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魁(1577年9月1日—1621年),字汝謙山西大同威遠衛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辛丑(1601年)進士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1600年)舉人第七名[1][2],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授涇縣知縣,改任寧晉。入為刑部主事,歷任歸德府衛輝府河南府知府,升任西寧副使,降黎平知府,此後遷副使,分巡遼陽。在遼陽準備軍隊,與袁應泰多有不合,就是否要接納因飢荒前來遼陽投靠之蒙古人一事爭執不下。後瀋陽淪陷,清朝大軍過河,其請半夜偷襲,袁應泰不聽。後遼陽城池淪陷,何廷魁回到公署,懷抱公印投井自殺。其妾高氏、金氏從其一同自殺,婢僕六人同死。追贈大理寺卿,謚忠愍[3]

何廷魁與張銓高邦佐都是山西人,後詔書在宣武門外建造祠堂,命名「三忠」[4]

參考文獻

  1. ^ 四庫全書《山西通志·卷六十九·科目五》:萬厯二十八年庚子科鄉試……何廷魁 大同人進士
  2.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何廷魁 貫山西威遠衛官籍,國子生,治《詩經》,字汝謙,行三,年二十五,八月二十日生。曾祖青,祖洵,父嚴師 王府審理,母項氏,慈侍下,兄鍾秀、衍秀、廷秀、廷俊 選貢生,娶劉氏。山西鄉試第七名,會試第二百四十四名。
  3. ^ 明季北略》(卷2):「何廷魁,字汝謙,山西大同人,萬歷辛丑進士,授涇縣知縣,改令寧晉。入為刑部主事,升歸德知府,擢西寧副使,降黎平知府,尋備兵遼陽,與袁應泰多牴牾,爭納降事不得,乃貽書家人曰:吾不知死所矣。瀋陽陷,同事者爭遣其孥,公曰:吾不敢為民望。大兵濟河,請於應泰,乘半渡急擊。不聽。及薄城未合,請悉銳禦之,又不聽。城陷,還署,懷印自投於井。妾高氏、金氏從之。婢僕六人,一時同死。贈光祿寺卿,再贈大理寺卿,謚忠湣,蔭一子,錦衣世百戶,賜祭,祀昭忠。」
  4. ^ 明史》(卷291):「邦佐與張銓、何廷魁皆山西人,詔建祠宣武門外,顏曰三忠。」
官銜
前任:
翁汝遇
明朝衛輝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孫鳳翔
山東舉人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丘度
明朝歸德府知府
萬曆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鄭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