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蹟
保留過去活動證據的地方(或物理地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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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遺址(英語:Archaeological site)是指任何存在過去人類活動遺蹟的處所。它們可能包括村莊或城市、採石場、岩石藝術、古代墓地、營地和巨石紀念碑等。[1] 史前考古遺址是指缺乏文字記錄的考古遺址。遺址規模可以小至如史前獵人留下的碎石工具等,或如某些史前活動聚落那樣龐大而複雜。[1] 歷史考古遺址則是指考古學家可以使用文獻輔助研究的遺址。[1]
特點
大多遺址的特點表現為不完整的殘存物,具有一定的區域範圍。很多史前遺址、遠古遺址多深埋地表以下。埋藏地下的遺址的發現多與人類活動有關,如農業生產、建築工地施工等;很多古代遺址屬於探險發現。古代城市、古代建築遺址多為殘垣斷壁,各種生活用品表現為不殘破和不完整,但可以通過考古和人類學研究尋找人類生活軌跡。很多遺址屬於戰爭、災難之後的遺存。遺蹟在考古學、歷史研究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提供研究人員了解古代人類生活的部分面貌。
種類
按照時間,遺址可分為以下種類:
按照建築類別,可分為以下種類:
- 都市遺蹟
- 宗教遺蹟
- 交通遺蹟
- 墳墓遺蹟
- 海底遺蹟
參見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What is Archaeology. Society for American Archaeology. [2024-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5) (英語).
外部連結
- the Archaeological Conservation Group of Icon, the Institute of Conservation (UK Professional bod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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