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禹錫
閻禹錫(1426年—1476年),字子與,明朝政治人物,河南洛陽人。
生平
父閻端為永樂十五(1417年)丁酉科舉人,[1]曾任教諭。閻端去世時,閻禹錫年方九歲,哭父幾死。正統九年(1444年)中舉,授直隸昌黎縣儒學訓導。以母喪歸里,在墓地居喪三年,受朝廷表彰。後聽聞薛瑄講學於河東,徒步前去拜薛瑄為師,甚得薛瑄賞識。閻氏學成將歸之時,薛瑄以「居敬窮理」相告誡,二十年間師生書信往來不絕。
天順初年,為國子學正。天順四年任會試同考官,不久,升監丞。天順七年會試,科場大火,焚死士子九十餘人,閻禹錫請贈死者為進士,皇帝最初不許。既而聽其言,皆贈死者為進士出身。[2]成化年間,官至監察御史,提督畿內學政。成化十二年(1476年)卒,年五十一。[3]
著作
著有《自信集》、《晦庵要語》、《二程全集》、《薛文清公讀書錄》、《河汾詩文》、《司馬法吳子批註》、《孫子選注》、《武學詞範》等。
註釋
- ^ 《皇明三元考》
- ^ 《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二:天順七年會試。科場遇火。焚死士子九十餘人。國子學正閻禹錫請贈以進士。上切責不許。既而如其言。皆贈進士出身。上親製文祭之。斂其骸為六大塚。葬於朝陽門外。題曰天下英才之墓。
- ^ 《明史》卷282:閻禹錫,字子與,洛陽人。父端,舉河南鄉試第一,為教諭,卒。長博涉羣書,領正統九年鄉薦,除昌黎訓導。以母喪歸,廬墓三年,詔以孝行旌其閭。聞河津薛瑄講濂、洛之學,遂罷公車,往受業。久之,將歸,瑄送至里門,告之曰:『為學之要,居敬窮理而已。』禹錫歸,得其大指,益務力行。天順初,大學士李賢薦為國子學正。請嚴監規以塞奔競,復武學以講備禦,帝皆從之。尋升監丞,忤貴幸,左遷徽州府經歷。諸生伏闕乞留,不允。再遷至南京國子監丞,掌京衛武學,四為同考官,超拜監察御史。督畿內學,取周子《太極圖》、《通書》為士子講解,一時多士皆知響學。成化十二年卒,年五十一。
延伸閱讀
[編]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五》,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出自《明史》
參考書目
- 黃宗羲,《明儒學案·河東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