,可以移步WP:互助客栈/求助讨论一为是否恢复、二为若恢复翻译的方式或时限,以取得共识(这个页面关注度不高)。若有用户需要查看被删除版本的内容,在下可以通过电邮方式提供原本。—Ben.MQ 2009年4月12日 (日) 05:35 (UTC)
片面之词……过分强调……大家判断失误……真不明白凭借什么样的推理得到的这些判断,看来大家只有不投删除票才算是没有“判断失误”。总这样折腾也怪可怜的……从避免浪费更多系统资源考虑,for greater good,还是把这些页面恢复了吧,否则看起来真的会没完没了的,产生更多没有任何意义的历史页面。延长翻译期限的问题,多久我个人都不反对,反正在讨论中就已经建议过延长十年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4月12日 (日) 16:18 (UTC)
- (!)意見:個人認為User:Wong128hk當時的刪除並無不妥,如果當天是在下執行此項工作,所做的結果可能也是差不多。-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13日 (一) 01:39 (UTC)
- 維持刪除,綜合以上討論意見維持刪除之決定。--Advisory 2009年4月16日 (四) 11:00 (UTC)
- 狀態: 已恢復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此乃為現時TVBJ於澳洲使用的logo,於翡翠衛星台中使用。[1][2] 另File:TVBJ.png乃為新加坡版本使用的。—Shinjiman ⇔ ♨ 2009年4月10日 (五) 18:25 (UTC)
- 狀態: 申請無效
- 相關刪除紀錄·鏈入頁面
- 恢復理由:就該管理員之「此條目主題未突顯其知名度或顯著性」理由提出刪除申請,本人認為該頁面符合「知名度或顯著性」之守則,並沒有違反下列三個因「此條目主題未突顯其知名度或顯著性」而須提交刪除之理由:
- 條目的可查證性,知名度標準使編輯者可以找到並引用相關資訊;
「民主歌聲獻中華」為民國七十八年香港地區因為支持大陸學生之遊行而出現的一次支持活動,於香港除九七後來港人士外,可謂無人不知,而頁面中亦有參考欄目,並連結了香港蘋果日報之專題,故,本人認為該頁面並沒有違法第一項理由。
- 條目的中立性,知名度標準使相關資訊沒有偏見和傾向性,也保證有除了主題支持者之外的其他編輯者進行編輯;
欄目中用詞只以第三人稱及「旁聽者」「引述」之角度編寫全文,也于見有其他個人意見之出現,所以本人認為亦沒有 違反該項理由。
- 維基百科的百科全書性質,從而排除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
就因為維基百科為一百科全書,既然有記錄下六四事件,本人認為亦六四事件的關連項目[如民主歌聲獻中華]亦必須記下,因為這些關連事件亦是「六四」伸延之項目,不能作獨立事件看待。—Kem2034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09:11 (UTC)
- 該條目未被刪除,請與掛模板者於該頁討論頁或該用戶討論頁商討。未果者,則可提交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中獲取社群共識及意見,請求無效。—J.Wong 2009年4月16日 (四) 09:17 (UTC)
- 狀態: 申請無效
- 恢復理由:中文第一人称、中文第二人称、中文第三人称被胡亂合併,而且內容還被刪了一大段,合併之前未經討論—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2:40 (UTC)
- 據歷史紀錄,以上三條條目的歷史已併入漢語人稱代詞當中,無可恢復之內容,請求無效。如果閣下認為是次合併有問題,請至該頁討論頁或Wikipedia:互助客棧中展開討論以尋求共識。—J.Wong 2009年4月16日 (四) 12:49 (UTC)
- 既然合併過程沒有「共識」,恢復又怎可能出現共識,算了吧 —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3:54 (UTC)
整个维基百科当中仅仅找到了Wikipedia:条目的大小有所限制,而并无Wikipedia:超大模板的限制。 比起超大模板消耗系统资源而言,Wikipedia:铁路系统标示由相当多的图片组成,是不是更消耗系统资源啊?—Lixuesong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04:30 (UTC)
(+)支持︰想不到最近較少上來提刪水準就下降了。按慣例3票保留4票刪除是會繼續討論或無共識保留而不是7天後刪除。再細看支持刪除者理據,要麼理據不足,要麼其理據足以刪除{{元素週期表}}。提刪者認為未窮盡中國所有的鐵路線,事實上絕大部份鐵路線都已列出,只是新建成鐵路線或者新寫的條目未有列出,那需要的是改善而不是刪除。有人擔心全部列出會成為超大模板,那應待分拆後才考慮是否刪除,現在刪除又怎樣改善呢?若把所有已知的218個元素在{{元素週期表}}列出,恐怕數量不比中鐵模板少;再者,甚麼是超大模板,{{元素週期表}}有13,486位元組算不算?你們是否會一視同仁刪除{{元素週期表}}呢?有人不明白排序依據,這個確實需要改善,或可按鐵路局排序,但也不是刪除的理據。{{CRH}}與中鐵模板有一定重複的地方,其實兩者功能是不同的,我估計前者用作有動車行走的鐵路線,後者用作普速線,當然這分工方法或有商榷之處,但最少說明了中鐵模板有實際功能。—Baycrest (作客) 2009年4月17日 (五) 04:42 (UTC)
(!)意見关于改善的建议:使用{{Navbox}}嵌套,按汉语拼音首字母建立{{Navbox|child}}分组,并加上collapsed折叠选项。这样看上去就不会『模板』比『条目』大了。—Lixuesong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04:57 (UTC)
在作出決定時,本人考慮的因素有三個,這亦是由提刪者的理據中提取的。其一是,模板到目前為止是否依然未能包含所有的鐵路線?其二,這是否完全可由列表及分類取代?在討論中,唯一有就此二抗辯的用戶是User:Alancrh,他說模板已包含絕大部份的路線,及認為分類不齊全。其三,此模板是否過大,或會為伺服器做成負擔?查有四位用戶同意此點。本人以為分類不齊全是應該整理分類,所以作為抗辯理由有點弱。另外,此模板是依併音達成導航功能,這點是可以由分類所取代。反而,化學的元素週期表是可以透過「族」、「週期」、「區域」為讀者導航,這則是完全不能用分類取代。另外,看大家提出的改善似是要把整個模板推倒重來。或會有未考慮到的地方,歡迎提出。-J.Wong 2009年4月17日 (五) 06:22 (UTC)
- (:)回應我想抗辩用户少的原因是很多用户都不知道此事。提交『合并』会在本模板首部放入{{Merge}},大家都会看到然后就会参与投票,而本模板被提交『删除』并未在本模板首部放入{{Delete}}或者在本模板的『讨论页』提出来,所以大家都不知道此事。事实上有很多铁路线路在我的『监视列表』中,我看到一大堆铁路线路被修改了,才知道{{中国铁路}}被删除了。—Lixuesong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06:42 (UTC)
- 通知相關用戶就是否刪除去發表意見,這個仍然是需要改善。但模板已被掛上{{tfd}}以通知關注者到刪討處發表意見,亦開放了七日。當然,無可否認,這仍然無法汲納所有人的意見。想必閣下的意向是保留此模板?未知閣下對三個考慮點有什麼意見。若然,把模板恢復過來,除了那似乎應該可以由分類取代的導航功能外,還有沒有其他功能。如果希望用新的分類法為用戶作出導航,本人可以提供模板最後版本的源代碼,讓關注的用戶可以發展出一個更好、功能更強大的模板。仍希望聚集更多用戶就這三點考慮點發表意見。-J.Wong 2009年4月17日 (五) 06:58 (UTC)
- 我想可能是修改模板之后,并不会在引用它的条目上立即更新的原因,在我所关注的铁路线路页面上我都没有看到这个模板被挂上了{{tfd}}。强制刷新的方法我知道,问题是最近没有编辑过条目的话,怎么知道模板被刷新了呢?(问:此问题牵涉到MediaWiki程序本身,应该在何处讨论?)
- 鉴于中国大陆的铁路与美国的高速公路有同样的『大众运输』的地位,就算这个页面仅有导航功能,这个模板也是有必要恢复的。具体例子,参看英文版中的en:Template:Interstates和en:Template:U.S._Routes,仅仅只是数字列表,仅有导航功能。
- 我建议:公开本模板源代码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線路列表条目的『讨论页』,因为{{中国铁路}}模板的分类方式可以有两种,一是和这个条目的分类方式相同,二是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是值得一并讨论的。
- 对针对链入页面超过30个页面的模板,多号召大家来改进它,而不是只给大家7天的时间。(另问:如何号召大家来投票支持恢复、并改进它?)
- —Lixuesong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07:47 (UTC)
- 先回應您第一點,這是語法問題,由於此模板只用於通知用戶此模板而非所有包含該模板的頁面被提刪,所以會於{{tfd}}旁加入,以防止{{tfd}}被嵌入條目當中。防止影響條目的內容。
- 噢…抱歉,我有看得不詳細的地方。原因模板有提供額外的資訊,以灰色標識未開通的列車。這點是我的疏忽。不過仍有另一個問題,我想這仍然應該是需要改善的,就是模板過大的問題,有沒有考慮過把這個模板以地區分拆成較細的模板?無論如何,我先恢復該模板。然而就分拆的問題,我仍希望得到回覆。另外,建議閣下於模板討論頁展開討論,看如何改革此模板。是改變分類法,還是把模板分拆?其實近來伺服器越來越不穩定,強烈建議把之分拆。-J.Wong 2009年4月17日 (五) 08:08 (UTC)
- 其實討論當中,有明顯的取態要求把模板分拆成較細的模板。如果沒有明顯的反對,本人建議把之分拆。待分拆完,再談論這是否應該被刪除。-J.Wong 2009年4月17日 (五) 08:16 (UTC)
- 请问是字数比较多消耗资源还是链接数比较多消耗系统资源?以地区分类不现实,干线大多是跨地区的,分不开。以首字母分是绝对分得开的,就是不知道大家愿意不愿意。—Lixuesong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08:37 (UTC)
- 這數字比較虛無。依列表中的八縱八橫(列表中四大標題)來分,又可行嗎?-J.Wong 2009年4月17日 (五) 09:25 (UTC)
- 或是應該問,有沒有任何拆細的方法?-J.Wong 2009年4月17日 (五) 09:29 (UTC)
- 移往Template talk:中国铁路中討論。-J.Wong 2009年4月17日 (五) 09:41 (UTC)
- 请问是字数比较多消耗资源还是链接数比较多消耗系统资源?以地区分类不现实,干线大多是跨地区的,分不开。以首字母分是绝对分得开的,就是不知道大家愿意不愿意。—Lixuesong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08:37 (UTC)
- 通知相關用戶就是否刪除去發表意見,這個仍然是需要改善。但模板已被掛上{{tfd}}以通知關注者到刪討處發表意見,亦開放了七日。當然,無可否認,這仍然無法汲納所有人的意見。想必閣下的意向是保留此模板?未知閣下對三個考慮點有什麼意見。若然,把模板恢復過來,除了那似乎應該可以由分類取代的導航功能外,還有沒有其他功能。如果希望用新的分類法為用戶作出導航,本人可以提供模板最後版本的源代碼,讓關注的用戶可以發展出一個更好、功能更強大的模板。仍希望聚集更多用戶就這三點考慮點發表意見。-J.Wong 2009年4月17日 (五) 06:58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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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这是一个比较全面的列表,在未被删除的页面中我发信对我帮助很大,我也查看了你们关于删除本条目的讨论。但我认为,这个条目比较特殊,因为这些内容很多都没有被翻译过,而逐个翻译耗时很长,有的翻译后原意会改变。所以希望可以恢复条目。至于红字太长的问题,大可以把暂时没有译名的游戏以“-”代替。谢谢—Aliers (留言) 2009年4月21日 (二) 17:27 (UTC)
- 未完成,请求无效,页面未被删除—Ben.MQ 2009年4月21日 (二) 17:5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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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我指的是请求恢复这个条目索引下的1995~2008年份的列表,理由不变。—Aliers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00:11 (UTC)
- 无恢复的共识,最近的讨论距离今日不到一周,见本页最上方一段的讨论。—Ben.MQ 2009年4月22日 (三) 01:58 (UTC)
- 維持刪除,上面未有恢復之共識,請尊重之前由眾維基人所達成共識。—J.Wong 2009年4月22日 (三) 03:5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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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不要八将需要很多功夫编辑的条目’这是你们的方针啊!删除日志看过了,我认为根本就不应该删除1995~2008的内容。—Aliers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02:4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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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nescrow 这个条目竟然以版权问题删除,理由就是百度百科有?是不是百度百科有的维基百科就不能有,这个词条只是一个知识性的词条,没有涉及到任何版权,就像告诉别人什么是“电视”一样,也有版权?谁的版权?而且百度百科有:http://baike.baidu.com/view/2387949.htm 互动百科也有:http://www.hudong.com/wiki/nescrow 如果管理员能以这个理由处理的话,那是不是像“奥运”“搜狐”等等词条都是侵权的,因为百度百科都有。—Wikigoodwiki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07:46 (UTC)
意见:如果以其它地方完全相同和十分相似的副本为由,请先清楚一点,这个词条的内容是说明 nescrow 是什么,肯定到处的内容是一样的,因为这才是标准的,如果以这个为由删除,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比如“CCTV”这个词条,在其它地方也是解释为“中国中央电视台”,是不是在维基百科里就不能叫“中国中央电视台”,因为和其它地方一样?nescrow这个词条的内容,就是那样的,换到别的地方还是那样的,是不是就要顺从维基百科,给他一个新的意思,就可以添加了???
