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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昌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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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昌郡
,
南北朝
的
郡
。
南朝齊
置齊昌郡,治所在齊昌縣(今
湖北省
蘄春縣
西北六里羅州城)。
永明
四年(486年)從
郢州
屬於
豫州
。
南齊
時,齊昌郡下轄齊昌縣、保城縣、永興縣、陽塘縣。
南梁
時,廢郡再置,齊昌郡屬於
北江州
。轄境相當今湖北省蘄春縣蘄水以東及
黃梅縣
地。
侯景之亂
後,齊昌郡先後屬於
東魏
、
北齊
、
北周
,隸屬羅州。
隋文帝
開皇
三年(583年)廢除齊昌郡,下轄齊昌縣、蘄水縣直屬
蘄州
。
南齊
在梁州另設齊昌郡,治所不詳。
參考文獻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隋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