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高揚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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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方向

本條目被掛清理模板,但未述明問題點。經閱讀後,發覺本條目已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部分用戶將維基百科當成私器,視WP:中立性為無物。具體改善方案如下,並已逐步進行中:

  • 刪除出國考察報告頁數等重要性不足,而且也算不上是「爭議」的內容
【異議】「重要性」的依據為何?以此點刪除的依據何在? 原編輯本來就沒有把出國考察列在「爭議」標題下。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35 (UTC)回覆
  • 刪除不當的粗體字設定
  • 刪除屬於國民黨家務事而不宜列入「爭議」章節的台東縣黨部「青年保台活動」相關內容
  • 刪除非屬可靠來源的PTT內容
【異議】除ptt外,其餘所引皆是可靠來源。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35 (UTC)回覆
  • 更改明顯不中立的的章節標題
  • 刪除個人評論

--Kolyma留言2015年9月19日 (六) 06:27 (UTC)回覆

【異議】
刪除者的認定過於主觀、恣意、專擅。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5:53 (UTC)回覆

刪除「爭議」之「東辦執行長任內被質疑酬庸肥貓,捲入黑官爭議」章節

陳亭妃的質疑是針對南部、中部、東部聯合辦公室的人事體制,並非針對哪個人;後面考試院官員的意見亦然,均非傳主個人的「爭議」事項。況且,使用「東辦執行長任內被質疑……」作為標題,明顯刻意誤導讀者,故全部刪除。--Kolyma留言) 2015年9月19日 (六) 16:22 (UTC)--Kolyma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05:34 (UTC)回覆

【異議】
高氏於2008年6月-2013年5月擔任東辦執行長,長達五年之久。2010年9月及2012年6月,報導質疑行政院各區服務中心(含東辦)是黑機關時,高揚昇正在擔任東辦執行長。
陳亭妃固然是針對南部、中部、東部聯合辦公室的人事體制,質疑各中心的聘任人員「高薪」、「酬庸盲腸機關」,從其前後文義理解,指的就是辦公室的人員是肥貓,高揚昇是東辦的聘任人員之首,當然在質疑的範圍內。陳亭妃的意見是:中南東辦的聘任高薪人員,因為薪水過高且沒有實際作用,這個事情本身就是爭議,當時擔任官職的人員,本來就會一併被質疑、涵蓋在這個爭議之中,這個「高薪」、「酬庸盲腸機關」爭議的射程範圍,本來就有打擊到當時擔任具體職務的個人。
馬英九總統曾通過往戒嚴時期所舉辦的「甲種特考(甲考)」考試,常被質疑為黑官漂白、假考。報章媒體討論到戒嚴時期此種詭異的不公平現象,多半會提及馬英九曾通過甲種特考,質疑其為官人格。維基百科「馬英九」條目也記載:「1982年,馬英九以非公務人員身份擔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1986年 (民國75年) 通過甲等特考」。依版主邏輯,此條目記載,因為大眾質疑的是甲種特考的公平性,不是針對馬英九,所以也應刪除?不能出現在馬英九條目中?
又例如,立法院檢討不當農舍的問題,民進黨蘇嘉全掃到颱風尾被質疑有違法農舍,所以大家只能檢討農舍浮濫的體制,不能提到蘇嘉全,這合理嗎?偉哉此邏輯...
自己去GOOGLE看看「蘇嘉全+農舍」,看有多少報導。不能因為高氏不是全國知名人物,他所捲入的爭議沒有媒體報導就說這不是爭議。
又2012年人間福報的報導,一開頭就寫明:「卻意外扯出各區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任用法規牽涉行政、考試院際見解歧異,有淪為「黑官」之虞」,所謂「各區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當然包含當時的東辦執行長高揚昇,把這句話簡單解構,不就是:
=時任東辦服務中心執行長(的高揚昇)...有淪為「黑官」之虞。
況且該報導還明確指名道姓:「若經試院院會通過、再送請立法院三讀,目前無公務員資格的中部、東部服務中心執行長侯惠仙、高揚昇,恐將成黑官,必須換人。」
有何誤導?原編輯並無不當,請修正。又為何要以你的主觀意見為依歸,我都附理由跟你解釋過了,你還是不接受...
--Lampsshit留言
制度歸制度、人歸人,請不要混為一談!您自己都承認陳亭妃是針對南部、中部、東部聯合辦公室的人事制度發言了,那還有什麼好多說的?除非您能舉證高揚昇任內有違反該單位的人事制度招聘人力(先前引用的兩篇報導並無此內容),否則高揚昇本人有何爭議可言?您所提的馬英九、蘇嘉全等內容與此議題無關,不予回應。有關「若經試院院會通過、再送請立法院三讀……」,制度若有修改,那麼該換人就換人。請不要自行將制度面的爭議轉換為針對高揚昇本人的爭議,一點說服力都沒有。--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15:20 (UTC)--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4:51 (UTC)回覆
質疑一個制度,在這個不合理制度中的人員(由其是在這個制度下的主政人員),本來就會被一併檢討。閣下一直幫高氏開脫,才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至少請比照馬英九條目「1982年,馬英九以非公務人員身份擔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1986年 (民國75年) 通過甲等特考」,將高氏此事蹟列為:
「2008年6月-2013年5月,其不具公務員身分者而擔任東辦執行長,長達五年之久,該制度遭到質疑」這樣總可以了吧。高揚昇擔任執行長期間不具公務員身分,請參: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66092。
依您原邏輯,如果這樣都不肯,那馬英九的條目也要刪除囉? 不要遇到所舉事例無法回答時就說「與此議題無關,不予回應」。這道理明明就相同啊,這樣才是一點說服力都沒有。Lampsshit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14:31 (UTC)所謂「不具公務員身分」,意指未經國家考試、銓敘合格者。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5:51 (UTC)回覆
「幫高氏開脫」?錯得離譜!若要改寫,請注意WP:中立性WP:生者傳記的相關規定。本人很好奇東辦執行長有規定要具公務人員身份嗎?為何要特別強調?至於馬英九條目該如何處理,請至該條目討論頁面發言,與本條目無關。「無法回答」是您自己的猜想,本人沒興趣回應。--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2:50 (UTC)回覆
請您參閱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66092 這報導就是在寫這個爭議啊! 冏
這個報導在原編輯就有,在上面的回應也有貼,您說「本人很好奇」云云,為何去看看呢? 公務機關公務員若非政務人員,當然要有公務員資格啊,這是公民常識。
放大絕了,不知怎麼回應就說:「與本條目無關」、「與此議題無關,不予回應」、「本人沒興趣回應」...
既然沒規定要具公務人員身份,為何要特別強調。--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23 (UTC)回覆
你從哪裏知道沒有這要的要求(不用有公務員身份)? 可以請你去充實公民常識嘛? 考試沒合格、也沒有經過人民投票,可以當公務員?請問你是北朝鮮來的嗎?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28 (UTC)回覆
從您所述「請您參閱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66092」,上面寫着「但配套的處務規程,卻規定執行長由政院指派簡任第十三職等『或相當層級具行政經歷人選兼任』」。提醒注意:WP:維基禮儀。--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6:36 (UTC)回覆
您懂「卻」這個字的用法嗎?請從前後文義去理解,文章報導就事再說他沒有公務員資格卻做公務員的事這樣不合理啊!
一段文字稱「試院官員表示『A』...,但『B』......」,意味着A是正確的,B是不對的。這樣懂了嗎?您這樣是斷章取義啊!
原文章稱「處務規程又指執行長「負責指揮督導所屬業務」,並指必要時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試院官員說,若執行長由非公務員兼任,即屬政治任命,也就不屬於專門、技術、臨時業務人員,應不能擔任主管職,「要公務員聽從空降的非公務員指揮,很奇怪」。官員指出,改組前,政院各服務中心名義上都由政務委員兼主任、統管各辦執行長,執行長只是負責「襄助」督導指揮,還勉強可稱「非主管」;但組改後改為執行長主導制,處務規程更載明「指揮、督導」職責,無法再說是非主管。」,哪裏可以導出您說的怪異結論?她反而是在質疑沒有公務員資格卻做公務員的事很奇怪,報導本來就在強調這點啊。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7:04 (UTC)回覆
見解不同,暫時不予置評。--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6日 (五) 04:47 (UTC)回覆
您的精闢見解,洗眼恭觀,願聞其詳。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1日 (三) 15:35 (UTC)回覆

刪除「可受公評、有待檢驗事項」之「歷次出國考察」章節

該章節現有內容並未列出任何質疑或議論此事的可靠來源,網絡上也找不到任何評論或檢驗此事的文章,實在看不出有何必要列入所謂的「可受公評、有待檢驗事項」,明顯純為編者的個人主觀認定,屬於WP:原創研究,故予以刪除。若有任何異議,請在此發言。--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4日 (日) 06:44 (UTC)--Kolyma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11:34 (UTC)回覆

