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吉士
明、清时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
庶吉士,亦稱庶常,名稱源自《書經·立政》篇中「庶常吉士」之意,是中國明、清兩朝時翰林院內的短期職位,由科舉進士中選擇有潛質者擔任,目的是使其可先於翰林院內學習,之後再授予各種官職,情況有如今天的見習生或研究生。
沿革
明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年)時開始此制,[1]選進士於六部諸司及翰林院之下觀政。翰林院、承敕監等近傍衙門之下者稱庶吉士,六部之下者稱觀政進士,[2]行人司下設行人。之後觀政集中至翰林院就學於文淵閣。庶吉士考選之後「有辦事者,有讀書者,有修書者」。三年學成,績優者留翰林院為編修、檢討,次者出為給事、御史,稱之為「散館」。明英宗以後慣例,科舉進士一甲狀元、探花、榜眼,授予翰林修撰、編修。另外從二甲、三甲中,選擇年輕而才華出眾者入翰林院任庶吉士,稱為「選館」。庶吉士分翰林、六科兩等。[3]
有學者認為明朝庶吉士應無薪俸。由於庶吉士並未授職,自然沒有品第,也應該是沒有俸祿的,即使政府另有給養,也只應視為生活補貼。[4]明代的翰林為朝廷儲備高才之地。明英宗後有慣例:「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故此庶吉士號稱「儲相」,成為庶吉士的都有機會平步青雲。清朝時漢人大臣中,亦多出於庶吉士。
清雍正以後,選館更為嚴格,由皇帝主持之朝考決定。庶吉士一般為期三年,期間由翰林院內經驗豐富者為教習,授以各種知識。三年後,在下次會試前進行考核,稱「散館」。成績優異者留於翰林,授編修或檢討,正式成為翰林,稱「留館」。其他則被派往六部任「主事行走」、「御史行走」,或者外派各地方任官,通常是知縣,此類庶吉士亦有「半個翰林」之稱。
註釋
- ^ 王尊旺考證:「明代初選庶吉士當始於洪武六年 (1373)……但此時只有庶吉士之實而無正式定名,明代確認庶吉士之名始自洪武十八年(1385)」。氏著,〈明代庶吉士考論〉,《史學月刊》2006.8:20-27
- ^ 《明太祖實錄》卷一七二(洪武十八年三月)丙子條:以第一甲賜進士及第丁顯等為翰林院修撰,第二甲賜進士出身馬京等為編修、吳文為檢討、李震為承敕郎、陳廣為中書舍人;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危瓛為衛府紀善、李鴻綱為譚府奉祠正、楊靖為吏科庶吉士、黃耕為承敕郎、蹇瑢為中書舍人、鄒仲寶為國子監助教。瑢後賜名義。其諸進士,上以其未更事俗,優待之,俾之親政於諸司,給以所出身祿米,俟其諳練政體,然後擢任之。其在翰林院承敕監等近傍衙門者,采《書經》「庶常吉士」之義,俱稱為庶吉士。其在六部及諸司者,仍稱進士。
- ^ 《雙槐歲抄》:宣德癸丑冬,命吏部選在外庶官有文學者六十八人,令內閣試諸廷,擇知縣孔友諒、進士廖莊等七人改庶吉士,歷事六科。是時合三科進士選二十八人,與修撰馬愉、編修林文、評事張益同進學文淵閣。庶吉士分翰林、六科兩等,惟是年為然。
- ^ 申時行等,《大明會典》卷二二一,〈翰林院〉:「凡庶吉士……戶部給燈油錢,兵部撥皂隸,刑部給紙劄,工部修理房屋、具器用,順天府給筆墨,光祿寺給酒飯。」
參考書目
- 阪倉篤秀《關於成化元年的散館請求———明朝庶吉士制度檢討》
- 王淳慶《清華之選———明代庶吉士考選與教習館課變遷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