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鳳儀 (嘉靖舉人)
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林鳳儀中式福建鄉試舉人。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銓選,授河源縣教諭[1][2]。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會試副榜,轉任浙江太平縣教諭,文章氣勢磅礴,以振興當地文風之功,陞任廣東瀧水縣知縣[3]。
林鳳儀與閩縣的邵傅、福清的王廷欽都擅長詩文,和林世璧齊名[1]。妻子馬氏是瓊州人,為林鳳儀在廣東任職期間所娶,十六歲時一同回福建,他病重時馬氏不停哭泣,說:「妾侍知道你的意思,倘若妾先行,都會想辦法殮葬你。」於是賣去首飾作為治喪費用,先一日在他面前哭拜,說:「請先君行,九泉有知定能相依。」之後自盡,年二十四歲[4]。
引用
- ^ 1.0 1.1 乾隆《福州府志·卷六十·人物十二》:時懷安林鳳儀,字九成,嘉靖壬子舉人,官陵水【瀧水】令;閩縣邵傅,字夢弼,福清王廷欽,字宗堯,俱以貢任廣文,皆豪於文,能詩,與(林)世璧齊名。萬歷《府志》
- ^ 康熙《河源縣志·卷四·秩官》:儒學敎諭訓導……明……林鳳儀 侯官人,嘉靖三十四年任教諭。
- ^ 嘉慶《【浙江】太平縣志·卷九·職官志》:教諭……林鳳儀,號間洲,福建侯官舉人,嘉靖四十一年以會試乙榜至,文章奇偉,於諸生有振起功,陞廣東陵水【瀧水】知縣。
- ^ 乾隆《福州府志·卷六十五·列女一》:馬氏,林鳳儀妻。氏瓊州人,鳳儀客粵,娶之,年十六攜歸閩。鳳儀病篤,屢目氏涕下,氏曰:「妾知君意久,倘欲妾先行,但謀所以殮君者。」於是出簪珥,為治喪費,先一日哭拜夫前,曰:「請先君行,九原有知,當以相俟。」遂自盡,時年二十四。
參考文獻
- 乾隆《福州府志》·卷六十·人物十二
- 乾隆《福州府志》·卷六十五·列女一
- 康熙《河源縣志》·卷四·秩官
- 嘉慶《【浙江】太平縣志》·卷九·職官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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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釗 |
明朝河源縣教諭 1555年-1559年 |
繼任: 黃天相 |
前任: 李德用 |
明朝浙江太平縣教諭 1562年-1567年 |
繼任: 章淮 |
前任: 秦紹益 |
明朝瀧水縣知縣 1567年-1568年 |
繼任: 譚文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