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體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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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體震(?—?),山東樂陵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家庭
其祖父潘沂,拔貢出身。順治十一年(1654年)任建寧府知府一職, 順治年間,建安王祁作亂,人民流散,學宮廨舍盡為灰燼。建寧知府潘沂多方籌資葺治郡城學宮。歲飢,力倡捐賑,督收浦城關稅,釐革積弊。購買城西山地設義地,斂葬遺骸。其父潘鵬雲,康熙壬子進士殿試三甲一百一名,甲寅年為福建鄉試副考官,康熙四十三年任順徳府知府(見《畿輔通志·卷六十》)。其親弟潘體豐,於雍正五年(1727年)接替耿國祚任漳州府知府一職,雍正六年(1728年)由李治國接任。雍正六年 秋八月壬辰(十四日),高學尹緣事革職,以潘體豐為福建按察使[2]。同年轉任福建布政使(見11-福建通志台灣府-清)。 雍正曾硃批:「好的,利害,有本領人。濁胖子,甚明白,去得。乃疑年羹堯用人,查明無原故,用此任者。是一大材。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