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体震(?—?),山东乐陵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癸未科二甲十五名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康五一,黔乡正考[1]

家庭

其祖父潘沂,拔贡出身。顺治十一年(1654年)任建宁府知府一职, 顺治年间,建安王祁作乱,人民流散,学宫廨舍尽为灰烬。建宁知府潘沂多方筹资葺治郡城学宫。岁饥,力倡捐赈,督收浦城关税,厘革积弊。购买城西山地设义地,敛葬遗骸。其父潘鹏云,康熙壬子进士殿试三甲一百一名,甲寅年为福建乡试副考官,康熙四十三年任顺徳府知府(见《畿辅通志·卷六十》)。其亲弟潘体丰,于雍正五年(1727年)接替耿国祚任漳州府知府一职,雍正六年(1728年)由李治国接任。雍正六年 秋八月壬辰(十四日),高学尹缘事革职,以潘体丰为福建按察使[2]。同年转任福建布政使(见11-福建通志台湾府-清)。 雍正曾朱批:“好的,利害,有本领人。浊胖子,甚明白,去得。乃疑年羹尧用人,查明无原故,用此任者。是一大材。上上”。

注释

  1. ^ 康熙朝实录
  2. ^ 雍正朝“东华录”卷六,东华录选辑-清-蒋良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