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魁(1577年9月1日—1621年),字汝谦山西大同威远卫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辛丑(1601年)进士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1600年)举人第七名[1][2],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授泾县知县,改任宁晋。入为刑部主事,历任归德府卫辉府河南府知府,升任西宁副使,降黎平知府,此后迁副使,分巡辽阳。在辽阳准备军队,与袁应泰多有不合,就是否要接纳因饥荒前来辽阳投靠之蒙古人一事争执不下。后沈阳沦陷,清朝大军过河,其请半夜偷袭,袁应泰不听。后辽阳城池沦陷,何廷魁回到公署,怀抱公印投井自杀。其妾高氏、金氏从其一同自杀,婢仆六人同死。追赠大理寺卿,谥忠愍[3]

何廷魁与张铨高邦佐都是山西人,后诏书在宣武门外建造祠堂,命名“三忠”[4]

参考文献

  1. ^ 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六十九·科目五》:万厯二十八年庚子科乡试……何廷魁 大同人进士
  2.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何廷魁 贯山西威远卫官籍,国子生,治《诗经》,字汝谦,行三,年二十五,八月二十日生。曾祖青,祖洵,父严师 王府审理,母项氏,慈侍下,兄锺秀、衍秀、廷秀、廷俊 选贡生,娶刘氏。山西乡试第七名,会试第二百四十四名。
  3. ^ 明季北略》(卷2):“何廷魁,字汝谦,山西大同人,万历辛丑进士,授泾县知县,改令宁晋。入为刑部主事,升归德知府,擢西宁副使,降黎平知府,寻备兵辽阳,与袁应泰多抵牾,争纳降事不得,乃贻书家人曰:吾不知死所矣。沈阳陷,同事者争遣其孥,公曰:吾不敢为民望。大兵济河,请于应泰,乘半渡急击。不听。及薄城未合,请悉锐御之,又不听。城陷,还署,怀印自投于井。妾高氏、金氏从之。婢仆六人,一时同死。赠光禄寺卿,再赠大理寺卿,谥忠湣,荫一子,锦衣世百户,赐祭,祀昭忠。”
  4. ^ 明史》(卷291):“邦佐与张铨、何廷魁皆山西人,诏建祠宣武门外,颜曰三忠。”
官衔
前任:
翁汝遇
明朝卫辉府知府
万历年间
继任:
孙凤翔
山东举人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丘度
明朝归德府知府
万历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郑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