- 條目尚未被刪除,請求無效。—J.Wong 2009年4月22日 (三) 08:0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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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本条目以“原创研究”的理由在AfD投票后被删除。但是在下查看发现条目中有大量的参考来源,单单是“原创研究”的理由似乎站不住脚,而且中國億元導演俱樂部显示这个名词也不是原创的名词—Ben.MQ 2009年5月8日 (五) 17:01 (UTC)
- 附議!我也覺得這應該不算是原創研究。—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8日 (五) 17:03 (UTC)
- 已恢復,當初提刪的理由的確有欠充分,現決予以恢復。—J.Wong 2009年5月8日 (五) 17:59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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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 模板尚未建立完整。鄙人模板两日前建立,尚未完成,遂遭删除。
- 删除理由需要解释。管理员Gzdavidwong提供的依据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8/08/24 我读过后尚存争议,望得到解答。
- 此前曾经被删除的模板:变法 理由为“他们之间不具备特别的共同点”,但是本人并不清楚模板:变法 的作者写得内容是何?和我的暂时未完成的 模板:中国历代变法 又有何关联性?如果能够判定原删除的理由完全可以照搬到另一个条目中?
- 管理员留言提供“共识认为这些内容应该用分类,而不是模板”。鄙人没有看到任何“共识”,请明示。
- 下次快速删除的时候,是否能够事先通知在下?
- 谢谢!—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5月11日 (一) 22:25 (UTC)
- 維持刪除,兩個模板的內容幾乎一樣,故本人以為是次刪除決定並沒有問題。真正令模板被刪的原因,亦是{{變法}}被提刪的理由︰不必要且不中立的模板,亦沒準確的收錄標準。至於第二個問題,本人建議您向提出這點的管理員查詢,這會更為妥當。至於速刪前通知閣下這個問題,就目前而言,提速刪者通知創建者並非必須的,故此無人能向您承諾閣下一定能收到通知,如果閣下所創建的模板、條目等被提刪。如果閣下認為這是必要的,可提案至互助客棧。謝謝。—J.Wong 2009年5月12日 (二) 04:2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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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原提出快速刪除之理由為「重複內容」,但這並不符合快速刪除之標準;且原內容雖然已被直接複製併入國民政府國立大學列表,但其仍有大量編輯歷史,應先保留重定向頁,以確認此項合併是否無爭議,如名稱不合適作為重定向頁,建議應該送交頁面存廢討論後再刪除。—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14日 (四) 06:00 (UTC)
- 本人傾向維持刪除此頁,除程序原因外,並未有確實關乎於頁面不應被予以刪除的理由,例如頁面存在的必要性。如要合併歷史,應提交至Wikipedia:移動請求。—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7:39 (UTC)
- 了解!我沒有其他意見了。-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15日 (五) 07:06 (UTC)
- 本人傾向維持刪除此頁,除程序原因外,並未有確實關乎於頁面不應被予以刪除的理由,例如頁面存在的必要性。如要合併歷史,應提交至Wikipedia:移動請求。—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7:39 (UTC)
- 狀態: 已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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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原来删除的理由——知名度不足问题已在讨论页做出了解释,且本条目是在改进后依然被删除的,因此不符合快速删除标准。—惊鸿~~落羽 2009年5月18日 (一) 07:31 (UTC)
- (!)意見您如何搜索到27800项结果?在下尝试搜索四零五零只有804项。此外,条目更改后也只有一个参考来源,不符合知名度所要求的“两个或以上独立参考来源的深入研究”。而且条目在悬挂知名度模版30日后进行提删,在投票过程中无人表示反对,因此本页面的投票过程没有问题(这个页面不是被速删的,第二次的速删是由于和提删前内容一样)。若阁下希望改善,建议您寻找相关的可靠来源以凸显条目的知名度。—Ben.MQ 2009年5月18日 (一) 12:15 (UTC)
- 搜索“四零五零”和“4050”均可得到很多相关结果,而且完全可以找到符合知名度要求的参考来源。我希望继续扩充此条目。但如何保证条目建立2小时后不被再次以原来的理由删除呢?我今天在重新创建条目不到2小时内就被再次删除,这让我如何继续改善条目呢?—惊鸿~~落羽 2009年5月18日 (一) 12:37 (UTC)
- google搜索的结果不能完全作为知名度证据。Wikipedia:知名度中指出知名度通用原则是:如果一个主题被多份(≥2)独立可靠文献深入介绍,则该主题满足知名度标准,否则其知名度可能被质疑。您可以把证明条目知名度的链接陈列于此,以保留共识压倒删除共识。--KEGNS 2009年5月18日 (一) 13:19 (UTC)
- 若您希望重建条目,请确保您对条目进行修改(和原内容不完全一样即不会被速删)。若您需要原先的版本,在下可以电邮给您。但是请注意确保阁下可以提供足够的可靠来源以证明其参考来源,否则可能会被别人再挂上知名度模版。或者您也可以在自己的用户页子页面中先慢慢撰写条目,再转移到条目中去,这样可以保证不被他人加入模版以影响您的编辑—Ben.MQ 2009年5月18日 (一) 14:38 (UTC)
- 谢谢你的提醒,我将继续创建并改善扩充本条目。—惊鸿~~落羽 2009年5月19日 (二) 07:21 (UTC)
- 搜索“四零五零”和“4050”均可得到很多相关结果,而且完全可以找到符合知名度要求的参考来源。我希望继续扩充此条目。但如何保证条目建立2小时后不被再次以原来的理由删除呢?我今天在重新创建条目不到2小时内就被再次删除,这让我如何继续改善条目呢?—惊鸿~~落羽 2009年5月18日 (一) 12:37 (UTC)
- (!)意見您如何搜索到27800项结果?在下尝试搜索四零五零只有804项。此外,条目更改后也只有一个参考来源,不符合知名度所要求的“两个或以上独立参考来源的深入研究”。而且条目在悬挂知名度模版30日后进行提删,在投票过程中无人表示反对,因此本页面的投票过程没有问题(这个页面不是被速删的,第二次的速删是由于和提删前内容一样)。若阁下希望改善,建议您寻找相关的可靠来源以凸显条目的知名度。—Ben.MQ 2009年5月18日 (一) 12:15 (UTC)
- 关闭请求,页面已重建—Ben.MQ 2009年5月19日 (二) 08:57 (UTC)
- 已重建,請求無效。—J.Wong 2009年5月20日 (三) 06:4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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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刪除日誌所提到的"过期知名度"有些怪異,這個詞條對大眾了解影像社群發展有一定的影響程度,希望能恢復此一詞條.—KM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3:03 (UTC)
- 條目是經過刪除討論的。如無確切理由,恕難從命。或請閣下提出更確切理由。—J.Wong 2009年5月26日 (二) 10:49 (UTC)
- 刪除討論的理由->"看不出知名度的網站"... 試問如何定義"知名度的網站"? 是否能提出確切的說明? --KM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3:18 (UTC)
- 請閣下參看Wikipedia:知名度。—J.Wong 2009年5月26日 (二) 13:33 (UTC)
- 本人只可估計意見發表者未能從文章中看到這個網站在現實中有多大的知名度,所以才發表這意見。—J.Wong 2009年5月26日 (二) 13:35 (UTC)
- 明白大家的看法,在這個網站的確對這個條目的連結不多,目前可以查到佳能 EF 70-200mm 鏡頭,尼康,DSLR-α200,有提及到這個條目,只是條目沒有直接連結至DCView這個條目上。從這個詞條所提及的網站上,可以看到很多目前在維基百科上的詞條如: Sony, Canon, EPSON, Nikon, CASIO,...皆和這個網站有所關連。希望恢復這個詞條,讓更多人可以再幫忙擴充此一詞條的內容。--KM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14:0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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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知名度未过期,其为大陆著名经济学家,并且是大陆重要智囊机构之负责人。页面质量也可加以改善—Guoguo914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12:25 (UTC)
- 維持刪除,條目於4月18日被掛上知名度模板,於5月18日被提刪,30日的時間已經過去,並未存在知名度未過期的問題。條目內容亦未符合Wikipedia:知名度的規定,暫未見到有任何原因去恢復此條目。—J.Wong 2009年5月31日 (日) 19:11 (UTC)
- 若需要重新创建条目可以与我或任何管理员联系获取条目内容,以供您参考—Ben.MQ 2009年6月1日 (一) 03:22 (UTC)
- 好的。guoguo914 2009年6月4日 (一) 19:50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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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本人發表 spy henry lau的所有文章都是本人原創的,並且都在這個網站/論壇/博客首發。—Lt510pa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1:20 (UTC)
- 維持刪除,縱非侵權,但此條目確實已經過討論且共識為刪除。暫未見足夠理由去推翻共識。—J.Wong 2009年6月5日 (五) 04:0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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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外省人是台灣被確定認知的特色族群之一,而且在維基台灣族群模板及分類也有「外省人」或「台灣外省人」一項,替知名的台灣外省人進行人物列表並無不妥之處。當初之所以會考慮到創建這個列表,是由於"外省人"條目中,知名人物介紹就占據大部分的版面跟長度,才會決定另創列表把條目中介紹的名人獨立出來,而在中文維基之中台灣其他族群包括客家人及原住民族,條目之中都進行知名人物介紹,台灣原住民族也有單獨的知名人物列表,卻獨獨刻意刪除台灣著名外省人人物列表,並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精神,既然大家都承認台灣有一個特殊族群被稱為外省人,那替這一族群知名人物創建列表的不合理之處是什麼?
