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18年10月

最新留言:Nissangeniss在6年前发布

  • 请问我做错了什么?给维基百科带来了什么不好的影响?如果拿抽象的“文明”当理由,我绝不会接受。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28日 (五) 04:33 (UTC)
    • (:)回应@Inufuusen WP:文明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维基百科的方针。这个方针页面里面也有详细解释为什么维基百科需要这一方针,以及说明这方针代表著什么,如果阁下对此有疑问的话请读一下这个方针。——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29日 (六) 15:06 (UTC)
      • 烦劳具体引用。请知晓,我认为我做的是对的,对社群并无损害。如果您能够引用具体社群共识,证明我做的确实是不符合社群共识(注意,原则性的文字不适用于具体问题),我自然会承认我做的与社群共识抵触,社群封禁我多少天,我加倍自封(例如封禁我3天,我再自禁6天,毕竟社群傻逼嘛。如果不封禁我,我自禁一周)。您觉得这样您满意吗?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30日 (日) 06:31 (UTC)
        • “社群傻逼”……过了啊。--超级王 (满朝文武藏 ,半壁江山养 ) 2018年9月30日 (日) 08:25 (UTC)
          • 我真心这么认为啊。大不了因为这句话封禁我嘛。哪怕那是一句归谬对不对?对解决问题没兴趣,所谓正义感却爆棚。对提高条目质量提高写作能力没兴趣,却觉得文明礼貌特别重要。干脆全社群搞安替法英语Antifa (United States)吧,保证人人正义。是不是因为无法处罚匿名用户,所以就只好处罚非匿名用户?那么请问社群是否在推荐所有用户在WP空间匿名发言?我再问一遍,我对社群造成了什么损害?有任何具体问题我都会确认,如果有负面影响,我愿意接受处理,甚至愿意主动自罚。但是如果要对我挥舞抽象正义大棒,那我也只好严肃地把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当作敌对团体来看待了,我仍然会努力帮助安替法,但我不会和颜悦色。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10月1日 (一) 01:34 (UTC)
            • 说到无法处罚匿名用户,我坚决支持禁止IP用户编辑至少是项目页面。但我还是劝你平和一些,这样对自己对别人都好。现在图一时口舌之快,说什么“封禁我也没关系”,假如真封禁了,你觉得那样对写作条目有好处吗?我当然也不是反对你,但是,维基百科表面合作实则分裂不是一天两天了,凭你我之力都无法改变。闷声发大财好了。至于别人的无礼举报,依我看你从一开始就不用回应,行得正坐得正,谁爱举报就举报,自己问心无愧。--超级王 (满朝文武藏 ,半壁江山养 ) 2018年10月1日 (一) 02:13 (UTC)
              • 我理解你是出于好意,而且认为你说的做法行之有效,然而那和我的目的无关。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用回应,行得正坐得正,谁爱举报就举报,自己问心无愧”正是社群分裂的原因:很多时候大家想法不一致是应该的,默认大家想法不同正是善意推定所必需的,而且问清楚别人的想法才可能有社群共识。如果人人都只管自己行得正,自然会拉帮结派,攻讦不休。我理解我的做法不符合中华文化,然而中华文化如果凌驾于维基百科文化,这中文维基百科不要也罢。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10月1日 (一) 03:34 (UTC)
        • @Inufuusen简单来说我认为阁下的说法和做法损害中文维基百科的多元性,对于鼓励IP用户进行编辑有负面作用,不利于让维基百科接纳和记录不同观点,而会推进维基百科的小圈子化,对维基百科的内容发展(特别是从多元和中立的角度上看)以至未来吸纳新编辑者都有害无益,因此希望阁下能作出反省。另请注意,我这个提报所寻求的不是说要封禁谁或者想要谁被怎样处罚,而只是想有人能协助提醒阁下有关相关方针的存在和意义以及协助解决纷争(请参见我写提报时用的语言),只是貌似管理员们都没空。——C933103(留言) 2018年10月1日 (一) 14:17 (UTC)
          • 我认为您的观点是错的。请问屎和饭一起吃是多元性吗?多元性和平等一样,本身都是好的,但是拿来做泛泛而谈通常是有破坏性的。恕我无法认同您的泛泛而谈。容我再说一遍,我做的事对维基百科有什么负面影响?不要挥舞抽象正义的大棒。我不是圣人,您也不是。在神的面前我们都是蝼蚁,搞那些玩意儿有意思吗?我做的事情对吸纳新编辑者有害无益?那么您倒是说说,怎么吸纳那个编辑者?您有办法吗?您有办法的话,我立即停止编辑一个月,在WP空间停止编辑半年表示反省。您有办法吗?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10月2日 (二) 01:15 (UTC)
