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猷獻吾直隸大名府東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初任河南府推官,授國子監助教,入為戶部江西司主事,轉為郎中。仕至山西副使[1]、山東副使[2]、河南副使[3]、河南右參政[4]、河南按察使[5]魏忠賢柄國,政尚嚴切,其猷一以寬厚,因李若星之獄,失魏忠賢意,罷職家居。出千金賑饑,事聞,奉旨賜立牌坊,辭不受。年七十卒[6]

引用

  1. ^ 萬曆三十五年七月丁未,升戶部郎中陳其猷為冀北道副使,調山西參政張中鴻補冀北道兵備,升南戶部郎中劉克勤為黃州知府。
  2. ^ 萬曆四十五年五月,升山東參議陳其猷為本省副使,登州府知府陶朗先為山東驛傳道副使。
  3. ^ 天啟五年五月,調補山東按察司副使陳其猷於河南,管清軍驛傳。
  4. ^ 天啟六年八月,加河南按察司副使兵備道陳其猷右參政,以久任也。
  5. ^ 天啟七年八月,升浙江參政胡維霖為胡廣按察使管武昌道,河南參政陳其猷為本省按察使專管修河,陝西參政孟楠為本省按察使分巡關內。
  6. ^ 《大名府志》

參考文獻

  • 光緒《東明縣志》·卷十·人物誌
  • 《畿輔通志》