[3] 當初的提案刪除過程也太過簡略草率,本人衷心建議能將列表回復--ZTCRV (留言) 2009年6月11日 (四) 06:43 (UTC)—ZTCRV (留言) 2009年6月11日 (四) 06:43 (UTC)
- 維持刪除,未见有能推翻存废讨论的理由,况亦未解决当初的NPOV问题。--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6月11日 (四) 12:33 (UTC)
樓上你的說法我無法認同,我的論述有任何不妥當之處請你指正出來,而我疑問你也沒有做出回答,當初這麼輕率地的幾句話就把一個列表刪除,維基百科的討論不應該是如此。我的立場沒有改變是希望回復列表,我重申一次,外省人做為台灣族群之一,就其知名人士設置列表並無任何問題,客家人可以原住民可以,外省人就不行?--ZTCRV (留言) 2009年6月11日 (四) 17:38 (UTC)
- 維持刪除︰當初是經過社群討論才有此決定,至於討論規模如何,我們亦無法控制。但既已依照方針,走畢程序,該決定就不當輕言推翻。另外,討論所點出的中立性問題亦確實存在,而且收入標準亦相當蒙糊。維基當應盡量收錄不同性質的條目,但這並不代表有一就一定要有二,社群既決定把之刪除,即代表該版本不適合維基百科收錄,甚或維基百科中根本不應存有以此為名的條目。如果閣下認為維基百科應收錄以此為名的條目,則請閣下自行創建。閣下可找本人或其他管理員索取舊版本作參考之用。但若然要恢復舊版,鑒於上述種種因由及社群共識需以新共識推翻,恕難從命。—J.Wong 2009年6月11日 (四) 19:07 (UTC)
樓上所言差矣,上面要求回復頁面的條目,哪一個不是照正常程序被刪除的?那為什麼會有這個請求回復的機制?不就是因為仍然可能存在失誤,如果照你說法那頁面恢復請求的機制何必存在?司法為什麼有再上訴和更審的機制?不正是力求公正公平的表現?收入標準蒙糊?外省人條目有說明在台灣外省人是大約認定標準為何,「不應存有以此為名的條目」,維基百科有外省人條目,而且大家也都承認外省人是台灣的一個族群,這個族群有個著名人物列表就不可以?你們誰可以告訴我,台灣原住民可以有知名人物列表,客家人條目可以列出知名人物,獨外省人就不行?最後我要談中立性問題,所謂的不中立是什麼?你們用什麼標準來判斷它中不中立?用你們的主觀想像還是有一個客觀準則?替特定族群創建條目甚至編輯知名人物列表,這種行為在維基百科中是屢見不鮮,從沒聽說過美國哪一個族裔的條目有所謂不中立問題,外省人著名人物列表的不中立在於什麼?可否說說具體的論述,空泛的一句批評根本不具說服力,怎麼個不中立法?你要不要說說,並請不要以主觀的想像來回答,就條目內容編寫的客觀存在來回答我。--ZTCRV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06:11 (UTC)
- 已恢復,經再三考慮,有鑒於條目內容並非有問題,即便是有也只是中立性問題,這應懸掛{{中立性}}而非刪除。惟請提案人監視條目,防止條目成為標籤他人的工具。—J.Wong 2009年6月13日 (六) 14:51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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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這是台灣一個相當大的動保團體,希望可以收錄wiki—毛頭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1:02 (UTC)
- 維持刪除,此条目原始版本侵犯版权。如您希望建立可以使用您自己的话改写原有文字或自己完全重写,谢谢。--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3日 (四) 01:17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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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此醫院確實有被媒體稱為「黑道醫院」,此內容並非破壞或惡搞。—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23日 (四) 01:47 (UTC)
- 已恢復,但中立性仍需要有可靠来源加以维护。--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3日 (四) 03:5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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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原文也是我與一些義工寫的...這樣還算是侵權嗎?!希望可以恢復...—毛頭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2:34 (UTC)
- 維持刪除,請閣下參閱此頁。本人相信這可以解答您的疑問。—J.Wong 2009年7月23日 (四) 14:0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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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請求恢復編輯 依據"http://project.1111 .com.tw/zone/personage/biography_content.asp?sno=370"—Dvdv8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20:42 (UTC)
- 維持刪除,被刪的內容上述連結中亦已包含,故不予恢復。請閣下注意,閣下務須重寫來源資料,不是改寫,是重寫。注意注意—J.Wong 2009年7月26日 (日) 03:2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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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關於被提出存廢時已有即時做修改,且貢獻者不只willy一人,Midnight you and me是中廣的一個深夜廣播節目,原頁面所有內容皆與節目有關,可幫助了解該節目,因此請求恢復,謝謝!—Sandwichen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5:48 (UTC)
- 維持刪除,查最後版本,內容仍舊雜亂無章,存廢討論中所提及的問題依舊存在。建議完全重寫。—J.Wong 2009年7月29日 (三) 16:1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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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關注度高,不符合刪時理由—Kiva(兔也) 2009年7月30日 (四) 04:19 (UTC)
- 維持刪除,查已刪除內容,確未符關注度的限制。—J.Wong 2009年7月30日 (四) 04:3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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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關注度高,不符合刪時理由—Kiva(兔也) 2009年7月30日 (四) 04:22 (UTC)
- 維持刪除,查已刪除內容,確未符關注度的限制。—J.Wong 2009年7月30日 (四) 04:3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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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之前也有投票過確認條目有其重要性,然而似乎只因為第二次討論要不要刪除時,編輯者剛好沒有上去發表意見而被刪除。條目的重要性與參考來源已經在第一次討論時就已經確認過,由於成功演辯設對於整個辯論圈有相當的重要性而應該被重視,而不是僅僅因為多數維基人不懂辯論就被忽略。我是個辯論人,不希望看到條目被刪除的背後原因是「又沒有人在關注辯論,有什麼好重要的?」既然對物理學有貢獻的物理學家可以立定條目,那麼對於辯論有貢獻的社團又何嘗不能呢?我希望維基人可以不只是用「不過是高中社團」等等偏見來認定,而是用更客觀的標準來認定條目存在的需要性。—219.71.139.2 (留言) 2009年8月1日 (六) 14:41 (UTC)
- 维持删除,查AfD历史,第一次讨论可以说并未达成什么共识,因为只有一位维基人发表意见(且可能有利益冲突之嫌),而本次讨论可以说对学校的社团等达成了共识,即应合并至学校页。且查原条目仍有不中立等问题,故维持删除。--Jimmy Xutalk·+ 2009年8月1日 (六) 15:1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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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請管理員覆查以G1為由作速刪是否合適。—Baycrest (作客) 2009年8月4日 (二) 15:41 (UTC)
- 維持刪除,內容僅有一句,亦非常空洞,以G1速刪實屬合適。—J.Wong 2009年8月5日 (三) 03:3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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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在7月14日的討論,2刪除1保留應該是延長討論或者作無共識保留,結束討論的管理員似乎沒有留意此點。就條目本身,翻查google cache,加上我的記憶,條目曾經由多位活躍編者編輯過,而且至少存在一個以上較為中立的版本。近期的廣告化修改是由其他用戶所加,應該是回退該用戶編輯而不是刪除條目。請管理員覆查。—Baycrest (作客) 2009年8月4日 (二) 17:03 (UTC)
- 已恢復,誠然,依照方針管理員並未有判斷錯誤,惟本人同意閣下所言,故恢復沒有問題之版本。—J.Wong 2009年8月5日 (三) 04:00 (UTC)
魂魄
我想知道為何 User:T.A 白河 (WP:AfD) User:Jimmy xu wrk (亂刪文章討論) & User:Wcam (毫無意義永久保護文章)。
- User:T.A 白河 在WP:AfD 裏為何無原因重定向為三魂七魄,它們雙方對於心靈不懂並不是藉口而刪除文章。
- 註:編輯摘要WP:RS是維基百科是防止文章破壞而必加。
- 為何討論區無原因被 User:Jimmy xu wrk 刪除 而又被 User:Wcam 永久受保護 。
這原全不輔合 WP:RS況且之前只出的三魂七魄我被沒有反對,但不過花了教長的時間在想說如何把宗教與心靈學的中立性寫的不要那覆雜,連寫都還沒寫就被刪除 它們是故意來鬧局的是不是! 註:英文版有一半以上的哲學論文章都是以 1900年代哲學推理方式來考證,這跟現在科學以形式科學 (formal methods) 是類似的方法,我之前也在討論區指出 。 --75.154.186.241 (留言) 2009年8月19日 (三) 20:26 (UTC)
- User:T.A 白河只是執行討論的結果,並未有誤。重定向的討論頁向來是可以刪。閣下重覆創建故該頁受到保護。其實之前已有兩名管理員給過您意見,本人建議閣下接納,包括請把內容修訂後加入靈魂。及參考一下日文版編寫。或閣下錯過參與存廢討論的機會,本人在決定恢復與否前,希望知悉閣下對提刪者留言有什麼回應。敬候回覆。—J.Wong 2009年8月20日 (四) 04:19 (UTC)
WP:AfD 如果只有一個人要求是稱為"提議","提議"並不代表被"討論過"? 況且WP:CSG#15 早已在我還沒編輯時就不存在 這做法我覺得很不合理,我覺得以後如果有文章被創 (知道它的重要性 但缺乏資訊) 但由於資訊不足應該先放上 模版:{{專家}}先讓 維基百科:專題 審後在看要不要刪或者放在 工作組的任務列表。
其實之前已有兩名管理員給過您意見,本人建議閣下接納,包括請把內容修訂後加入靈魂。及參考一下日文版編寫
- 回 {百無一用是書生} 是有回 (:你写的这个应该是灵魂吧?),但魂魄這篇文章本來就不應該資訊等級本來就合乎邏輯,自典都寫靈魂(是 "精明能幹的,神妙的,機敏的" 魂) 它又沒有講到 "魄"。而就那討論區也沒表示說要合拼,你們明明知道要合拼必須先擺上合拼模版 為什麼連擺都沒擺就亂刪,以後請改進。
我建議是創個
模版;Infobox Series 形上學話題 (Group 2)
|
註: (問題 1)
- 我的字點沒有解釋的那麼詳細,我還須要令外買一本有解釋"詞源" 令外我還須問我一個朋友是在大陸研究古代文獻。
(問題 2) 型上學的話題有很多還是須要經過討論 我對這個不是很清處 每一個字點都翻不同樣的意思
- 如: * Body 到底是是指靈體或魂體
- * Mind 大多數人都會同意是只"心"
- 可是國外卻有一說法是 當你不知道要怎麼半時問自一句話: What does your heart tell you? (這個heart 我不知道是Mind 的一部份還是單獨的)
- * Mind 大多數人都會同意是只"心"
結論: 由於我以經花了研究這些東西,可是古代文獻好像沒講到那麼細為 我希望你們先不要刪除這文章而先開個WikiProject 資尋區看這些資訊到底是要怎麼整理為在妥善。看來我可能須要開始建一個帳號了
註: 我9月中2009 才有時間在回來維基百科所以資尋可能還不會那麼早謝謝諒解。
--75.154.186.241 (留言) 2009年8月22日 (六) 00:56 (UTC)
- 維持刪除,暫未見到有恢復的理由。閣下仍未就提刪案作出反駁。閣下也要明白如閣下認為一個提刪案不妥,閣下是需要提出反對意見。仍感謝閣下對現在制度的建議,閣下可於修正以後遞交至互助客棧(方針)。—J.Wong 2009年8月22日 (六) 09:1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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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常見錯別字重定向,因為區姓和歐姓容易混淆(同音)。—61.18.170.18 (留言) 2009年8月23日 (日) 10:18 (UTC)
[[]]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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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Chickenchicken (留言) 2009年8月26日 (三) 06:49 (UTC)
因這是我第一次post, 所以未知規則, 以下是修改後的「綠.回收」及「黃楚銘」介紹, 請重新容許刊登.
