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自齊

中国政治人物

周自齊(1869年11月17日—1923年10月21日[1]),字子廙山東省單縣人。中國近代政治人物、外交家、清華學堂創辦人、中華民國國務總理、北洋政府第五任國家元首。

周自齊
性別
出生同治八年十月十四日(1869年11月17日)
 大清廣東省潮州府
逝世1923年10月21日(1923歲—10—21)(53歲)
 中華民國北京
國籍 大清(1869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3年)
別名周子廙、周芝簃
職業國務院總理兼教育總長
配偶(原配)王氏 (續娶)唐康玉、李順勤
親屬(父)周鎬秀
(子)周倫岐
(女)周美岐、周善岐、周寧岐、周慶岐
學歷
  • 廣州同文館
    京師同文館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華盛頓)
周自齊

生平

同治八年十月十四日(1869年11月17日)出生於廣東潮州[2]。其父周鎬秀,曾任廣東候補巡檢與粵關執事,其母是李氏。1886年6月,進入廣州同文館學習,是月其父病逝,全家由伯父周京秀(號紹堂)撫養。1889年6月廣州同文館畢業,1890年被張之洞推薦入京師同文館深造。1894年畢業後在北京總理衙門工作,同年考中光緒甲午順天鄉試副貢。1896年參加中日通商行船條約談判。同年底被駐美公使伍廷芳奏調,派任駐美公使館隨員,1897年4月隨伍廷芳赴美。在駐美公使館工作期間,曾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哥倫比亞大學(喬治華盛頓大學前身)學習。1900年任紐約正領事。1902年任駐古巴代辦。1903年任駐舊金山總領事,不久又派署駐美二等參贊。1907年7月至1908年3月代理清駐美國、墨西哥、秘魯、古巴公使。1908年3月回國,在外務部任職。1909年初,署外務部左參議,5月補任左參議,8月署右丞,不久改為署左丞。8月25日,兼任學部丞參上行走、遊美學務處總辦,主持選派庚款留美學生,並創辦了遊美學務處肄業館(後改名為清華學堂,即清華大學前身)。1911年4月清華學堂正式開學,周自齊任監督(校長)[3]

1911年11月丁憂期滿,由清華學堂監督補原官外務部署左丞,12月遷度支部任副大臣(袁世凱內閣財政次長),仍任遊美學務處總辦兼清華學堂監督至1912年4月初。1912年3月改任山東都督[4],1913年1月兼山東民政長。1913年8月任中國銀行總裁,9月任交通部總長,12月兼陸軍部總長。1914年5月任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1915年4月任農商總長,繼續推動民國成立以來的中國工業革命進程,制訂與實施了一系列經濟改革措施。同年,支持袁世凱稱帝,任大典籌備處委員。1916年署財政總長。6月6日,袁世凱病死,7月,與楊度等八人被黎元洪通緝[5],逃入天津英租界,8月在紐約時報發表英文長篇文章《中國工業革命進程綜述》[6]。9月去日本,1917年8月回國。1918年2月獲大總統馮國璋特赦,任參議院副議長、總統府高等顧問。10月,與熊希齡等24人通電發起「和平期成會」,主張南北言和。12月任北京總統府財政委員會委員長。1920年8月任北京政府財政總長,兼鹽務署督辦、幣制局督辦。次年11月,以中國代表團高級顧問身份出席華盛頓會議

1922年任徐世昌大總統下的國務院總理兼教育總長,6月2日徐世昌辭職,將印信交由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周自齊等通電表示,將大總統職權交還國會,以國民資格維持一切,聽候接收[7]。是日,國務院召開緊急會議,周自齊率內閣成員發布大總統令,國務總理周自齊同時發布國務院令[8],宣告國務院依法攝行大總統職權,並於6月2日至6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一百一十餘道,任免政府官員,維持政府正常運轉與社會穩定[9][10],直到6月11日黎元洪復職。後不滿直系軍閥,退出政界。同年赴歐美考察實業,回國後籌辦孔雀電影製片公司。

1923年10月21日,周自齊在北京病逝[11]。葬於今北京市門頭溝區周自齊墓

參考文獻

  1. ^ 出生日期1869年11月17日來自周自齊墓志銘,《辛亥人物碑傳集》,頁324。
  2. ^ 周纶岐《周自齐讣告》附件《哀启》.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3). 
  3. ^ 存档副本. [2020-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10). 
  4. ^ 大總統命令. 申報 (上海). 1912-03-30. 三月二十八日,臨時大總統命令:署山東都督張廣建着來京,任命周自齊爲山東都督,未到任以前,任命余則達署理。 
  5.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6-07-15, (190號). 大總統申令:自變更國體之議起,全國擾攘,幾陷淪亡,始禍諸人,實尸其咎。楊度、孫毓筠、顧鰲、梁士詒、夏壽田、朱啓鈐、周自齊、薛大可,均著拏交法庭詳確訊鞫,嚴行懲辦,爲後世戒,其餘一概寬免。此令。中華民國五年七月十四日 
  6. ^ The New York Times, 1916-08-27, 中文譯文載鄭曦原編:《共和十年:社會篇,紐約時報民初觀察記(1912-1921)》當代中國出版社,1911,頁387-395
  7. ^ 吳宗慈,「中華民國憲法史後編」頁5
  8. ^ 政府公報1916-06-03(2245號),國務總理教育總長周自齊率其他閣員發布「大總統令:查大總統選舉法第五條內載,大總統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以副總統代理之。又載副總統同時缺位時由國務院攝行其職務各等語。本大總統現因衰病宣告辭職,法應由國務院攝行職務。此令。(大總統蓋印)。」「國務院令:本日徐大總統宣告辭職,由國務院依法攝行職務,所有各官署公務,均仍照常進行。京師地方治安關係重要,應由京畿衛戍總司令督同步軍統領、京兆尹、警察總監妥慎辦理,此令。(國務院印),中華民國十一年六月二日,國務總理周自齊。」
  9. ^ 政府公報2246-2255號
  10. ^ 顏惠慶:《顏惠慶自傳:一位民國元老的歷史記憶》,頁160-161
  11. ^ 周纶岐《周自齐讣告》.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3). 
  大清
前任:
創設
遊美學務處總辦
1909年7月 - 1912年5月
(1911年曾由顏惠慶短暫代理)
繼任:
廢止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張廣建
山東都督
1912年3月 - 1913年8月
繼任:
靳雲鵬
前任:
葉恭綽
交通總長
1913年9月 - 1914年2月
繼任:
朱啓鈐
前任:
段祺瑞
陸軍總長(兼任)
1913年12月 - 1914年2月
繼任:
段祺瑞
前任:
熊希齡
財政總長(署理)
1914年2月 - 1915年3月
繼任:
周學熙
前任:
張謇
農商總長
1915年4月 - 1916年4月
(1915年3月署理)
繼任:
金邦平
前任:
孫寶琦
財政總長(署理)
1916年5月 - 6月
繼任:
陳錦濤
前任:
潘復
財政總長(署理)
1920年8月 - 1921年5月
繼任:
李士偉
前任:
顔惠慶
國務總理
1922年4月 - 6月
繼任:
顔惠慶
前任:
齊耀珊
教育總長(兼任)
1922年4月 - 6月
繼任:
黃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