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圖克圖
呼圖克圖(蒙古語:ᠬᠤᠲᠤᠭᠲᠤ, hütügtü;藏語:ཧོ་ཐོག་ཐུ།,威利轉寫:ho thog thu,藏語拼音:Hotogtu;又作「呼土克圖」、「胡土克圖」)是清朝及中華民國初年對一部分高級藏傳佛教轉世喇嘛所封的職銜,其地位僅次於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高於一般的轉世喇嘛,這一職銜現已不存在。清朝時是五等喇嘛職銜中的最高等。
詞語沿革
蒙古語「呼圖克圖」最初的意思是「福有、有福的」,派生自ᠬᠤᠲᠤᠭ/хутаг(hütüg,「福、祿」)[1]。呼圖克圖是蒙古語「ᠬᠤᠲᠤᠭᠲᠤ/хутагт」的漢語音譯。隨着藏傳佛教傳入蒙古各部,「呼圖克圖」逐漸變為一種藏傳佛教高僧職銜。因為在不同時期該詞的意思有變化,所以該詞在各類漢語書籍中有「聖者」、「有壽」、「化身」等不同意譯。現分別述之。[2]
八思巴「聖者」
13世紀中期,藏傳佛教薩迦派建立了和元朝的關係。第五代薩迦派祖師八思巴被元朝封為國師、帝師、大寶法王,管理元朝全國的佛教以及藏族地區的事務。蒙古語把「八思巴」譯成「呼圖克圖」,併合稱「呼圖克圖八思巴」或者「八思巴呼圖克圖」。這令「呼圖克圖」一詞獲得了新的含義,與藏語「八思巴」、漢語「聖者」互譯,成為了一個佛教術語。[2]
元朝有14位來自藏區的高僧擔任過帝師。其中除了「八思巴」一詞意為「呼圖克圖」並且有合稱外,其他各位帝師無論名字的含義還是名字前後都無「呼圖克圖」。[2]
名號
1578年5月,漠南蒙古土默特部阿勒坦汗授予索南嘉措「達賴喇嘛」封號,授予東科爾呼畢勒罕喇嘛「呼圖克圖」封號。這是首次賜予轉世喇嘛「呼圖克圖」封號。在這些封號前,還經常冠有「邁達里(梵語Maitreya,即彌勒佛/未來佛)」、「滿珠錫里(梵語Manjusri,即文殊菩薩)」或「瓦齊爾巴呢(梵語Vajirapani,即金剛手菩薩)」。可見,呼圖克圖作為佛或菩薩的化身,其宗教地位高於一般的轉世喇嘛。[2]
職銜
到了清朝,中央政府冊封了許多藏傳佛教喇嘛,除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外,依次還有呼圖克圖、諾門罕、班智達、堪布、綽爾濟以及國師、禪師等。《欽定理藩院則例》的「呼圖克圖職銜名號定製」中稱:「凡呼圖克圖、諾門罕、班第達、堪布、綽爾濟系屬職銜。國師、禪師系屬名號。」可見在清朝,「呼圖克圖」是上述五個職銜中最高的一等。[2]
清朝冊封情況
「呼圖克圖」這一職銜的授封權力掌握在清廷或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手裏。凡屬「呼圖克圖」者,均載於理藩院的冊籍,且其轉世須經清朝中央政府的承認和加封。清朝共有158位呼圖克圖在理藩院註冊。[3]
中華民國冊封情況
中華民國初年仍承認清朝所封的呼圖克圖的封號。中華民國袁世凱政府於1912年8月公佈《蒙古待遇條例》規定:「蒙古各地呼圖克圖、喇嘛等原有之封號,概仍其舊。」此後又相繼頒佈了《各呼圖克圖第一次來京川資條例》、《喇嘛洞禮經班事宜》等。中華民國政府還對章嘉呼圖克圖等一大批呼圖克圖加封名號、賜予銀錢。
呼圖克圖的轉世
清朝
由於地位重要,故清朝對「呼圖克圖」的轉世進行了一系列規定。
首先,由於「呼圖克圖」均為朝廷所封,所以其轉世由朝廷保障。光緒朝《欽定大清會典》載《欽定理藩部則例·卷五十八 喇嘛事例三·增纂·指認呼弼勒罕定製》:
一、各處之呼圖克圖及舊有之大喇嘛等圓寂後,均准尋認呼弼勒罕,其無名小廟坐床,從前並未出有呼弼勒罕之尋常喇嘛已故後,均不准尋認呼弼勒罕。
其次,「呼圖克圖」的轉世靈童(清朝稱之爲「呼畢勒罕」或「呼必勒罕」、「呼弼勒罕」)認定須通過金瓶掣籤。
乾隆帝1792年在《喇嘛說》中稱,「其呼土克圖之相襲,乃以僧家無子,授之徒,與子何異,故必覓一聰慧有福相者,俾為呼必勒罕。即漢語『轉世化生人』之義。幼而習之,長成乃稱呼土克圖。」清朝梁章鉅 《稱謂錄·喇嘛》:「當呼必勒罕未出之前,彼教於佛前誦經祈禱,廣為訪覓,各指近似之幼孩,於佛前納穆吹忠,擇一聰慧有福相者定為呼必勒罕,幼而習之,長成乃稱呼土克圖,傳襲其號,以掌彼教。」
自乾隆朝起規定,「呼圖克圖」的「呼畢勒罕」須通過清廷主持的金瓶掣籤來確定。此前,呼圖克圖的轉世一般通過占卜等方式確定。這些方法容易被人爲操控,以致弊端叢生。《喇嘛說》對於此種弊端多有揭露,比如該文稱,「又從前哲布尊丹巴呼土克圖圓寂後,因圖舍圖汗(土謝圖汗)之福晉有妊,眾即指以為哲布尊丹巴呼土克圖之呼必勒罕,及彌月,竟生一女,更屬可笑。蒙古資為談柄,以致物議沸騰,不能誠心皈信。」
爲此,乾隆帝在《喇嘛說》中稱已下旨規定包括呼圖克圖在內的大喇嘛轉世金瓶掣簽辦法,
是以降旨,藏中如有大喇嘛出呼必勒罕之事,仍隨其俗。令拉穆吹忠四人,降神誦經,將各行指出呼必勒罕之名書籤,貯於由京發去之金奔巴瓶內,對佛念經,令達賴喇嘛或班禪額爾德尼,同駐藏大臣,公同簽掣一人,定為呼必勒罕。雖不能盡除其弊,而較之從前,各任私意指定者,大有間矣。又各蒙古之大呼必勒罕,亦令理藩院行文,如新定藏中之例,將所報呼必勒罕之名,貯於雍和宮佛前安供之金奔巴瓶內,理藩院堂官會同掌印之札薩克達喇嘛等,公同簽掣,或得真傳,以息紛競。
