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咸
沈伯咸(1496年—1555年),字公甫,號鶴湖,號少泉,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秀水縣民籍,治《書經》,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十四名進士。四月十五日生,行二,曾祖沈真卿;祖沈達,壽官;父沈潮;母繆氏。具慶下,妻張氏,繼妻徐氏;張氏;兄伯艮,子三錫。由國子生中式浙江鄉試第四十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四十四名。觀都察院政,陞禮部給事,右給事,寧國知府,未任降,南國愽丞止[1][2]。明朝政治人物。
沈伯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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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秀水縣民籍 |
出生 | 四月十五日 |
配偶 | 張氏;徐氏;張氏 |
親屬 | 曾祖沈真卿,祖沈達,父沈潮,母繆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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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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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進士,由行人選戶科給事中,遷直隸寧國府知府。不久,改南京國子監丞,嘉靖十八年(1539年)免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