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曹
地方六曹
与中央的六部相应,唐代地方州政府设有六曹,即功曹、户曹、士曹、兵曹、法曹和仓曹,负责长官各称参军,如功曹参军、仓曹参军,合称六曹参军。[1]
中央六曹
隋朝
隋代初年设五省六曹制,五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秘书省和内侍省。秘书省掌书籍历法;内侍省为宫廷之宦官机关,两省较少涉及国家政务,实际的中枢机关为内史、门下、尚书三省。尚书省下设吏部、度支、礼部、兵部、都官、工部六曹。后来度支曹改称户部;都官曹那称刑部;六曹也改称六部。名为五省六部制。
朝鲜王朝
朝鲜王朝中央官制为一府六曹,一府为议政府,六曹为吏曹、礼曹、兵曹、工曹、刑曹、户曹。
越南后黎朝
越南中兴黎朝时期,郑氏王府的政府机构中设有兵番、户番、水师番。永盛十四年(1718年),改设吏番、户番、礼番、兵番、刑番、工番,号称“六番”,分辖左中宫、右中宫、东宫、西宫、南宫、北宫,号称“六宫”。黎末,昭统帝掌权后,废黜六番,权归六部。 六番的长官为“知番”(知侍内书写某番),由文武官员担任。内臣与文属充任“副佥”。属吏各六十人。
参考文献
- ^ 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页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