【異議】
用「出國考察+浪費」GOOGLE,顯示「約有 116,000 項結果 (搜尋時間:0.46 秒) 。有關官員出國考察但報告過短,已有網站(https://g0v.hackpad.com/ep/pad/static/L9vFjyMHqxb)提出質疑。請自行搜尋「出國 預算浮濫」,各官員出國花費公帑,所撰寫的報告是否充實,屢屢躍上報章雜誌。換言之,官員出國考察,常遭質疑是假考察、真觀光、浪費公帑,這本來就是「可受公評、有待檢驗事項」,把出國考察的客觀數據攤在陽光下,供後人追蹤,這樣也不行?
提出的數據,本身就是一個政府公文書的可靠來源,刪除者批評無理由。
高揚昇全國知名度不高,當然沒有記者要報導,維基百科宗旨之一不就是揭露資訊嗎?將政府資訊密密麻麻幾千字的東西翻出來,摘要做成簡單的數據(沒有主觀描述用語),何錯之有?這是編者的主觀認定?令人費解。原編輯只是摘錄政府公報(一次幾百幾千頁)重點,供大眾檢驗公帑有無胡亂花費,這叫「重要性不足」?令人不解。
要求政府資訊公開、監督政治人物是健全公民應有的素養
刪除者又說「網絡上也找不到任何評論或檢驗此事的文章」,你不能倒果為因,有爭議本身就是有爭議,怎麼會用有沒有人報導或討論來界定?高揚昇全國知名度不高,當然沒有記者要報導,但就是這樣才更需民眾監督。Lampsshit留言
提醒您:這個條目是「高揚昇」,不是「公務人員出國考察」,您用那樣的關鍵字搜尋毫無意義。維基百科宗旨是揭露資訊?寫在哪裏?該不會把維基百科與「維基解密」給弄混了吧?「要求政府資訊公開、監督政治人物是健全公民應有的素養」,麻煩您去向政府機關要求,或到報紙、論壇發表文章,維基百科不是作此用途。--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15:30 (UTC)--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4:58 (UTC)回覆
另外,也提醒您:有沒有「爭議」不是您說了算!維基百科的基本要求是列舉wp:可供查證wp:可靠來源。--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23:29 (UTC)回覆
原編輯本來就沒有列在「爭議」標題下啊。
請您將標題改為標題叫「歷次出國考察」,這樣總行了吧。
本來就就沒有說這是爭議,現在也建議你直接開個大標題叫「歷次出國考察」,而出國的資訊原本的內容也有引出處,來自於政府機關,這總是可靠來源了吧。
如此一來,請問還有什麼問題?Lampsshit留言) 2015年10月14日 (三) 16:05 (UTC)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4:44 (UTC)回覆
「有『爭議』本身就是有『爭議』」是您寫的。我根本就不認為此等內容有必要寫入維基百科,所以不予處理。--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3:14 (UTC)回覆
請問您,維基百科何時要求「重要性」或「值得列入性」?請問您刪除的依據為何?身為巡查員,應該要論裏有據。
如果獨立列成「歷次出國考察花費」,在這標題下寫出來,這應該是可以允許的。您說「我根本就不認為此等內容有必要寫入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強調是「自由」的百科?為何巡查員總是以自己的意見為意見?您口口聲聲說得重要性依據到底在哪?請說明。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4:44 (UTC)回覆
誰叫您要我幫您編輯?!我當然有權利以自己的想法決定是否代辦。刪除的依據寫在最上面,請自己看。--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29 (UTC)回覆
你可以不附理由刪除,跟您說了這麼多,就是執意不更正,這不是黑箱甚麼才是黑箱? 官威好大啊!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7:09 (UTC)回覆
理由如上。我沒有義務幫您編輯。「官」在哪裏?不知所云。--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6日 (五) 04:43 (UTC)回覆


不好意思,是我誤解,但把「巡查員」代換成您的職務頭銜:「維基百科回退員」、「擁有巡查豁免權的維基人」、「維基助理主編」、「維基編輯專家」,整體意思還是一樣的啊,意思就是我們只是平民,您擁有這麼多頭銜,在您的編輯有問題的前提下,人家已經提出質疑,還執意不更改,擺明心態不公正,這不是官威?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4:41 (UTC)回覆
不予置評。--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2:11 (UTC)回覆

刪除「爭議」之「台東縣黨部暗助偷跑再戰立委」章節

該章節所述僅為國民黨內部一項地區性活動而已,是否該列入本條目原本就值得商榷。況且,依據葉憶蓉碩士論文《單一選區兩票制下國民黨與民進黨 提名制度之研究─以第七屆及第八屆立委選舉為例》第70頁,2008年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山地原住民選區國民黨初選僅提到曾華德、孔文吉、簡東明表態參選,並無高揚昇。姑且不論2006年8月底時高揚昇是否真的有意參選,畢竟後來連初選都未參加,如此對選情影響極為有限的一條新聞,實在不值得列入。再者,編者所用標題也明顯不符中立性要求;而全文照登,更是明顯侵犯著作權,故全部刪除。若編者仍堅持列入,至少要使用符合中立性要求的標題,並且以自己的話改寫,以避免侵犯著作權。--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9日 (五) 06:21 (UTC)--Kolyma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16:20 (UTC)回覆

【異議】
刪除者認為,國民黨內部活動不具重要性。請問國民黨王金平黨籍案、洪秀柱換柱案、早期民進黨蘇貞昌、謝長廷爭取總統提名案,哪件不是黨內事件?內不內部根本不是問題,問題是內部行為是否合理。
又以地區性活動作為反駁理由,試問:蘭嶼核廢料、台東美麗灣開發案、苗栗大埔案、士林文林苑案、苗栗苑裡風車案,哪一件不是地區性活動?那是因為環保人士極力激烈抗爭,才好不容易爭取到全國媒體版面、進而引發國人關注討論。若今天沒有環保人士激烈抗爭,國人根本不知道這些案件種種不合理處,爭議本身合不合理才是問題,與是不是地域無關。
要知道,在偏鄉所有黑幕很難得到全國性媒體關注,地方報有報導的事、或是有登上網絡的事,在偏鄉人民眼中就是大事,請問以都會區人民看天下。
黨內初選前置動作在前,正式參選在後,用日後沒有參選作為刪除理由,犯有倒果為因之邏輯謬誤。重點是有沒有這件事,這件事合不合理,至於發生這件事之後,高氏如何打算,那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你怎麼知道他不是因為捲入這場爭議,後來乾脆棄選?)。
全文照登並不違反著作權,只要有引註、合理使用,就沒有侵犯所謂著作權,請勿持己見曲解法律,請多讀書,法條如下:
著作權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1 月 22 日)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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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維基百科應屬「其他正當目的」,網絡報導屬「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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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psshit留言
提醒您:我的用語是「國民黨內部一項地區性活動」。您的第一段所列舉的全部都是各政黨的全國性議題,重要的不得了;第二段所列舉的全部都是重大地方性議題,沒有一個不是延續好一陣子,甚至好幾年(蘭嶼核廢料),關注度也達到全國皆知的程度。相較於您所舉的這些例子,難道您還不覺得重要性高下立判嗎?「日後沒有參選」只是用來凸顯重要性不足而已,「用日後沒有參選作為刪除理由」是您自己的推論。有關侵權一事,建議您看看該來源(台灣立報)網頁最下面的幾個字:「台灣立報社 版權所有」。--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15:56 (UTC)回覆
原第一段回應無意見,使用的用語易使人誤解;第二段的回應有問題,就是因為開始有人討論,之後發酵後才達到舉國皆知的地步,您現在正在扼殺所有討論的起點,你知道嗎?
另外,請你好好充實中文理解能力,或是回去國中請教國文老師,法律規定「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才不能於網絡上公開播送等。
原網址固然有寫「台灣立報社 版權所有」,但這個原因是:報導的記者是「舞賽」,因為他是報社員工,他與報社間基於一定的法律關係,所以這篇的報導版權就由原作者轉由報社所有,這句話只是在說明,台灣立報社有這篇文章的著作權,就只有這個單純聲明。
姑且不論報社放上網就是希望能有越來越多人看到、轉載。請問您有看到「翻印必究」、「不許轉載」、「盜版必究」或類似用語嗎?沒有啊!單純聲明「版權所有」,從哪一點可以推導出具有「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涵義?沒有的話,何來侵權呢?
請你慎重考慮是否道歉,請勿恣意指責他人觸犯法律。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4:56 (UTC)回覆
提醒您: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建議您到報紙、部落格、論壇等園地發表比較合適。倘若有那麼一天真的「發酵後達到舉國皆知」,也許不用勞您駕,就有人搶着要寫。將維基百科當成「討論的起點」,並不合宜。有關侵權一事,維基百科本身有較為嚴格的要求,維基百科:合理使用#文字有云:「一般來說,大量引用有版權的新聞材料(如報章或通訊社信息)、電影(或其他媒介的)對白、或者任何其他版權文字,會被視為抄襲而不是合理使用。維基百科方針明確禁止這種行為。」--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3:58 (UTC)回覆
請問您,維基百科何時要求「重要性」或「值得列入性」?請問您刪除的依據為何?身為巡查員,應該要論裏有據。維基百科不是強調是「自由」的百科?為何巡查員總是以自己的意見為意見?您口口聲聲說得重要性依據到底在哪?請說明。
您所引的維基百科規範,並沒有說全文引用構成「侵犯著作權」、「侵權」,法律上也沒有這樣認定,是您胡亂指摘「侵犯著作權」、「侵權」,請您道歉。
您說「若編者仍堅持列入,至少要使用符合中立性要求的標題,並且以自己的話改寫」,表示您也不否認這些資訊可以寫入維基百科,自己又一直以自創的不具「重要性」作為刪除理由,前後說明顯有矛盾。現在高揚昇條目不許編輯,身為巡查員,請您依據該報導,用您認為得中立性文字,重新寫入,以彰公正性。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4:51 (UTC)回覆
打從開始,處理這個章節的用語就跟其他章節不同。如果您仍想寫入,建議遵守維基的規則改寫,其餘無礙。有關「侵權」相關用語,維基百科:合理使用有寫:「簡單來說,未經版權持有人許可而擅自使用版權物品,即屬侵犯版權,是違法行為。而根據美國版權法,1922年後出版的大部分作品都受到版權保護。因此,伺服器位於美國的維基百科,一般只能使用沒有版權的材料、或者是內容開放的材料。」--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46 (UTC)回覆
本人只是以維基文化與用語來討論此事,並無胡亂指摘侵權之意;不過看起來您已覺得受到侵犯,故特此道歉,讓討論回到條目本身。--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57 (UTC)回覆