{{advert|time=2009-08-25T19:17:37+00:00}} {{notability|time=2009-08-25T19:17:37+00:00}} {{Wikify |time=2009-08-25T15:32:12+00:00 }} '''綠.回收'''為香港新興環保團體之一,主席為[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B%83%E6%A5%9A%E9%8A%98 黃楚銘],宗旨是推動回收生活廢料循環再做及提高市民對可回收生活廢料的認識。 在 [[2009年]][[8月]]底,「綠.回收」發佈新聞稿,指出膠袋徵費令原本利用背心膠袋收集垃圾的二百多萬個家庭,因徵費措施而被迫改用較背心膠袋 重逾三倍的垃圾袋,令本港每日被棄置的膠袋重量比原先多十四噸。團體質疑措施製造更多不織布環保袋及垃圾膠袋,促請當局檢討膠袋徵費成效,並推動回收膠袋 循環再用。主席[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B%83%E6%A5%9A%E9%8A%98 黃楚銘]促請當局盡快檢討膠袋稅成效,將稅收入全用在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造之上。東方日報在2009年8月24日於港聞A16<ref>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824/00176_038.html 東方日報報導]</ref>作出上述報導。在「綠.回收」網頁上,其自稱為非牟利團體,可是稅務局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名單 中<ref>[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index.htm 稅務局88條]</ref>,未找到「綠.回收」的登記。 此外,「綠.回收」主席[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B%83%E6%A5%9A%E9%8A%98 黃楚銘]也是323有限 公司的創辦人,出生於從事處理塑膠廢舊料的家族,對處理塑膠廢舊料已有三十多年經 驗;近年更積極從事香港的廢塑料回收工作項目。 ==参考文献== <div class="references-small"> <references /> </div> {{org-stub}}
- 没有条目名称,請求無效。—Wcam (留言) 2009年8月26日 (三) 07: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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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Chickenchicken (留言) 2009年8月26日 (三) 06:51 (UTC)
我已修改「綠.回收」的描寫, 刪去其他網頁轉寄, 請恢復刊登.
黃 楚銘為[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6%A0.%E5%9B%9E%E6%94%B6 「綠.回收」]的創辦人, 宗旨在推動回收 。同時黃楚銘為323有限公司的創辦人 ,出生於從事處理塑膠廢舊料的家族,對處理塑膠廢舊料已有三十多年經驗;近年更積極從事香港的廢塑料回收工作項目。 在2009年8月 尾, 黃楚銘以環保團體[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6%A0.%E5%9B%9E%E6%94%B6 「綠.回收」]主席身份發佈新聞稿,指出膠袋徵費令原本利用背心膠袋收集垃圾的二百多萬個家庭,因徵費措施而被迫改用較背心膠袋重逾三倍的垃圾袋,令本港 每日被棄置的膠袋重量比原先多十四噸。團體質疑措施製造更多不織布環保袋及垃圾膠袋,促請當局檢討膠袋徵費成效,並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用。最後黃楚銘促請 當局盡快檢討膠袋稅成效,將稅收入全用在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造之上。東方日報在2009年8月24日於港聞A16<ref>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824/00176_038.html 東方日報報導]</ref>作出上述報導。 不過在[http://zh.wikipedia.org/wiki/%E7 %B6%A0.%E5%9B%9E%E6%94%B6 「綠.回收」]網頁上, 其自稱為非牟利團體,可是稅務局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名單中<ref>[http://www.ird.gov.hk/chi /tax/ach_index.htm 稅務局88條]</ref> , 未找到[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6%A0.%E5%9B%9E%E6%94%B6 「綠.回收」]的登記。 ==参考文献== <div class="references-small"> <references /> </div> {{org-stub}}
- 没有条目名称,請求無效。—Wcam (留言) 2009年8月26日 (三) 07: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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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203.198.150.91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01:55 (UTC)
請問為何刪去這貼? 是否取消東方日報及有關商業公司的連絡便可? 事實上引用這些連結是希望証明這些資料是真的. 昨天我已經留言, 但無人回覆我.
- 未指明条目名称,請求無效。—Wcam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02: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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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203.198.150.91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01:58 (UTC)
修改如下:
'''綠.回收'''為香港新興環保團體之一,主席為[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B%83%E6%A5%9A%E9%8A%98 黃楚銘],宗旨是推動回收生活廢料循環再做及提高市民對可回收生活廢料的認識。 在 [[2009年]][[8月]]底,「綠.回收」發佈新聞稿,指出膠袋徵費令原本利用背心膠袋收集垃圾的二百多萬個家庭,因徵費措施而被迫改用較背心膠袋 重逾三倍的垃圾袋,令本港每日被棄置的膠袋重量比原先多十四噸。團體質疑措施製造更多不織布環保袋及垃圾膠袋,促請當局檢討膠袋徵費成效,並推動回收膠袋 循環再用。主席[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B%83%E6%A5%9A%E9%8A%98 黃楚銘]促請當局盡快檢討膠袋稅成效,將稅收入全用在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造之上。東方日報在2009年8月24日於港聞A16作出上述報導。 在 「綠.回收」網頁上,其自稱為非牟利團體,可是稅務局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名單中<ref>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index.htm 稅務局88條]</ref>,未找到「綠.回收」的登記。 此外,「綠.回收」主席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B%83%E6%A5%9A%E9%8A%98 黃楚銘]也是323有限公司的創辦人,出生於從事處理塑膠廢舊料的家族,對處理塑膠廢舊料已有三十多年經驗;近年更積極從事香港的廢塑料回收工作項目。 ==参考文献== <div class="references-small"> <references /> </div> {{org-stub}}
- 未指明条目名称,請求無效。—Wcam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02: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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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203.198.150.91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02:02 (UTC)
已作出修改. 如拒絕, 請說明為何.
黃 楚銘為[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6%A0.%E5%9B%9E%E6%94%B6 「綠.回收」]的創辦人, 宗旨在推動回收 。同時黃楚銘為323有限公司的創辦人,出生於從事處理塑膠廢舊料的家族,對處理塑膠廢舊料已有三十多年經驗;近年更積極從事香港的廢塑料回收工作項目。 在 2009年8月尾, 黃楚銘以環保團體「綠.回收」[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6%A0.%E5%9B%9E%E6%94%B6 「綠.回收」]主席身份發佈新聞稿,指出膠袋徵費令原本利用背心膠袋收集垃圾的二百多萬個家庭,因徵費措施而被迫改用較背心膠袋重逾三倍的垃圾袋,令本港 每日被棄置的膠袋重量比原先多十四噸。團體質疑措施製造更多不織布環保袋及垃圾膠袋,促請當局檢討膠袋徵費成效,並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用。最後黃楚銘促請 當局盡快檢討膠袋稅成效,將稅收入全用在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造之上。東方日報在2009年8月24日於港聞A16作出上述報導。
- 未指明条目名称,請求無效。—Wcam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02: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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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這是利用程序傷害新手嗎?人家都指明是哪一個條目,只是沒有在適當位置填上條目名稱而不獲處理,現替該用戶補回程序。個人對該條目的恢復持中立態度。—Baycrest (作客) 2009年8月27日 (四) 08:03 (UTC)——Baycrest (作客) 2009年8月27日 (四) 08:03 (UTC)
- 維持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10: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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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這是利用程序傷害新手嗎?人家都指明是哪一個條目,只是沒有在適當位置填上條目名稱而不獲處理,現替該用戶補回程序。個人對該條目的恢復持中立態度。—Baycrest (作客) 2009年8月27日 (四) 08:03 (UTC)——Baycrest (作客) 2009年8月27日 (四) 08:03 (UTC)
- 維持刪除。—Wcam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10: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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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203.198.150.91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07:10 (UTC)
綠.回收為香港新興環保團體之一,主席為黃楚銘,宗旨是推動回收生活廢料循環再做及提高市民對可回收生活廢料的認識[1]。
在2009年8月底, 「綠.回收」發佈新聞稿,指出膠袋徵費令原本利用背心膠袋收集垃圾的二百多萬個家庭,因徵費措施而被迫改用較背心膠袋重逾三倍的垃圾袋,令本港每日被棄置 的膠袋重量比原先多十四噸。團體質疑措施製造更多不織布環保袋及垃圾膠袋,促請當局檢討膠袋徵費成效,並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用。主席黃楚銘促請當局盡快檢討膠袋稅成效,將稅收入全用在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造之上。東方日報在2009年8月24日於港聞A1作出上述報導。在「綠.回收」網頁上,其自稱為非牟利團體,可是稅務局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名單中[2],未找到「綠.回收」的登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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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203.198.150.91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07:12 (UTC)
黃楚銘為「綠.回收」的創 辦人, 宗旨在推動回收[1] 。同時黃楚銘一間塑膠回收舊料公司的創辦人 ,出生於從事處理塑膠廢舊料的家族,對處理塑膠廢舊料已有三十多年經驗;近年更積極從事香港的廢塑料回收工作項目。
在2009年8月尾, 黃楚銘以環保團體「綠.回收」主 席身份發佈新聞稿,指出膠袋徵費令原本利用背心膠袋收集垃圾的二百多萬個家庭,因徵費措施而被迫改用較背心膠袋重逾三倍的垃圾袋,令本港每日被棄置的膠袋 重量比原先多十四噸。團體質疑措施製造更多不織布環保袋及垃圾膠袋,促請當局檢討膠袋徵費成效,並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用。最後黃楚銘促請當局盡快檢討膠袋 稅成效,將稅收入全用在推動回收膠袋循環再造之上。東方日報在2009年8月24日於港聞A16作出上述報導。
不過在「綠.回收」網頁上, 其自稱為非牟利團體,可是稅務局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名單中[2] , 未找到「綠.回收」的登記。
参考文献
- 維持刪除, 舊版本就不能為閣下恢復了,蓋有廣告之虞。不過閣下努力不懈,本人深表欣賞。現時條目內容已不再有廣告之虞,故本人已解除相關保護,閣下可發布至相關標題 下。另外,如閣下下次再遇到此等問題,應使用自己的沙盒改善條目,後再找尋管理員處理,而非不斷在這裡提新申請,除非您是希望恢復已被刪除的版本。—J.Wong 2009年8月29日 (六) 05: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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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這個條目在8月28日被提請刪除,主要原因是自我宣傳,但目前此條目的去留正進入討論階段,一票保留一票反對,快速刪除是否不合情理?此外我已在頁面存廢討論中指出方針並沒有明確指出由用戶自行建立的條目必需被刪除,而是強烈不建議條目被建立。一個比喻是如果比爾·蓋茨為 自己建立了條目,並且已有其他維基人代為修正,加添參考及修正中立性等問題,想問是否這條目也一定要被刪除?將條目推倒重來就一定是最好的做法?如果你細 閱條目最後的歷史版本,你會發現參考資料已經加至8項,並且均來自大型及可靠媒體,中立性的問題也已被修正,想問這些努力就不值得去保留這一條目?—LokiTalk 2009年9月1日 (二) 12:08 (UTC)
- 雖然本人不應該處理此項申請,但好像沒人理會。其實本人不認為用戶自行建立的自傳式條目有問題,只是本人看條目時,發覺宣傳意味仍然很強。本人可以向閣下提供此條目的原代碼由閣下加以改善再重新建立,但本人不建議恢復該條目。—J.Wong 2009年9月2日 (三) 06:17 (UTC)
- 维持删除,最后修订版本的源码已发至阁下电子邮箱。--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9月2日 (三) 14: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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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已有兩篇相關的報導(原有條目中的Yes!的報導再加上這篇[6]),刪除原因(關注度不足)已經消失。— Άndrew (✉✍) 2009年9月8日 (二) 21:45 (UTC)
