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廉仲,字仲榮恆濟,又名作殿廣東省南海縣西樵簡村人。中國實業家。[1]

生平

陳廉仲的祖父是陳啟沅,中國近代民族資本家。父親陳蒲軒是絲業商,育有四子:陳廉伯、陳廉仲、陳汝恭、陳蒲生。陳廉伯自幼過繼給同宗二伯婆,陳廉仲乃成為陳蒲軒家的長子,從而繼承了祖父與父親的生意。19歲時,陳廉仲開始經商。1913年,北洋政府因其熱心公益、有功實業,而獎其四等嘉禾章[1]1919年3月,其兄陳廉伯擔任廣州商團團長。[2]1921年,其兄陳廉伯作為燕梳保險公會商董當選廣州總商會會長,陳廉仲也隨之被政府任命為廣東造幣廠廠長,後來辭職。[3][1]陳廉仲乃於廣東商界活躍,並注意發展海外貿易。他曾任公益保險公司經理,地利礦務公司董事,太華保險董事,並創建了幾家銀號。他還曾任廣東糧食救濟會財政主任,廣東慈善救濟會財政主任、粵省商團理財長、廣州市二醫院籌建小組司庫等職務,熱心公益事業。 [1][4]1923年,他出任廣州總商會會長。

1923年,廣東政府為了使廣東省銀行發行的紙幣價值穩定,乃委託滙豐銀行代收回1000萬元廣東省銀行紙幣,陳廉仲負責具體主持該業務,成功維持了廣東省銀行的紙幣價值。[4]

1924年,廣州商團事變被平息後,陳廉伯(時任廣州商團團長)、陳廉仲(時任廣州總商會會長)等人均遭到政府通緝,陳廉仲遭通緝時的罪名是「通敵附亂、藉會斂財」。[5]陳廉伯、陳廉仲逃跑,陳廉仲所任廣州總商會會長的職務被胡漢民支持的鄒殿邦接任。[6]後來陳廉仲接任陳廉伯擔任的位於沙面滙豐銀行廣州分行買辦職務,以及廣州商團團長職務。 [1][7][8]1925年5月3日,代大元帥胡漢民廣州沙面租界會見了滙豐銀行買辦陳廉仲,承認去年政府處理廣州商團事件時存在不妥之處,意在爭取其兄長陳廉伯及廣東的商人繼續對政府給予經濟支持。[9]

抗日戰爭期間,他到香港避難。[4]抗日戰爭結束後,滙豐銀行廣州分行在沙面恢復營業,陳廉仲仍任該分行買辦一職。[10]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他再度赴香港定居。後來他離開香港,和三夫人遷居澳大利亞[4]

1974年[1],陳廉仲在澳大利亞逝世[4]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肖绮玲 潘广庆,陈廉仲故居,广州文史(第六十八辑). [2012-05-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9-03). 
  2. ^ J. Y. Wong,中山先生與英國,臺灣學生書局有限公司,2005年,第499頁
  3. ^ 中國現代史(7-12),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社,2002年,第55、62頁
  4. ^ 4.0 4.1 4.2 4.3 4.4 梁嬋,西關公館,廣州日報2008-06-15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6-03-04.
  5. ^ 馮筱才,北伐前後的商民運動(一九二四-一九三〇),臺灣商務印書館,2004年,第27頁
  6. ^ 李達嘉,左右之間:容共改組後的國民黨與廣東商人, 1924-1925,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11(71),第33頁
  7. ^ 廣州文史資料(35),廣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廣州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硏究委員會,1986年,第109頁
  8. ^ Who's Who in China 3rd ed, The China Weekly Review (Shanghai), 1925, p.121-122.
  9. ^ 廣東省志: 大事記,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
  10. ^ 沙面話舊,於2012-5-20查閱[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