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國官制
十六國之中有十三個是少數民族建立的,他們既秉承了胡族的制度,官制又很大程度受中原影響,基本沿用魏晉官制。
劉淵的漢趙、石勒的後趙、慕容盛時期的後燕、馮跋的北燕都設立單于台制度,前秦、前燕、後秦、西秦、南涼、夏國在建立政權前後,統治者均有大單于之名。單于台屬官有單于左右輔(漢趙、後燕)、左右賢王(前趙)、單于元輔(後趙)、單于輔相(前秦)、單于四輔(北燕);部落以都尉統率。
中原官制與晉朝相似,最高有丞相、相國、八公(太宰或太師、太傅、太保、大司馬、大將軍、太尉、司徒、司空),都由重臣擔任。最高行政機關是尚書省(尚書台),主持人是錄尚書事,由重臣兼任。尚書省有尚書令、尚書僕射、諸曹尚書、尚書左丞、尚書右丞、尚書郎。西北五涼政權以王國體制不設尚書令、僕射,以尚書丞主持尚書台。中書省負責起草詔書,門下省負責發佈詔書,尚書省負責接受詔令,對尚書省下各部門下達執行任務。列卿有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將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長秋,均置丞、功曹、主簿等。御史台,由御史大夫或御史中丞負責,屬官有殿中侍御史、侍御史、治書侍御史。
行政區劃大多繼承西晉,為州、郡、縣三級制。在軍隊形式上大致同西晉兵制,具有中軍、外軍組織及都督、將領等職務。都城的長官沿用漢朝的稱謂為尹,都尹有:
參考文獻
- 《十六國官制初探》馮君實 東北師大學報 1984年第4期
- 《十六國官制研究》周偉洲 《文史》, 2002(1):51-77
- 《十六國胡族政權封建化問題初探》王素香 遼寧工學院學報
- 《十六國的行政中樞制度及其新因素》徐美莉 《甘肅民族研究》, 2013(4):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