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宣言
《香港宣言》是2005年世界贸易组织于香港举行第六次部长级会议期间,由各国官员所签订的协议。部长级会议于12月18日举行闭幕礼后,各成员国一致同意,宣言随即生效。
内容
《香港宣言》是一份44页的文件,由149个成员国的代表签订,以表示一致同意多哈回合谈判中各项议题的谈判方向和原则。宣言列明,已发展国家将于2013年取消所有补贴,当中棉花补贴将于2006年率先取消,各国亦就服务业开放问题定下时间表,亦协议在2008年为最不发达国家的97%商品提供免关税等优惠;并协议将多哈回合贸易谈判的谈判限期定于2006年4月30日。
宣言亦定出关于服务业事项的工作时间表,将于2006年2月、7月及10月三阶段完成有关谈判,并提交最后建议。会议亦通过即将咨询成员,有关下届世贸部长级会议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文本称为“宣言”而非协议,是由于世贸成员国在香港会议期间,只能就一些大原则达成共识,细节仍有待后续会议磋商,例如如何削减非农业品关税的方程式及相关系数,因此宣言可解作协议的框架文件,与正式协议还有一段距离。
第六次部长级会议主席,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在会议闭幕礼上表示,香港宣言为明年完成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定下明确的路线图。今届会议在各项复杂问题上,如各国关心的贸易自由化及新市场机会都有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