- 維持刪除,本人可把原代碼寄予閣下,不過當時存廢討論仍有指出其他問題,不只此問題,故未可予以恢復。另外,閣下所找到的參考來源與文中所列的其中一個是一樣。—J.Wong 2009年9月9日 (三) 03:26 (UTC)
- 現在有3篇相關的報導,一是原有條目中的Yes!的報導,二是原有條目中的這篇[7],三是新的這篇[8],已經符合方針中的多方來源。存廢討論中主要討論本條目有沒有足夠關注度,但現在已經有3篇相關的報導,有足夠的證據支持。— Άndrew (✉✍) 2009年9月9日 (三) 07:03 (UTC)
- (:)回應︰ 真的抱歉,但文章中論壇轉載的Yes!報導,另一個閣下現在所提供的都有一個共通問題,或它們真的詳細介紹,但根本上圖片的解像度真的太低了,我已用軟件 放大圖像,但仍未能判別兩篇報導是否真的詳細介紹。另外,本人對是否可稱雜誌為可靠來源亦有所保留。此外,這些圖像亦有機會是侵犯版權。文章中不能用部份 Youtube片段做參考來源,亦因為這個理由。請閣下多加注意。—J.Wong 2009年9月9日 (三) 08:45 (UTC)
- (:)回應︰新的那篇全篇是介紹陳強的兩個新節目你睇我唔到和你聽我唔到,加上雜誌是出版媒體,當然可以當作來源。之於圖像和論壇網址只作參考之用,不會在條目中出現,來源只要提供文章名、出版者和發表日期就可以。如果你還是覺得不可靠,可以掛上{{Notability Unreferenced}}。— Άndrew (✉✍) 2009年9月9日 (三) 14:49 (UTC)
- (:)回應︰ 真的抱歉,但文章中論壇轉載的Yes!報導,另一個閣下現在所提供的都有一個共通問題,或它們真的詳細介紹,但根本上圖片的解像度真的太低了,我已用軟件 放大圖像,但仍未能判別兩篇報導是否真的詳細介紹。另外,本人對是否可稱雜誌為可靠來源亦有所保留。此外,這些圖像亦有機會是侵犯版權。文章中不能用部份 Youtube片段做參考來源,亦因為這個理由。請閣下多加注意。—J.Wong 2009年9月9日 (三) 08:45 (UTC)
- 現在有3篇相關的報導,一是原有條目中的Yes!的報導,二是原有條目中的這篇[7],三是新的這篇[8],已經符合方針中的多方來源。存廢討論中主要討論本條目有沒有足夠關注度,但現在已經有3篇相關的報導,有足夠的證據支持。— Άndrew (✉✍) 2009年9月9日 (三) 07:0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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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中国大陆现有的媒体上的各省甲型h1n1流感数据统计,时间非常滞后;最近甲型h1n1流感爆发,有的省份三天患者人数就翻倍,需要有一个汇合官方来源的场所。以备查询。—李林塔尔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04:05 (UTC)
- 維持刪除,存廢討論中所提及的問題未有解決。—J.Wong 2009年9月11日 (五) 09:3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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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文章有部分文字缺少来源,但还不至于到『CSD#G1:无实际内容,胡言乱语』这么严重吧?该条目表达的是en:Unit train的内容,但是中文翻译不当,以至于各位管理员在Google等搜索此词之后仍然怀疑此条目内容。建议恢复后条目名字改为单元列车并增加到en:Unit train的跨语言链接。Typhoon wolf (留言)是一个铁路术语方面的好手,但是他还不太熟悉Wiki的一些守则,我们不要打击新手。—好大一棵树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04:41 (UTC)
- 处理:已将内容恢复至该用户的用户页名字空间子页面User:Typhoon wolf/单元化组合列车。—Wcam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07:2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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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几位编者讨论存废时(9月5日之前),条目还未完成,其后条目变化很大,经过多次变更结构,但是没有人再去审定。删除拖延了一周,也是理由偏弱的原因引起的,希望能恢复条目,重新讨论。如果有人提出改进意见,也还可以变更结构。—李林塔尔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22:59 (UTC)
- 維持刪除,存廢討論所點出之問題仍舊存在,建議閣下直接建立新版本。—J.Wong 2009年9月12日 (六) 10: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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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 復理由:本人并未得知管理员删除此条目的理由,且本人已尽力在讨论区解释原因,但无人反馈。具我猜测,管理员有可能根据快速删除原则中的第10条“ 明显的以广告宣传为目的而建立的页面,或任何只有该条目名称中的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进行的删除操纵。故本人再次声明,此条目不是广告。如果要删除此 条目,请明确说明原因,并给予我平等对话的机会。管理员大人,请慎用你手中的权利。因为之前我提交的讨论内容都被删除,我无法提供曾经的讨论记录。对于正 在编辑的条目,我未能一次性的写完是存在瑕疵,但不能因此就如此迅速的删除此条目,这并不符合维基开放共享之原则。—Hier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3:25 (UTC)
- 維持刪除,原条目没有实际正文内容。—Wcam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3:36 (UTC)
- 另,阁下可以在自己的用户子页先完成条目的基础内容。--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9月14日 (一) 14:0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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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中僑互助會本身是一個加拿大卑詩省的非牟利的组織,是當地無論是政府或民間都認識组織。並且對它有極高評價。非牟利根本不存在廣告。在Google上有上百頁來自世界各地網站或網頁談及中僑互助會或S.U.C.C.E.S.S.。[11][12]中、英文都有。在英文維基 S.U.C.C.E.S.S.是一個正常條目。証明關注度很强,根本用不著宣傳。Jimmy xu wrk 以廣告或宣傳的籍口來極速刪除,並且無視當中有一個人投保留票和沒有人投刪除票的事實情況下,在欠缺足夠資詢,連我本人也來不及投保留票和申訴理據,不到1小時就以極速刪除,使人愤怒,本人嚴重抗議!請求回復中僑互助會的條目。—Country wind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0:34 (UTC)
- 已恢復。—Wcam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5:0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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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世界电子竞技大赛三次冠军,已进入名人堂,知名度不缺,可查证来源:[13][14][15]。英文版本内容更是不少en:Li_Xiaofeng_(professional_gamer),建议恢复到未侵权版本。—奔流沙 (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07:19 (UTC)
- 已恢復。—Wcam (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08:0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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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薨」是死亡的委婉說法,類似「駕崩」,見維基詞典:en:wikt:薨、fr:wikt:薨或ja:wikt:薨,日語維基也有類似的重定向,如ja:薨去和ja:薨御重定向到ja:死—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18:57 (UTC)
- 已恢復,蓋查《爾雅》,薨,死也,無不妥矣。—J.Wong 2009年9月22日 (二) 02: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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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79.196.141.221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06:21 (UTC)
liebes google. ich kann kein chinesisch,bin ich jetzt doof? Und Latein kann ich auch nicht oO Bin ich jetzt doof?! :D
Liebe Grüße, Fred ♥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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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内容原创,并真实记录事实,而且增加了网络参考资料链接,并非虚构。之前被突然删除,不知要如何改进。—Yuandalixiang (留言) 2009年9月23日 (三) 12:58 (UTC)
- 維持刪除,存廢討論中所提到的問題未獲解決—J.Wong 2009年9月23日 (三) 14:1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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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一个实际存在的学生组织,应该能够在wiki上享有一席之地—Lx008 (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8:33 (UTC)
- 此页面并无删除记录,請求無效。—Wcam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04: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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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一家实际存在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业较有影响,有用户希望了解其相关信息,故应该获得在wiki存在的权利—Lx008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04:09 (UTC)
- 維持刪除,原页面内容侵权且有广告宣传之虞。—Wcam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09: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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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一个实际存在的企业创办的学生实习机构,为中国工业设计人才的培养方式提供了新观点,在国际设计竞赛中获得过佳绩,有其在wiki上存在的理由。—Lx008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09:09 (UTC)
- 重复,請求無效。—Wcam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09: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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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
1. 存廢討論,保留票比刪除票多兩票。
2. 具有可靠來源:李鴻章與兩廣獨立、革命逸史「廣東獨立協會」[16]、廣東省情信息庫「三十、廣東宣佈共和獨立」[17]。
3. 非評論式原創研究,原條目至少列出10項參考資料,且並未加入編者的評論。
4. 非A+B=C式原創研究,部份刪除者認為C=兩廣獨立,但根據上述第二點,兩廣獨立是已存在,並有可靠來源使用之詞彙(李鴻章與兩廣獨立),故兩廣獨立不是原創研究。—Shyangs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04:54 (UTC)
- 維持刪除,在存廢討論,反方均以非原創研究為由反駁對方。確實本人同意這點,既為歷史陳述就不會是原創研究,故本人亦認為提刪理由無效。然而,本人同意書生的判詞,的而且確討論中,Walter Grassroot、Hongyuhei及Jasonzhuocn之意見非常有力,指出條目最重大的問題是內容東併西湊。縱非評論式原創研究,但就把廣東獨立加上廣西獨立變成兩廣獨立,誠令到主旨不清,究竟文中兩廣獨立是指廣東廣西一併獨立,還是各自獨立呢?但無論是各自獨立,還是一併獨立,都是東併西湊,穿鑿附會,名實不符。在存廢討論中,當應理據更為重要,否則為何要易名討論?另外,得到有力來源,也應用得其所。故此,駁回閣下申請。—J.Wong 2009年10月10日 (六) 06:1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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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
1. 「兩廣獨立」非評論式、A+B式原創,上段已提及,J.Wong亦同意之。
2. 根據刪除守則4.1準確性有爭議的文章,即J.Wong所說「主旨不清」,不構成刪除之充分條件。試舉一例:冰沙、綠豆沙、豆沙糖水、綠豆冰沙、紅豆冰、紅豆湯,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求助/存檔/2009年9月曾被人混淆不清,處理方式並不是刪除。翻閱「紅豆沙」編輯歷史裡仍有人認為「汁粉」、「紅豆粥」不是紅豆沙[18],這豈不是把汁粉、紅豆粥東拼西湊進紅豆沙條目。當然,我無意舉這條目為我辯解,實為無奈之舉。在確實非屬原創研究的情況下,請管理員尊重方針刪除守則4.1準確性有爭議的文章,「主旨不清」的文章,應掛上對應模板,而非刪除。—Shyangs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07:07 (UTC)- 仍傾向維持刪除,問題會是名實不符,另外,亦包括條目內容已存在於其他條目。—J.Wong 2009年10月10日 (六) 08:16 (UTC)
- 請問名實不符違反哪項方針?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或其他方針是否有規定名實不符為刪除或不收錄理由?除紅豆沙、紅豆湯、紅豆粥、汁粉有類似爭議外,再舉一例,香港獨立主義條目簡稱「港獨」是否名實不符?又觀之發動機條目被建議更名及移動至引擎,在討論頁進行了長篇討論,而非刪除,如果條目名稱有問題,應該提出移動請求,不是直接刪除。況且,條目內文每提及「兩廣獨立」,均為來源所用原字原詞,並非將來源文章廣東獨立,廣西獨立詞語捏造成兩廣獨立一詞,可見來源文章作者亦將廣東獨立或廣西獨立視為「兩廣獨立」,愚一字未改。另外,條目內容有兩句未存在於其他條目。
- 仍傾向維持刪除,問題會是名實不符,另外,亦包括條目內容已存在於其他條目。—J.Wong 2009年10月10日 (六) 08:16 (UTC)
- 這兩句並未被合併至其他條目,且這兩句提及之「兩廣獨立」亦為原來源所使用之原始字詞,未有竄改,未有名實不符處。—Shyangs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08:54 (UTC)
參考文獻
- ^ 《國運——南方記事》(1章,二). 呂雷. [2009-10-05] (中文(中国大陆)).