刪除「立委任內評價」之「第四屆任內,問政能力有待加強」章節

該章節所述為學生社團發表之「報告書」內容,是否符合WP:可靠來源原本就值得商榷。目前在 Google 上以"第四屆原住民族立法委員問政研究分析報告書"字串搜尋,僅得到7筆結果,其中5筆為中文維基及其鏡射/分析網站,另2筆指向非屬可靠來源的ptt網站,而且其中1筆點選進去只是列出幾位主筆姓名及報告書目錄,另1筆點選進去只是一篇新聞網,沒有完整的報告書內容,不符wp:可供查證之要求;除非編者能指出在哪個圖書館有收藏(那樣某種程度也可代表其為可靠來源)。再者,前述新聞稿的「表一、政績整體統計結果」顯示高揚昇在所列舉的九位原住民立委中排名第一,編者不提這點便罷,卻在章節標題使用「問政能力有待加強」的字眼,明顯有極為嚴重的個人偏見。而且大量引用原文,更有明顯的侵犯著作權疑慮。綜合以上,本章節全部刪除。若有任何異議,請在此發言,勿逕行恢復。--Kolyma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09:17 (UTC)回覆

【異議】
1.第四屆部分,資料待補。
請注意原編輯的用語是:「於文末「結論及建議」中原則上肯定高氏問政能力仍有以下評語:」,沒有你說的偏見。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7日 (六) 10:06 (UTC)回覆
2.第三屆部分,擬更改如下(這段無故被刪除了):
(:)回應:「第三屆立委表現」與本議題無關,建議另開新議題。另外也提醒您:所附來源似乎有問題,點選進去在我的電腦上顯示一堆亂碼。--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16:10 (UTC)--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4:44 (UTC)回覆
(:)回應:原網站掛點了,但資料確實是出自那邊,目前已向台灣勞工陣線索取資料中。您這麼關愛高揚昇頁面,應該可以順手處理吧(現在又不開放編輯),不能刪除時都很快,要求回復增補時就推諉啊。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4:40 (UTC)回覆
  囧rz……:您好像一直搞錯方向:我是關愛維基百科,不是關愛高揚昇或其頁面。要不是被人掛上清理模板,我才不會來看這個條目。--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4:04 (UTC)回覆
  囧rz……:那這個條目不許編輯,這些資訊,身為巡查員的你們不是應該秉公處理嗎?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4:53 (UTC)回覆
對了,資料來源在此:
http://labor.ngo.tw/about-labour/museum/eachofworkers 101期的 「1998第三屆立委問政總體檢」
http://issuu.com/laborfront/docs/ebook101
身為巡查員,這些資訊已經舉證了,您應該回復原編輯。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04 (UTC)回覆
其中第30頁的建議第四點更寫明:「版權開放,歡迎盜印,四處散發,我們最高興」唷!特別提醒您!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26 (UTC)回覆
我不是巡查員,也沒有義務代為編輯。目前條目被管理員「半保護」,再耐心等個幾天就您可以自己編輯了。不過建議您不妨趁此時瞭解一下維基規則(其實明顯已有進步),後續好好寫,免得屆時條目又被保護。--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6:20 (UTC)回覆
不好意思,是我誤解,但把「巡查員」代換成您的職務頭銜:「維基百科回退員」、「擁有巡查豁免權的維基人」、「維基助理主編」、「維基編輯專家」,比我們這些新手、維基平民擁有更大權限,您不能在您的編輯有問題的前提下,還執意不更改啊!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4:39 (UTC)回覆
不予置評。--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2:13 (UTC)回覆

第三屆立委表現

臺灣勞工陣線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時間下,採取雙管齊下,以「發言次數的量化統計」及「金權法案審查的質化分析」,作為這次評鑑的基準,公佈『懶惰立委』與『勤勞立委』,發佈《拒絕劣幣逐良幣!第三屆立委總體檢》。根據此份體檢,高揚昇表現如下[1]

〈表五、審查法案「懶惰立委」〉:

排名 姓名 審查法案 總表排名 選區(黨籍)
7 高揚昇 3 141 山地原住民(國)


〈第三屆立委期末成績排名總表〉:

名次 姓名 施政質詢 審查決算 審查法案 人民請願 其他 發言總計
139 高揚昇 14 16 3 0 0 33

在總計150名立委中,排名第139名,倒數第14名

參考資料

刪除「可受公評、有待檢驗事項」之「疑似反對教師罷教權」章節

該章節現有內容僅列出一篇碩士論文的參考文獻列有名為「高揚昇」者寫了一篇《老師沒有罷教權》的文章,並未列出任何質疑或議論此事的可靠來源,網絡上也找不到任何評論或檢驗此事(高揚昇反對教師罷教權)的文章,實在看不出有何必要列入所謂的「可受公評、有待檢驗事項」,明顯純為編者的個人主觀認定,屬於WP:原創研究,故予以刪除。若有任何異議,請在此發言。--Kolyma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11:34 (UTC)回覆

【異議】
罷教權爭議在台灣屢見不顯,教師團體與教育部、家長團體多次就此爭鋒相對,媒體上有諸多報導(請自行搜尋),法學界、教育學界相關碩博士論文也不少(請至國家圖書館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詢)。立法院早在十多年前也曾就此問題進行討論(http://www.ly.gov.tw/05_orglaw/search/lawView.action?no=3821)。
若這種事情沒有爭議,那前述教師團體、教育部、家長團體、立法院或撰寫論文的研究生,他們是在吵什麼?一定是有正反雙方意見,大家才會爭論嘛!
高揚昇身為公眾政治人物,就特定議題的立場,應受大眾監督。而非版主一句「反對教師罷教權有什麼好列入的?」可以帶過,請勿將您自己主觀上的直觀想法,加諸於別人身上,恣意認為沒有討論必要,真理是越辯越明,刪除相關資訊不讓人民討論這種作法並不妥適。
戒嚴時期,也有人反對開放黨禁、反對開放報禁、反對立委改選、反對總統直選、反對言論自由,如依您邏輯說「反對這些有什麼好列入(討論)的」,恐怕現在你就無法上網任意發表意見了。
此議題原本列在「可受公評、有待商榷」,已刻意與「爭議」標題有所區隔,並無不妥,請回復成原編輯。另建議版主多充實法學常識及公民素養。
不然將標題改為「就公共議題所持之立場」,或許可行吧?
「可受公評、有待檢驗事項(有待商榷)」不是您說了算!建議您到報紙、部落格、論壇等園地發表文章比較合宜。若要寫入維基百科,請遵守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另外,建議您先弄清楚那個高揚昇是否就是傳主?本頁面開頭寫得很清楚:「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連自己都不確定的事,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討論。--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16:36 (UTC)--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4:40 (UTC)回覆
資料待補,找給你看。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5:02 (UTC)回覆
青年日報,86年9月16日星期二,六版(最下方橫格),國家圖書館有館藏紙本以及掃描電子檔,足證作者確實就是傳主,以下是原文:
老師沒有罷教權
高揚昇/立法委員
日前民間教改團體為搶救教科文預算,擬串聯各縣市發起罷課遊行活動。誠然,教科文預算關涉人才的教育培養,是台灣長期保持競爭力的先決條件,有識之士應予以支持,但目標正確並不必然保證爭取過程的手段之合理性,此事件值得深思的是教師是否有罷教權?
目前法令並未准許教師有罷教權,而且如撇開法令不談,就以回歸教育的本質來說,教師都不應率爾以霸教做為合理的手段。...(略)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7日 (六) 10:09 (UTC)回覆

