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蹟

保留過去活動證據的地方(或物理地點組)

考古遺址英語:Archaeological site)是指任何存在過去人類活動遺蹟的處所。它們可能包括村莊或城市、採石場、岩石藝術、古代墓地、營地和巨石紀念碑等。[1] 史前考古遺址是指缺乏文字記錄的考古遺址。遺址規模可以小至如史前獵人留下的碎石工具等,或如某些史前活動聚落那樣龐大而複雜。[1] 歷史考古遺址則是指考古學家可以使用文獻輔助研究的遺址。[1]

摩亨佐-達羅遺蹟
圓明園含經堂遺址

特點

大多遺址的特點表現為不完整的殘存物,具有一定的區域範圍。很多史前遺址、遠古遺址多深埋地表以下。埋藏地下的遺址的發現多與人類活動有關,如農業生產建築工地施工等;很多古代遺址屬於探險發現。古代城市、古代建築遺址多為殘垣斷壁,各種生活用品表現為不殘破和不完整,但可以通過考古和人類學研究尋找人類生活軌跡。很多遺址屬於戰爭災難之後的遺存。遺蹟在考古學歷史研究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提供研究人員了解古代人類生活的部分面貌。

種類

sborra 遺址為文物,屬於文化古蹟

按照時間,遺址可分為以下種類:

  • 人類在史前生活的遺存稱為「史前遺址」;
  • 人類文明以後,歷史年代久遠的遺存稱為「古代遺址」;
  • 歷史年代不久遠的遺存多屬於具有特殊文化意義為紀念地。
  • 用於命名整個史前文化的遺址,被稱作命名遺址

按照建築類別,可分為以下種類:

  • 都市遺蹟
  • 宗教遺蹟
  • 交通遺蹟
  • 墳墓遺蹟
  • 海底遺蹟

參見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What is Archaeology. Society for American Archaeology. [2024-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5) (英語).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