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ES-10/23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ES-10/23號決議》是在聯合國大會第十屆緊急特別會議(即關於被佔領的東耶路撒冷和其他巴勒斯坦地區的緊急特別會議)期間聯合國大會於2024年5月10日作出的決議。該決議提升了巴勒斯坦作為聯合國觀察員的權利,但不給予正式會員國資格,巴勒斯坦代表團有權按照字母順序與其他正式會員國一起在聯合國大會上就座,而不是坐在目前位於會議廳後部的觀察員席位上。儘管該決議也明確指出,「巴勒斯坦國作為觀察員國,無權在大會投票或向聯合國機構提出候選資格」,但決議還敦促安理會「積極考慮」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的請求。[1][2][3]
聯合國大會 第ES-10/23號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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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5月10日 |
會議 | 聯合國大會第十屆緊急特別會議(復會) |
編號 | A/RES/ES-10/23(文件) |
主題 | 聯合國接納新會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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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 143票贊成 9票反對 25票棄權 |
結果 | 通過 |
背景
2024年4月18日美國在安理會動用否決權,使安理會推薦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的第S/2024/312號決議草案未能通過,[4]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會員國,將由大會經安全理事會之推薦以決議行之,[5]由於無法獲得安理會推薦,巴勒斯坦仍無法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這是安理會時隔48年再次拒絕推薦新成員加入聯合國。作為對安理會的回應,巴林等國在聯合國大會第十屆緊急特別會議提出本決議,以彰顯聯合國大會及多數聯合國會員國對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的態度。[1][3]
安理會第S/2024/312號草案表決結果
贊成國(12) | 棄權國(2) | 反對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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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內容
決議全文如下:[6]
- 認定巴勒斯坦國符合《聯合國憲章》第四條規定的聯合國會員國資格,因此應被接納為聯合國會員國;
- 據此建議安全理事會根據這一認定以及1948年5月28日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並嚴格按照《憲章》第四條,重新從有利角度審議這一事項;
- 決定,作為例外情況且不構成先例,通過本決議附件所列巴勒斯坦國參與大會屆會和工作、大會或聯合國其他機構主持召開的國際會議以及聯合國大型會議的方式;
- 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在非理事會成員可行使有關權利的情況下)以及聯合國系統內其他有關機構、專門機構、組織和實體適用上述方式;
- 重申巴勒斯坦人民的自決權利,包括建立獨立巴勒斯坦國的權利;
- 強調指出,遵守和尊重《憲章》和國際法是該區域和平與安全的基石;
- 籲請國際社會繼續協調一致地作出努力,根據國際法、包括安全理事會第2334(2016)號決議在內的聯合國相關決議、包括土地換和平原則在內的馬德里框架以及阿拉伯和平倡議,毫不拖延地終止以色列從1967年開始的佔領,實現巴勒斯坦問題和以巴衝突的公正、持久、和平解決,在這方面重申堅定不移地支持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1967年前邊界的基礎上並在公認邊界內和平、安全、毗鄰共處的兩國解決方案;
- 請秘書長採取必要措施執行本決議;
- 決定第十屆緊急特別會議暫時休會,並授權大會最近一屆會議的主席應會員國的要求復會。
根據決議附件,給予巴勒斯坦的額外權利和特權如下,且不影響其現有權利和特權:
- (a) 按字母順序在會員國中就座的權利;
- (b) 在巴勒斯坦和中東問題以外的議程項目下,在發言者名單上按其表示希望發言的先後順序登記的權利;
- (c) 代表集團發言,包括在主要集團代表中發言的權利;
- (d) 代表集團提出提案和修正案並進行介紹,包括進行口頭介紹的權利;
- (e) 共同提出提案和修正案,包括代表集團共同提出提案和修正案的權利;
- (f) 代表集團成員國解釋投票的權利;
- (g) 就集團立場進行答辯的權利;
- (h) 提出程序性動議,包括提出程序問題和提出將提案付諸表決的請求的權利,包括對會議主持者的決定提出異議的權利,包括代表集團這樣做的權利;
- (i) 提出供列入常會或特別會議臨時議程的項目的權利,以及請求在常會或特別會議議程內列入補充項目或增列項目的權利;
- (j) 巴勒斯坦國代表團成員在大會全體會議和各主要委員會當選為主席團成員的權利;