刪除「可受公評、有待檢驗事項」之「自承為中國人」章節

該章節現有內容僅列出高揚昇有關「作為一個中國的基督徒」的相關言論及參考來源,看不出有所謂「將屬於南島語系之臺灣原住民,自甘錯置為中國(編者之意看起來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少數民族之意。」明顯是編者自己的推論,屬於「原創研究」,故予以刪除。若有任何異議,請在此發言。另外也提醒當事人:「中國」一詞原即多義,其中之一便是中華民國的簡稱。--Kolyma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12:44 (UTC)回覆

【異議】
那單純將他所寫的文句刊登,不加其他評述,留給大眾自己評論,總行了吧?
那標題你覺得該如何列?
如果問我,那我的答案是:「根本就不值得寫入維基百科。」--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17:00 (UTC)回覆
什麼都覺得不重要、不值得,只許自己刪除,不許他人編輯;只准自己主觀評價,不聽他人意見。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 沒有! 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4:43 (UTC)回覆
高氏為泰雅族原住民,本屬南島語系,近年來研究以及原住民團體大聲疾呼,原住民不屬於中國少數民族,相關報導及討論文章甚多,例如: 原團批高金素梅:去中國認媽媽 不配代表原住民,民報,2015-09-04 13:59,http://www.peoplenews.tw/news/a5496588-4c89-4451-b770-de8c4bef0073 高金素梅赴中閱兵 原團斥「妳不是我的代表!」,自由電子報,2015-09-04 12:10,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34068 高金素梅也去中國閱兵原團:「沒心沒靈魂」,風傳媒,2015年9月4日,http://www.storm.mg/article/64401
自己看看,這件事重不重要!這麼多人討論類似的問題,竟然說不重要...
高揚昇身為公眾人物,尤其曾任原民立委,發言與立場理應受檢驗,請版主多充實歷史知識與近期社會脈絡。 此議題原本列在「可受公評、有待商榷」,已刻意與「爭議」標題有所區隔,有何不妥?請回復成原編輯。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5:57 (UTC)回覆
「不許他人編輯」,很明確是您自己的推論,與我無關。只要編寫的內容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誰能阻止您?其餘的批評,我沒興趣回應。--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4:45 (UTC)回覆
就是你一直在阻止啊...刪除的幾乎都是你
那是因為本人長期認養分類:需要清理的條目,而這個條目就是被人掛上了清理模板。建議您不要再怪罪他人,應該反問自己:所編寫的內容有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或指引嗎?--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6:10 (UTC)回覆

刪除「爭議」之「原住民升學優待『族語條款』案」

本章節僅引用來源文章原作者描述背景及評論高揚昇立場轉變相關段落,卻忽視緊接着的一段解說:「不過,若從立委立場思考此提案,對政策提出不同思考與反應民意皆為基本職責,質疑抨擊此政策也不無道理,當時主管機關尚未規劃設計相關因應配套,造成原住民族社會的不安與騷動字不在話下,如能提供原住民族家長及學生安心的政策說帖,應該不致引起這樣大的反對聲浪。則(不,原文遺漏此字)難以理解高揚昇等同時要求『先回復或增加母語學習時數,待穩定後才實施』建議的用意了,也顯示他對此政策的態度是一致的。」顯然此位編者斷章取義,有失原作者完整本意,故全數刪除。若有任何異議,請在此發言。--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0日 (六) 04:26 (UTC)回覆

「不」這字是你自己加的,作者可沒有這樣寫,加了這個字意思差了十萬八千里,請問你有跟作者確認過嗎?沒有的話怎麼可以自己恣意加字。再從一般人寫作文法來看,如果表達否定,會用作者原文稱的「難以理解」;表達雙重否定(即肯定),才會用「不難理解」,但不會出現經您改寫後「『不』難以理解」這種弔詭的詞句。
你不僅斷章取義,還改寫他人文章,你做的編輯才是應該刪除的吧。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5:08 (UTC)回覆
「也顯示他對此政策的態度是一致的。」--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4:47 (UTC)回覆
您有確認過?沒探求當是人真意啊...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02 (UTC)回覆
整段話的語氣的確如此。若仍有疑義,歡迎到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徵求更多人的意見。--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6:04 (UTC)回覆

刪除「爭議」之「表示對藉反核操弄民粹者絕不姑息」

本章節所摘錄的新聞報導本身並未提及高揚昇此一言論(表示對藉反核操弄民粹者絕不姑息)有何爭議,網絡上也找不到此一所謂爭議的相關報導或討論(若有請列為來源),看起來純為編者的個人主觀認定,屬於WP:原創研究,故予以刪除。--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0日 (六) 09:52 (UTC)回覆

【異議】
報導中說:「高揚昇昨天在花東中央首長聯席會報上說台電人員很辛苦,並說中央及地方政府都要傾聽「民意」,但對於藉反核廢議題操弄「民粹」者,也絕不姑息」,刪除者卻說這篇報導完全沒有提及此一言論。
這篇報導本身就是在報導一個爭議事件:反核的民眾v.s.官員的回應,民眾與官員有不同意見,不同意見不叫爭議,那甚麼才是爭議?
把報導簡單的摘錄出來,叫「個人主觀認定」?「原創研究」?刪除者屢屢不把爭議當成爭議,才是「個人主觀認定」吧?
為何原編輯者被Kolyma恣意評價為「個人主觀認定」,又不許回覆原本編輯?而Kolyma又可恣意的將自己「個人主觀認定」評價為客觀?--Lampsshit留言
重點是「表示對藉反核操弄民粹者絕不姑息」的「爭議」在哪裏?那篇報導可沒寫。「爭議」不是您說了算!建議您到報紙、部落格、論壇等園地發表文章比較合宜。若要寫入維基百科,請遵守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16:40 (UTC)--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4:33 (UTC)回覆
不是爭議也不是、也不應由你自己主觀來判斷!!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5:03 (UTC)回覆
提醒您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有這麼一段話:「為了確保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始終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高質量的可靠來源、高度中立性),希望保留、恢復或還原爭議內容的人應承擔舉證之責。添加或恢復此類內容的編者必須確保相關的內容符合所有的維基百科內容方針和指引,而不僅是在來源上尋求可供查證。」--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4:52 (UTC)回覆

刪除「爭議」之「動手推離反美麗灣案抗議民眾」

本章節所摘錄的新聞報導本身並未提及高揚昇此一行動(動手推離反美麗灣案抗議民眾)有何爭議,網絡上也找不到此一所謂爭議的相關報導或討論(若有請列為來源),看起來純為編者的個人主觀認定,屬於WP:原創研究,故予以刪除。--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0日 (六) 12:33 (UTC)回覆

【不同意見】
報導中說:「人群中突竄出一名反美麗灣人士,高分貝的要求政府拆除美麗灣,並遞交陳情書給江宜樺,隨即被東辦中心執行長高揚昇推離,意外插曲導致場面一度陷入混亂」,刪除者卻說這篇報導完全沒有提及此一言論。
這篇報導本身就是在報導一個爭議事件:
反美麗灣民眾v.s.行政院長
遞交陳情書v.s.把人推離的高揚昇
都是民眾與政府官員的對抗,民眾與官員有不同意見,不同意見不叫爭議,那甚麼才是爭議?沒有爭議記者會寫出來?記者又不是吃飽撐著沒事幹。
把報導簡單的摘錄出來,叫「個人主觀認定」?「原創研究」?刪除者屢屢不把爭議當成爭議,才是「個人主觀認定」吧?
為何原編輯者被Kolyma恣意評價為「個人主觀認定」,又不許回覆原本編輯?而Kolyma又可恣意的將自己「個人主觀認定」評價為客觀?--Lampsshit留言
重點是「動手推離反美麗灣案抗議民眾」的「爭議」在哪裏?那篇報導可沒寫。若您能找到事後該陳情者或相關人士按鈴控告他或類似行動,那才是爭議。總之,「爭議」不是您說了算!建議您到報紙、部落格、論壇等園地發表文章比較合宜。若要寫入維基百科,那麼請遵守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13日 (二) 16:43 (UTC)--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4:29 (UTC)回覆
不是爭議也不是你說了就算。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15:03 (UTC)回覆
希望保留、恢復或還原爭議內容的人應承擔舉證之責。--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4:53 (UTC)回覆

建議增補

增加標題「第三屆立委表現」

根據台灣勞工陣線、勞動者雜誌社,1998年11月9日,總號101期《勞動者特刊:1998第三屆立委問政總體檢》,[1]所載:臺灣勞工陣線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時間下,採取雙管齊下,以「發言次數的量化統計」及「金權法案審查的質化分析」,作為這次評鑑的基準,公佈『懶惰立委』與『勤勞立委』,發佈拒絕劣幣逐良幣!第三屆立委總體檢。根據此份體檢,高揚昇表現如下:

審查法案懶惰立委第7名

第7頁,【表五、審查法案「懶惰立委」】:

排名 姓名 審查法案 總表排名 選區(黨籍)
7 高揚昇 3 141 山地原住民(國)

文章更特別表示:

全體排名第139/152(倒數9%)

第30頁,【第三屆立委期末成績排名總表】:

名次 姓名 施政質詢 審查決算 審查法案 人民請願 其他 發言總計
139 高揚昇 14 16 3 0 0 33

在受評鑑的152名立委中,排名第139名,倒數第14名(末段倒數9%)

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43 (UTC)回覆

請將下列資訊加入該條目一開頭或「簡歷」標題下

「2008年6月-2013年5月,高氏不具公務員身分者擔任東辦執行長,長達五年之久,當時該機關制度屢遭質疑」[2] [3] 請參考馬英九條目中也有類似描述: 「1982年,馬英九以非公務人員身份擔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1986年 (民國75年) 通過甲等特考」。

同理,類似的資訊應該允許加入。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43 (UTC)回覆

請增加「歷次出國考察情形」標題

2013年12月22日至12月27日,計6日,擔任團長,一行共五人,至中國北京、廣西考察,扣除摘要、目次、照片及時程行程表,考察報告實質內容計19頁[4];花費公帑新台幣49萬5千元整(中華民國102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決算 ,丙、附屬表,頁70)[5]

201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計5日,與另一名屬下,至新西蘭參加彩繪專機首航,扣除摘要、目次、照片及附錄,實際考察報告內容僅短短7頁。[6]

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43 (UTC)回覆


請增加「佚事」或「新聞報導」或「言行趣聞」標題

台東縣黨部暗助偷跑

2006年8月底,據台灣立報報導指出[7]: 由於高揚昇有意參選下屆立委,台東縣黨部舉辦多次重要活動時,皆未通知台東當地黨籍立委,本次活動是為黨籍立委設計的重要下鄉行程,活動地點在山地鄉,台東縣黨部卻未邀請現任兩位黨籍山地原住民立委曾華德、孔文吉,反而請來花蓮縣黨部主委高揚昇,地方人士紛紛表示不滿,認為如此私相授受,已經破壞制度。該做法使全程成為高揚昇的獨秀,也因發言時間過長,遭在場人士嗆聲,不僅讓地方人士搖頭,更令現任立委非常感冒。 立委孔文吉表示:

---以上資訊已改寫,無全文引用---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5:54 (UTC)回覆

表示對藉反核操弄民粹者絕不姑息

2009年經濟部公告台東縣達仁鄉南田村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候選場址,該鄉為原住民排灣族部落。據報導指出[8]

該報導指出:「高揚昇以自身在花蓮曾面臨的經驗指出,有地方民代藉某議題揚言對東辦發動抗爭,他不屈服於對方威脅,一通電話告訴對方敢來就法辦,結果對方就取消了抗爭行動。」[9]

--這些資訊不是列在「爭議」標題下--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6:11 (UTC)回覆

動手推離反美麗灣案抗議民眾

美麗灣渡假村爭議,事涉環境評估、違法開發以及侵犯阿美族人傳統領域等爭議,該案公部門之決定曾多次被行政法院判決違法,舉國關注。2013年4月底,行政院長江宜樺視導台東縣一○二年度全民防衛動員萬安卅六號暨災害防救演習,抗爭民眾藉此時機當面向行政院長陳情。據報導指出:「「拆除美麗灣,請院長傾聽人民的心聲!」但在演習一結束,成功商水學生搶着與準備離去的江宜樺合影,人群中突竄出一名反美麗灣人士,高分貝的要求政府拆除美麗灣,並遞交陳情書給江宜樺,隨即被東辦中心執行長高揚昇推離,意外插曲導致場面一度陷入混亂。」[10]

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5日 (四) 16:11 (UTC)回覆

參考文獻

有關導言之「爭議頗多」

WP:可供查證有云:「維基百科上的條目與用戶發言,或其他維基百科鏡像網站上的內容,都不能作為來源使用。」目前作法明顯不符規定,依據WP:生者傳記,應予刪除。--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6:06 (UTC)回覆

已改善,並新增來源。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3:27 (UTC)回覆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有云:「切勿對多個來源的信息進行綜合,假若綜合後的結論並未由任何來源明確提及。」請問所附來源哪裏有提到「高揚昇爭議不少」?如果沒有,形同您的「原創研究」。--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3:37 (UTC)回覆
所附4個來源中,後3個搜尋不到"爭議"二字;第1個為影像檔,無法搜尋字串,請指明第幾頁第幾行有相關記載。若未提供進一步資訊,基於WP:生者傳記方針,將予以刪除。--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3:43 (UTC)回覆
已大致讀完第1個來源,並未看到「高揚昇爭議不少」的相關內容(若有,請指明第幾頁第幾行),故應刪除。--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4:03 (UTC)回覆
您非常喜歡玩文字遊戲,純粹的文義解釋,非常無聊。有三四個來源對他所作所為提出質疑,這不叫爭議?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6:21 (UTC)回覆
原本只想用重點帶過,是你逼着我要把高揚昇的爭議明確的寫在導言中的。已遵照您的建議,將來源有明確提及的「原文」都補上了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6:31 (UTC)回覆
閣下屢次違反維基方針,不思檢討,還怪別人?--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7:18 (UTC)回覆
是您對方針的理解太狹隘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1日 (三) 15:20 (UTC)回覆
不予置評。--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2:19 (UTC)回覆

有關來源不明處

許多地方是由kolyma所編輯,現已提出請求增補來源,請kolyma舉證。不要只會刪別人的,自己的錯誤編輯都不處理。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6:23 (UTC)回覆

您又搞錯方向了!那些內容都不是我「添加」的,頂多只是潤飾改寫而已。我的興趣不在政治人物條目,沒有很大的意願查證。若您覺得那些內容可疑,請自便。--Kolyma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7:41 (UTC)回覆
您好,請注意我原本的用詞,我是說都是由您所「編輯」。依您慣用的說文解字、文義解釋至上邏輯解讀,「編輯」指的是較廣義的概念,在中文基本的意涵上,包括創作、改寫、潤飾等。我沒有說那些東西是您「添加」的,我是說已向您提出增補來源。要指責別人前,請先理解他人的話語,而不是自己胡亂解讀亂扣帽子,謝謝。
況且,經由您潤飾改寫後,文責就是要由您負責啊,您不能說改寫時發現來源有誤還把他保留,這樣才是不符合中立性!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1日 (三) 14:43 (UTC)回覆
若您覺得那些內容可疑,請自便。--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1日 (三) 14:45 (UTC)回覆
「若您覺得那些內容可疑,請自便。」,請問這是哪一國的中文?要表達的意思是要繼續質疑囉?另外,您誤解我的部份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呢?不要逃避嘛!
另外還有這個條目的東辦執行長現在被其他網友移到「爭議與質疑」章節囉,你不是說不能這樣列嗎?要不要去處理一下?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1日 (三) 15:19 (UTC)回覆
若您覺得那些內容可疑,(要刪要改)請自便。--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2:28 (UTC)回覆
不急。--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6:06 (UTC)回覆

本篇 是否陳列過多瑣碎內容?

本文引用太多媒體資訊 為瑣稅內容 維基百科:瑣碎章節 應擷取必要之陳述 合併成段落式內文 Gjh4028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6:20 (UTC)回覆

歡迎您適度改寫,但請不要向其他網友一樣,只會一味刪除。謝謝。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7:09 (UTC)回覆

編輯請求

  請求已處理--Wcam留言2015年10月23日 (五) 13:20 (UTC)回覆

不好意思!針對這個條目成立的必要性,我提出存廢的討論! 但是來不及放上模板就被保護了! 麻煩管理員協助放入存廢討論的模版!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10/22 --Zenk0113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6:31 (UTC)回覆

家人的詳細介紹

有關排版重覆之原由

原本導言是用「爭議頗多」或「爭議不少」帶過,並附上可靠來源。但被kolyma網友指摘說這樣這樣違規,在他的要求下才將會將所涉爭議,用要點式的方式描述(詳見該條目討論頁「有關導言之「爭議頗多」),造成版面混亂實屬無奈。個人認為高揚昇所涉及的爭議不少,因該在導言上回覆「爭議頗多」或「爭議不少」字句,但kolyma網友又一直說不行這樣,他一直阻撓,我很困擾,請您參考。

家族

請回復成原編輯,公佈高揚昇相關親族姓名、基本資訊並未違規,敬請復原。 高揚昇父親照片檔案亦請一併處理。

理由略有下列幾點,請參考:

1.高揚昇父親照片、家屬姓名等資訊,存在在該條目上由來已久,並無爭議。

2.政治人物及其家屬姓名本來就應公開,並受大眾監督,原編輯資料皆為可靠來源,其家屬姓名等資料原本就已公開,不必擔心洩密或個資外洩。

3.政治人物之家屬姓名被揭露,在維基百科屬常態,以與高揚昇同層級之政治人物而言,例如:

