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蘭階(1910年12月21日—2002年10月15日),男,湖北麻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生平

193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歷任紅四方面軍紅一師警衛連排長,三十團二營宣傳隊隊長,八十八師政治部秘書長,三十軍政治部秘書長。抗日戰爭期間,擔任總政治部保衛部審訊執行科科長,陝甘寧晉綏聯防軍軍法處副處長、處長[1]。1945年,歷任聯防軍派往東北幹部團政治處主任、冀東軍區獨立第十旅政治部主任,軍區政治部副主任兼組織部部長、政治部主任兼唐山警備司令部副政委,201師政委[2]。1949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195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華北分院副院長、院長[3][4]。1954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1965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5]。2002年去世[6]

參考

  1. ^ 劉瑞龍. 回忆红十四军. 1981: 131. 
  2. ^ 河北省志: 军事志. 河北人民出版社. : 98–100. 
  3. ^ 中国人物年鉴. 華藝出版社. 2003: 470. 
  4. ^ 陳珊. 共匪司法之硏究. 陽明山莊. 1957: 29. 
  5. ^ 中國共產黨. 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黨史硏究室; 中央檔案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组织, 1949.10-1997.9 (附卷1, 上下).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6. ^ 何兰阶遗体告别仪式在京举行. 南方網. [2014-10-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