  • Category:广州地方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二人对方针指引条文的解读有不同意见;为免回退逾三,特此报备。另:Roy17已经执行回退操作达四至五次(计入回退Wildly boy编辑的那一次)。
  • 提报人:Sæn你记得带著和暖一束光线,伴随在身边 2018年10月12日 (五) 00:32 (UTC)
  • 处理:
  • @Roy17对于相关编辑争议,请在此讨论。大回回回并不是理想做法。Sæn你记得带著和暖一束光线,伴随在身边 2018年10月12日 (五) 00:43 (UTC)
  • (!)意见:“搁置一个月,只有3个人表达意见”,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邀请更多人参与讨论并回应,3个人参与讨论明显不足。Sæn你记得带著和暖一束光线,伴随在身边 2018年10月12日 (五) 00:45 (UTC)
  • 另见Wikipedia:共识#形成共识的误区和错误:“就算一致认为要作出改变,但不代表要作出改变。就算所有编者根据善意和方针一致不满意某条目的某一方面,但若没有共识如何作出改变,贸然改变可能十分扰民。例如,有些人想完全删除该部分,有些则反对删除,但他们之间未能就如何修改达成共识。在这情况下,若该部分稳定存在已久,或由以往共识而来,则讨论将胜于坚持己见”;参与讨论的三位很明显在处理上皆有不同意见,故本人视为“未达成共识”。Sæn你记得带著和暖一束光线,伴随在身边 2018年10月12日 (五) 00:50 (UTC)
    • 莫只挑选对自己有利的条文。Wikipedia:共识#共识的形成列出3项方法全做过了,偏生Sanmosa全然不晓便来瞎搅和。
      1. 在讨论页形成共识:“讨论页上的讨论,只应讨论来源、条目相关问题以及方针。讨论页的功能,是解释增加/修改/移除这篇条目内容的理由,并且这一动作是如何符合百科全书性质的,而其他考虑是次要的。这一义务适用于所有编者: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已经等待大半个月了,没有人提出新观点新意见,哪怕现在又多了Sanmosa来瞎搞,他也无片言只字。
      2. 征求外部意见以形成共识:互助客栈和管理员留言板都提过,没有其他人回应。
      3. 管理员协助或社群介入:另一位异议者早通知过不止一位管理员。
    • 结果Sanmosa对此全然不知或不顾,便来对我多番指责?这算什么道理?介入一项自己并不熟悉的议题前,难道不先看清楚来龙去脉吗?还是Sanmosa可能根本没打算看,只因为是我,便来下绊子?只挑一条利己条文,而置整个指引不顾,这是什么行为?--Roy17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2:07 (UTC)
  • (~)补充:已经对于该分类的现况在客栈提出讨论。Sæn你记得带著和暖一束光线,伴随在身边 2018年10月12日 (五) 01:04 (UTC)
  • @Wildly boySæn你记得带著和暖一束光线,伴随在身边 2018年10月12日 (五) 01:06 (UTC)
    • Sanmosa(下简称S)乱改之前,请找好理据。逐点驳斥:
      1. S:“共识不是多数决。”斥:条目搁置足1个月,只有3个人表达意见。
      2. S:“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邀请更多人参与讨论并回应。”斥:早做过几次了,完全没人回应。
      3. S:“方针优先于指引。”[来源请求]
      4. S special:diff/51610847。斥:1 破坏提报页写得很清楚,“不要在此提交编辑战、编辑争议、人身攻击等行为,以上请至管理员通告板提交。”2 我有根据斥责S瞎掰和吹牛竟然是不文明?special:diff/51608152S没有根据瞎喊“自以为是”是什么行为?
      5. Category_talk:广州地方的几点意见,没有合理异议的话,为什么不能按照既定方针WP:页面分类Help:成立新分类执行修改?读不懂的话,几点意见归纳如下:
        1. 异议者加入多馀分类。
        2. 分类说明文句累赘。
        3. 分类说明片面。
        4. 分类说明改善累赘和片面两个问题后,变成多馀。
      6. S读过涉及的指引了吗?已经等了足够长的时间也没有人提出新观点的一页,Sanmosa按照什么原则认为还没有共识,还需要等?Sanmosa凭什么屡次回退有建设的编辑?--Roy17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1:08 (UTC)
  • 反诉:Sanmosa恶意提报special:diff/51610847及随后的小修订。--Roy17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1:36 (UTC)