花蓮縣前縣長謝深山條目,列出其妻及兒子基本資訊。

桃園縣前副縣長許應深,被列出是許信良之姪。

彰化縣前副縣長卓伯源,被列出其父親其堂哥姓名及基本資訊。...不勝枚舉。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1日 (三) 15:04 (UTC)回覆

個人條目還是專注於個人事蹟及行為即可!毋須過於詳細介紹其家人相關! WIKI非粉絲團! Zenk0113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03:09 (UTC)回覆

您可以「適度改寫」或「討論」,而不是一直刪除,這樣的做法並不合理。又臺灣政治人物條目中,大多會提及他們的家人或親屬,為核其他政治人物可以,高揚昇條目就不能存在?這種作法並無道理。114.36.182.234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6:40 (UTC)回覆

您所提及的幾個條目!都是簡略帶過家人而已! 這是高先生的個人條目,把他家人交代地那麼詳細幹嘛? 再說一次,維基不是粉絲團。不要把所有來源的細項都貼上。如果他家人真的那麼重要,建議您可以另創條目。Zenk0113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6:46 (UTC)回覆

再說一次,您可以「適度改寫」或「討論」,而不是一直刪除。您覺得有問題,你也可以改成簡略帶過家人啊!為什麼要一直全面刪除呢?就跟您說過可以改寫了,你現在寫成那樣,有寫等於沒寫,哪一個人沒有父親(父不詳還是有父親)與母親?
請不要一直刪除!請不要一直刪除!請不要一直刪除! 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才到討論頁中討論。現在條目中相關資訊都被刪除了,試問要叫大家如何討論?況且內文中的資訊,存在在本條目中已久,長時間來都無人質疑,直到最近才一直被無理由刪除,允許這樣一直胡亂刪除合理嗎?114.36.182.234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7:14 (UTC)回覆


請參馬英九條目:
祖父:馬立安(1868年-1927年),湖南湘潭縣人,一說衡山縣馬家■(今衡東縣德圳鄉)人[3][4],曾主持團練。清朝初期,因馬家■地處偏僻、交通閉塞,貧困落後,為子孫幸福,舉家遷移至今湘潭縣白石鄉馬家堰。馬家堰靠近湘江邊,交通方便,經濟繁榮,這裏的馬姓隸屬馬家■的馬氏宗祠[5]。
父親:馬鶴凌(1920年-2005年),湖南衡山縣人,中國國民黨員,曾任行政院青輔會處長、中國國民黨考紀會副主任委員、中華四海同心會的創會人兼主任委員[6][7][8][9]。
母親:秦厚修(1922年-2014年),湖南寧鄉縣人,中國國民黨員,曾任國防部總政治部統計官、中央銀行外匯局科長。
舅舅:秦燦石(1928年-2013年),棉花育種專家,中國大陸第七、八、九屆全國人大代表。
母族:秦孝儀(1921年-2007年),馬英九稱秦孝儀為娘舅[10][11]。
大姐:馬以南(1945年-),出生於重慶[2],中國國民黨員,移民美國30多年後於2001年返台,擁有中華民國與美國雙國籍,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中央評議委員。
二姐:馬乃西(1947年-),出生於台灣[2],中國國民黨員,擁有中華民國與美國雙國籍,長居美國費城。
三姐:馬冰如 (原名馬自東)(1948年-),生於湖南長沙市,曾於美國中學任教,擁有中華民國與美國雙國籍,1997年後定居北京[2]。
四妹:馬莉君 (原名馬定北)(1952年-),生於台北市,長居美國三藩市,擁有中華民國與美國雙國籍。114.36.182.234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7:16 (UTC)回覆

請不要活在自已的世界! 我一直以來都是適度改寫不是完全刪除! Zenk0113留言) 2015年10月23日 (五) 00:15 (UTC) 另外,您所提到的條目,馬先生家人每個人都有獨立條目也擁有足夠關注度,有何不可? 建議您還是熟讀WIKI規則 Zenk0113留言2015年10月23日 (五) 00:19 (UTC)回覆

「請不要活在自已的世界! 」請恕我將這句話原封不動地送還給您!請您參考編修歷史,您將家人這章節原本的照片+文字資訊共2,884字元移除,只保留了「父親、母親、妻子、兄弟及育有一男二女。」共19字元,請你睜開眼看清楚,這叫「適度改寫」?請不要睜着眼說瞎話。我在此也修正原先的講法,您的做法是「實質性」的全面刪除,不要再辯解說你有留下幾個字就不是完全刪除,總之,比例相差這麼懸殊,絕對不會是「適度」改寫,差這麼多怎會是「適度」?
其餘您的論點,敬復如下:
1.現行「父親、母親、妻子、兄弟及育有一男二女。」
有寫等於沒寫,誰沒有父親、母親?就算是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孤兒,還是會有父親母親,這種編輯才根本事把不重要的資訊都放上來!另外,前述所舉政治人物,條目中的家人至少都有提到姓名基本資訊,如果您認為原編輯太詳細,應該還是要保留姓名基本資訊,而不是像您現在的做法,把全部的資訊都弄不見,只寫什麼父親母親等等毫無實質意義的編輯。
閣下自己說「您所提及的幾個條目!都是簡略帶過家人而已!」,代表您也可以接受簡略地帶過家人,或許原編輯太過詳細,但您應該在原版本上加以修改,而不是將所有資訊全都弄不見,您現在的做法,連所謂「簡略帶過家人」都談不上,根本就是完全不許出現他家人的資訊。您的立場,並不一致,有所偏頗。
2.您說「家人每個人都有獨立條目也擁有足夠關注度」
「獨立條目」根本不是判斷標準
依您的說法,只要高揚昇的家人有獨立條目就可以囉?那就大家來創啊...
「有足夠關注度」
您捫心自問馬立安、馬冰如 、馬莉君、秦燦石、秦孝儀,您真的聽過這些人?搞不好你連馬鶴凌、秦厚修是馬英九的誰都還搞不清楚勒!114.36.182.234留言2015年10月23日 (五) 04:20 (UTC)回覆
另外補充,Zenk0113您似乎是全面清空的慣犯,已有網友提出質疑,請檢討!
使用者討論:Zenk0113
全部清空是不允許的
你不會移動名稱嗎?按照你的做法,你把原條目全部刪除,再全部粘貼到另一個名稱的條目里,那麼這個條目此前的所有編輯歷史都沒有了,原來所有編者的貢獻歷史都找不到了。另外一點,對於兩岸三地不同的譯名,採取先建先得的原則,中國大陸和香港的譯名既然是對的,就不能再移動更名了。--Huandy618(留言)2015年9月24日(四) 14:24 (UTC)

編輯請求-移除存廢討論模板

{{Editprotected}} 請刪除存廢模板,因為本條目現在被掛上關注度來源模板,明文寫着「若於2015年11月21日(本模板放置30天)後仍未有改善,可提報存廢討論,以取得共識決定是否保留。」,可知,要掛上存廢模板條件有二:一、2015年11月21日以後;二、到時本條目仍未改善。請管理員處理。

@Zenk0113網友於10月22日掛上關注度模版,而同一日管理員就核准其掛上存廢討論的請求,似有違誤,請明查並盡快處理。

--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5日 (日) 11:41 (UTC)回覆

存廢討論正當,未完成。--Jimmy Xu 2015年10月26日 (一) 03:49 (UTC)回覆

編輯請求-移除關注度模板

{{Editprotected}} 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規定:

「歡迎您在維基百科編寫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物介紹。...

  • 國家、一級行政區劃級的重要政治人物
  • 傳媒有廣泛報導的政治人物」

維基百科:傳記專題中的「注意事項」規定:

「下面給出了值得撰寫的人物的一些好的建議:

  • 國家、一級行政區劃級的重要政治人物
  • 傳媒有廣泛報導的政治人物
  • 在新聞報導中被大眾所熟知的個人(可以是傳聞的或不好的名聲)」

本條目關注度符合前述要求,高揚昇合乎前述標準,理由如下:

一、屬於重要政治人物:

以與高揚昇有相同職務的政治人物而言:

分類:第3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有百餘位立委在維基百科上有被創建條目,足見此分類中人物的關注度頗高。

分類:第4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有近兩百位,可見本屆立委的的關注度也都符合標準。

分類:桃園縣副縣長:除高揚昇外,另有三位有被建立條目(范良銹廖正井許應深);未被收錄在這個分類、曾擔任桃園縣副縣長的另有:黃敏恭葉世文郭蔡文李朝枝邱太三

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目前只有三位,除首任的吳國棟沒有條目,接任的第二任、第三任都有。第三任的陳良濬任職不到四個月都有被建立條目,何況是在這個職位上任職長達五年之久的高揚昇。


二、傳媒有廣泛報導的政治人物、在新聞報導中被大眾所熟知的個人(可以是傳聞的或不好的名聲):

