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吉士
明、清时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
庶吉士,亦称庶常,名称源自《书经·立政》篇中“庶常吉士”之意,是中国明、清两朝时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由科举进士中选择有潜质者担任,目的是使其可先于翰林院内学习,之后再授予各种官职,情况有如今天的见习生或研究生。
沿革
明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年)时开始此制,[1]选进士于六部诸司及翰林院之下观政。翰林院、承敕监等近傍衙门之下者称庶吉士,六部之下者称观政进士,[2]行人司下设行人。之后观政集中至翰林院就学于文渊阁。庶吉士考选之后“有办事者,有读书者,有修书者”。三年学成,绩优者留翰林院为编修、检讨,次者出为给事、御史,称之为“散馆”。明英宗以后惯例,科举进士一甲状元、探花、榜眼,授予翰林修撰、编修。另外从二甲、三甲中,选择年轻而才华出众者入翰林院任庶吉士,称为“选馆”。庶吉士分翰林、六科两等。[3]
有学者认为明朝庶吉士应无薪俸。由于庶吉士并未授职,自然没有品第,也应该是没有俸禄的,即使政府另有给养,也只应视为生活补贴。[4]明代的翰林为朝廷储备高才之地。明英宗后有惯例:“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故此庶吉士号称“储相”,成为庶吉士的都有机会平步青云。清朝时汉人大臣中,亦多出于庶吉士。
清雍正以后,选馆更为严格,由皇帝主持之朝考决定。庶吉士一般为期三年,期间由翰林院内经验丰富者为教习,授以各种知识。三年后,在下次会试前进行考核,称“散馆”。成绩优异者留于翰林,授编修或检讨,正式成为翰林,称“留馆”。其他则被派往六部任“主事行走”、“御史行走”,或者外派各地方任官,通常是知县,此类庶吉士亦有“半个翰林”之称。
注释
- ^ 王尊旺考证:“明代初选庶吉士当始于洪武六年 (1373)……但此时只有庶吉士之实而无正式定名,明代确认庶吉士之名始自洪武十八年(1385)”。氏著,〈明代庶吉士考论〉,《史学月刊》2006.8:20-27
- ^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二(洪武十八年三月)丙子条:以第一甲赐进士及第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第二甲赐进士出身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李震为承敕郎、陈广为中书舍人;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危𤩽为卫府纪善、李鸿纲为谭府奉祠正、杨靖为吏科庶吉士、黄耕为承敕郎、蹇瑢为中书舍人、邹仲宝为国子监助教。瑢后赐名义。其诸进士,上以其未更事俗,优待之,俾之亲政于诸司,给以所出身禄米,俟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其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近傍衙门者,采《书经》“庶常吉士”之义,俱称为庶吉士。其在六部及诸司者,仍称进士。
- ^ 《双槐岁抄》:宣德癸丑冬,命吏部选在外庶官有文学者六十八人,令内阁试诸廷,择知县孔友谅、进士廖庄等七人改庶吉士,历事六科。是时合三科进士选二十八人,与修撰马愉、编修林文、评事张益同进学文渊阁。庶吉士分翰林、六科两等,惟是年为然。
- ^ 申时行等,《大明会典》卷二二一,〈翰林院〉:“凡庶吉士……户部给灯油钱,兵部拨皂隶,刑部给纸札,工部修理房屋、具器用,顺天府给笔墨,光禄寺给酒饭。”
参考书目
- 阪仓笃秀《关于成化元年的散馆请求———明朝庶吉士制度检讨》
- 王淳庆《清华之选———明代庶吉士考选与教习馆课变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