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
樂府詩為舊體詩詩體的一種,與古體詩、近體詩構成古典詩歌中的三大類,原指合音樂以唱的歌詩。
由於樂府是合樂的聲詩,因此以後凡是可傳唱的詩,都可稱為樂府。因此樂府不僅是齊言的詩,連長短句的詞、曲也被士人俗稱為樂府,如蘇軾的詞集《東坡樂府》、張可久的散曲集《小山樂府》等。
起源
「樂府」本指管理音樂的官府,起源於秦代,是秦的音樂官署,漢代,漢惠帝設「樂府令」,漢武帝擴大「樂府署」的規模,掌管俗樂,收集民間的歌辭入樂。「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謳」、並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命司馬相如等數十人為詩賦,由於該官署是採集趙國、秦國、楚國各地的謳謠,後人便以樂府或樂府詩作為民歌的代稱。[1]後人把樂府機關配樂演唱的詩歌,也歸類標目為「樂府」。
漢人樂府最早稱歌詩,也就是可以歌唱的詩,即來自民間歌謠的歌辭。後來貴族文人所作的頌歌,以及國外輸入的樂曲,軍樂等,也跟民歌合流。最後士大夫也大量仿製民歌來寫詩,於是有民間無名氏的樂府和文人樂府的區別。
特色
樂府詩的形成受《詩經》影響。漢樂府一面繼承了《詩經》現實主義的藝術傳統和樸實自然的語言風格,一面突破了《詩經》的四言句式,以雜言為主,並逐漸趨向五言,漢樂府詩句長短不一,以五言句式為主,但二至八言都有,形式自由變化,參差錯落,不拘一格。有句式整齊的齊言詩,也有錯綜參差的雜言詩。篇幅長短均有,最長的達三百五十餘句,短的則僅數句。漢樂府押韻靈活,有句句押韻,有隔句押韻,也有隔兩句、三句押韻的。所以,樂府詩的形式較自由,字數、句數不限,用韻較寬,可換韻,但必須押韻,不限平仄,順口即可,對仗也不限制,但可見偶句。
漢樂府又發展了《詩經》的敘事成分而形成敘事詩,並且發展了《詩經》的賦比興手法。因屬民間歌辭,語言樸實自然,迴旋反覆,形象鮮明,音調和諧,文字活潑,保持了口語的真面目,有音無義的嘆詞,也一併保留。另一特色,是敘事詩的逐步發展,描寫深刻,敘事詳盡,情節較完整,人物形象較具體生動,並出現符合人物性格的對白,以及用對白推動情節。
發展
古代樂府是合樂的詩,如今曲譜的部分已失傳,惟歌詞流傳下來,今從標題上,依然可以看出合樂的痕跡,很多標題上有「歌、行、吟、曲、樂、弄、操、引、調」等字眼的,往往是樂府詩。
兩漢樂府詩的特色,在於「緣於哀樂,感事而發」,故多長篇的敘事詩,如《羅敷行》(又稱《陌上桑》,諷刺權貴調戲民女之醜態)、《飲馬行》、《孤兒行》、《孔雀東南飛》(描述愛情、家庭悲劇)等;六朝樂府大都是「緣情而綺靡」的小詩,故大半為抒情詩,如《子夜歌》、《華山畿》、《襄陽樂》等,而相對於北朝的雄渾大方(如《木蘭詩》)。至唐朝,李白集樂府之大成[2]。
古詩化
此外,還有不少名目看似樂府詩的作品,其實不能吟唱,是唐朝以後的詩人,在並無曲的情況下自創的篇目。
唐朝時,大詩人杜甫自創了《麗人行》、《兵車行》都是名篇,是這種「不能吟唱樂府」的先驅。
新樂府運動
元和年間,白居易、元稹、李紳等繼承杜甫精神,開創了新樂府運動,宗旨是「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強調了詩歌諷諭時事的作用,白居易所創的《長恨歌》、《琵琶行》等,這些所謂的新樂府,實際上只用來念誦,並不能吟唱,接近古體詩,以示與已傳世的樂府曲目的區別。
註釋
參考書目
- 葉嘉瑩:《漢魏六朝詩講錄》(臺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0)。
- Stephen Owen(宇文所安)著,胡秋蕾等譯:《中國早期古典詩歌的生成》(北京:三聯書店,2012)。
外部連結
- 繁體版樂府詩集,包含繁體字逐字索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蔡宗齊:〈漢樂府的戲劇模式與敘事模式——民間與文人樂府之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延伸閱讀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