- ^ 白崇禧的廣西模範省:中國「斯巴達」. 邢台政協. [2009-10-05] (中文(中国大陆)).
- 維持刪除,名實相符是最基本的要求,刪除守則所列乃或許可不刪之,非必不可刪。定義不清乃條目之致命傷,亦過於含糊其辭,穿鑿附會,僅羅列史實、資料堆砌並非百科所求。如名實不符而又不只羅列史實,則或可考慮以易名討論解決問題,惜非如斯。建議閣下於己名子頁再建條目,修改以後移回該標題下。—J.Wong 2009年10月10日 (六) 12:0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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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未名空间bbs是一个北美地区留学生中影响最广泛的bbs,并且在北美中文使用者中是一个广泛认知和使用的名字。仅因为条目质量不佳而删去全部内容似乎不妥。申请恢复。—69.203.73.40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4:58 (UTC)
- 維持刪除,條目內容過於瑣碎,內容質素不佳。此等刪除對維持整體質素尤為重要,絕無不妥。—J.Wong 2009年10月12日 (一) 08:31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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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该条目一年多以前被Cloudcolors以“Notchinese”这个根本子虚乌有的理由删除。由于未进行任何通知我到现在才发现。我当时偷懒确实留了英文列表没翻译,但是我翻译了介绍的段落,我记得最少有一两百字。通过删除记录也可证明该条目绝对是有中文的—Bīng Rè Hǎi Fēng (liúyán) 2009年10月15日 (四) 04:06 (UTC)
- 已恢復。—Wcam (留言) 2009年10月15日 (四) 05:3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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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余世鳴鶴拳/temp是以“临时页依然侵权”为理由予以快速删除的。条目创建者在User_talk:Zcloveyi声称他已获版权持有人许可,我已经要求他通过OTRS机制发送授权书,请在确认收到授权书以后恢复这个页面。这个页面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该在恢复以后解决。—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13:53 (UTC)
- 正等待OTRS相關人員之接獲授權通知。—J.Wong 2009年10月16日 (五) 17:04 (UTC)
- 久候多時,依舊未獲函證實,請求無效。—J.Wong 2009年10月28日 (三) 09:4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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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这是一个十分知名的视频分享网站。—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18日 (日) 12:54 (UTC)
- 維持刪除,條目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八日及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遭到提刪,廣告之虞及內容缺乏等問題均仍舊在。有鑒於此,駁回閣下申請。閣下請逕自重寫此條目。—J.Wong 2009年10月21日 (三) 03: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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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原本有用户创建了空无内容的同名词条被删除过,而本人新创建的词条是具有丰富内容的,而这些内容是客观中肯的事实,把矛盾双方的理念都作了毫不偏颇的分析,不应该因为对贵站对共产主义的妥协而被删除。我承认,该词条还有被修改的潜力。—76.203.172.185 (留言) 2009年10月18日 (日) 15:47 (UTC)
- 維持刪除,內容確與早前存廢討論決定刪除之內容相同,故駁回閣下申請。—J.Wong 2009年10月21日 (三) 03:4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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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原本有用户创建了空无内容的同名词条被删除过,而本人新创建的词条是具有丰富内容的,而这些内容是客观中肯的事实,把矛盾双方的理念都作了毫不偏颇的分析,不应该因为对贵站对共产主义的妥协而被删除。我承认,该词条还有被修改的潜力。—Isuzu1001 (留言) 2009年10月18日 (日) 15:49 (UTC)
- 重复请求,請求無效。—Wcam (留言) 2009年10月18日 (日) 15:5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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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相關的版面被指與2006年世界盃決賽週綜述相近而被提出快速刪除,唯相關頁面資料與en:2006 FIFA World Cup knockout stage相同,而同時同屆世界盃中亦有相近、而是各小組賽詳細資料的頁面,如A組等。令外,本頁面的記載資料也遠比2006年世界盃決賽週綜述多,而且綜述中記載資料大多與主條目2006年世界盃足球賽及各分組賽條目相近,若真的要刪除的話也應為綜述而不是本頁面吧?—Shadowwi *( 對話頁 ) 2009年10月18日 (日) 18:37 (UTC)
- 已恢復,內容並非相同—J.Wong 2009年10月21日 (三) 04:07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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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真有其書,而且有紐約時報書評[19]及蘋果日報專欄提及[20],以WP:關注度為理由刪除顯然不成立,除非中文維基真的有自我審查。—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19日 (一) 22:11 (UTC)
- 已恢復,提案者所言有理。—J.Wong 2009年10月21日 (三) 04:2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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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這個分類用於維護維基百科,並鼓勵其他維基人為紅連建立條目,{{Disambig|help=red}}自動會將條目加入這個分類,就算一時這個模板沒有條目也不應該刪除它。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2日 (四) 04:30 (UTC)
- 維持刪除,目前已有Category:請求消歧義目標頁面的條目,當初提刪之理由尚仍存在,故駁回閣下申請。—J.Wong 2009年10月22日 (四) 09:5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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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这个条目拥有相当的重要性。王载是中国早期的自由布道家,是著名的中国自立教会基督徒聚会处早期的开创性人物,也是中国第一个向海外传教的基督教差会的领导人,对于中国和东南亚教会影响可谓深远。官方编定的志书也能证明相关事实[21] [22] 。其关注度也相当高,即以 210.6.97.61 的意见,用「王载」配合「佈道」一併搜尋,google搜索结果获得约1,170,000 条[23] 。投票结果为2票保留,1票删除,还有一位不具资格的投票者没有表示明确的意向,只是提醒“如果光用「王载」做關鍵字去搜尋,會找到很多跟王载無關的項目”,其实并未表明任何态度,并没有认为關注度不足。而投删除的1票是误解了这位的意思。以WP:關注度為理由刪除顯然不成立,除非中文維基真的有自我審查。——Timothy (留言) 2009年10月23日 (五) 00:24 (UTC)—Timothy (留言) 2009年10月23日 (五) 00:24 (UTC)
- 維持刪除,本人不質疑現實中此人所享有之重要性、知名度……,但條目能否如實反映呢?看條目則未覺如斯。另外,條目中之來源均非第三方可靠來源,甚至乎上列之 Google 搜尋結果也沒有此等結果。現實中有,而條目未克反映,亦未符《關注度》。再觀乎討論者所提之理據也只是簡單說「有」與「無」,無說服力可言,切記討論並非雙方鬥鬥哪一方人多。—J.Wong 2009年10月23日 (五) 02:5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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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该条目内已经给出了可靠的来源(可见Google快照):背景部分有新华网的文章和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的通知,事件经过部分靠南京大学官方在小百合BBS的声明作支撑,对该事件的评论靠两则“不负责任的”网络新闻作支持,这些新闻可不可靠不需要做判断,引用这些报道不是用来介绍事件本身,只是指出网络上流传的谣言和负面评论。提删理由不成立。———武铁辆玻 ⇋ 旅客意见簿 2009年10月26日 (一) 10:2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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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Category:寻求帮助的维基人的Shortcut,不明白為何會被刪除,大家不要傷害新手,也不要阻礙他人幫助新手。—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8:27 (UTC)
- 詳細經過請閱讀WP: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10月#修改WP:CSD#R2與稍早的討論。並參照WP:CSD#R2方針。
- 任何意見、抱怨、議案請至WP:互助客栈/方针提出。—RalfX(議) 2009年10月27日 (二) 04:15 (UTC)
- 維持刪除,至今,CAT 並未等於分類空間,故《快速刪除準則》第 R2 款仍舊奏效。—J.Wong 2009年10月28日 (三) 04: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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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Category:寻求帮助的维基人的Shortcut,不明白為何會被刪除,大家不要傷害新手,也不要阻礙他人幫助新手。又不見有人去刪除CAT:EP和CAT:PER。—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8:29 (UTC)
- 詳細經過請閱讀WP: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10月#修改WP:CSD#R2與稍早的討論。並參照WP:CSD#R2方針。
- 任何意見、抱怨、議案請至WP:互助客栈/方针提出。—RalfX(議) 2009年10月27日 (二) 04:15 (UTC)
- 維持刪除,至今,CAT 並未等於分類空間,故《快速刪除準則》第 R2 款仍舊奏效。—J.Wong 2009年10月28日 (三) 04: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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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Category:寻求帮助的维基人的Shortcut,不明白為何會被刪除,大家不要傷害新手,也不要阻礙他人幫助新手。又不見有人去刪除CAT:EP和CAT:PER。—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8:31 (UTC)
- 詳細經過請閱讀WP: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10月#修改WP:CSD#R2與稍早的討論。並參照WP:CSD#R2方針。
- 任何意見、抱怨、議案請至WP:互助客栈/方针提出。—RalfX(議) 2009年10月27日 (二) 04:15 (UTC)