請參本條目的內容,裏面都有提到可靠來源,媒體報導也有很多。

綜上所述,本條目根本沒有關注度不足的問題。若本條目被認為關注度不足,則前舉所有政治人物的條目也應該比照辦理。


另外,關注度模板中似乎有提到,條目若有可靠來源,就不能掛上關注度模板,此部分有所違誤。 --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5日 (日) 12:22 (UTC)回覆

完成。--Jimmy Xu 2015年10月26日 (一) 03:49 (UTC)回覆

編輯請求-中立性不足已有大幅度改善

{{Editprotected}}

有關中立度問題:

(一)現行內容有相當程度的改善,已有足夠中立性:

本條目是在2015年9月19日被掛上中立性不足模板,已經過一個多月反覆修改,應該已有大幅度改善

目前版本是經由Kolyma 與本人覆修改而來,當初Kolyma 質疑之處,都已經在討論頁中討論過,被質疑的「個人主觀認定內容」的描述字句都已經被移除,目前內容都是客觀、公正的。

當初Kolyma 主要是質疑,有許多敘述段落不能放在「爭議」之下,目前版本已有大幅度改善,在「爭議與質疑」章節中只保留三項(另有一項是由Zenk0113所加入,而非本人,詳後述),其餘部分皆已另開標題,沒有放在「爭議與質疑」章節中,也沒有放在「可受公評、有待檢驗事項」標題下,換言之,被質疑的中立性問題已不復存在(有興趣的話請「仔細」參閱修訂歷史)。

又當初被Kolyma質疑的:「第四屆任內,問政能力有待加強」、「原住民升學優待『族語條款』案」等內容,被他認為中立性不足並加以刪除,在討論頁中雖有表達不同意見,但最終本人也重善如流,沒有硬把這些被質疑的內容重新寫入,簡言之,被質疑中立性不足的部分,早就被Kolyma移除,已沒有此問題。

總之,目前內容,中立性不足的部分,已經由Kolyma 適度移除、改寫,並無此問題,問題已獲改善。

目前「爭議與質疑」中的內容,網絡上就只能找到可靠的質疑意見,若有網友主張要加入正面意見,歡迎改寫,但不能以在相同議題中找不到正面意見,就反過頭來質疑原內容的公正性,這樣是導果為因、邏輯謬誤,例如:

在「第三屆立委表現」,若認為高揚昇在本屆立委有獲得正面評價,歡迎改寫,沒人阻止您,但若就相同議題只找的到負面評價,那我也沒辦法,那些可靠來源就不是我寫的...同理,本章節中「馬告檜木國家公園」案此議題,亦同,若您找的到高揚昇在本案中的正面積極論述,歡迎您改寫。但萬萬不能自己找不到資料,就反過頭來說別人所援引的資料有問題、不中立。

至於在本章節中的「接任縣黨部主委,遭疑為堂妻舅參選縣長鋪路」,已有平衡描述,內文雖有描述外界解讀的想法,但也明白寫着:「...,但高氏嚴正否認」,並不公正的情形。


(二)若認現行內容中立性不足,Zenk0113也要負起若干程度文責:

原本的內容在「爭議與質疑」一章中,並無「東辦執行長」,起因是因為Kolyma 網友質疑,不能將此事件列入本章節中,Kolyma說因為這是針對高揚昇任職機關制度面的質疑,而不是針對高揚昇個人,我們雖然在討論頁有激烈交鋒,但我也遵從他的建議,沒有將東辦執行長的制度面爭議,列入高揚昇個人的「爭議與質疑」章節中。目前本條目「爭議與質疑」章節中有「東辦執行長」正是由Zenk0113您所編輯改列的,而非本人。

原本的內容,內含高揚昇的親屬,內容提及高揚昇父親的歷史地位、顯赫經歷;其兄弟是醫生;來源標題其子結婚是由副總統證婚。這些都是正面的論述、評價,但都遭Zenk0113實質性刪除(幾乎全部清空,且Zenk0113的討論頁已被多次質疑有多次全部清空的情形),才導致版面上看起來都是負面資訊。

另外,原本的內容其實有寫若干正面評價,但都沒有引出可靠資訊,例如: 「西元2000年獲全國原住民大學社團評鑑為表現最傑出的原住民立委,聲勢正隆」、「其間曾多次婉拒擔任公職及國民黨徵召參選立法委員」,但這些話被Kolyma於2015年10月11日 (日) 認為沒有可靠來源而刪除「請參修訂歷史,當時→ = 章節編輯顯示「(→‎簡歷: 刪除長期受質疑而未能提供來源的內容, 並適度改寫)」」。其餘部份請自行參考修訂歷史。

總之,您可以自行尋找看有何可靠來源,看看高揚昇有正面積極事蹟?如果找不到(起碼我沒看到),那也沒辦法,但您不能因此就說這樣中立性有問題。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8:45 (UTC)回覆

(三)「曾主張的言論立場」章節:

只是就高揚昇曾發表的言論原文部分摘錄,並無添加個人的評論或描述,沒有論述他的發言立場究竟好或不好,因此符合中立性。Lampsshit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9:21 (UTC) --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8:45 (UTC)回覆

(-)反對WP:中立的觀點:至少在「不合理的比重」、「公正的語調」方面都有問題。--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7日 (二) 15:05 (UTC)回覆
(!)意見
請舉證詳細說明,尤其是語調,哪個部份有問題?本條目經您多次修改過了。所引的是可靠來源的公正第三方資料,沒有添加個人主觀認定,有什麼問題?
不合理的比重部分,我找不到高揚昇有什麼正面的資料值得寫入;又先前的版本有若干正面資料,但因為提不出可靠來源,所以被閣下您刪除了。Lampsshit留言2015年10月27日 (二) 15:54 (UTC)回覆
自已製造的問題最好還是自已解決,別人不見得會用你期望方式處理。--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8日 (三) 17:12 (UTC)回覆
閣下不能只空泛的丟出「不合理的比重」、「公正的語調」方面都有問題,您既然這樣主張,應該說出來哪個具體部分有問題,這樣才對吧。問題不是我製造的,現在是你提出質疑,問題是你提出來的...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2日 (一) 13:47 (UTC)回覆
當局者迷。--Kolyma留言2015年11月2日 (一) 13:52 (UTC)回覆
歡迎您逐句檢視啊?又沒人說不行。但不要空泛指摘嘛,這樣沒幫助。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2日 (一) 14:04 (UTC)回覆

建議刪除「公職時期歷次出國考察情形」章節

該章節內容及所列來源都只是一般性公務資料,看不出重要性與關注度,實無收錄的必要。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有云:「維基百科所收錄的資訊,都應該經過識別、篩選。某事百分百正確不代表就適合收進百科全書。」建議全數刪除。--Kolyma留言2015年11月1日 (日) 10:49 (UTC)回覆

(-)反對:請勿對維基方針斷章取義,您主張的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有云:「現時的公認標準,維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1.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2.歌詞庫...3.過度統計清單...4.詳盡的軟件更新記錄」,換言之,只有這四種類型,才是此處規定不值得列入的資訊。而此四者與原編輯有關者,只涉及「過度統計清單」,不值得收錄的理由是「漫長而龐大的統計清冊混淆讀者並降低條目的可讀性和整潔」,同時也規定「條目應該包含足夠的說明文字把統計資料所蘊含的來龍去脈介紹給一般讀者。在某些情況這可能是必要的...」。
原編輯從政府公佈的兩三百頁資料中擷取相關的資訊,力求可讀性與整潔,並無漫長而龐大的問題,且也有敘述統計資料的來龍去脈,以上皆符合閣下所主張的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2日 (一) 13:55 (UTC)回覆
「斷章取義」?濫用詞語。--Kolyma留言2015年11月2日 (一) 13:57 (UTC)回覆
你本來就是啊,沒有考慮到整體文義,哪裏濫用了,國文家教找到了嗎?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2日 (一) 14:06 (UTC)回覆
(*)提醒:在真實身份不明的網絡上,任意批評對手的水準,只是凸顯自己的失禮與無知而已。--Kolyma留言2015年12月12日 (六) 05:19 (UTC)回覆
(+)支持:不該從「第一手來源」放「流水帳式的個人紀錄」,不然每個政治人物每天一堆行程,若是當到首長的就有官方專門發佈行程,然後都可以拿來塞在維基百科條目宣傳?這個行程若沒有關注度、沒有被足夠「第二手來源」引用,根本不該放。--LHD留言2015年11月3日 (二) 07:06 (UTC)回覆
@Kolyma其實這邊應該再搭配以下理由就很明顯了: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4.日記:「即使個體值得關注,並非所有涉及的事件都是如此。例如名人和體育明星的新聞報導可能頻繁出現且涵蓋大量瑣事,但使用來源會導致條目過度詳細,看起來像本日記。不是每一場比賽、進球、或揮手都有足夠意義寫進人物傳記內。」--LHD留言
@Lampsshit如果沒有足夠的第三方第二手來源來證明這公務考察行程有得到關注,依WP:NOTDIARY方針即使正確也不該收錄。--LHD留言2015年11月3日 (二) 07:18 (UTC)回覆
同意,這個要求合理,有別於以往,這次有指出合適的維基方針依據。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10日 (二) 12:40 (UTC)回覆

