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

金融名詞

金融商品(英語:financial instrument),又稱金融工具信用工具交易工具等,它們可以被創建、交易、修改和結算。它們可以是現金貨幣)、在實體中擁有所有權權益的憑證(股份),或者是收取或交付的契約權利(例如貨幣;債務:債券貸款;股權:股票;金融衍生產品:期權期貨遠期契約)。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AS 32和39將金融商品定義為「使一個企業形成金融資產,同時使另一個企業形成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的任何契約」。[1]

根據金融商品是基於權益(反映發行實體的所有權)還是基於債務(反映投資者向發行實體提供的貸款),可以將其按「資產類別」分類。如果該工具為債務,則可以進一步分為短期(少於一年)或長期。外匯工具和交易既不以債務為基礎也不以權益為基礎,而是屬於自己的類別。

種類

金融工具可以是現金工具或金融衍生產品:

資產類別 工具類型
有價證券 其他現金 交易所交易衍生品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場外衍生品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長期債

>1年

債券 借貸 債券期貨
債券期貨選擇權
利率互換交易

利率上限和下限 利率期權英語Interest rate option奇異期權英語Exotic option

短期債

≤1年

票據,例如國庫證券
商業票據
存款

大額存單

短期利率期貨英語Interest rate future 遠期利率協議
股權 股票 N/A 股票期權
股票期貨
股票期權
奇異衍生品英語Exotic derivative
外匯交易 N/A 即期外匯 貨幣期貨 外匯期權
遠期契約
外匯掉期
貨幣互換英語Currency swap

一些工具違反了上述矩陣的分類,例如附買回協議

計量收益或損失

金融工具的損益如下:

工具類型 分類 計量 損益
資產 貸款及應收款項 攤銷成本 終止確認或減值時的淨收入(外匯和減值立即在淨收入中確認)
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存款賬戶公允價值 其他綜合收益(減值立即在淨收益中確認)

另見

參考文獻

  1.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IAS) 32.11
  2. ^ Understanding Derivative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Chicago. Accessed August 2, 2015.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