合作安排》第3条:“内地口岸区的设立不影响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的建造权及施工权、服务经营权及营运和监管,亦不影响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相关资产(包括相关土地及土地上不动产或动产)及设施的权益,该等事宜仍由香港特区依特区法律处理及依照本合作安排行使管辖权。”
请问第3条所指的“保留事项”有多少?这个“6项”是你自己创立的,明报的报道并没有量化保留事项的数量,更没有“6项”的描述!210.3.92.21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2:56 (UTC)

  • 处理:
@五月雨恋歌你把被举报者的名字打错了?人家叫Panrunyu。--超级王今日新知评选审判台 2018年10月17日 (三) 05:06 (UTC)
  • 现加入两张图片,虽然属于一手来源,但希望能释除争议 MNXANL 贡献 讨论 2018年10月18日 (四) 18:31 (UTC)
    • @MNXANL注意安全。证件号码没涂清,建议油黑色如此。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18日 (四) 18:38 (UTC)
  • 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第4条规定,“内地口岸区自启用之日起,除本合作安排第三条和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由内地根据本合作安排和内地法律实施管辖”。
    甚么叫做“内地”呢?“内地法律”是哪里的法律?这必须根据香港法律的释义,而不是由 CommInt'l 说了算。这是法律规定的客观情况。旅客在内地口岸区由谁管辖,是根据条例规定的,而不是根据 CommInt'l 的政治主张。中华民国实际管辖台湾,也不影响条例的效力。
    香港《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条规定,“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第2条规定,“内地指香港、澳门及台湾以外的中国其他部分”。
    要是像 CommInt'l 所说的,“不必提及台湾”,《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的条文就会变成“内地指香港、澳门以外的中国其他部分”,这就表示台湾法律也在内地口岸区实施管辖。CommInt'l 是错误的,我要劝告 CommInt'l 不要再画蛇添足的添加不相干的政治宣传内容。
  • 提报人:210.3.92.210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4:16 (UTC)
  • 处理:

  • “内地指香港、澳门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管辖部分”不会解成“内地指台湾”。
  • 另外,主权主张是政治宣传,应尽量减少,例如中华民国主张大陆是其领土。实际管辖情况非政治宣传,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管辖大陆地区。
  • 实际管辖情况就是,你去北京看看,新华门外刻上中华民国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你去台北看看,总统府门外刻上中华民国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7:45 (UTC)
    • 你还是不明白。“内地指香港、澳门及台湾以外的中国其他部分”是法律上的“内地,所以才有“根据《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第2条释义”这个前提。“内地”在“内地口岸区”是法学上的专有名词,并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中国大陆或者中国内地。210.3.92.210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9:42 (UTC)
      • 同又如何?不同又如何?
      • 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主张,不影响台湾实际管辖情况,而且“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部份”违反台湾实际管辖情况,所以要注明“虽然中华民国实际管辖台湾”。
      • 方针Wikipedia:BIAS:避免“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不过可以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台湾为其一部分。”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10:29 (UTC)

一个隐没在内容之间的注释,CommInt'l 也要进行政治审查,添加不相干的内容,扭曲法律原意。请 CommInt'l 不要拿方针来合理化自己的扰乱行为。223.17.65.23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19:53 (UTC)

  • 描述实际管辖情况非政治审查。“中华民国主张大陆是其领土”才是不相干内容。是因为出现不符合实际管辖情况之“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句子,才须要加注“虽然中华民国实际管辖台湾”。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21:18 (UTC)
    • 需不需要再加上“虽然日本实际管辖钓鱼台列屿”、“虽然印度实际管辖达旺地区”?本条目与中华民国没有关系,也不是在讨论两岸关系。注释上有注明“根据《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第2条释义”这个前提,没有人会傻傻的以为“中华民国不是在实际管辖台湾”好吗?210.3.92.210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04:17 (UTC)
      • 阁下说有人会误解“内地包括台湾”,但没有人会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台湾”,如此矛盾呀?!
      • 在下一直认为内地口岸区与中华民国或台湾无关,所以不应提及台湾,不应出现“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部份”。只是因为有描述违反台湾实际管辖情况,才须要平衡观点。
      • 两岸关系等条目欢迎阁下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之主张。
      • 如阁下欲提及钓鱼台或达旺地区,敬请告知。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09: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