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魁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1600年)举人第七名[1][2],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授泾县知县,改任宁晋。入为刑部主事,历任归德府、卫辉府、河南府知府,升任西宁副使,降黎平知府,此后迁副使,分巡辽阳。在辽阳准备军队,与袁应泰多有不合,就是否要接纳因饥荒前来辽阳投靠之蒙古人一事争执不下。后沈阳沦陷,清朝大军过河,其请半夜偷袭,袁应泰不听。后辽阳城池沦陷,何廷魁回到公署,怀抱公印投井自杀。其妾高氏、金氏从其一同自杀,婢仆六人同死。追赠大理寺卿,谥忠愍[3]。
参考文献
- ^ 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六十九·科目五》:万厯二十八年庚子科乡试……何廷魁 大同人进士
-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何廷魁 贯山西威远卫官籍,国子生,治《诗经》,字汝谦,行三,年二十五,八月二十日生。曾祖青,祖洵,父严师 王府审理,母项氏,慈侍下,兄锺秀、衍秀、廷秀、廷俊 选贡生,娶刘氏。山西乡试第七名,会试第二百四十四名。
- ^ 《明季北略》(卷2):“何廷魁,字汝谦,山西大同人,万历辛丑进士,授泾县知县,改令宁晋。入为刑部主事,升归德知府,擢西宁副使,降黎平知府,寻备兵辽阳,与袁应泰多抵牾,争纳降事不得,乃贻书家人曰:吾不知死所矣。沈阳陷,同事者争遣其孥,公曰:吾不敢为民望。大兵济河,请于应泰,乘半渡急击。不听。及薄城未合,请悉锐御之,又不听。城陷,还署,怀印自投于井。妾高氏、金氏从之。婢仆六人,一时同死。赠光禄寺卿,再赠大理寺卿,谥忠湣,荫一子,锦衣世百户,赐祭,祀昭忠。”
- ^ 《明史》(卷291):“邦佐与张铨、何廷魁皆山西人,诏建祠宣武门外,颜曰三忠。”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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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翁汝遇 |
明朝卫辉府知府 万历年间 |
继任: 孙凤翔 山东举人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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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归德府知府 万历年间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郑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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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门外“三忠”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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