- 維持刪除,至今,CAT 並未等於分類空間,故《快速刪除準則》第 R2 款仍舊奏效。—J.Wong 2009年10月28日 (三) 04: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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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復理由:
- 根据存廢討論,保留票比刪除票多兩票。而管理员最终做出的举动却是刪除,而不是按多数票结果进行保留,也没有按Wikipedia:删除守则#投票结果规则进行無共識保留,这完全违反了Wikipedia:共识和Wikipedia:删除守则;
- 管理员J.Wong称删除该条目和驳回恢复请求的原因是条目“名實不符,含糊其辭,穿鑿附會”。第一,该条目是否真的“名實不符,含糊其辭,穿鑿附會”尚存在争议,未达到共识,不按Wikipedia:删除守则#投票结果规则进行無共識保留将违反守则;第二,“名實不符,含糊其辭,穿鑿附會的条目需要删除”,这种说法在中文维基百科方针中的任何一处都没有如此提及。Wikipedia:删除守则同样没有如此说法,反而提到需要「大幅」改進的文章、準確性有爭議的文章或許不需要提交刪除,而需要挂上相应的标签。—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21:14 (UTC)
- 维持删除理由:
- Wikipedia:删除守则#投票结果:“如果各方意見不一致,管理員會閱讀刪除及保留雙方的理據,再參考維基百科現有方針及指引,決定是否需要刪除。”除了此前共识外,这群人的逻辑是这样的:
- 两广独立 = 广西独立 + 广东独立
- 广西独立 = 辛亥革命(中的一句话) + 二次革命(中的一句话) + 东南互保(中的一句话) + 护国运动(中的一句话)
- 广东独立 = 辛亥革命(中的一句话) + 二次革命(中的一句话) + 东南互保(中的一句话) + 护国运动(中的一句话)
- 结论,两广独立 = 辛亥革命(中的两句话) + 二次革命(中的两句话) + 东南互保(中的两句话) + 护国运动(中的两句话)+ 自己的政治主张
- (&)建議,维持此前的删除共识,并请求白纸保护。谢谢。—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10月26日 (一) 22:01 (UTC)
- 请注意什么叫做“再參考維基百科現有方針及指引”,即使是管理員,也必须遵守方針及指引。也请不要选择性地无视了这段话(Wikipedia:删除守则#投票结果):刪除或保留意見如果爭持不下,管理員應當考慮進行無共識保留,亦即頁面暫時維持現狀,管理員暫時關閉相關討論,並予以標識為「無共識保留」。這並不代表對現狀的認可,而是把爭議留給各方繼續討論,以達成共識。任何維基人可以在時機成熟時再次提出相關請求。支持保留人数都已超过支持删除人数,显见争议很大,不达成共识。根据Wikipedia:善意推定也不应从他人的逻辑、想法上去做恶意推断,而应对编者的具体行为,根据明确的条文规定来做判断。建议:恢复并使用無共識保留模板。—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23:18 (UTC)
- 請勿曲解本人上列之判辭,刪除條目之理由請見書生於相關討論所留下之判辭。本人上所列「定義不清乃條目之致命傷,亦過於含糊其辭,穿鑿附會,僅羅列史實、資料堆砌並非百科所求。」,請勿斷章取義。另外,提刪中三個有力正方意見至今亦未嘗推翻,何恢復之?討論並非雙方鬥鬥哪一面人多,請切記之。另外,上面閣下亦有列出守則內容,切記乃稱「或」可不刪而非「必」不可刪。如果有一方之意目相當有力,為何要白費雙方足足一週的時間?而落取一個無共識結果。本人支持書生君結束此討論。—J.Wong 2009年10月28日 (三) 04:13 (UTC)
- 此三人之理由,實非君所謂“相當有力”,今查閱Google,Google:"兩廣獨立"、Google:"粤省独立"確有之,僅寫入一條目,此等要求實不為高。書生與其他三人之言,主旨乃認為此條目有違WP:原创总结之規則,然吾細觀規則,發現有誤,規則禁止“A和B综合起来得出结论C”的做法。然而此條目僅為一歷史條目,並非得出任何结论任何主张任何傾向,如何有違原創研究之規則?此條目乃描述當時兩廣(粤省)地区频繁出现的獨立问题,此獨立问题當時乃實際存在,而決非今日諸編者“拼湊”之後原創研究出來的,缘何以原創研究为由删之?—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7:03 (UTC)
- 兩廣獨立比廣東獨立等有更好的存在理由。如果你仔细看过之前的所有讨论的话,可以看到,原先在最早的9月底的讨论中強烈反對保留廣東獨立的菲菇等人都改变了立场,要求对此条目至少部分保留(保留“粤省独立”部分),書生在讨论中也持相同观点。这可以说相当于原来的廣東獨立等条目合并到兩廣獨立,但这绝对不是什么A+B=C;如果牵强附会地把这说成A+B=C,那么很多正常的条目的合并都可以说成是A+B=C,你查阅众多资料而撰写成的一篇条目也可以说成是“拼凑”的原创研究总结。—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7:22 (UTC)
- 貴觀點無一未曾提及,何必重複呢?文中顯現有逾甲加乙等於丙之禁例,縱僅羅列史實,惟無疑令讀者獲取總結如兩廣獨立等於廣東獨立加廣西獨立,事實又是否如斯?究竟是文定義乃兩廣分別獨立,還是兩廣視為一體並獨立?定義模糊於此。前者,無疑穿鑿附會,後者,則名實不符,憑何而復之?正如吾當初判辭所指之問題,「定義不清,含糊其辭,穿鑿附會,羅列史實,資料堆砌。」問題至今未嘗解決,何復之?與其再爭取恢復,吾建議沙盒重撰,以了諸患。—J.Wong 2009年10月28日 (三) 10:33 (UTC)
- 倘若当时编辑者定义有误,应即行指出,令其修改,而非将整篇条目删除殆尽。请问您是否能够获取该条目删之前最后的存档,是否能将其恢复到某个个人的sandbox页中?—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00:25 (UTC)
- 貴觀點無一未曾提過,敝觀點莫亦不是,吾僅髓煉討論,羅列於此與彼,又豈會未曾指出?是觀點莫非一再重複,惟是否獲予閱納,敝人毋可控歟。復之,可也,惟須點明復往何人名下,亦僅為暫舉。—J.Wong 2009年10月29日 (四) 04:23 (UTC)
- 貴“貴觀點無一未曾提及”等句式也同样“無一未曾用過”。如可行,暂时恢复至User:Tomchen1989/sandbox5即可。此外,与本讨论无太大关系:您有的时候还是可以考虑说说现代汉语的,毕竟这里不是文言維基大典。非常感谢。—var tom=chen*1989;//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3:51 (UTC)
- 明白,謝汝意見。已謄本之閣下名下。既如此,本人望以此作結。請閣下展示修文之意,否則可再致刪除,期盼「新品出爐」之日早點來臨。—J.Wong 2009年10月31日 (六) 05:22 (UTC)
- 維持原判,又應用戶申請且暫復往用戶子頁—J.Wong 2009年11月3日 (二) 15:23 (UTC)
- 狀態: 已合并编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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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比赛结束后不应删除,而应该合并编辑历史到条目中去—Liangent (留言) 2009年11月7日 (六) 17:18 (UTC)
- 完成,已合并编辑历史。--Jimmy Xu574·+ 2009年11月7日 (六) 18:15 (UTC)
- 狀態: 已合并编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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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比赛结束后不应删除,而应该合并编辑历史到条目中去—Liangent (留言) 2009年11月7日 (六) 17:18 (UTC)
- 另外这个删除好像没有走过存废讨论。剩下还有4个也是删了,不过都移动过去了,删的好像只是重定向--Liangent (留言) 2009年11月7日 (六) 17:23 (UTC)
- 完成,已合并编辑历史。--Jimmy Xu574·+ 2009年11月7日 (六) 18:15 (UTC)
Template:User weight、Template:User light、Template:User 摩天大樓、Template:User 英文、Template:User 政治、Template:User party、Template:User 高鐵、Template:User Sudoku-2、Template:User Love-Country、Template:User 挺扁、Template:象棋-1、Template:User vegeterian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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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User:Markrace创建的模板,没有经过存废讨论而被Cloudcolors无故删除。—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7日 (六) 18:31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1月9日 (一) 07:2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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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錯誤提交快速刪除。—Cp111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06:29 (UTC)
- 该分类系由本人误提交速删,现申请恢复。—Chief.Wei 2009年11月9日 (一) 07:16 (UTC)
- 推翻原判並恢復之。請審慎提案,勿致誤刪。—J.Wong 2009年11月9日 (一) 07:26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1月26日 (四) 05:1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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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存廢討論刪除前已經完成大修改(包括在部分條目中,自動打開部分內容等),而且內有自動化分類Category:香港亂噏。建議推翻原來決定。—Ajfd11111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14:12 (UTC)
- 維持原判,提刪理由仍舊有效,內容依舊只須放入條目中,無需建立模板,故縱有改善,仍駁回足下請求。—J.Wong 2009年11月19日 (四) 15:29 (UTC)
- (:)回應1.懷疑刪除有誤惟於未見到遭到刪除之內容前無法道出要求恢復的理由,以後請按「編輯」看清原碼是否需要提出刪除。WP:IINFO列表上任何一條都不是!(你真的「新聞亂報,事事旦旦」)
—Ajfd11111 (留言) 2009年11月19日 (四) 15:50 (UTC)原文:WP:IINFO
如果某件事著名的原因正是因為它與某列表的主題相關,創建列表也許是合適的。維基百科也會為了方便讀者翻查,而創建適當的參考列表或表格。
- 再度駁回,蓋閣下當應清楚上文所指乃曰列表而非模板,而此處亦非再論之所,又刪討社群意向甚為清晰,於此亦駁回暫時恢復之請求。還望閣下返回現實,勿太沉迷。—J.Wong 2009年11月19日 (四) 16:08 (UTC)
- (!)意見:列表依然应使用主名字空间,而不会使用Template模板名字空间。--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1月19日 (四) 19:35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1月26日 (四) 05:16 (UTC)
- 狀態: 發還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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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在英文版本中有(swagelok)条目,中文在其英文版本上翻译发展而来,不知为何被删除?—Zsjason (留言) 2009年11月23日 (一) 07:47 (UTC)
- 已经恢复。删除原因是过期小小作品,但是内容已经改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1月25日 (三) 06:36 (UTC)
- 發還存廢討論,當初存廢討論有用戶以為條目有廣告之虞,承書生所言,條目既非小小作品,故暫且恢復,並發還存廢討論以釐清疑慮。—J.Wong 2009年11月26日 (四) 05:16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1月26日 (四) 05:3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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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春哥仅仅是以李宇春为模拟形象的一个虚构精神形象,不涉及侮辱,请勿把公众人物李宇春和精神形象春哥挂钩。另,春哥作为一个非常著名的活跃在中国各大网络论坛的虚构精神形象有必要存在于wikipedia的词条解释中,否则wikipedia谈何“当您需要维基百科的时候,他总在您身旁。”更谈何“现在它需要您的帮助!”(话说当某需要维基百科的时候他只有两次不在我身旁……)
