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曹
地方六曹
與中央的六部相應,唐代地方州政府設有六曹,即功曹、戶曹、士曹、兵曹、法曹和倉曹,負責長官各稱參軍,如功曹參軍、倉曹參軍,合稱六曹參軍。[1]
中央六曹
隋朝
隋代初年設五省六曹制,五省為內史省、門下省、尚書省、秘書省和內侍省。秘書省掌書籍曆法;內侍省為宮廷之宦官機關,兩省較少涉及國家政務,實際的中樞機關為內史、門下、尚書三省。尚書省下設吏部、度支、禮部、兵部、都官、工部六曹。後來度支曹改稱戶部;都官曹那稱刑部;六曹也改稱六部。名為五省六部制。
朝鮮王朝
朝鮮王朝中央官制為一府六曹,一府為議政府,六曹為吏曹、禮曹、兵曹、工曹、刑曹、戶曹。
越南後黎朝
越南中興黎朝時期,鄭氏王府的政府機構中設有兵番、戶番、水師番。永盛十四年(1718年),改設吏番、戶番、禮番、兵番、刑番、工番,號稱「六番」,分轄左中宮、右中宮、東宮、西宮、南宮、北宮,號稱「六宮」。黎末,昭統帝掌權後,廢黜六番,權歸六部。 六番的長官為「知番」(知侍內書寫某番),由文武官員擔任。內臣與文屬充任「副僉」。屬吏各六十人。
參考文獻
- ^ 賴瑞和:《唐代中層文官》(台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頁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