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自齐

中国政治人物

周自齐(1869年11月17日—1923年10月21日[1]),字子廙山东省单县人。中国近代政治人物、外交家、清华学堂创办人、中华民国国务总理、北洋政府第五任国家元首。

周自齐
性别
出生同治八年十月十四日(1869年11月17日)
 大清广东省潮州府
逝世1923年10月21日(1923岁—10—21)(53岁)
 中华民国北京
国籍 大清(1869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23年)
别名周子廙、周芝簃
职业国务院总理兼教育总长
配偶(原配)王氏 (续娶)唐康玉、李顺勤
亲属(父)周镐秀
(子)周伦岐
(女)周美岐、周善岐、周宁岐、周庆岐
学历
  • 广州同文馆
    京师同文馆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
周自齐

生平

同治八年十月十四日(1869年11月17日)出生于广东潮州[2]。其父周镐秀,曾任广东候补巡检与粤关执事,其母是李氏。1886年6月,进入广州同文馆学习,是月其父病逝,全家由伯父周京秀(号绍堂)抚养。1889年6月广州同文馆毕业,1890年被张之洞推荐入京师同文馆深造。1894年毕业后在北京总理衙门工作,同年考中光绪甲午顺天乡试副贡。1896年参加中日通商行船条约谈判。同年底被驻美公使伍廷芳奏调,派任驻美公使馆随员,1897年4月随伍廷芳赴美。在驻美公使馆工作期间,曾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哥伦比亚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前身)学习。1900年任纽约正领事。1902年任驻古巴代办。1903年任驻旧金山总领事,不久又派署驻美二等参赞。1907年7月至1908年3月代理清驻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公使。1908年3月回国,在外务部任职。1909年初,署外务部左参议,5月补任左参议,8月署右丞,不久改为署左丞。8月25日,兼任学部丞参上行走、游美学务处总办,主持选派庚款留美学生,并创办了游美学务处肄业馆(后改名为清华学堂,即清华大学前身)。1911年4月清华学堂正式开学,周自齐任监督(校长)[3]

1911年11月丁忧期满,由清华学堂监督补原官外务部署左丞,12月迁度支部任副大臣(袁世凯内阁财政次长),仍任游美学务处总办兼清华学堂监督至1912年4月初。1912年3月改任山东都督[4],1913年1月兼山东民政长。1913年8月任中国银行总裁,9月任交通部总长,12月兼陆军部总长。1914年5月任财政总长兼盐务署督办。1915年4月任农商总长,继续推动民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工业革命进程,制订与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同年,支持袁世凯称帝,任大典筹备处委员。1916年署财政总长。6月6日,袁世凯病死,7月,与杨度等八人被黎元洪通缉[5],逃入天津英租界,8月在纽约时报发表英文长篇文章《中国工业革命进程综述》[6]。9月去日本,1917年8月回国。1918年2月获大总统冯国璋特赦,任参议院副议长、总统府高等顾问。10月,与熊希龄等24人通电发起“和平期成会”,主张南北言和。12月任北京总统府财政委员会委员长。1920年8月任北京政府财政总长,兼盐务署督办、币制局督办。次年11月,以中国代表团高级顾问身份出席华盛顿会议

1922年任徐世昌大总统下的国务院总理兼教育总长,6月2日徐世昌辞职,将印信交由国务院摄行大总统职权,周自齐等通电表示,将大总统职权交还国会,以国民资格维持一切,听候接收[7]。是日,国务院召开紧急会议,周自齐率内阁成员发布大总统令,国务总理周自齐同时发布国务院令[8],宣告国务院依法摄行大总统职权,并于6月2日至6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一百一十余道,任免政府官员,维持政府正常运转与社会稳定[9][10],直到6月11日黎元洪复职。后不满直系军阀,退出政界。同年赴欧美考察实业,回国后筹办孔雀电影制片公司。

1923年10月21日,周自齐在北京病逝[11]。葬于今北京市门头沟区周自齐墓

参考文献

  1. ^ 出生日期1869年11月17日来自周自齐墓志铭,《辛亥人物碑传集》,页324。
  2. ^ 周纶岐《周自齐讣告》附件《哀启》. [2016-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3). 
  3. ^ 存档副本. [2020-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10). 
  4. ^ 大總統命令. 申报 (上海). 1912-03-30. 三月二十八日,临时大总统命令:署山东都督张广建着来京,任命周自齐为山东都督,未到任以前,任命余则达署理。 
  5.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6-07-15, (190号). 大总统申令:自变更国体之议起,全国扰攘,几陷沦亡,始祸诸人,实尸其咎。杨度、孙毓筠、顾鳌、梁士诒、夏寿田、朱启钤、周自齐、薛大可,均著拏交法庭详确讯鞫,严行惩办,为后世戒,其余一概宽免。此令。中华民国五年七月十四日 
  6. ^ The New York Times, 1916-08-27, 中文译文载郑曦原编:《共和十年:社会篇,纽约时报民初观察记(1912-1921)》当代中国出版社,1911,页387-395
  7. ^ 吴宗慈,“中华民国宪法史后编”页5
  8. ^ 政府公报1916-06-03(2245号),国务总理教育总长周自齐率其他阁员发布“大总统令:查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内载,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以副总统代理之。又载副总统同时缺位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各等语。本大总统现因衰病宣告辞职,法应由国务院摄行职务。此令。(大总统盖印)。”“国务院令:本日徐大总统宣告辞职,由国务院依法摄行职务,所有各官署公务,均仍照常进行。京师地方治安关系重要,应由京畿卫戍总司令督同步军统领、京兆尹、警察总监妥慎办理,此令。(国务院印),中华民国十一年六月二日,国务总理周自齐。”
  9. ^ 政府公报2246-2255号
  10. ^ 颜惠庆:《颜惠庆自传:一位民国元老的历史记忆》,页160-161
  11. ^ 周纶岐《周自齐讣告》. [2016-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3). 
  大清
前任:
创设
游美学务处总办
1909年7月 - 1912年5月
(1911年曾由颜惠庆短暂代理)
继任:
废止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张广建
山东都督
1912年3月 - 1913年8月
继任:
靳云鹏
前任:
叶恭绰
交通总长
1913年9月 - 1914年2月
继任:
朱启钤
前任:
段祺瑞
陆军总长(兼任)
1913年12月 - 1914年2月
继任:
段祺瑞
前任:
熊希龄
财政总长(署理)
1914年2月 - 1915年3月
继任:
周学熙
前任:
张謇
农商总长
1915年4月 - 1916年4月
(1915年3月署理)
继任:
金邦平
前任:
孙宝琦
财政总长(署理)
1916年5月 - 6月
继任:
陈锦涛
前任:
潘复
财政总长(署理)
1920年8月 - 1921年5月
继任:
李士伟
前任:
颜惠庆
国务总理
1922年4月 - 6月
继任:
颜惠庆
前任:
齐耀珊
教育总长(兼任)
1922年4月 - 6月
继任:
黄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