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理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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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理大區是根據地理位置對中國行政區域的劃分。

 
本圖包含從未實際統治的台灣省
(參見台海現狀台灣問題)及藏南地區

六大分區

大區 地圖 面積 人口 人口密度 包含省級行政區
華北地區   1,556,061 km² 164,823,226 105/km²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內蒙古自治區
東北地區   793,300 km² 109,520,844 138/km² 遼寧省
吉林省
黑龍江省
華東地區   795,837 km² 384,364,968 483/km² 上海市
江蘇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東省
台灣省(未實際統治)
中南地區   1,014,354 km² 383,559,808 378/km²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廣東省
廣西壯族自治區
海南省
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西南地區   2,365,900 km² 192,979,243 82/km² 重慶市
四川省
貴州省
雲南省
西藏自治區
西北地區   3,107,900 km² 100,634,038 32/km² 陝西省
甘肅省
青海省
寧夏回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其他分區

大區 面積 人口 人口密度 包含省級行政區及備註
華中地區 564,700 km² 216,945,029 384/km²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華南地區 449,654 km² 166,614,779 371/km² 廣東省
廣西壯族自治區
海南省
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東南地區 福建省
廣東省

經濟分區[1]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一度沿用,然而在1990年代放棄反攻大陸後逐步廢止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行政院主計處主管之《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劃代碼》於2005年10月3日公告停止適用;政府所發表之「中華民國年鑑」也於2005年起不再將大陸地區列於「土地」一章之中。1998年之後台灣地區也不再發行中華民國全圖

 
分區 包含省級行政區(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
華中地區 7、4直轄市 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漢口市
華南地區 6、1特別行政區、1直轄市 福建省臺灣省廣東省廣西省雲南省貴州省海南特別行政區廣州市
華北地區 6、4直轄市 河北省山東省河南省山西省陝西省甘肅省北平市青島市天津市西安市
塞北地區 4、1地方 寧夏省綏遠省察哈爾省熱河省蒙古地方[註 1]
東北地區 9、3直轄市[註 2] 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大連市哈爾濱市瀋陽市
西部地區 3、1地方 西康省青海省新疆省西藏地方

注釋

  1. ^ 國民政府於1946年1月5日承認外蒙古獨立。後因蘇聯違背《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立法院於1953年2月24日廢止之並向聯合國提出控蘇案,拒絕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2002年之後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恢復承認蒙古國。
  2. ^ 國民政府於1947年6月5日公布東北新省區方案,因內戰未完全實施。

參考文獻

  1. ^ 东西中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www.stats.gov.cn. [2019-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3).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