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宣言
《香港宣言》是2005年世界貿易組織於香港舉行第六次部長級會議期間,由各國官員所簽訂的協議。部長級會議於12月18日舉行閉幕禮後,各成員國一致同意,宣言隨即生效。
內容
《香港宣言》是一份44頁的文件,由149個成員國的代表簽訂,以表示一致同意多哈回合談判中各項議題的談判方向和原則。宣言列明,已發展國家將於2013年取消所有補貼,當中棉花補貼將於2006年率先取消,各國亦就服務業開放問題定下時間表,亦協議在2008年為最不發達國家的97%商品提供免關稅等優惠;並協議將多哈回合貿易談判的談判限期定於2006年4月30日。
宣言亦定出關於服務業事項的工作時間表,將於2006年2月、7月及10月三階段完成有關談判,並提交最後建議。會議亦通過即將諮詢成員,有關下屆世貿部長級會議舉行的時間和地點。
文本稱為「宣言」而非協議,是由於世貿成員國在香港會議期間,只能就一些大原則達成共識,細節仍有待後續會議磋商,例如如何削減非農業品關稅的方程式及相關係數,因此宣言可解作協議的框架文件,與正式協議還有一段距離。
第六次部長級會議主席,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在會議閉幕禮上表示,香港宣言為明年完成多哈回合貿易談判定下明確的路線圖。今屆會議在各項複雜問題上,如各國關心的貿易自由化及新市場機會都有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