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機(1452年—1523年),字文衡,號省齋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戊戌進士,官至吏部尚書。

劉機
大明吏部尚書
籍貫直隸順天府大興縣
字號字文衡,號省齋
出生景泰三年(1452年)
逝世嘉靖二年(1523年)
親屬(祖父)劉中敷,(父)劉璉
出身
  • 成化十四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成化十三年(1477年)順天鄉試中舉。成化十四年(1478年)聯捷戊戌科進士,改庶吉士[1]。成化十六年(1480年),任翰林院檢討[2]。弘治二年(1489年),升任翰林院修撰[3]、憲宗實錄纂修官。弘治四年(1491年),陞翰林院侍讀[4]。弘治十一年(1498年),任東宮講官[2]、應天府鄉試考試官[4]。弘治十三年,任翰林院侍讀學士[5]。弘治十五年,擔任會試考試官[6]。次年,升任翰林院學士[7]。弘治十八年,任殿試讀卷官[8]、詹事府少詹事[9]、孝宗實錄纂修官[10]

正德元年(1506年),陞任禮部右侍郎[11]。正德二年(1507年),任實錄副總裁[12]、禮部左侍郎[13]。同年升任禮部尚書[14]。正德五年(1510年),任吏部尚書[15]。,以人言乞歸。正德七年(1512年),起為南京兵部尚書[16],參與機務。並率眾平定叛亂,當時都督李昴在貴州罷官,劉機即招用。眾人服其膽識,致仕歸鄉,卒於家[17]

家族

祖父劉中敷,官至戶部尚書。父劉璉,官至太僕寺卿。叔劉琛

參考文獻

  1. ^ 明實錄:憲宗實錄 ,176卷
  2. ^ 2.0 2.1 明實錄:世宗實錄 ,25卷
  3. ^ 明實錄:孝宗實錄 ,54卷
  4. ^ 4.0 4.1 明實錄:孝宗實錄 ,139卷
  5. ^ 明實錄:孝宗實錄 ,163卷
  6. ^ 明實錄:孝宗實錄 ,184卷
  7. ^ 明實錄:孝宗實錄 ,199卷
  8. ^ 明實錄:孝宗實錄 ,222卷
  9. ^ 明實錄:武宗實錄 ,3卷
  10. ^ 明實錄:武宗實錄 ,8卷
  11.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3卷
  12. ^ 明實錄:武宗實錄 ,23卷
  13. ^ 明實錄:武宗實錄 ,29卷
  14. ^ 明實錄:武宗實錄 ,31卷
  15. ^ 明實錄:武宗實錄 ,66卷
  16. ^ 明實錄:武宗實錄 ,86卷
  17. ^ 明史》(卷157):子機,幼有孝行。成化十四年進士。改庶起士。正德中,代張彩為吏部尚書,以人言乞歸。起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流賊犯江上,眾議擇將。適都督李昴自貴州罷官至,機即召任之。昂以無朝命辭。機曰:「機奉敕有云,『敕所不載,聽便宜』。此即朝命也。」眾服其膽識。致仕歸,卒。

參看

官銜
前任:
李傑
明朝禮部尚書
正德二年-三年(1507年-1508年)
繼任:
周經
前任:
張綵
明朝吏部尚書
正德五年(1510年)
繼任:
楊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