1793年《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中稱,
關於尋找活佛及呼圖克圖的靈童問題,依照藏人例俗,確認靈童必問卜於四大護法,這樣就難免發生弊端。大皇帝為求黃教得到興隆,特賜一金瓶,今後遇到尋認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籤牌上,放進瓶內,選派真正有學問的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佛像前正式認定。假若找到的靈童僅只一名,亦須將一個有靈童名字的籤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籤牌,共同放進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籤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得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像父子一樣,認定他們的靈童時,亦須將他們的名字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在籤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的興隆,和不使護法弄假作弊。這個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護淨潔,並進行供養。
以黃教行於蒙古、唐古特者曰喇嘛:凡喇嘛,有駐京喇嘛,有藏喇嘛,有番喇嘛,有遊牧喇嘛。凡喇嘛有行者,能以神識轉生於世曰呼畢勒罕,皆入名於奔巴金瓶而掣定焉。有證,則疏聞以候欽定。頒喇嘛之禁令。
但是實際上呼圖克圖轉世使用金瓶掣簽認定轉世靈童的次數並不多。[4]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1936年2月10日制定的《喇嘛轉世辦法》中稱,
第二條 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暨各處向來轉世之呼圖克圖,諾們汗,班第達,堪布,綽爾濟呼畢勒罕喇嘛等圓寂後,均准尋認呼畢勒罕,其向不轉世之喇嘛圓寂後,均不准尋認呼畢勒罕。
……
第五條 依照前條規定掣定之一人,即為某某喇嘛之呼畢勒罕,由掣定人員報請蒙藏委員會查核轉呈備案,並咨行該管長官轉飭知照。
第六條 前條所稱某某喇嘛之呼畢勒罕,應依照左列手續將呼畢勒罕字樣裁撤,始為次輩某某喇嘛。
達賴、班禪賜封以及活佛獲封呼圖克圖的情況
除了清朝及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封的「呼圖克圖」職銜外,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自清朝末期之後也將「呼圖克圖」作為名號封給藏傳佛教活佛。比如清末民初三世策墨林由於任西藏攝政時功績卓著,故被達賴喇嘛賜封「呼圖克圖」。[5]民國35年(1946年)初,攝政達扎活佛在「西藏國民大會」上自封「傑布呼圖克圖」名號,開創了西藏歷史上自封呼圖克圖的先例。[6]寧瑪派活佛噶熱喇嘛來到中國內地後,國民政府允其以「諾那呼圖克圖」名號成立駐京辦事處。[7]
一些並不屬於任何活佛系統的高級喇嘛,也獲得了「呼圖克圖」之號。比如九世班禪額爾德尼在自己49歲的發運年時,授予達巴·洛桑丹增·晉美旺秋「班智達熱呼圖克圖」封號,但達巴實際上並非活佛。[8]
參考文獻
- ^ 蒙古語文研究所, 內蒙古大學. 蒙汉词典. 內蒙古大學出版社. 1999: 682. ISBN 978-7-81074-000-5 (中文).
- ^ 2.0 2.1 2.2 2.3 2.4 賀其葉勒圖,藏傳佛教呼圖克圖職銜考釋,中國藏學1997年第3期,第37-44頁
- ^ 李德成,藏傳佛教與北京,北京:華文出版社,2009年,第 84 頁
- ^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關於轉世的公開聲明 2011/09/24. [2011-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08).
- ^ 郭方忠、張克復、呂靖華,甘肅大辭典,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2000年
- ^ 陳慶英,西藏歷史,北京:五洲傳播出版社,2002年,第112頁
- ^ 羅同兵,諾那活佛的幾個重要史實略考,宗教學研究2004年第2期
- ^ 扎什倫布寺歷史編寫小組,昂欽達巴堪布史略,載 西藏自治區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西藏文史資料選輯(第四輯),拉薩:西藏自治區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85年,第39-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