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郡,中國隋朝時設置的郡。
大業七年(611年),設立明陽郡,治所在明陽縣(今貴州省德江縣西),下轄七縣:明陽縣、綏陽縣(今鳳岡縣)、都上縣、寧夷縣、高富縣、義泉縣(今湄潭縣)。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恢復州制,改明陽郡為夷州,包括今貴州省鳳岡縣、湄潭縣、綏陽縣、石阡縣、江口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