春哥 一个虚构的网络精神形象,外在表现为公众人物李宇春,但是请勿将这两个形象混淆,通常我们所提到的春哥并非公众人物李宇春,而是一个虚构的雄性生物。 春哥这一称呼最早出现于百度wow吧(魔兽世界吧),最初用以表示对公众人物李宇春的中性打扮的讽刺,但经炒作,上升到一个伪神学高度,就像Marvel公司旗下的漫画人物雷神托尔,对外宣称是一个神,实际上并不存在。—某控 (留言) 2009年11月24日 (二) 22:31 (UTC)
- 维持原判。各次删除的原因是因为重定向。第一次删除是因为侵权。以上恢复理据并不存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1月25日 (三) 06:40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1月26日 (四) 05:3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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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认为该条目不构成侵权。两篇文章只有第一句话有相似之处。对于一个科学定义的科学解释总是会用相同的词汇或句式来表达,这不应该成为侵权的理由。另外,本条目与链接中的怀疑被侵权对象都引用哥本哈根作为案例,但两者描述截然不同,虽然意思大概一致。所以不能认为该条目侵权。—Yin612 (留言) 2009年11月25日 (三) 14:41 (UTC)
- 条目并没有删除,请不要到这里讨论。另外,原文有原创研究嫌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1月26日 (四) 03:28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2月1日 (二) 02: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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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10/12,两票(→)迁移,一票(×)删除,为什么最后是删除—Liangent (留言) 2009年11月27日 (五) 12:35 (UTC)
- 推翻原判並遷維基字典,無所特定理由,故暫復之,並遷維基字典。—J.Wong 2009年12月1日 (二) 02:57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2月1日 (二) 03:04 (UTC)
- 这个条目,在Special:待撰页面的目录里,<繁>維基人 (469个链接) <简 >维基人 (828个链接)的相关链接加起来有1000多条。说明这个条目的普通页面是很必要存在的。
- 可是删除者,仅仅简单进行了重定义到Wikipedia:维基人,导致普通条目目录下的维基人条目找不到。而且Wikipedia:维基人的定义也应有所补充。
- 请恢复或者技术上实现自动由普通条目目录下跳转到现有的Wikipedia:维基人下。
--维基动力引擎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12:48 (UTC)
- 請求無效。其正值存廢討論,且跨名字空間重定向有違《快速刪除準則》,暫無可相應。—J.Wong 2009年12月1日 (二) 03:04 (UTC)
这些条目均是在未对当事人发出讨论进行回复之下擅自删除。至于其不为侵权的理由,具已在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和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讲得很清楚,我亦不想重复。管理员不是只会操作的机器,对于一用户的无端侵权指控,如此忽略用户花费时间做出的解释,管理员只搪塞和附和说侵权、侵权、侵权或者根本对此讨论置若罔闻,这种行为只能让作为普通用户的参与者感到恶心和反感。更何况硫酸铝铵一条目在删除前已被某管理员无理全保护,我的讨论被完全无视,已是极其令人作呕的管理员作风。其在全保护之后被删除只能让人更加感到恶心。总之,面对有用户无理找茬和条目无故被管理员删除,我将此视为对我改写原文时所花费精力的侮辱,绝不会罢休。如果原始编辑不为恢复,我将停止参与维基,只剩失望。—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08:12 (UTC)
- 阁下可曾考虑过,您上面所提供的三个条目中,氟硅酸镁、硫酸铝铵已经由侵权拯救工作小组成员于临时页面完善、并由管理员在时间届满后转移,不知道您所说的复核是什么意思?在下同时恳请阁下在主张权利时,也请至少尊重一下试图帮助您的人。—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09年12月3日 (四) 08:19 (UTC)
- 我在这里骂的是管理员把这些条目当做是“侵权”删除的行为,复核是指恢复至我最初的编写版本。我欣赏和感谢您试图挽救侵权条目的行为,不过我只是在争取我的权利,用户Symplectopedia和这些管理员这一个多星期(尤其是昨天)的作风和行为已让我十分惹火。—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08:27 (UTC)
- 本人並無參看閣下之前與他人之討論,本人亦無意閱之,在下僅看連結並查核內容,察有否侵權。有些本人覺得無理,已沒作刪除,亦保留沒有侵權的內容。但此等條目,內容確實相同,而且不易相撞,誠很難相信這只是巧合。—J.Wong 2009年12月3日 (四) 09:20 (UTC)
- 不妨说来,哪些内容是属于“确实相同”的非单纯数据性质内容,不要只是指控“此等條目,內容確實相同”。—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1:14 (UTC)
- 硫酸氧钛、二氯氧化锆及偏钛酸,請求無效,蓋無可復耳。此三提案,余以為有所不當,故未有受理。硅酸钾亦然,本人僅合併兩頁之史,提案不效。至今覆核是文,發現與此之生產方法和用途兩節一致。先此為漏眼之過致歉,惟有鑒於Symplectopedia君已代為處理,而本人亦肯定其做法,故不予刪除。日前,本人所刪有︰氟硅酸镁及硫酸铝铵,俱有所侵權。氟硅酸鎂性質及用途兩節與此相同,其中最令人大惑不解,莫過於「有毒!」都如出一轍。硫酸鋁銨性質和用途兩段則與斯相合,非僅數據,而是連句子排位也一樣。至於磷酸二氫鋁,經恢復之。提刪理由不成立,製備和用途兩段與所供之鏈內容大相逕庭,性質一段,雖為相同,姑念此乃客觀數據描述,理應無侵犯版權之虞,故復之。惟請筆者也予以適度修改,免誤會再生。—J.Wong 2009年12月3日 (四) 16:04 (UTC)
- 上面的侵权指控我不接受。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版权保护的是想法的创新表达形式(creative expression of ideas),而不是想法或信息自身。我不知性质和用途两段在改写之后还有什么创新表达可言。而且如果一句“有毒!”还要改写,这简直成为极端版权偏执而引出的闹剧,未免太过可笑。—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23:58 (UTC)
- 硫酸氧钛、二氯氧化锆及偏钛酸,請求無效,蓋無可復耳。此三提案,余以為有所不當,故未有受理。硅酸钾亦然,本人僅合併兩頁之史,提案不效。至今覆核是文,發現與此之生產方法和用途兩節一致。先此為漏眼之過致歉,惟有鑒於Symplectopedia君已代為處理,而本人亦肯定其做法,故不予刪除。日前,本人所刪有︰氟硅酸镁及硫酸铝铵,俱有所侵權。氟硅酸鎂性質及用途兩節與此相同,其中最令人大惑不解,莫過於「有毒!」都如出一轍。硫酸鋁銨性質和用途兩段則與斯相合,非僅數據,而是連句子排位也一樣。至於磷酸二氫鋁,經恢復之。提刪理由不成立,製備和用途兩段與所供之鏈內容大相逕庭,性質一段,雖為相同,姑念此乃客觀數據描述,理應無侵犯版權之虞,故復之。惟請筆者也予以適度修改,免誤會再生。—J.Wong 2009年12月3日 (四) 16:04 (UTC)
- 不妨说来,哪些内容是属于“确实相同”的非单纯数据性质内容,不要只是指控“此等條目,內容確實相同”。—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1:14 (UTC)
- 本人並無參看閣下之前與他人之討論,本人亦無意閱之,在下僅看連結並查核內容,察有否侵權。有些本人覺得無理,已沒作刪除,亦保留沒有侵權的內容。但此等條目,內容確實相同,而且不易相撞,誠很難相信這只是巧合。—J.Wong 2009年12月3日 (四) 09:20 (UTC)
- 条目过于简单,可以迁入维基词典。如果能增加若干内容,可以保持为百科。--维基动力引擎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17:40 (UTC)
- 我在这里骂的是管理员把这些条目当做是“侵权”删除的行为,复核是指恢复至我最初的编写版本。我欣赏和感谢您试图挽救侵权条目的行为,不过我只是在争取我的权利,用户Symplectopedia和这些管理员这一个多星期(尤其是昨天)的作风和行为已让我十分惹火。—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3日 (四) 08:27 (UTC)
又来了不想理便不理、无人理便存档完事的管理员作风,我不知这里还要让我等上几个月才有管理员回复?—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15日 (二) 03:30 (UTC)
不符标准的快速删除。—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15日 (二) 03:30 (UTC)
- 转交存废讨论,疑未对题目做出定义。--Jimmy Xu537·+ 2009年12月15日 (二) 04:32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2月16日 (三) 03:55 (UTC)
我建立的繁體分類早於簡體建立,卻被好事之徒提速刪。只要把重覆的簡體分類刪去,系統自然會把條目歸類到先建立的繁體分類下。請恢復這分類。--Nthgd 2009年12月14日 (一) 12:31 (UTC)
- 原來是「機械人」執行刪除的,相信這只是錯誤操作或人為疏忽;如果交由稍有常識的管理員親自審核,一定不會輕率作出這樣的事。--Nthgd 2009年12月15日 (二) 11:54 (UTC)
- 请求无效,未找到删除日志。--Jimmy Xu537·+ 2009年12月15日 (二) 04:28 (UTC)
- 雖然閣下聲稱未找到,但在下已代為效勞,請笑納:[24]。--Nthgd 2009年12月15日 (二) 11:54 (UTC)
- 既復,夫先至者,無理當刪,而後至者,則當轉為重定向。—J.Wong 2009年12月16日 (三) 03:55 (UTC)
这算是方针问题吗?因为从技术上看,这个分类确实是“空”的(ie. categorylinks表中没有任何一个记录的cl_to字段为“瑞典舊省”)--Liangent (留言) 2009年12月16日 (三) 05:02 (UTC)
- 分类目前还不能重定向,之前的修改被退掉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17日 (四) 10:19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2月20日 (日) 01: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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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真的有存在的价值 请管理员保护下—MEANSTHER (留言) 2009年12月19日 (六) 17:09 (UTC)
- 維持原判,條目僅含列點資訊,猶追星內容,不符維基百科所求,乃維持原判。—J.Wong 2009年12月20日 (日) 01:39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2月25日 (五) 07: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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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是非盈利性的政府合作机构,该词条不应删除。类似的词条如微软亚洲研究院也没有被删除。—Litsoft (留言) 2009年12月25日 (五) 07:06 (UTC)
- 維持原判,廣告之意涵不鮮矣。—J.Wong 2009年12月25日 (五) 07:22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J.Wong 2009年12月28日 (一) 16: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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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曾建華是一位漫畫家,我不懂為什麼連介紹一位名人都會被當為是廣告,我參考了林青慧、小威老師等的編輯格式,和我所編輯的曾健華的格是相近,如果曾建華遭到刪除,那麼其他的漫畫家介紹是否也要刪除呢?而且裡面的內容、圖片,我都已經經過曾建華本人的同意可以使用,不管是版權還是內容,都符合維基百科的規定。—夢游漫畫藝廊 (留言) 2009年12月27日 (日) 06:20 (UTC)
- 維持原判,廣告意味重甚矣,切記文文獨立,勿誅連他文,斯舉了無幫助,僅徒添乖戾,眾得而非之,況三文莫一。其本人許之,並不等如亳無問題,維基百科向奉《共享創意》、《革奴自由文檔》授權以行,合茲乎?莫者,咸曰侵權。勸君廣閱諸文,後及凡例,再行貢之,謹茲致謝。—J.Wong 2009年12月28日 (一) 16:1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