- (k) 充分和有效參與聯合國大型會議和大會主持召開的各種國際會議,或依循其參與可持續發展高級別政治論壇情況,酌情參與聯合國其他機構主持召開的各種國際會議的權利;
- (l) 巴勒斯坦國作為觀察員國,沒有在大會的表決權,也沒有作為候選國參選聯合國機構席位的權利。
表決結果
該決議以143個國家贊成、25個國家棄權、9個國家反對獲得通過。反對決議的9個國家是阿根廷、捷克、匈牙利、以色列、密克羅尼西亞、瑙魯、帕勞、巴布亞新畿內亞和美國。
- 〇不承認巴勒斯坦國家但贊同決議的國家
- ◆承認巴勒斯坦但反對該決議的國家
- ⁂決議共同起草國
贊成國(143) 70個共同起草國 |
棄權國(25) | 反對國(9) | 缺席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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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巴尼亞 奧地利 保加利亞 加拿大 克羅地亞 斐濟 芬蘭 格魯吉亞 德國 意大利 拉脫維亞 立陶宛 馬拉維 馬紹爾群島 摩納哥 荷蘭 北馬其頓 巴拉圭 摩爾多瓦 羅馬尼亞 瑞典 瑞士 烏克蘭 英國 瓦努阿圖 |
阿根廷 ◆ 捷克 ◆ 匈牙利 ◆ 以色列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瑙魯 帕勞 巴布亞新畿內亞 ◆ 美國 |
阿富汗 喀麥隆 剛果共和國 剛果民主共和國 厄瓜多爾 斯威士蘭 基里巴斯 利比里亞 薩摩亞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所羅門群島 南蘇丹 多哥 湯加 圖瓦盧 委內瑞拉[註 1][7] ⁂ | ||
聯合國觀察會員國: 聖座, 巴勒斯坦國 ⁂ |
影響
儘管聯大決議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它顯示了國際社會對巴勒斯坦正式加入聯合國的支持,也顯示美國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在安理會阻礙,國際社會對巴勒斯坦入聯議題多數共識的落實。[8]
參見
註釋
- ^ 委內瑞拉因過去兩年未能繳納會費,且未獲得大會特別豁免,被暫停自第76屆會議開始的投票權。
參考文獻
- ^ 1.0 1.1 UN General Assembly presses Security Council to give ‘favourable consideration’ to full Palestinian membership. news.un.org. 2024-05-10 [2024-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17) (英語).
- ^ Borger, Julian; Tondo, Lorenzo. UN general assembly votes to back Palestinian bid for membership. The Guardian. 2024-05-10 [2024-05-10]. ISSN 0261-307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13) (英語).
- ^ 3.0 3.1 Oladipo, Gloria; Ambrose, Tom; Clinton, Jane. Israel-Gaza war live: UN passed resolution for security council to reconsider and support Palestine membership. The Guardian. 2024-05-10 [2024-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5-10) (英語).
- ^ Nichols, Michelle. パレスチナ国連加盟、安保理で否決 米が拒否権行使. Reuters. 2024-04-18 [2024-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5-17) (日語).
- ^ 联合国宪章(全文). United Nations. 聯合國. [2024-07-20].
- ^ Admission of new Members to the United Nations ": resolution /: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UN General Assembly (10th emergency special resumed : 2023). 2024-05-10 (2024-05-14) [2024-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20).
- ^ Guterres, António. Letter dated 27 February 2022 from the Secretary-General addressed to the President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2022-02-27 [2022-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6) (英語).
- ^ パレスチナ加盟「再検討」要求 総会決議採択で米苦境. 時事ドットコム. 2024-05-12 [2024-0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15) (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