建議刪除-動手推離反美麗灣案抗議民眾 段落

該段落及資料來源無法判定高先生本人對於美麗灣案的正反態度,且無法確認"動手推離"這個動作出於善意保護還是惡意動手。資料不足的狀況下,不建議撰寫。Zenk0113留言2015年11月2日 (一) 01:07 (UTC)回覆

(-)反對:這不就是中立性的要求嗎?沒有添加個人評論說他是善意還惡意啊!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2日 (一) 13:33 (UTC)回覆

討論尚無共識,請勿逕行移除內容或清空整個章節

高揚昇條目相關問題有在討論頁中討論,尚無定見,內容就被您移除了,請不要一直這樣。有意見請至討論區發言,而不是移除內容。

此外,另外有兩個小標題,根本沒有在討論業中被提出討論,您卻將整個章節清空。雖然清空章節是您的習慣,但已「多次」造成他人困擾,請勿再犯。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10日 (二) 13:05 (UTC)回覆

不常上線還要要求其他使用者跟你討論! 不好意思,我無法配合您的作息! 這點我真的要說聲抱歉!Zenk0113留言2015年11月10日 (二) 15:18 (UTC)回覆

不好意思,請你細讀,我何時要求「跟我」討論?這個討論業面試題出來跟大家討論吧?又要開始抹黑栽贓了嗎?
不好意思,美麗灣那段,明明就就還在討論中(明明就有回應你),大家還沒有共識,為什麼你要急着清空移除?
另外,有關「台東縣黨部暗助偷跑立委初選」、「表示對藉反核操弄民粹者絕不姑息」,你根本就沒有提出討論啊,然後就擅自清空了。
常不常上線並不是問題,就像您常上線,但對於歷來的無故清空章節內容的犯行、對他人的抹黑栽贓攻擊,都有人提出來,您怎麼不敢即時回應?!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11日 (三) 00:05 (UTC)回覆

刪除-新聞佚事 章節

不該從「第一手來源」放「流水帳式的個人紀錄」,不然每個政治人物每天一堆行程,若是當到首長的就有官方專門發佈行程,然後都可以拿來塞在維基百科條目宣傳?這個行程若沒有關注度、沒有被足夠「第二手來源」引用,根本不該放。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4.日記:「即使個體值得關注,並非所有涉及的事件都是如此。例如名人和體育明星的新聞報導可能頻繁出現且涵蓋大量瑣事,但使用來源會導致條目過度詳細,看起來像本日記。不是每一場比賽、進球、或揮手都有足夠意義寫進人物傳記內。」如果沒有足夠的第三方第二手來源來證明這公務考察行程有得到關注,依WP:NOTDIARY方針即使正確也不該收錄。Zenk0113留言2015年11月11日 (三) 00:16 (UTC)回覆

(-)反對一、原編輯不是流水帳
並無質疑者所稱將「每個」行程塘塞加入的情形。
1.以「高揚昇」google,前10頁就至少出現了下列資訊(22筆):
  • 桃園在地人高揚昇接任副縣長,中時電子報-2014年7月31日
  • 桃園人事新佈局高揚昇接任副縣長,國際-蘋果日報-2014年7月30日
  • 中國評論新聞:泰雅族前藍委高揚昇挺洪:她很幫原住民孩子-2015年6月18日
  • 原委會副主委高揚昇接任桃園副縣長,自由時報電子報-2014年7月31日
  • 高揚昇副縣長至林口工三工業區與在地廠商座談| 中央社訊息
  • 高揚昇代表吳院長春節前慰問花蓮海巡隊執勤同仁辛勞
  • 高揚昇代表陳揆勘察蘇花公路災害搶修情形
  • 中國評論新聞:高揚昇語中評:政治人物多些像吳志揚就很好
  • 台11線拓寬提前完工高揚昇代劉揆慰問工程人員
  • 農曆九九重陽節前夕原民會副主委高揚昇關懷訪視新竹縣及...
  • 副縣長高揚昇率縣府消防局等相關單位拜會欣桃董事長孫玦新...
  • 行政院東服中心執行長高揚昇今日向傅縣長辭行- 天眼日報
  • 新任桃縣副縣長高揚昇感謝吳志揚給機會回鄉服務_新聞_鉅亨網
  • 花東線鐵路電氣化工程年底動工高揚昇請多僱用花東民眾參加
  • 政院東部服務中心執行長高揚升6/2到任_新聞頁_北美新浪網
  • 高揚昇感謝花防部官兵協助救災 - 國防部青年日報
  • 吳佳政拜訪政院東服中心執行長高揚昇~ 聯統花蓮新聞網
  • 陳揆派高揚昇慰問因公殉職齊治華站長家屬~ 焦點
  • 楊文植祝福高揚昇平安順心
  • 高揚昇拜會 - 台東縣議會
  • 吳院長關心東華大學火災派高揚昇慰問家屬 - 亞太NEWS ...
  • 原民會政務副主委泰雅高揚昇接任-新聞網情報資訊站:::
2.若用「高揚昇」+「拜會」google,起碼也有8筆:
  • 關心榮民安置高揚昇拜會榮服處 - 東方報
  • 副縣長高揚昇率縣府消防局等相關單位拜會欣桃董事長孫玦新 ..
  • 高揚昇讚揚本報守望東台灣謝社長建議太管處多發揮創意兼顧 ...
  • 高揚昇肯定國軍救災表現轉達行政院感謝之意(行政院東部 ..
  • 高揚昇代表吳院長春節前慰問花蓮海巡隊執勤同仁辛勞
  • 吳佳政拜訪政院東服中心執行長高揚昇~ 聯統花蓮新聞網
  • 花防部指揮官全子瑞少將,後備部指揮官邱文鐸上校聯袂拜會東服中心執行長高揚昇
  • 張金塗拜會高揚昇允加強?緝山
如果未經過濾將這些見過哪些人、說過甚麼無關緊要的話的資訊逐筆納入,才有質疑者所說的流水帳問題。原編輯已經過濾其中重要者,這樣比例並無失衡吧?
二、至於所謂沒有關注度、沒有被足夠「第二手來源」引用,亦無此問題
這是維基方針嗎?請質疑者舉證?若不是,請勿自行發明規範,請勿依自己主觀喜好決定妄言什麼根本不該放...
三、未違反WP:NOTDIARY方針的「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4.日記」
高揚昇曾任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就是質疑者所說的首長,依質疑者邏輯,會有官方官方發佈行程。另請參前述「一」,目前可知的行程至少有30筆(如果再持續搜尋檢所可能會破百筆),在此眾多行程中,選擇三個較重要的,這比例有失均衡?這樣是將每個行程納入紀錄?
質疑者索引方針的規範是「即使個體值得關注,並非所有涉及的事件都是如此。」、「不是每一場比賽、進球、或揮手都有足夠意義寫進人物傳記內。」,承前「一」所述,並無將「所有涉及的事件」、「每一場」事件都納入編選,已有過濾擇其重要者放入,並無所謂大量瑣事的情況。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12日 (四) 14:10 (UTC)回覆
(*)提醒:提醒質疑者,若有意見請提出意見討論,而非將他人留言刪除、清空或移除,然後再怪罪別人栽贓...這樣並不厚道,且已涉有誹謗之嫌。Lampsshit留言2015年11月12日 (四) 14:14 (UTC)回覆

(!)意見:由此可見高揚昇並不缺乏正面或中性的報導,然而用戶 Lampsshit 明顯只挑負面的來寫,這就是本條目不符中立性要求的根本原因所在。--Kolyma留言2015年11月21日 (六) 03:47 (UTC)回覆

請求關注生者傳記高揚昇

有新用戶非常活躍地編輯了在世者條目高揚昇,其中很多內容偏離了NPOV方針。我看到Kolyma已經很盡力地協助維持條目的中立性,但條目仍持續被加入大量偏頗的內容。因為這是一篇生人傳記,依照規定,必須嚴格地遵守中立的觀點(NPOV),還請社群幫忙多加關注,謝謝。--Jasonzhuocn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17:11 (UTC)回覆

(~)補充:兩者對維基方針有較大分歧 希冀有人能給予方針說明Gjh4028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6:25 (UTC)回覆

(?)疑問:怎麼突然冒出個114.36.182.234 (討論頁貢獻whois)?--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3日 (五) 10:28 (UTC)回覆

講話方式都一樣,應該也是高先生粉絲吧! Zenk0113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07:21 (UTC)回覆
反向的應該不能叫「粉絲」吧?--Kolyma留言2015年11月1日 (日) 11:58 (UTC)回覆


某些段落引述壓力團體的新聞稿或個人出版的社論文字,本來就不應該出現在百科內,我做了相應的調整。--Jasonzhuocn留言2015年12月12日 (六) 10:28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高揚昇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1日 (三) 03:0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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