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設作品

後設作品(英語:Metafiction[註 1],中國大陸稱為元虛構作品),小說被稱為後設小說超小說,是一種強調其自身虛構性的戲劇小說虛構作品,作者通過不斷提醒讓觀眾或讀者意識到作品的虛構性。[1][2]

威廉·加斯英語William H. Gass在1970年〈哲學與小說形式〉一文中首度提出「後設小說」的說法。典型的寫作技巧包括將原先的劇情設定為一件文學作品,隨後揭露故事的「真相」。後設小說透過諷刺和自我反省等手法,引導讀者思考小說與現實之間的關聯,進而有意識、有組織地探討小說本身的虛構性。

後設小說興起於現代和後現代文學時期,但它的跡源最早可追溯至荷馬奧德賽》、傑弗里·喬叟坎特伯雷故事集》和塞萬提斯堂吉訶德》,以至詹姆斯·霍格的《一個稱義罪人的私下回憶錄與自白書英語The Private Memoirs and Confessions of a Justified Sinner》(1824年)。1950年代,法國小說界掀起「新小說」風潮,其中便隱含後設小說元素。1960年代,約翰·巴思迷失在歡樂宮英語Lost in the Funhouse》、羅伯·庫佛英語Robert Coover《保姆》、庫爾特·馮內古特第五號屠宰場》、托馬斯·品欽叫賣第49組》和威廉·加斯《威廉·馬斯特的孤妻》等作家與作品接連湧現,後設小說達到鼎盛。

後設小說手法

常見的後設小說手法包括:

參考文獻

註釋

  1. ^ 「Metafiction」此一詞彙是由英文前綴詞「meta-」(後設)與fiction虛構作品)組成

註腳

  1. ^ Waugh, Patricia. Metafiction –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elf-Conscious Fiction.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 1984: 2. 
  2. ^ Imhof, Rüdiger. Contemporary Metafiction – A Poetological Study of Metafiction in English since 1939. Heidelberg: Carl Winter Universitätsverlag. 1986: 9. 

參考書籍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