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徵
納徵是東亞傳統婚禮中的訂婚儀式,由男家進行。「納」是的意思是聘財,而「征」就是「成」的意思,亦即是說男家需要納聘禮後才可成婚的意思。又稱為過大禮、放定、下財、下定、下禮、下彩禮、過彩禮、過禮[1]、行聘禮、行聘、行大盤、大聘,日本稱為「結納」(日語:結納/ゆいのう),朝鮮半島稱為「納幣」(韓語:납폐/納幣),越南稱為「Lễ ăn hỏi/禮咹𠳨」。納徵是《禮記》三書六禮中,六禮的其中一項,演變至今,遵守的人愈來愈少,而且儀式已經給簡化了許多,亦由於近世納采、納吉二禮往往與納徵合而為一,於是名稱也經常混用。
儀式
納徵當日男家先祭祖,告知祖先將會與女家訂婚。然後請媒人和親友送禮書、庚譜、禮金、禮品到女家。有些地區要求送聘禮者除媒人外須為兩位或四位全福女性親戚,而《儀禮》、《朱子家禮》、《明集禮》等則無此規定。男家送聘禮者和女家迎接者皆要盛裝打扮,女家迎接男家送聘禮行列,稍作招待後,男家人就送上禮書、庚譜、禮金、禮品,男家會把禮品逐一羅列,女家再按禮書點算。女家若滿意聘禮,會把禮書放於祖先神位前,然後祭祖告知祖先納徵之事,並送上回禮、答書給男家。
茶被賦予了婚姻中的「從一」意義, [2]寓意婚約一經締結,便絕無反悔,這是男家對女家的要求,也是女家應盡的義務。[3]所以納徵日「下茶」;[4]訂婚之禮曰茶禮;女子受聘則謂之吃茶。茶禮也為四色禮(茶、酒、糖、喜餅)之一,[5]舊時若家境貧寒,出不起四色禮,其他三項可免,但茶禮卻因其所代表的「從一」意義而萬萬不可缺。已經受過人家的「茶禮」,便有信守不渝的義務。[6]
- 回禮
納徵回禮亦稱回盤、答回、回情,日本稱為結納返(日語:結納返し)。女方收下男方的聘禮後,視情形給一定回禮。[7]宋代時由於回禮多用盤捧上,所以稱回盤。[3]。各時代、地區的回禮都不盡相同,通常包括聘禮的一部份再另外加上其他物品。
- 招待男家人
之後再繼續招待男家人,最後送男家人離開。招待的形式簡繁不一,有簡單以茶點招待,亦有設盛宴款待者,完成後婚約便正式定立。
禮品
不同時代、地域的禮品差異很大,但一般皆有吉祥寓意或於婚禮時使用。
台灣
一般湊成六項(稱為「六物」)或十二項,亦有逕以禮金替代,於紅包上寫明各色禮品名稱。大抵上可包含
- 豬邊:豬肉,亦有以火腿、肉乾、肉鬆等代替者。
- 酒:二十四瓶,以符二十四節氣之用
- 麵線
- 四色糖:冬瓜糖、冰糖、桔糖、糖
- 頭花:雞冠花、蓮蕉花
- 米、糖:供搓湯圓之用
- 洗手雞、酒一瓶
- 桂圓
- 罐頭
- 南北貨
- 布料
- 皮包
- 皮鞋
朝鮮半島
會用一個稱為納幣函(或稱四柱函、婚書函、封采函)的箱子裝起大部份禮物和禮書(納幣書、物目)、四柱,然後用褓包起來[8]。物品包括
回禮
女家收聘禮後需要回禮,各地風俗不同,回禮也有差異。
參見
參考來源
- ^ 清朝·吳敬梓 《儒林外史》:第十回:「到第三日,婁府辦齊金銀珠翠首飾,裝蟒刻絲綢緞綾羅衣服,羊酒、果品,共是幾十台,行過禮去。」
- ^ 明朝·郎瑛《七修類稿》:「茶不移本,植必子生,古人結婚,必以茶為禮,取其不移植之意也。今人猶名其禮日:『下茶』。…種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不可復生也。故女子受聘,謂之吃茶。又聘以茶為禮者,見其從一之義,二稱皆諺,亦有義存焉耳。」
- ^ 3.0 3.1 中国婚礼礼仪. [2016年10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4月10日).
- ^ 内蒙古包头地区旧婚俗小考. [2015年7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22日).
- ^ 内蒙古西部农村婚俗趣闻. [2015年7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7月20日).
- ^ 茶礼·婚嫁/风俗辞典. [2009年8月2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5日).
- ^ 南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十《嫁娶》:「男擇日下聘,(女方)亦以禮物答回。」
- ^ 存档副本. [2017-03-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